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
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一、背景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一种以互帮互助为宗旨的金融合作组织,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金融的进步,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社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定义与特点1. 定义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农村居民共同组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旨在帮助农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提高农民的经济水平。
2. 特点•以会员互助为核心,会员之间相互帮助、互惠互利;•遵循民主自治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会员享有平等权利;•服务对象主要为农村居民,服务范围广泛,覆盖农村各行各业;•以小额互助为主,注重服务基层群众,关注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与作用1. 资金互助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会员缴纳会费、互相借贷等形式,帮助会员解决了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导致的急需资金的问题。
2. 风险共担在面临重大疾病、灾难等突发事件时,农村资金互助社能够通过共同承担风险,减轻会员负担,提高社员们的生活质量。
3. 经济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帮助会员们开展农村产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作模式1. 注册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明确章程、组织结构等事项。
2. 招募会员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各种渠道招募符合条件的会员,建立组织体系。
3. 缴纳会费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费,作为资金互助的基础。
4. 互相借贷会员可以向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借贷,帮助解决资金问题。
五、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现状与前景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政策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地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未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以上是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在农村地区发挥重要作用的金融合作组织。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建立

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建立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而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建立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农村,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既能有效解决农民的贷款需求,又可以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建立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意义。
首先,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建立可以解决农民的融资难题。
在农村地区,由于金融机构的缺失,许多农民无法获得贷款,限制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而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出现填补了这一空白,为农民提供了贷款渠道,帮助他们扩大农田面积、改善生产条件,从而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其次,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建立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通过合作社,农民可以共同出资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合理利用土地和劳动力,推动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同时,合作社的成立也为当地的其他产业提供了发展契机,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再次,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在合作社中,农民可以通过参与管理获得额外的收入,同时还能享受到低息贷款的便利,减轻了负担,增加了收入。
通过合作社的帮助,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增加了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
此外,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建立还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而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此外,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还可以带动农村社会的进步。
在合作社中,农民可以通过学习、交流、合作,增强自身的技能和意识,培养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和谐发展。
最后,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的建立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未来的发展中,农村互助金融合作社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
农民合作的金融实践:经验与挑战——兰考贺庄村资金互助社案例

3 21 第期总 1期 4 1 3(第2 ) l0 年 8
长春市委党校
J UR IOFT AR Y S HO L O NA . HEP T C O
O CC F CP HA NG CH UN MU CI AL C NI P OMMI E 盯 E
为社 会人 士资助 11 .5万元 , 南大学三 农发展研 究会 河
制 , 一 种非 正 式制 度 向 正 式制 度过 渡 的 制度 安 排 。 同 时 , 是 贺庄 资金 互助 社 实践 展 现 了这 一 制度 创 新 的 经验 与现 实 困境 , 方 面 , 现代 金 融 制度 的借 鉴 强化 了其运 行规 范与 风 险控 制 能 力 , 助 于 防范借 贷 违 约风 险 ; 一 对 有
另一方面, 在转型期的乡村社会 中, 这种组织也 面临着传统纠纷调解机制弱化 的困境。缓解这一 困境 , 不仅 需
要从合作组织 自身的制度规 范来强化其 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更需要 国家权威 力量支持下的 乡村社会综合治
理, 以加 强其制 度基 础建 设 。
[ 键词] 关 农村 合 作金 融 ; 村 社会 转 型 ; 乡 乡村 综 合 治理 ; 熟人社 会
山、 孙若梅 等还 深入讨论 了其主持 的 G B模式 的扶 贫社 践告诉我们并 没有那么轻松 。本文将展现贺 庄资金互
实践 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并提 出了众 多有效 的改进 策 ① 助社 的成立过 程 与运作机 制 , 并在 乡村社 会转 型的背 景下 , 探讨 这一典 型制度 创新 在运 行实践 中面 临的经 验与挑战。
二、 贺庄资金互助社 案例
( ) 立 背景 与村 庄 简 况 一 成 8 0元 , 机 构 3 元 ) 资 格 股 9 0 0 某 万 , 8 0元 , 资 股 9 0 投 00
促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督, 实行 民办 、 民管 、 民收益 、民担风险 。 农 民利益保 护 和农 村社 会 大局稳 定 , 服 务 、沟通 、公 正 、监 督 、 自律 ”和 “
积 极 作 用
已 成 为政 府 重 视 、 农 民关 心 、社 会 关 行业内部制约 的作 用,共 同推进农 民
注 的热 点 ,做 好这 项工 作 责任 重大 , 资 金 互 助 合 作 社 的 规 范 诚 信 运 行 。 通
带动农 民增收。农 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个统一”:一是统一费率标准。要求吸 不 断提高法人 、股东和 员工的业务素 针 对 农村 金融 市 场 “ 去农 化 ”倾 向 , 纳 、投放 互助金费率均 不高于 当地 黄 质 ,为农 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的发展壮
加大小 额农业信 贷产品 的供给 ,较好 海农 商银行 同档 同期利率 ,严禁 高息 大 奠 定基 础 。
地发挥 了 “ 拾 遗 补 缺 ” 的 作 用 。 互 助 吸纳或投 放互助金。二是统 一运营指 农 民创 收 的 有 3 . 5 1 亿 元 ,占到 8 8 %。
4 . 加 强 监 管。 把农 民 资 金 互 助 合
金 中 ,投 放 到 农 业 生产 求 作 社 纳 入 金 融 监 管 和 指 导 的 范 围 ,将
资金社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 1 %,备付 地方政府监 管和金融专业指导结合 起
2 . 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 , 金 率 不低 于 1 5 %,其 中 1 0 % 的部 分 来 ,以提高监 管的效果。建议 区成 立
助 推金融改革 。盐都区农 民资 金互助 由 区农 办 和 资金 社 共 同实 行 双 印 鉴 管 专 门监督管理机 构,由区农办主管监
农 户贷 款 余 额 的 3 0 % 左 右,对 “ 三 四 是 统 一 管理 软 件 。 各 社 统 一 使 用 会 实 开 展 监 管 工 作。 同 时 对 农 民资 金 互 农 ”发展 的支持作用很大。农 民资金 计 核算软件 ,建立健全 管理信息化 系 助合作社的审计和检查要做到制度化 、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之间有什么区别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区别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具有类似或关联生产模式的农民共同发起、拥有和管理,为了获取便利的融资服务或经济利益,按照资本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的互助金融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通常被称为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区别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了解:
组织性质方面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服务组织,不以赢利为目的。
其经营是在社员熟悉的小范围内开展业务,它以股本参加的农民为社员,并以社员的股本为资金来源在社员内部发放贷款。
农村信用社是商业组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
管理经营方面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农民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
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除去以上部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信贷风险、风险扩散程度等方面也会有些差别的。
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农村金融市场

断利益 , 也使国家摆脱长期承担其组织活力不强带来 的经 营后果和风险。发展农民互助合作金融 , 可有效地将从事
[ 稿 E期 】 2 1- 2 0 收 l 00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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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金融体制相结合 , 真正建立起 以农民为 主体的相互支持 的农村经济组织体系和制度 。然而 , 由于体制 、 机制 、 政策
助合作金融 资金来 源受到制约 。如果建立 了国家政策金 融扶 持农 民合作金融组织机制 ,那么农 民互助合作金融 就解决 了 自身难以解决 的问题 , 而会很快发展壮大起来 。 举个例子说 明这个问题。梨树县 闫家村农 民资金互助合
储蓄机构分布在全 国各地 ;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几乎全部在
县 ( ) 以下 。 市 及
从资产 负债看 ,05年末 , 20 4类农村 金 融机构 的资 产 总额 182 1 0 7 亿元 ,占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3467亿 7 9 元 的 2 .%; 88 负债总额 1553 0 2 亿元 , 占金融机构负债总 额 3800 5 7 亿元 的 2 . 其 中, 类机构存款总额 8 6 94 %。 4 7 3 3 亿元 , 占金融机构存 款总额 30 0 亿元 的 2 %; 0 9 2 9 贷款总
农 民互助合作金融的发展 , 是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的基
础 。它 能够使 国家金 融政 策 和农 民相 结 合 , 国家 农业 金 在
融政策的支持下,农 民互助合作金融带动合作经济发展 ,
为农村商业金融规模经营准备 了市场条件, 从而形成了农 民互助合作金融与农村商业金融的竞争。 通过竞争使农村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这部法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设立条件、成员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它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等原则。
在成员权利方面,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等。
同时,成员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等。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支持和规范作用。
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设立和规范运营提供了保障。
在税收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
在金融支持方面,相关法律法规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服务方式,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为成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
2024年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市场分析现状

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市场分析现状前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农村地区的资金互助社服务市场逐渐兴起。
这种形式的互助社能够为农村地区的农民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对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
1.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定义和特点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模式,旨在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提供给农民一种相互帮助的社会保障机制。
其特点如下:•社会化风险共担: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会员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形成资金池,用于共同帮助社员应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风险。
•在线申请和审核:农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线申请加入资金互助社,并通过审核后即可享受互助社提供的服务。
•多样化的互助项目:农村资金互助社不仅仅限于提供纯粹的保障服务,还可以提供其他项目,如借贷、投资等,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2. 农村资金互助社市场的现状2.1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普及程度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普及程度还相对较低,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推广,很多农民对该服务模式的了解并不深入。
因此,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宣传和推广是提升市场普及度的关键。
2.2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自发组织和平台组织两种形式。
自发组织是农民自己联合组织起来,通过互相合作和互助的方式,建立和运营资金互助社。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社员之间的信任度较高,但在管理和资金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挑战。
平台组织则是由第三方平台提供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运营服务。
这种模式能够提供更专业和规范的管理,但也需要平台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2.3 农村资金互助社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缺乏监管和法律规范:农村资金互助社属于新兴的金融模式,目前缺乏相关的监管和法律规范,容易出现乱象和风险。
•信任度有待提高: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信任度仍然较低,一些农民对其可靠性存在疑虑,不敢加入或投入更多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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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
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简称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
传统的合作金融形式,如我国古代的社仓制度、合会等,是在商品货币关系有了一定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劳动群众为避免高利贷剥削而自愿组成、自营自享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而现代的合作金融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群众为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自愿入股联合,实行民主管理,获得服务和利益的一种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特殊的资金融通形式。
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融资活动的前提是会员缴入一定货币资金,融通过程则是按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等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结果是成员获得优惠的服务和经济利益。
合作金融体现的是一种自愿自主、互助互利的经济关系。
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开始是完全按照合作金融的原则建立的,但在其随后的发展历程中,逐渐改为“官办”,实际上合作制已经被抛弃。
其社员既享受不到管理权,也享受不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及应得的各种服务,社员和信用社的关系已演变成为纯粹的信用关系。
虽然,我国政府已着手实施信用社改革,要将信用社恢复成合作制,但改革过程仍然充满变数,改革完成尚需时日,这使得我国现时已不存在实际上的互助合作金融组织。
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是社会上经济弱者在资金方面自助自救的组织。
在我国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缺乏必然会影响到我国“三农”的发展。
所以,在我国政府正着手振兴农业之时,探讨建立农民互助合作的金融组织极具现实意义。
一、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必要性
1、是缓解我国农村资金需求压力,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严重供不应求,广大农户的资金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另一方面我国各商业银行贷款权上收、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造成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
这种资金供求的严重失衡,严重影响了我国“三农”的发展。
在现时我国农村环境短期改善不大的情况下,大量吸引外部资金流入农村的可能性不大,相比之下,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使农户在资金需求方面“自营自救”,不失为一条缓解我国农村资金需求压力的有效途径。
2、我国农村资金需求的特点,需要建立互助合作的金融组织。
我国农村到目前为止还没形成中、大规模的农业经济,资金的需求主要是农户、小农作坊主、个体户等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资金需求额度较小,而且以短期为主,一般在一年以内,并且有很强的周期性。
而一般的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这种小额、短
期的贷款,再加上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户想申请到贷款更是难上加难。
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则在解决会员的短期,小额资金需求方面是强项。
从这个角度看,我国也有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的必要性。
3、农村信用社难以独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需要其他金融组织补充。
现时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行和农发行构成。
农发行的业务单一,与农户无信贷业务关系;农行作为商业主体,却承担着发放农业开发,扶贫专项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并且农行贷款权限上收后,对“三农”资金投入大幅下降,这使得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唯一从事“三农”金融服务的正规金融组织。
但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有限,而且农信社大都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这使得我国农信社处于“超负荷”状态,农信社存贷比已接近100%。
4、是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金服务“三农”的需要。
民间融资存在由来已久,主要是在农村,表现为互助性质的借贷和高利贷性质的相互借贷行为,主要是农民为了解决日常急需性的需要和生产周转性的资金需求。
由于民间融资存在风险大、利率高、扰乱金融秩序等问题,我国政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对民间借贷采取放任自流的消极做法,结果一方面使民间融资越演越烈,另一方面,农户获得低息贷款的希望日渐渺茫。
因而我国政府应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民间融资,对民间融资加以正确引导,疏堵结合,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在农村建立农民互助金融组织,吸收、引导民间资金为“三农”服务。
二、关于建立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农民互助基金会的构想
1、农民互助基金会的性质、资金来源及业务范围。
农民互助基金会将完全以合作制原则成立、运营,体现农户的互助合作经济关系,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它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的股金、政府的补贴或低息贷款、借款等。
农民互助基金会主要是向会员放款、为会员提供贷款担保及其他金融服务。
农民互助基金会将成为农民这一弱势群体间自营自救的合作金融组织。
2、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原则。
(1)自愿的原则。
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入会和退会完全是自愿的,在会的会员可以享受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分红、低息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会员的会员资格及股金经农民互助基金会过户可转让给他人,会员在退会时,其股金和红利完全由农民互助基金会退还。
(2)互助的原则。
农民互助基金会体现会员互助合作关系,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农民互助基金会只维持很小的存、贷利差,其利润以维持基金会运营稍有盈余为限。
从此可以看出,农民互助基金会有别于慈善机构,其会员使用资金是有偿的,不仅要还本还要付息,但其利息成本要远低于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成本。
(3)民主的原则。
农民互助基金会实行民主管理,管理人员完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在投票时实行一人一票制,而不是以会员所出的股金量为准。
另外,会员还有对管理人员工作实行民主监督的权利。
3、农民互助基金会的组织体系。
农民互助基金会的组织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基层农民互助基金会、区域(县级、市级)农民互助基金会联盟、全国农民互助基金会联盟。
它们之间采用纵向体系,其基本结构呈金字塔状,由众多的基层农民互助基金会形成这一体系的强大基础;中间部分为地区性农民互助基金会的管理机构;最高层次是全国农民互助基金会的中央协调机关。
三者之间采用自下而上的控股制度,所有的基层农民互助基金会都向上一级机构投资入股,上一级再向中央互助基金会联盟投资入股。
基层农民互助基金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地区性组织机构基本上是协调管理机构、融通资金、提供信息;全国的中央组织则完全是指导机关,主要任务是促进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共同利益,负责培训业务,制定行业规则及其他工作。
农民互助基金会体系采取多级法人制度,各级合作金融组织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权,每级法人都由各自成员入股,形成一个独立的经营体系。
各级农民互助基金会的管理人员都由其会员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上级会或政府任命,从而保持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合作制性质。
4、农民互助基金会的组织结构。
农民互助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能主要有:(1)选举产生监事会和执行董事会;(2)通过年度决算;(3)修改章程;(4)决定利润分配及其使用,经营亏损的弥补;(5)通过管理人员资格标准和对其的任免;(6)决定机构的解散和合并。
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监事会和执行董事会,两会对会员大会负责。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有:(1)监督和检查经营业务的内部管理;(2)及时发现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3)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报告,监事会还对执行理事会负有监督作用。
执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有:(1)全权负责对机构的管理,并负责指派两名全日制的经理进行日常管理;(2)负责保证机构的收益水平和检查机构成员的负债情况;(3)经常走访了解机构成员和各方面的情况。
三、政府在鼓励农民互助基金会方面应采取的优惠政策
在世界各国中,政府对于农业互助合作基金组织普遍实行优惠政策,这主要是因为:(1)农民互助金融组织是服务的机构,而不是营利为目的的机构;(2)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是农民这一经济弱者在资金方面的自主自救组织;(3)对该组织的支持有助于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国政府在鼓励农民互助基金会方面应采取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税收的减免。
政府对农民互助基金会的税收减免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全部或部分减免农民互助基金会营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全部或部分减免农民互助基金会会员红利、利息所得税,从而鼓励农民入会,促进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发展。
2、政府对农民互助基金会给予补贴。
其补贴主要用于:(1)补助新成立的农民互助基金会,维持其成立初期的开支;(2)帮助业务不振的农民互助基金会复兴;(3)给予灾区或贫困地区的农民互助基金会,让其对会员放款,维持该地区正常的农业生产。
3、政府给予农民互助基金会低息贷款或出资委托其定向贷款。
这主要是因为作为弱势群体联合的农民互助基金会会存在资金量小,难以满足会员的资金需求,政府可以先向农民互助基金会提供低息贷款,然后,由其向会员放款,或政府直接委托其向其会员放款。
4、政府给予农民互助基金会以特权,允许其发行债券,筹集所需资金。
各国对债券发行资格的要求普遍较高,农民互助基金会很难达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考虑降低农民互助基金会的发行资格要求,允许其发行债券筹集所需资金,以保证“三农”的资金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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