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村民议事和决策制度

村民议事和决策制度1、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村的实际情况,一般一年内应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时间确定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有条件的村可召开两次。
2、在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召开村民会议。
3、召开村民会议,出席会议的村民必须经过全体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如果是召开户代表会议,那么出席会议的户代表必须超过全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村民会议的决定,若是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其决定必须获得参加会议的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通过,决定方能生效;若是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其决定必须获得参加会议的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决定方能生效。
5、村民代表会议是村中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议题主要有四种:一是需会议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上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需代表了解并做群众工作按期完成的上级政府交办的国家任务,如计划生育、植树造林、义务教育、服兵役等;三是需代表讨论、表决村内重大的自治事务,如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四是村民提出的急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其他“一事一议”等问题。
6、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议题应当在3日前通知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议事制度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
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
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
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实施效果
提升村民参与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提高村民的 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
加强民主监督
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保证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 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滥用。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 治理水平。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意见难以统一
由于村民意见存在差异,往往导致议事决策过程 困难重重。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制度背景 • 制度内容 • 制度实施 • 制度与村民自治 • 他山之石 • 结论
01
制度背景
制度建立的历程
1 2 3
萌芽阶段
20世纪80年代,我国部分地区开始探索村民自 治和民主管理实践,为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试点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在村级治理 中引入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并逐步扩大试点范 围。
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议事决策 的行为,要求责任人纠正,并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03
制度实施
实施方式
村民大会
由全体村民参加,共同讨论村内重大事项,表决通过民主议案 。
村民代表会议
由村民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传达政策、讨论村务,代表 村民表达意见和建议。
“一事一议”
针对具体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包括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 项目等。
深化基层民主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 进程。
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01
适应社会变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农村治理面临许多新
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来应对。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的农村地区中,为了保障村级事务的民主公平和规范运作,特别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重要环节,即三重决策机制、一人一票选举制度、党支部参与制度。
这种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的民生福祉。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三重决策机制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
根据该制度,村级决策事项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讨论和决策。
第一重是村民小组讨论决策,每个村民小组都有相应的村民代表,他们负责在村民小组内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交给村委会讨论。
第二重是村委会讨论决策,村委会由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成员组成,他们通过村民代表提供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最终形成决策方案。
第三重是村民大会审议决策,每个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大会,并就村委会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只有经过村民大会的批准,决策方案才能正式实施。
其次,一人一票选举制度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该制度,村民选举出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成员等村级干部。
选举过程中,每个村民都拥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选出合适的村级干部。
这种选举制度确保了村委会成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增强了村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避免了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最后,党支部参与制度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该制度,党支部必须积极参与村级决策工作,并负责督促村委会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工作。
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参与村级决策、把握村民需求、提供决策建议等方式,有效地发挥了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和权力约束的作用,确保了村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而言之,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三重决策机制、一人一票选举制度和党支部参与制度等环节的实施,保障了村级决策的民主公平和规范运作。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一、概述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农村自治,建立的一种民主参与决策机制。
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村民权益保护机制的结合,让农民能够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村级事务的公正和民主。
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2.1 村民代表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代表应当通过普选的方式产生。
选举程序应当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特点,确保村民能够依法依规选出他们认可的代表。
2.2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代表行使职权的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
村委会作为村级事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村民代表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应当根据需要定期召开,重大事项还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会议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决策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3 村民代表权益保护村民代表享有与其代表身份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应当保障村民代表的诉求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履行代表职责。
村级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为村民代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他们能够工作顺利。
三、决策流程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应当通过科学、合理的流程来进行决策,保证决策结果符合村民的意愿和整体利益。
3.1 问题提出和调研村级事务的问题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的成员提出,并经过初步讨论和调研,明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
3.2 议题确定和信息公示在问题初步确定后,应当对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确保问题表述清楚、准确。
同时,应当将议题信息公示,让村民知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议题讨论和意见收集在议题确定和信息公示后,应当组织议题讨论和意见收集会议,邀请村民代表、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与。
会议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综合的决策依据。
3.4 决策方案制定根据议题讨论和意见收集的结果,制定详细的决策方案。
方案应当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结果公正合理,并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什么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村民自治组织的决策程序,具体包括:群众大会(集体讨论),选出代表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大事)。
这一制度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实施村民自治、发扬人民民主的具体形式。
实践证明,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方面,它充分尊重了村民民主权利,把权力真正交到了民众手中,确保了民主的参与度和决策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它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不断推动村级自治和村庄发展,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过程和程序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具体实施过程和程序如下:第一阶段:当地村民集体讨论在制定村庄规划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等大事时,需要首先组织村民进行集体讨论,让村民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对相关方案提出建议和意向,确保广泛民意被充分考虑。
第二阶段:选举名单的编制和代表委员会的产生集体讨论后,村民们需要选举代表委员会,进行具体决策。
代表理事会的产生,既要考虑到乡村的实际情况,还要让更多的村民参与其中,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三阶段: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决策代表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后,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具体的问题和事情。
大会需要由委员会的成员组织召开,确保会议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在大会上,代表们需要秉承民主参与的理念,讨论各个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最终确定事情的处理方式。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优点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具有如下优点:1.推进了村级自治。
通过这一制度,村民们能够全面参与到集体决策之中,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大力推进了村级自治的实践。
2.保证了决策的智慧性与科学性。
在村庄发展相关的决策制定过程中,村民的理性和智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从而发挥了民主决策的优势。
3.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让广大村民的共识形成,避免存在个别人与决策不一致,降低村内冲突和不稳定的发生,增进了村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决策程序:1.信息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包括事项的内容、影响等,使村民能够全面了解事务,增强知情权。
2.能够表达意见的渠道: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应当建立村民能够表达意见的渠道,例如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方便村民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3.民主决策:基于信息公开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进行民主决策。
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多数的决策原则。
4.公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结束后,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村级组织可以设立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决策机制:1.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决策的主要机制,可以通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代表进行决策,真正实现民主决策的原则。
2.建立村务委员会:村务委员会是决策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
村务委员会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草案进行讨论和审议,最终形成决策方案。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对于一些涉及到较大财政资金或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公开投票的方式,让村民直接参与到决策中。
同时,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也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使村民可以了解到具体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增强监督权。
综上所述,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可以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决策的公正、民主和透明。
同时,需要健全相关机制,加强村级组织的内部民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村级事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涧池镇中清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涧池镇中清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第一条村党支部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村委会是本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村委会应自觉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党支部应支持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工作。
第二条村务议事决策总体原则:1、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2、依法按章原则;3、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4、坚持村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原则;第三条村务议事形式:1、村党支部(党员)会议决定;2、村两委联席会议或党员干部会议决定;3、村民代表会议决议;4、村民会议或全体户主会议表决.第四条村党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一)议事事项:1、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2、党支部自身建设、党员发展等党务工作;3、需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或党员干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初步方案。
(二)议事程序:议事程序按《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村两委联席会议或党员干部会议按照眺下程序可决定以下事项:(一)议事事项:1、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的设立和组成人员;2、补助款、救济款或救济物资的分配、.发放等事项;3、万元以下的水利、道路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实施方案;4、万元以下的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5、村民建房分配方案;6、需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户主会议决定事项的初步方案;7、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或党员干部会议可以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议事程序:1、村两委分管成员提出初步方案,成员之间进行个别沟通;2、村两委成员或党员干部集体讨论;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讨论决定以下事项:(一)议事事项:1、本村经济发展规划、村庄发展建设规划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3、村集体经济项目承包方案;4、万元以上的水利、道路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工程的招投标方案;5、“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方案;6、干部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的确定;7、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8、由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决定的其它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王屋洲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决策原则
要坚持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决策事项
须经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讨论、决策的事项分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
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十项: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改;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4、村集体物业出租方案及建设(包括维修、增换设施)项目承包方案;
5、村民宅基地使用方案;
6、征用土地各项补助费使用方案;
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案;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及其他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9、村工作人员聘用和村委会成员辞职;
10、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1、村级重要党务工作由村支部委员会研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村级日常工作由分管干部提前将议案交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后同意上会讨论的,再经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
3、村级重大经济发展事项(涉及金额超过一万元)先由经联社理事会班子相互沟通达成一致后,经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得出方案或形成原则意见,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4、需要由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进行表决的事项,每位干部依次表决并现场记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方案或原则性意见。
经表决确定的方案或原则性意见,即视为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共同意见,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拥护并配合执行,不得对外发表与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共同意见相违背的言论。
四、重大事项决策前实行民主酝酿
村级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表决的,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必须进行民主酝酿,经过充分讨论、解释、论证。
民主酝酿由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执行,对象为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视情况可扩大到户代表、全体村民。
也可根据需要邀请上级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论证。
五、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两委会主持,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
所作决定应当经应到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村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和决定村级事务时,必须遵守党和国
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3、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公布。
4、每次村民代表会议要做好签到、记录、文书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备稽查。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