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惠州市十二五城市建设规划 精品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条文说明2

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条文说明29、住宅建筑控制要求9.1住宅建筑高度和层数的划分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结合惠州实际情况确定。
平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面面层及女儿墙高度计算,坡屋顶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且高度不超过4米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住宅建筑层数,低层住宅为1—3层以下,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5米;多层住宅为4—6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9.5米;中高层住宅为7—9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8.5米,高层住宅为10层及10层以上。
9.2住宅建筑间距9.2.1住宅建筑间距的确定,是为了保证住宅能有一个良好的室内外空间环境。
既要满足室内的日照、采光要求,又要保证室内人活动的安全性和通风卫生条件,还应满足室内居民私密性的需求。
同时,从建筑群体考虑,应满足工程管线埋设和城市设计空间环境要求。
住宅间距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个方面,凡泛称的住宅间距系指正面间距。
决定住宅建筑间距的因素很多,根据惠州所处地理位置(低于北纬25度的地区)与气候状况以及居住区规划实践,除了国家标准规定的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外,通风、安全及视线干扰等问题也应作为主要因素。
9.2.2确定住宅建筑间距是综合考虑了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参考国内其它城市对住宅间距控制的成功经验,结合惠州的自然条件和用地实际情况,针对新区和旧区的不同要求,对不同层数、朝向、方位的住宅建筑,确定住宅建筑的正面间距以日照标准的要求为主,侧面间距则以其它因素为主,并作了具体规定。
9.2.2.1平行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小于28.5米)住宅建筑间距:在新区平行布置的建筑朝向(含南北、东西朝向)不应小于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1.0倍;在旧区不应小于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0.8倍(含南北、东西朝向);当南侧建筑为5层以上(含5层)的点式住宅且面宽小于24米时,可按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0.8倍控制;5层以下住宅建筑间距不应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0倍。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者按2012年1月12日,《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获国务院批准,惠州的城市发展由此翻开崭新的一页,新一轮《总规》的实施必将为惠州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为全市的发展提供新的战略平台。
为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总规》,本报联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面展示规划成果。
新一轮《总规》文本成果包括九大部分,本报将按照“总则和空间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生态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市政基础与公共设施规划”等重点规划内容分期介绍,敬请关注。
第一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总则和空间规划第二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三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综合交通规划第四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生态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五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次区域(城市组团划分图)用地规划图第一篇总则和空间规划总则城市规划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总面积为2672.3平方公里。
根据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需要,将规划区分为四个次区域:惠城次区域、陈江-仲恺次区域、惠阳-大亚湾次区域、北部山区次区域。
规划期限:2006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城市性质: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之一。
城市主要职能:石化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业、临港产业、轻型制造业聚集地;沿海城市,广东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区域重要的休闲度假基地;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珠江三角洲外圈层重要的增长极,向内陆地区传递区域辐射带动力的重要门户;重要的区域交通运输枢纽。
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强市,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
城市规划-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

随着经济发展的进步,服务业成为现代经济第一大产业,更进一步细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国家《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重点发展的服务业种类,现将有关内容摘录,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参考。
生产性服务业(一)金融服务业。
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社会融资结构。
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
推进金融服务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大力改善对“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理财、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大宗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品种体系。
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作用,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推进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发展,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监管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加强金融法律、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等金融服务业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十二五"时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分工合理、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交通运输业。
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建设国家快速铁路网,强化重载货运网,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城乡客运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惠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前言科学发展、两型社会构建、城乡统筹与工业化、环境恶化、土地资源短缺、人口持续增长、闲暇时间增多、公共利益分配不平衡的矛盾,构成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进行城乡绿化建设的大背景。
应对上述问题,中国城乡绿化建设已经开始由单一的城市中心绿化向城乡一体、市域范围的扩展,由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的绿化建设正在成为许多城市绿化工作的重心。
城市森林作为城乡绿化的组成部分,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积极倡导我国城市森林建设,激励和肯定我国在城市森林建设中成就显著的城市,为我国城市树立生态建设典范,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2004年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并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的重要批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目前,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森林建设已经遍及全国许多城市,城市森林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截止2010年10月,全国已有22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惠州市是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部的中心城市之一,是一座“森林环抱、林水相依”的山水森林之城,集山、江、湖、海、泉、瀑、林、岛于一身,千百年来惠州人民与绿色森林相依相伴。
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继2010年获得广东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后,又提出了201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惠州市绿化委员会、惠州市林业局组织编写了《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后文简称“规划”)。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遵循“三位一体、三网合一、三林共建、三生和谐”的建设理念,在市区打造“一城、双肾、三区、六轴、十园”的城市森林总体布局,在市域范围内构建“一核、两屏、三极、四网、百镇、千村”的区域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努力构建具有华南地区临江沿海城市特色的“国家森林城市”,打造“山水森林之城、绿色惠民之州”的城市名片。
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 旅游资源类型.............................................................................................................................13 2 旅游资源综合评价.....................................................................................................................13
第一章 惠州市旅游发展背景分析 ..................................................................................5
1 惠州市旅游发展回顾...................................................................................................................7 2 惠州旅游在粤港澳的地位判断和竞争格局分析 .......................................................................7 3 惠州市旅游发展的 SWOT 分析..................................................................................................9 4 小结:惠州市旅游发展前景.......................................................................................................9
惠州东部大道规划方案

惠州东部大道规划方案背景和概述东部大道是惠州市规划中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城市主干道,旨在将市区联系至东部新城区、市内重要工业区及周边高速公路,促进惠州市城市发展。
本文将就惠州东部大道的规划方案进行介绍,旨在让读者对于该方案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规划线路东部大道总长约22公里,起点为惠州市区东街口,终点为市南棠下村。
道路宽度为130m,其中包括6车道主干道、中央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方案中还规划了4个收费站、6个立交桥和4个隧道,以满足东部大道与周边路网的连接需求。
规划原则惠州东部大道规划遵循适度规划、高效考虑和合理建设的原则,符合国家及惠州市的城市道路规划标准,其规划原则如下:1.路线紧贴市政府规划,为发挥东部新城区发展效应,加强惠州市内连接,提供快速路网服务。
2.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统筹考虑衔接巴结公路、段村高速和广梅汕高速等交通枢纽,将东部大道建设成惠州市快速路网的骨干线路。
3.充分考虑生态保护、能源利用、绿化美化等因素,变被动治理,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规划亮点1.首先,惠州东部大道规划线路总长约为22公里,为全市快速路网的骨干线路,可预见在未来的城市交通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地位。
2.其次,本规划中的四座隧道,六个立交桥和四个收费站将极大地提高道路通畅性和使用效率。
3.最后,该规划设计中,建有双向六车道的主干道,以及良好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能够在广大市民的出行方面做出很好的交通保障。
规划预计时间表根据目前的规划情况,惠州东部大道规划将以三年为周期进行分阶段建设。
其中,第一阶段将主要包括东部大道主线路、南段收费站至市国威大道立交桥和狮子岭隧道的建设。
具体时间表如下:•2021年10月-2022年6月:启动前期工作,如项目论证、工程勘察等。
•2022年7月-2023年6月:道路主干线工程建设。
•2023年7月-2024年6月:安装配套系统并进行调试工作。
总结东部大道作为惠州市重要的交通支撑设施,其规划建设之重要性不言而喻。
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广东省)

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篇 创新驱动 建设创新型广东 第三篇 优化升级 建设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 第四篇 内外并举 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 第五篇 强农惠农 建设美好新农村 第六篇 统筹城乡 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第七篇 联动融合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八篇 绿色发展 保护秀美山川 第九篇 强化支撑 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第十篇 普惠共享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十一篇 内涵提升 提高文化软实力 第十二篇 改革先行 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第十三篇 互利共赢 深化粤港澳合作 第十四篇 开放合作 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第十五篇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 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 ,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 》 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承前启后抢抓科学发展战略新机遇,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全面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
全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成功战胜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及洪涝 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全面完成“十一五” 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在推进科学发展新征程上迈出了重大步伐,为“十二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惠州规划局-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麦地路以南河南岸片区的土地,保证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编制《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1.2条《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惠州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05年)、《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993年9月29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设文件、专家与相关部门审议意见等编制的,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说明书四个部分,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该区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以注重生态、合理布局、功能明确、完善配套、依托区位、分期实施、弹性开发为规划设计总原则。
第1.5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和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新建及改扩建的管理工作,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1.6条文件(文本及图则)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片区环境特征、用地条件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7条河南岸片区是指麦地路以南,麦地南路以东至金山湖区域。
第1.8条河南岸片区规划用地总面积98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9公顷。
河南岸片区规划控制人口21.7万人。
第二章规划原则及目标第2.1条规划原则第2.1.1条区域协调原则。
第2.1.2条可操作性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目标与发展规模 (1)第三章用地布局与规划管制 (2)第四章产业布局规划 (8)第五章住房建设规划 (8)第六章旧区改造规划 (9)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9)第八章公共设施规划 (10)第九章市政设施规划 (11)第十章生态保护规划 (12)第十一章历史保护规划 (13)第十二章年度计划与实施措施 (14)第十三章附则 (15)附表一:“十二五”建设项目一览表 (16)附表二:20XX年年度建设项目一览表 (3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深化落实《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XX-2020)》、《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的核心目标,为促进惠州市城市化与城市建设科学发展,实现惠州市有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XX-2020)》5.《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6.《惠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7.《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8.《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上报审批稿)9.《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10.《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11.规划范围内已编制完成的分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12.国家、省及惠州市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与标准13.惠州市各部门、区(管委会)的相关政策文件第三条规划年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XX-20XX年,同时制定20XX年年度实施计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国务院正在审批的《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确定的惠城组团(市中心区、惠城外围组团)、惠阳—大亚湾组团、陈江—仲恺组团。
其中惠城组团包括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办,汝湖(不含原仍图镇部分)、马安、三栋镇;陈江—仲恺组团包括惠环、陈江街道办、潼侨、镇隆镇;惠阳—大亚湾组团包括淡水、秋长、澳头、霞涌、西区街道办、沙田镇和永湖镇,总规划面积约1703平方公里。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规划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
规划期限内,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土地使用与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
其中,文本中标注有“”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建设目标与发展规模第六条城市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南进北拓、东西伸延”的空间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夯实“一城三组团”的空间主体架构,以建设“三条轴线”为空间导向,以建设“八大基地”为切入点,集聚提升城市中心服务功能,夯实壮大优质产业规模效益,优化美化城市环境空间品质,统筹协调区域城乡发展,塑造宜居宜业、绿色和谐的文明城市。
具体包括:1.完善夯实“惠城中心区-惠阳副中心区-陈江-仲恺地区”的“一城三组团”空间架构,拓展建设新城区,注重优化组团功能联系,促进“三组团”融合整体提升,塑造城市综合竞争力。
2.以“三旧”改造为契机,优化建成区用地结构,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至“十二五”期末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298平方公里(不含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28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118.07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88.62平方公里。
3.八大基地中的“六大”基地主战场职能进一步夯实壮大,先进制造业空间格局更加集约壮大,现代服务业空间体系初步构建,培育形成结构优化、“双轮并进”的现代产业空间布局格局。
4.贯彻“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大各类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环境生态设施完善达标、道路市政设施支撑有力的山水生态优质、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城市格局。
5.区域一体化深入开展,初步形成跨界设施一体衔接、产业功能互补对接、边界地区联合开发、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的深莞惠一体化格局。
城市近期建设发展目标体系注:港口吞吐量为海港与河运的总计。
第七条建设重点1.集约建设产业园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落实打造“八大基地”要求,以“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为核心,集约建设产业园区,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发展有利于培育产业创新的生产性服务职能,打造集聚现代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产业园区平台。
2.优化城市空间质量,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在“一城三组团”城市格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各组团的生活配套和生产配套服务功能,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繁荣城市商业氛围,培育综合创新技术服务,塑造宜居宜业的优质城市环境。
3.加快外联设施建设,推动关联地区开发:积极响应区域一体加速、深莞惠深化融合的趋势要求,加快重大外联性交通设施建设,提高惠州融入深、莞珠江东岸核心区的联通效率,通过构建深莞惠半小时生活圈,进一步提升外联设施沿线土地的区位优势,增强关联地区的开发动力。
4.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共享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创新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乡村地区延伸覆盖。
5.强化宜居城市建设,实现和谐绿色发展:以保育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和完善提升城市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建设“都市风景”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宜居宜业”进而“乐居乐业”相得益彰的生态文明、和谐绿色的现代城市,要求着力改善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给和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严格执行城市绿线、蓝线管制要求,切合区域生态保育要求开展粤港澳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引导区域绿道贯通城市、走入社区,加强江河湖泊和跨界河流的生态环境治理,使惠州山水生态城市更加秀美、绿色和谐处处可及;保护与发掘历史文化遗产,凸显城镇特色与魅力。
第八条发展规模规划总人口312万人,设施人口252.4万人(外来人口按0.7进行折算);城市建设用地298平方公里,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28平方公里,总用地规模326平方公里(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不计入用地平衡中)。
第三章用地布局与规划管制第九条土地供应规划20XX年区内建设用地298平方公里(不计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新增建设用地88.62平方公里,其中利用存量用地54.97平方公里。
至20XX年底,人均用地分别调整至118.07m2/人。
各组团及分年度土地供应安排详见下列两表。
各组团土地供应安排(单位:平方公里)注:表中用地供应不含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安排一览表(单位:平方公里)注:表中用地供应不含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市荃湾港区用地。
第十条 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29802公顷,占总用地17.50%,人均用地118.07平方米。
其中,惠城组团、仲恺组团、惠阳-大亚湾组团建设用地分别为12023公顷、5604公顷、12175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40.43%、18.80%、40.85%。
规划区及各组团的各类用地布局安排详见下列两表。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注:上述用地平衡中不含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该部分用地约28平方公里)。
分组团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注:上述用地平衡中不含大亚湾石化基地和荃湾港区用地(该部分用地约28平方公里)第十一条 四区管制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敏感程度,划定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实施相应的开发建设管制:1. 已建区:现状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有一定规模的的城市地区,总面积257.18平方公里。
要求严格保护旧城地区历史文化城区、街区和历史建筑,维护城市肌理与历史文脉;控制城市新区居住比例失衡增长的状况,加快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支路网络,加强绿化环境建设。
2. 适建区:近期适于城市建设所需用地的规划控制范围,是规划期内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建设地区,总面积159.78平方公里。
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所安排的性质、规模进行用地使用和建设,严禁随意改变用地使用性质和规划安排;规划安排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公园绿地等配套设施应同步建设,严禁滞后建设或不建。
3. 限建区:为城市远期(2020年)的建设发展储备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通过用地条件判别的可建设区域,总面积153.28平方公里。
限建区作为远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预留用地,规划期内不能随意使用;如出现不可预测的发展情况,需要对本区域能用地进行开发使用需进行必要的论证,并对区域内用地进行整体平衡调整,在保证总体建设量不变的基础上,方可使用。
4.禁建区:区内长远发展必须控制的城市基本生态保护区域,主要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自然灾害防护绿地及绿廊等,总面积1280.98平方公里。
禁建区内的土地是维护城市形态和保护生态空间的基本保证,必须得到妥善保护;严格保护禁建区内的土地,不得任意开发利用,用地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要求,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十二条四线管制1.黄线:将区内城市市政公用、交通广场、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划入黄线管制范围,管制范围42.2平方公里。
黄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以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2.绿线:将区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名胜区等绿地划入绿线管制范围,管制范围776平方公里。
管制范围内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行为,防止侵占绿地。
3.蓝线:将区内江、河、湖、海、库、渠、湿地等城市地表水和岸线自然生态环境划入蓝线管制范围,管制范围95平方公里。
其中:规划作为饮用水源水库的最高水位线向陆域纵深约100米、其他水库库区范围;东江两岸约100米、西枝江两岸约80米、淡水河两岸约50米、其他规划保留河道两岸约5米范围。
管制范围内严格控制建设,非经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区内进行建设项目开发。
4.紫线:包括金带街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五一路历史性街区、古城墙历史性街区、水东街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县城历史性街区、铁炉湖—东坡故居历史性街区区、桃子园历史性街区等7个街区,以及各市县级以上历史性建筑。
规划区紫线管制范围约1.93平方公里,要求严格实行城市紫线管理制度,避免占用历史建筑用地,破坏历史风貌。
第十三条重点建设地区规划各组团的重点建设地区是:惠城组团重点建设“五大新城”(包括江北新城、东部新城、南部新城、惠博新城、中职新城)、惠南科技产业园、火车站地区;仲恺组团重点建设仲恺新中心区、液晶产业园、LED产业园、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玉东方珠宝城、伯恩光学城、洋纳工业园、良湖工业园(鸿海精细化工基地)、万兴工业园、行诚工业园);惠阳-大亚湾组团中,大亚湾片区重点建设高技术创新产业区、石油化工产业基地、港口物流产业基地、滨海旅游休闲产业区和中心北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