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会议制度和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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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各镇,县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为推进我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办会效率和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办会程序,实现办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审批(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承办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会议方案(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及会务安排,会议经费预算、各项议程及会议材料的落实工作),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安排。

(二)部门及各领导小组会议,由各部门或各工作机构办公室向县委或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同上),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召开。

(三)临时决定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向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按办会程序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协调承办单位落实。

(四)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审批程序按照《中共屯昌县委常委会议制度》(附件一)和《屯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附件二)办理。

二、会务工作(一)省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四大办负责,并协调县接待办做好接待工作。

厅级以下(包含厅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并按照我县接待工作有关规定协调县接待办做好接待工作,县委办或政府办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二)县委全体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的各项会务,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负责,会议材料由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提前报送县委办或县政府办。

(三)由部门和各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文字材料和签到、记录、会议纪要等各项会务工作,县委办或政府办予以协助、指导。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中共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关于全面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转,局党组会议就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章规则办事,全面提高安监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抓作风、强执行、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

二○一○年九月六日《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1、党组会议。

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参加,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列席参加。

主要议题:(1)汇报交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2)研究部署本周工作;(3)讨论需要由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负责同志记录。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议题:(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2)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记录。

4、党务会议。

按党章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会,会议内容按党章规定和有关党内制度要求确定。

5、严肃会议纪律。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坚决反对会上不讲、会后乱讲和随意扩大宣传范围等自由主义,共同维护党组集体领导,对违反纪律现象视情责任追究。

凡参加全县有关会议或视频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参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会议纪律的现象。

否则,视情扣发工资和责任追究。

二、学习制度1、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纪检组长召集和主持,按照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学习内容。

2、学习内容要紧扣政治理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要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撰写学习心得。

3、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讲座、以案讲评、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4•【字号】宛政办文〔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工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就完善南阳市人民政府和南阳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五聚五提”为总抓手,有效推进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联席会议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群团组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

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规范制度

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规范制度

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

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

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

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

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

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5、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

关于规范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规范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规范会议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组)及全体员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执行力建设,围绕公司生产运营规划和效益目标,提升会议效率,明确会议职责,强化会议沟通,突出会议落实,确保会议主题明确、程序清楚、议而有决,公司决定对会议制度进行规范,具体通知如下:一、会议类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一)周交班会时间:每周星期一9时00分地点:公司办公室参加人员:部门以上领导及办公室全体人员主持人:总经理(二)月例会时间:每月1日9时00分地点:公司办公室参加人员:部门以上领导及办公室全体人员主持人:总经理二、会议内容(一)周交班会1、各部门(组)汇报上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及落实进度、本周工作计划,汇报本周需要相关部门(组)协调配合的工作;2、副总经理就分管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3、总经理了解掌握上周工作贯彻执行情况和工作落实进度,就本周需要完成工作及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

(二)月例会1、各部门(组)对上个月工作进行小结,查找存在问题;对本月的工作安排进行汇报,提出创新性的改进措施和意见;2、公司副总经理就分管的工作进行点评,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3、公司总经理对上个月总体工作进行小结,同时对本月各方面工作的进展和协调提出要求。

三、会议要求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及时向主持人通报会议实到人数,缺员原因;2、会议组织部门要指派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就重点工作形成会议纪要;3、汇报工作要深入具体,对于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汇报解决措施要得力,既要保证日常工作交流和信息收集,又要重点解决突发性问题;4、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能参会须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5、各部门(组)在每次会议的前一天17时30分前将本部门(组)上一周(月)工作完成情况、落实进度和本周(月)工作计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书面条文形式交办公室;6、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着公司制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中途退场,手机关机或置于振动状态。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晋司办〔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司办〔2020〕42号厅机关各处室:现将《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司法厅2020年5月6日山西省司法厅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西省司法厅(以下简称司法厅)各类会议的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会议,包括司法厅主办的二类、三类、四类会议及电视电话会议等其它会议。

第三条会议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实行会务管理信息化,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第四条会议由办公室统筹管理,审核、汇总、编制年度计划。

各处室应当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申报制度,履行会前审核报批程序。

第五条会议费由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审核,要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各处室应当严格执行,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六条会议实行“主办处室负责制”,主办处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协办处室协助主办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类别及规模第七条按照《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省司法厅机关会议分类如下:(一)二类会议:由司法厅或依法治省办公室秘书处主办的,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

会期一般不得超过1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 天。

参会人员不得超过2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二)三类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厅党委决定召开的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会议。

会期一般不得超过1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 天。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3•【字号】绵府办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政府会议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减少会议数量(一)内容重复、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的会议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能套开的会议套开。

能通过发布文件、现场协调等方式部署工作的,一律不安排会议。

(二)能够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一律安排视频会议。

确需县市区、园区赴市上参加的会议,原则上连续集中安排。

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县市区、园区不再开会传达。

(三)除国家、省、市委明确要求必须立即开会安排部署、传达贯彻的工作事项外,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三不安排全市性会议。

(四)市级部门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业务工作会议必须报市政府批准,每年不得超过1次。

二、控制会议规模(五)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级部门主办的会议,参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

(六)由市长召集的会议,原则上县市区、园区、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由副市长召集的会议,一般不要求县市区、园区、市级部门(会议涉及的主要业务部门除外)主要负责人参加。

市级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要求县市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需要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报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意。

(七)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及其他部门视与议题相关程度,可派分管负责人列席。

市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人员由承办议题的市政府办公室业务处室提出建议意见,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审核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审定。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81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81号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各国有企业:为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议题安排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使有关重大问题能够及时、规范、有序地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促进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固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委会议议题收集及材料审核等有关情况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通知如下:一、会议议题的报送和确定(一)拟提交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重大决策事项应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备选方案;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应通过决策咨询机构或召开咨询论证会、讨论会,形成意见报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应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规范性文件或涉及合法性问题的议题应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职权的,应充分沟通协调。

(二)常务会议实行议题审批制度。

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先报市政府办公室,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对议题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对议题涉及问题进行充分协调,提出是否上会研究的明确建议报秘书长审核后,经分管副市长复核同意,报市长审定后方可上会研究。

涉及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议题,会前无法及时协调或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分管副市长提出意见,经市长审定后提交常务会议研究。

议题确定后,议题提交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议题所需列席单位,并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的格式和时限报送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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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会议制度和程序的通知
各科(室)、机关党委: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健全政务管理长效机制,经队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队党组会、队长办公会、队务会等会议制度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队党组会议制度及程序
1、队党组会议由队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队党组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因故不能参会者需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安排专人通报会议情况。

根据需要,会议可扩大至县级国家队主要负责人、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上述扩大的人员以列席身份参加会议。

2、队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2-3次,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召开次数的,由党组书记决定。

3、队党组会议主要研究决定以下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重大经费开支、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组织发展、干部管理权限内的人事任免、队机关人员招聘及录用、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群众组织(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老干部工作、党群工作表彰等,提请上级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以及需要队党组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队党组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党组会实行表决制。

队党组会研究决定人事任免议题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制定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讨论其它事项时,以应到会党组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5、队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向党组成员收集汇总,并在会前提交至党组书记确定,有关人事任免议题还须遵循《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规定。

严禁在队党组会上进行临时动议。

6、队党组会议由列席会议的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需形成书面材料的,由记录人拟定,报队党组书记审阅签批后上报或下发。

7、队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按各自分工督促机关有关科(室)认真迅速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办理结果。

8、办公室对队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督办。

二、队长办公会议制度及程序
1、队长办公会议由队长召集并主持,队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因故不能参会者需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安排专人通报会议情况。

根据会议需要,可扩大至县级国家队主要负责人、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上述扩大的人员以列席身份参加会议。

2、队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召开1次,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召开次数的,由队长决定。

队长外出或有其他公务活动时,可委托一名副职主持召开。

3、队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讨论的内容有: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研究分析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策;队领导通报各自分管工作的执行情况,研究讨论下阶段工作任务;商定其他重要问题以及需要队长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队长办公会议前,办公室要向与会人员通知会议内容,与会人员要按会议内容做好相应准备,做到有的放矢,言简意赅,保证会议质量。

5、队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需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的,由记录人或办公室主任拟定,报队长审阅后下发。

6、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好队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队长办公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队务会议制度及程序
1、队务会议由队长召集并主持,队长外出或有其他公务活动而又必须召开队务会时,由队长指定一名副职召集并主持。

队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部门负责人参加。

因故不能参会者需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安排专人通报会议情况。

2、队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召开次数的,由队长决定。

3、队务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会议和队长办公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工作任务;各科室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听取工作建议和
意见;协调、理顺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安排布置其他工作及需要队务会讨论的其他事项等。

4、队务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5、各科(室)和下属部门按会议内容做好书面汇报发言准备,材料力求简练准确,主题突出。

四、全队工作会议制度及程序
1、全队工作会议由队长召集并主持,队领导和全队干部职工参加。

因故不能参会者需向办公室请假,会后由办公室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2、全队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召开1次,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召开次数的,由队长决定。

队长外出或有其他公务活动而又必须召开全队大会时,由队长指定一名副职召集主持。

3、全队工作会议内容以布置和总结日常行政工作为主,主要有以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科(室)和下属部门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队领导对科(室)及下属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进行的事项。

4、全队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5、各科(室)及下属部门的人员按会议内容做好书面汇报发言准备,材料力求简练准确,主题突出。

五、全队学习会议制度及程序
1、全队学习会议由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队领导和全队干部参加。

因故不能参会者需向机关党委请假,会后由机关党委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2、全队学习会议由机关党委按照机关学习计划每月集中两次学习,也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学习次数。

3、全队学习会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中央、国家、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内容,上级机关布置的学习内容,本单位需要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

4、全队学习会议的学习材料由机关党委负责搜集准备,学习材料应先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队长审查确定。

5、全队学习会议由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六、临时工作会议制度及程序
1、临时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有关领导召集并主持,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参会者需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主持人或安排专人通报会议情况。

2、临时工作会议内容为:贯彻落实上级和本队有关临时工作任务,安排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应急处理有关事项等。

3、临时工作会议涉及全队事务性的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其它由分管领导安排有关科室负责记录。

七、科务会议制度及程序。

1、科(室)务会议由科长(主任)主持,全科(室)同志参加,必要时可请分管领导参加。

2、科(室)务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安排科室业务工作和学习计划,开展政治、业务学习;传达贯彻队务会议精神,具体安排一定阶段内每位同志的工作任务;总结通报科室一定时间内的工作完成情况;检查科室每位同志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队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出勤、值班、劳动、卫生等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同志予以表扬,对不良现象开展批评。

3、科(室)务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科内人员不得缺席。

4、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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