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08•【字号】教基一〔2015〕769号•【施行日期】2015.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2015〕76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对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地各学校一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
二、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作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必备条件,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指南》要求,结合实际,规划专用场地,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资料,保证心理辅导室的基本配置。
要加强心理辅导室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心理档案,开设心理热线,发挥其应有功能。
三、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增加经费投入,专门用于心理辅导室的建设。
在今后2—3年内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基本配置符合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全部按标准配置到位。
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9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切实发挥心理辅导室在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06•【字号】教基一[2013]476号•【施行日期】201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纲要》)(见附件),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纲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纲要》精神,贯彻落实《纲要》要求,摆到教育工作突出位置,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因地制宜,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全体教师都要自觉地在各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心理健康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
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所需课时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24•【字号】•【施行日期】201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现将《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意见》的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关键载体、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组织教育系统对《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
二、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研究不同年级、不同学段的德育具体要求,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按梯次递进结构形成规范化和序列化的德育内容及实施要求。
三、切实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创新和改进德育工作的途径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突出知行结合,把良好习惯养成转化为学生自觉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报我厅。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4月24日附件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德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现实选择。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本《若干意见》系1999年8月13日教育部印发的教基[1999]13号文件)八十年代以来,一些省、市在中小学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了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教会精神和《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努力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当代中小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
他们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多是独生子女,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长,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有些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的会使学生出现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
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有一个和谐宽松的良好环境,而且需要帮助他们掌握调控自我、发展自我的方法与能力。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培养跨世纪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
因此,对中小学生及时有效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2007-1-12 16:10:15教科所阅读次数: 400八十年代以来,一些省、市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了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教会精神和《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努力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当代中小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
他们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多是独生子女,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有些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将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的会使学生出现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
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有一个和谐宽松的良好环境,而且需要帮助他们掌握调控自我,发展自我的方法与能力。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培养跨世纪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
因此,对中小学生及时有效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教基一[2013]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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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通知(教基一〔2013〕101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2012]15号)和我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476号)精神,加强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指导中心是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计划,并在省教育厅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任务是:一、受省教育厅委托,制定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方案。
二、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优秀成果。
三、组织研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推动学科建设。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活动。
五、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及其他相关培训工作。
六、承担省教育厅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任务。
指导中心设在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中心主任:邵水潮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副主任:李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李海龙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11月18日——结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6.01•【字号】教基〔20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2020〕20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整、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抓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年修订)》等为抓手,坚持正确方向、遵循规律、协同配合、常态开展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贯彻落实机制,推动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德育内容、途径、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
增强德育工作抓手,每年评选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00名,遴选一批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学科德育精品课程、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06.02•【字号】•【施行日期】2004.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高等师范院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率先建立起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在上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时代的高度提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新要求。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在教师。
河南是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教育的大头在农村。
发展农村教育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是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
随着教育信息化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中小学教师素质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
面对新的形势,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全面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特别是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标,以农村教师培训为重点,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以非学历教育为主,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型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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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教基一[2013]47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6.06
【实施日期】2013.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3〕47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纲要》)(见附件),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纲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
措,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纲要》精神,贯彻落实《纲要》要求,摆到教育工作突出位置,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因地制宜,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全体教师都要自觉地在各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心理健康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
从2013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