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节能项目合同(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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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工程合同范本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范本

道路照明工程合同范本鉴于甲方为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的甲方代表,具备该项目的实施权利;乙方为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具备承担道路照明工程的能力。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道路照明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道路照明工程1.2 工程地点: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照明灯具、电缆、配电箱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1.4 工程面积:________平方米1.5 工程投资:人民币________元二、合同工期2.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2.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2.3 工程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共计________日历天。

三、合同价款3.1 乙方报价: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3.2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

3.3 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四、质量要求4.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4.3 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保养等。

五、工程变更5.1 工程变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内容、价格和工期。

5.2 乙方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六、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__%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的,应按未完成工程部分的__%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未按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

道路照明合同范本

道路照明合同范本

道路照明合同范本一、合同名称道路照明合同二、合同主体1. 甲方:________(甲方名称)2. 乙方:________(乙方名称)三、合同标的1. 工程名称:________道路照明工程2. 工程地点:________3. 工程内容:道路照明设计、施工及维护管理四、合同期限1. 设计期限:________个月2. 施工期限:________个月3. 维护管理期限:________年五、合同金额1. 设计费:人民币 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2. 施工费:人民币 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3. 维护管理费:人民币 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六、合同条款1. 设计条款(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标准和规范进行道路照明设计,确保设计方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应在设计期限内完成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审查。

(3)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乙方应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2. 施工条款(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应在施工期限内完成施工任务,并将工程交付甲方验收。

3. 维护管理条款(1)乙方应在维护管理期限内对道路照明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乙方应建立健全道路照明设施档案,及时更新设施信息。

(3)乙方应确保道路照明设施在维护管理期间满足甲方需求,如遇故障,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七、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施工或维护管理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__________%。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质量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的 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完整版)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范本.docx

(完整版)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范本.docx

福建省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本(节能效益分享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20年月日用能单位(甲方)节能服务公司(乙方)担保方(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合同条款鉴于本合同甲乙丙三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

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定义和解释如下:1.1 合同能源管理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1.2 节能效益分享型指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甲方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甲方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受益。

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不同。

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通过节能效益的分享来收回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

1.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项目。

1.4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备案的专业化公司。

1.5 能耗基准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以比较和确定节能量的依据。

能耗基准应能代表能耗设施或系统运行规律时间段内的数据,数据采集可采用统计或测试或模拟的方法。

1.6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路灯亮化合同模板

路灯亮化合同模板

路灯亮化合同模板一、甲方,(委托方)。

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承包方)。

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为了提高城市道路亮化水平,保障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现委托乙方进行路灯亮化工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1. 服务内容。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对指定道路、街区的路灯进行亮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高效节能灯具、调整灯光角度、修复损坏的灯具等。

2. 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路灯亮化工程,保证改造后的路灯亮度、色温、均匀度等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并保证亮化效果持久稳定。

3. 服务周期。

路灯亮化工程的服务周期为(具体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并保证亮化效果持续稳定。

4. 服务费用。

路灯亮化工程的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甲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具体时间)内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5. 保修期。

路灯亮化工程完成后,乙方应提供(具体时间)的免费保修期,对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亮化效果不达标、灯具损坏等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6.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亮化效果不达标或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合同变更。

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方可生效。

8. 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处理已经发生的费用和责任。

9. 争议解决。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2024年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2024年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2024年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2024年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施工,乙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质开展该项工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1.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

1.3 工程内容: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照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

1.4 工期:工程施工期为[具体施工期限],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和效力2.1 双方依法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本合同,并互相保管原件。

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受让人具有合同效力。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及现场的安全。

3.3 乙方应当提供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现场指导和质量控制。

3.4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修复或重做。

3.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质量检验、工程变更等情况。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应提供道路照明安装工程所需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材料、设备等,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4.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4.3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4.4 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需要甲方提供相关协助或配合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按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价款支付5.1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工程总价为[具体金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阶段付款比例付款日期第一阶段工程总价的30% 乙方开工后10天内第二阶段工程总价的50% 乙方完成工程总量的60%后第三阶段工程总价的20% 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5.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节能类路灯合同模板

节能类路灯合同模板

节能类路灯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丙方:______________鉴于,为了节能减排,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能效,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道路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

第二条工程范围1. 根据甲方需要改造的路灯数量和位置,乙方进行详细勘测和设计。

2. 将旧有的能源消耗大、光效差的传统路灯更换为节能高效的LED路灯。

3. 安装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对路灯亮度和开关的远程控制。

4. 针对不同地段的照明需求,进行光束调节,确保照明效果和节能效果的结合。

第三条工程报价1. 乙方根据工程范围提供详细的报价单,包括LED路灯、控制系统、安装费用等详细费用明细。

2. 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工程报价。

第四条工程进度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按时完成路灯改造工程。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第五条质量保证1. 乙方更换的LED路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品质优良,不存在质量问题。

2. LED路灯的光效和寿命必须符合乙方承诺的标准。

第六条保修责任1. LED路灯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2. 保修期过后,乙方可提供终身维护服务,维修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

第七条知识产权1. 改造工程涉及的设计图纸、技术方案、软件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 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得将相关知识产权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合同解除1.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1.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路灯节能合同范本

路灯节能合同范本

路灯节能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城市道路路灯的管理单位,乙方为专业从事路灯节能改造服务的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_________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项目1.2 项目地点:_________市1.3 项目范围:甲方所辖范围内的道路路灯第二条合作方式2.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路灯节能改造,乙方负责提供节能改造的技术方案、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服务。

2.2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节能灯具和设备。

2.3 乙方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约定的进度和质量完成。

第三条节能目标3.1 乙方承诺,通过节能改造,使甲方所辖范围内的道路路灯能耗降低_________%。

3.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完成节能改造,并达到约定的节能目标。

第四条付款方式4.1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付款计划和金额如下:(1)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2)乙方完成节能改造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3)项目运行满_________个月,且达到约定的节能目标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应当及时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正规发票。

第五条项目验收5.1 乙方完成节能改造后,应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_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

道路照明合同范本

道路照明合同范本

道路照明合同范本1.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并在签署后生效: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姓名] 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2. 合同背景甲方作为道路运营方,需要委托乙方负责对指定区域的道路进行照明,以确保安全通行和市民的基本需求。

乙方作为道路照明服务提供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服务内容根据本合同,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道路照明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3.1 安装和维护照明设备:乙方将负责购买、安装和维护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杆、灯头、电缆等。

3.2 定期检查和维护:乙方将进行定期的道路照明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故障维修:乙方将及时响应甲方的故障报修请求,并尽快进行维修和恢复服务。

3.4 照明方案优化: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乙方将提供照明方案的优化建议,并在得到甲方的同意后进行实施。

3.5 照明效果评估:乙方将定期评估道路照明效果,并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

4. 费用和付款方式4.1 费用总额:本合同的费用总额为[费用总额]。

4.2 付款方式:费用将根据以下方式支付:•[付款方式1]:支付金额为[金额],于[时间]前支付。

•[付款方式2]:支付金额为[金额],于[时间]前支付。

4.3 发票和报销:乙方将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报销凭证。

5. 合同期限和解除5.1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起始日期为[起始日期],终止日期为[终止日期],共计[合同期限]。

5.2 解除合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纠正;•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6. 保密条款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商业秘密等保密,并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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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X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甲方:(用能单位)乙方:(节能服务公司)签订时间:2012 年月日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甲方并为此支付乙方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

根据GB/T 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RFCC能效项目设计、融资与验证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本合同的项目描述、相关术语和定义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项目描述、术语和定义,甲乙约定如下:1.1 项目名称: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本合同中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2 项目边界:本项目节能措施影响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的分布范围和地理位置界限,包括所有影响道路照明项目能源消耗状况的路灯及其附属设备。

1.3 基准期:确定本项目能耗基准的节能措施实施前的时间段。

本项目基准期极大值为年(365天)、效益分享期值为月(30天)、极小值为天(24小时)。

1.4 报告期:确定本项目节能量的节能措施实施后的时间段。

报告期单元长度与基准期相同。

本项目报告期极大值为年(365天)、效益分享期值为月(30天)、极小值为天(24小时)。

该合同中“年”“月”“工作日”“小时”是指项目相关方收集数据而言的报告期的公历时间段。

在整个合同及项目文件中,相应报告期单元长度保持一致。

1.5 基准期能耗:基准期内,项目边界内道路照明运行的能源消耗量。

1.6 校正后的基准线能耗:根据甲方项目的道路照明数量、亮灯时间、路灯型号功耗、电费单价等常规变量因子,由双方共同评估校正后确认的项目运行报告期内的能耗。

1.7 单位设备基准期能耗: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路灯设施,在基准期间的平均运行功耗,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或加权平均的方式经仪器计量获得。

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路灯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

(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

1.8 项目的节能量:指项目节能措施实施后的能效成果,包括项目边界内道路照明系统在双方确认的基准线运行情景下的节能量和避免的能耗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节能量 =(基准期能耗量或负荷- 报告期能耗量或负荷)±调整量1.9 基准线运行情景:是指双方确定在报告期内项目的道路照明数量、亮灯时间、路灯型号功耗、电费单价等相关的变量因子对应的基准期运行值未被降低的情景,或降低部分的收益损失已经被甲方以相应方式补偿后在基准期运行值中予以扣除后的情景。

1.10 项目节能量计量方式与精度要求:本项目的节能量计量和验证,以对项目节能改造的部分线路进行抽样或全部计量,通过使用在检定有效期内的检测仪器测量得到的能源消耗数据为依据。

不考虑改造前后项目设备、人力、环境等因素的互联或交叉影响产生的能效成果。

1.11 项目调整量的自变量因子:甲乙双方确认能够影响本项目节能量变化的关键因子包括:道路照明数量的增减、亮灯时间的增减、路灯型号功耗的增减、电费单价的增减。

1.12 泄露:项目的节能量可能存在的因素包括正常的线损、设备材料因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带来的运行功耗的增加。

泄露值未超过目标节能量 %的条件下,予以忽略。

1.13非正常性能耗损失:包括项目能耗超过 %以上的泄露、边界内能源的外接或偷盗。

1.14 项目功能性完工: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实施结束,功能性指标达到设计指标。

1.15 在该合同中未明文规定计算公式或核算办法按数学及统计学定义的公式或核算办法执行。

1.16 该合同中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第2节项目期限2.1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始,至。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天,自始,至。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 ,效益分享周期为月,效益分享期为期。

第3节项目能效设计方案、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1 项目名称与内容: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包括本项目节能措施影响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的分布范围和地理位置界限内所有的路灯及其附属设备。

3.2 本项目的基准能耗特征:①路灯的电感镇流器自身功耗大,输出效率低,未达到国家的能效评价值;②路灯的普通高压钠光源效率不足,未达到国标标准的能效评价值;③路灯灯具效率不足,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能效参数;路灯电路的电能质量较差,造成整体输出效率不足;④路灯照明在设计上未按国家道路照明标准进行设计,用能浪费大;⑤路灯照明未实行分区分时的精细化管理,用能浪费大。

3.3 本项目的节能措施包括:①采用通过国家节能认证的电子镇流器替换现在路灯的电感镇流器;②采用符合国家节能认证标准的高效高压钠路灯替换现在路灯的高压钠光源;③部分道路替换陈旧的灯具;④采用智能芯片,对路灯照明实行分区分时的精细化管理。

详见附件1《项目内容与项目边界确认书》3.4 乙方负责进行方案设计,并经过甲方确认。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3《项目能效设计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项目实施。

3.5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6 项目施工完工后,项目进入为期 7天的试运行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4《项目功能性完工验收方案》、附件5《项目节能量计量、监测与验证方案》进行验收和节能量验证,必要时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参加共同验收。

并将验收报告《项目功能性完工认定书》、《项目节能能力实现认定书》作为合同附件。

3.7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于7个工作日内,履行检查、验收义务,甲方拒不按约履行验收义务,视为验收合格,效益分享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算。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4.1 项目节能效益:本项目节能审计基准期间为30天。

起始日为:,完成日为:。

经过双方测量并参照项目相邻12个月内历史运营数据,确认项目基准期能耗如下:4.1.1 项目基准期用电量为每月万千瓦时,当期电费单价为元/kwh,项目基准电费额为每月万元。

详见附件2《项目基准期能耗确认书》4.1.2 本项目设计的节能率最低 40 %,最高 65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的平均节能率为45 %。

本项目预计的总节能量为吨标煤,预计的项目总节能效益为万元,年节能效益为人民币万元。

双方可以根据附件6《节能效益计算方法及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在合同期内对节能效益进行调整。

4.2 节能效益分享比例:本项目能效改造的投资全部由乙方投入,双方同意按以下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4.2.1在效益分享期为个月中,乙方每月享有项目月节能效益中 %,每月收益为万元,累计收益万元;4.2.2甲方每月享有项目月节能效益的 %,累计收益万元,体现方式为电费支出的减少量。

4.2.3 项目运营管理和维护由甲方委托给方,维护方每月按项目月节能效益的 %作为运营维护服务费用,由甲方按月统一拨付。

4.3 节能效益款项支付:4.3.1 每月日,节能服务方乙方提交“节能效益报告”及节能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的节能效益款项给予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4.3.2 每月日,项目运营和维护方方提交“项目运营维护”及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将运营维护方的服务款项给予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4.3.3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为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该账户由项目融资机构进行监管。

4.4 关于乙方节能效益的相关权利约定:4.4.1 当项目运行满个月后,甲方可以选择自行对节能系统进行买断,买断的价格为:万元,甲方买断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4.2因本项目全部投资均由乙方完成,甲方保证在乙方效益分享期内,项目月能耗基准值不低于万元,项目按基准线运行情景核算项目节能量及项目收益,以保证乙方每月可分得的节电款不低于万元。

如因甲方停止运作或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场地或道路照明数量减少、亮灯时间减少等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等原因,导致乙方每月分得的节电款低于万元的,每月仍按万元计算。

4.4.3如甲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4.4.4如甲方对项目运营维护及售后服务存在异议,不影响对项目已经实现的节能能力的认定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项目投资、移交、管理及所有权约定5.1 项目投资5.1.1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包括:在合同范围内需要改造的全部道路照明设备、控制与监测设备及软件;为达到节能目标值,项目道路照明设备运行需要的环境因素校正措施;项目能效改造需要的勘察、审计、分析、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和安装调试。

详见附件7:《项目财产、设备及工程量清单》;5.1.2 乙方提供的道路照明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节能技术措施应符合本项目节能方案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项目移交与管理5.2.1 本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财产及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并应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

5.2.2项目验收和移交完毕,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节能项目投资与节能能力实现阶段的主要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乙方对项目设备拥有优先的处分权。

5.2.3 项目的收益权由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比例分享。

5.2.3 项目验收和移交后,甲方有权将项目的运营维护委托给方,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关设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第6节项目的运营维护与售后服务6.1 除项目设备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外,项目的运营维护和日常管理,由甲方同方签署委托协议(附件9《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委托协议》),由方负责运营维护与日常管理。

6.2项目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年,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按附件10《项目设备售后服务规范》履行设备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

6.3 项目的易耗品包括:光源,光源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年,光源由方提供,费用按设备采购方式由方支付。

6.4如因运营维护方或甲方操作不当、运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应由运营维护方或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6.5 项目的运营维护和日常管理费用从每月的节能收益中提取,按月节能收益总额的 %计算,既每月为万元。

由甲方按月拨付给维护方。

第7节项目的担保、融资、保险及收益权转让7.1乙方可将本合同中的节能收益权设定质押担保或贴现,用于项目的融资。

7.2 乙方可以为项目的未来收益权和节能能力购买保险进行投保,保险的受益人为乙方。

7.3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乙方收益,乙方对甲方的债权可对项目融资的担保方或项目保险方或项目的融资方按相关协议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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