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国际商法第三版ppt 6第六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2.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1)《海牙规则》:钩至钩。
(2)《汉堡规则》:接至交。
3.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1) 《海牙规则》: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赔偿100 英镑,除非当事人在提单中注明了更高价值。
(2)《维斯比规则》:每件或每一单位为1万金法郎, 或按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较高者为准。
待运提单:承运人收到并掌管托运货物 等待装船期间,经托运人要求所签发的 提单。
记名提单:指记名货物交付或指定给具 体人的凭证。
不记名提单:指发货人没有指明任何收 货人,收货人栏内仅注明“交与持有人” (to bearer)的 提单。
(3)指示提单:指根据托运人、收货人 或其他有权处理提单所列货物的人经背 书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
(3)天灾和海难。
(4)战争等免责事由: 包括战争、公敌 行为或者武装冲突;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罢工、 暴动和骚乱。
(5)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 理人的行为。
(6)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7)包装不善或标志不清 。 (8)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9)任何其他非承运人过失原因——杂项
(1)预付运费 (2)到付运费 (3)比例运费 4.提取货物
三、租船合同
《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航次 开始之前和开始当时” 谨慎处理船 舶适航。
《汉堡规则》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的义务贯穿于整个航程之中。
(2)管货义务
1)承运人应当妥善地和谨慎地装载 (load)、操作(Handle)、积载 (Stow)、运送(carry)、保管 (Keep)、照料(care for)和 卸下 (Discharge)所运货物。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2)——其他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15
§2 航空运输
⑴市场销售 ⑵委托运输 ⑶审核单证 ⑷预配舱 ⑸预订舱 ⑹接受单证 ⑺填制货运单
一、航空货物运输 的业务流程
(一)航空货物出口 运输代理业务程序
2022/3/23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16
§2 航空运输
⑻接受货物 ⑼标记和标签 ⑽配舱 ⑾订舱 ⑿出口报关 ⒀出舱单
2022/3/23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7
§1 集装箱运输
1 集装箱运输的产生和发展 2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3 集装箱(Container)的涵义 4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
2022/3/23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8
§1 集装箱运输
①集装箱运输的产生阶段(1956年)
②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阶段(1967~1983) 一、集装箱运输
1.计算步骤的术语解释
Volume Weight:体积重量(轻泡货物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 )
Chargeable Weight:计费重量(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
较取高者;但当货物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
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量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国际航协规定,国际货物的计费重量以 0.5公斤为最小单位,重量尾数不足0.5公斤的,按0.5公斤计算;0.5公斤以上不足1公斤 的,按1公斤计算。)
∴ 此票货物的航空运费应为 200.00CNY
2022/3/23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2
航 空 运 输
24
例3. Routing:BEIJING,CHINA (BJS) to AMSTERDAM,HOLLAND (AMS) Commodity:PARTS Gross Weight:38.6Kgs Dimensions:101×58×32CM3
国际货物运输PPT课件

.
19
3.装卸时间
• 租船人一定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装卸作 业
.
20
4.滞期费和速遣费
• 滞期费:租船人超过装卸期限而向船方 支付的罚款
• 速遣费: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而得 到的奖金
.
21
二、铁路运输
• 铁路运输的特点是运输速度快、运载量 大、安全可靠、运输成本低、运输的准 确性和连续性强,并且受气候因素影响 较小
• 有杂货、冷藏、开顶、柜架、罐装等种类
.
28
ISO为统一集装箱规格,推荐了三个系 列13种规格的集装箱,最常用的是:
20尺柜: 8 ‘ ×8 ’ ×20 ' , TEU
40尺柜: 8 ' ×8 '×40 '
.
29
集装箱的装箱方式有两种:
整箱货 Full Container Load,FCL
拼箱货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LCL
26
• 航空运费
– 运费一般按照货物的实际重量(公斤) 和体积重量(以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 公斤)两者之中较高者为准。
.
27
四、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 运
(一)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
• 集装箱又称“货柜”或“货箱”,是具有一 定的强度和刚度,供周转使用并便于机械操 作和运输的大型货物容器
.
8
2、定期租船
• 简称“期租船”,按照一定的期限租赁船 只,租期可长可短。
• 在租船期间内,船长和船员由船东指派, 但是由租船人负责营运。
• 租船期间发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 费等由租船人承担
.
9
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区别: 1.期租是按期限出租,而程租是按航次。 2.营运人不同 3.租金计算方式不同 4.期租不会涉及到滞期费和速遣费
第十三周《国际商法》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法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概述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1.海上运输 2.铁路运输--1951《国际货协》、1961《国际货约》 3.航空运输--1933《华沙公约》、1963《海牙议定书》
1964 《瓜达拉哈拉公约》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
运公约》
3
海上运输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海上货物运输主要分为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和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两类。
(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12)非由于承运人或 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2)项规定的原
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火灾起因,大体上可以归纳为:
(1)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例如,雷电,因风暴袭击使 货物激烈碰撞,摩擦起火;或港内他船失火波及;
4
海上运输
一、班轮运输 (一)有关班轮运输的法律规则 《海牙规则》(Hague Rules)---1931年生效 《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1977年生效 《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1992年生效--区分名义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高赔偿限额(特别提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非上述公约的缔约国,1993年
责任赔偿限额丧失
承运人自身故意所致 承运人自身故意所致
责任 承担
毁损 损害通知 灭失 期间
原 则
交货日
潜 在
交货起3天之内
交货迟延 未规定
交货日后的第1个工 作日
货物交付后连续15天
预定交货日后60天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法案例

(二)托运人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要求安全运输的权利 (2)要求签发运输单据的权利 (3)要求变更合同的权利 2、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 (2)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并对货物情况作正确陈 述。 (3)及时办妥货物运输手续。 (4)收货人应在目的地付清费用并及时领取货物。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法概论
一、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一)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是指承运人受托采用一种或多种 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国境内的 某一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某一地点的运输。 特点: 1、国际货物运输的对象是货物,属于有形动产。 2、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特点在于货物必须跨越 国境。
(一)有关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1、《关于同意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 约》——《华沙公约》(我国1958年加入) 2、《海牙协定书》(我国1975年加入) 3、《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没有参加)
(二)航空运单的作用 1、是运输合同和承运条件的证明; 2、是承运人收到货物而向托运人签发的货 物收据; 3、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课后思考题:比较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 单三者之间的异同点
(三)承运人的责任与豁免 1、承运人的责任 (1)责任的范围:承运人应对货物在空运期 间所发生的毁灭、遗失、损害或延迟交货自 动承担责任。 (2)责任期间:从接到交 (3)责任的限制:承运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 责任为每公斤250金法郎。
(二)租船运输 特征: 1、不具有“四固定”的特点。 2、船舶运价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确定 。 3、主要从事成交量大、货种单一、交货集中 的大宗货物运输。 4、租船合同条款通常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由 商定 。 种类:租船合同分为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 船租赁。
第六章 国际多式联运

( 3 )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 4 )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 合理化。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会议为了适应并促 进国际贸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于1980 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 上,经参加会议的84个会议成员国讨论并一致 通过产生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发货人的责任,索赔和诉 讼,多式联运单据及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有关国 家的管理权限等均做了详细的规定。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流程
多式联运经营人从事多式联运业务时,大致需要经过
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空箱发货、提取及 运送→出口报关→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订舱及安排货 物运送→办理货物保险→签发多式联运单证→组织完成 货物的全程运输→办理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货物交
付→货物事故处理等环节。
(4)多式联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可以用来结 汇、流通、抵押等。谁拥有提单,在法律上就表明拥 护提单上记载的货物。
国际多式联运的单证业务
多式联运提单的种类
(1)指示提单(Order B/L)。须背书才能转让, 多式联用中使用最多的可转让提单。 (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不记名提单,又 称空白提单, 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极少采用。 (3)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一般不能发生转 让流通。少用,仅在贵重物品、个人赠送品、展览 品等使用。
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
(1)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托运人签订一份多式联运 合同;
(2)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承担运输责任;
(3)多式联运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4)多式联运必须是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 而且必须是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连续运输; (5)多式联运的费率必须为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笔记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运输方式海洋运输陆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江河运输邮包运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分为国际铁路运输和国内铁路运输普遍采用的运输方式之一优点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手续简便,费用不高,缺点海洋环境复杂,危险大;还有社会风险,暴乱罢工等1.四固定:航期表,航线,港口,运费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特点 2.船方配载卸货,船货双方也不计滞期和速遣费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都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一海洋运输运费基本运费1.按货物毛重,即重量吨,W2.按货物的体积\容积,即尺码吨,M3.按毛重或体积计算,W\M,大于1,按重量算,小于1,按体积算4.按商品价格计算5.重量尺码价格三者最高6...7...8.临时议定价格1.超重附加费(Extra charges on heavy lifts)2.超长附加费(Extra charges on over lengths)3.选卸附加费(Additional on optionaldischarging port)附加费4.直航附加费(Additional on direct)5.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additional)6.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7.燃油附加费BAF8.绕航附加费9.货币贬值附加费CAF计算班轮运费=基本运费率*(1+附加费率之和)*总货运量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一般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1.租船运输的方式:(1)定程租船(V oyage charter),又称航次租船(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3).光船租船2.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差异3.租船运输的运费:(1)按规定运费率(Rate freight)(2).规定整船包价(Lump-sum freight)4.合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于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施行。
部长吴仪1995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第三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合理布局;(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有关行业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七条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第八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目标
1.掌握提单的概念和种类、航次租船和 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多式联 运的特点;
2.了解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际铁 路货物运输合同内容。
6.1 提单
6.1.1 提单的概念和种类 1.提单的概念 (1)运输合同证明作用 (2)货物收据作用 (3)物权凭证作用
1.海牙规则 (1)承运人的责任 (2)承运人的责任原则及免责条款 (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4)诉讼时效
2.维斯比规则
(1)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了集装箱条款 (3)明确了提单的证据效力 (4)诉讼时效的延长 (5)强调了船方雇佣人员的法律责任限制 (6)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2.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 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
(2)按收货人的抬头 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 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
(4)按运输方式 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多式联运提单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
全式提单、略式提单 (6)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1.2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1.定期租船合同的概念 2.定期租船合同的特征 3.定期租船合同内容 4.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责任
6.2.3 光船租赁合同
1.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2.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3.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
6.3 国际多式联运
6.3.1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与特点 1.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 2.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特点
3.汉堡规则
(1)明确了规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实际承运人的概念 (3)承运人责任 (4)货物的范围 (5)管辖权 (6)索赔通知及诉讼时效 (7)保函的法律地位
6.2.1 航次租船合同
1.航次租船合同的概念 2.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征 3.航次租船合同的内容
6.2.2 定期租船合同
本章小结
提单 租船合同 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1.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单证 2.承运人责任与免责 3.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4.索赔通知与诉讼时效
6.5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6.5.1 国际铁路货运的特点与相关国际公约
1.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 2.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相关国际公约
6.5.2 《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 的主要内容
1.运输合同的订立 2.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3.发货人和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4.赔偿与诉讼
6.3.2 《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
1.适用范围 2.多式联运单据 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4.托运人赔偿责任 5.诉讼时效与司法管辖
6.4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6.4.1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与相关国际公约
1.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 2.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6.4.2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