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性支出管理制度
营业部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

营业部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的监督管理,使营业部资本性支出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为营业部发展创造良好经营环境、改善服务形象、拓展业务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厉行勤俭节约,有效降低营业部经营成本,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本性支出管理的范围第二条计算机。
包括无盘站整机、有盘站整机、无盘站主机、有盘站主机、第三条普通显示器、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无盘站瘦机。
第四条网络及通讯设备。
包括交换机、路由器、语音卡、硬件防火墙、其他网络及通讯设备。
第五条服务器及配件。
包括服务器整机、服务器硬盘、千兆网卡、阵列卡、磁盘柜、其他配件。
第六条供电设备。
包括UPS主机、UPS电池、UPS电池柜、发电机、其他供电设备。
第七条电子及办公设备。
包括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视机(含大显)、空调、其他电子及办公设备、大屏、身份证阅读器、数码相机。
第八条工程支出。
包括网络综合布线工程、装修改造工程、防雷系统工程、第九条广播和视频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其他工程。
第十条软件。
包括行情及交易软件、办公软件、应用软件接口。
第十一条搬迁投入。
包括营业部搬迁、其他搬迁项目。
第十二条筹建投入。
包括营业部筹建、其他筹建项目。
第三章资本性支出预算的编制第十三条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工程支出等资本性支出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布局,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统一制定营业部筹建及迁址规划项目。
第十五条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经营环境、改善公司服务形象,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统一规划营业部的整体改造及标准化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为拓展营销、理财业务,打造专业化、信息化营销团队,提升营销团队的竞争力,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统一规划营业部营销驻点活动、营业部VIP客户设备投入。
第十七条营业部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本着合理、高效的原则,每年年初按照公司统一格式及项目类别,预算本营业部本年度需要添置、更新设备的数量和金额以及为改善经营环境所需投入工程项目和金额,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并上报营销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_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_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_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现依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规则、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1、办公费:反映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办公用品、用具、书刊订阅统一由办公室采购,采购前先列出具体采购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
办公器具、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需用办公器具、办公用品时,由使用人到办公室签领。
购买办公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大宗印刷费支出。
大宗印刷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
各科室部门要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材料的印刷、打印。
印刷、打印费用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3、通讯与邮寄费:反映本单位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通讯与邮寄费用必须是邮电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报销,单位缴纳的电话费,凭电信部门出具的话费发票据实报账。
4、燃料汽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要强化车辆维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维修费用的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
对私驾公车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车辆维修费用票据必须有维修厂家提供的有经办人签字的《维修作业单》作附件。
5、交通费:反映单位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租金、各种公务用车的停车、看车、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要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机关租赁车辆,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的,必须凭正式的运营发票报销入账,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发票代替。
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

资本性支出管理办法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所有XX广场资本性支出项目。
资本性支出项目:物业费法定支出项目中不含的所有项目,如:设施设备的大、中修项目;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物业功能变更与完善;节能等技改项目、广告位改造等。
操作流程1 预算内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1.1 每年11月1日前各地商管公司形成下一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年度预算表》上报集团商管公司。
1.2 每年12月20日前集团商管公司审核并汇总年度预算表上报集团财务部。
1.3 各地商管公司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实施(参照采购制度)。
1.4 集团财务部定期拨款至各地商管公司。
1.5 各地商管公司每年11月1日上报集团商管公司本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年度预算表》及本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年度决算表》。
2 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2.1 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范围:2.1.1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年度计划表中未列项的工程或维修项目(例如管线爆裂和损坏修复等)。
2.1.2日常检查中发现(如年度第三方检测等)的需要尽快维修但未列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的项目。
2.2 预算外资本性支出项目操作:2.2.1当地商管第一时间抢修,同时上报集团商管公司,并形成第一手抢修资料(包括范围、图片、抢修办法、估计费用及是否可以平衡在年度预算中支出)。
2.2.2由集团商管公司明确继续抢修及费用拨付方案,并形成准确维修资料,包括方法、费用。
2.2.3不能在年度预算中平衡的项目,由集团商管公司将维修资料上报集团财务部申请资金。
3 XX产权XX广场资本性支出项目3.1 操作流程3.1.1各地商管公司每年7月底形成下一年度《XX广场资本性支出专项维修基金年度预报表》上报集团商管公司,集团商管公司每年8月初审核并汇总上报XX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理。
3.1.2各地商管公司依据XX管理有限公司批复明细及金额组织实施。
3.1.3实施细则各地商管公司组织招标投标(执行采购制度),定标后三日内,由集团商管公司将定标资料即资本性工程立项申请书(视情况附详细说明,如超预算的原因、业主分摊计算方法等)、三方报价及工程位置(附图)上报集团商管公司。
资本性支出财务管理及核算办法

XX公司资本性支出财务管理及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资本性支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反映资本性支出发生情况,对资本性支出进行全过程财务监督,实现资本性支出安全、合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为获取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支出的效益及于本会计年度和以后会计年度。
本办法所称内部施工单位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施工单位。
本办法所称外部施工单位指非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施工单位。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计划,组织、督促投资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建设投资的公司机关、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应依据《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企业规范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是资本性支出财务管理及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制、修订公司资本性支出财务管理及核算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核定上市和未上市自有资金配置额度,综合核定上市和未上市年度投资资金规模;(三)管理投资资金计划,拨付和清算投资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四)负责在建项目减值、报废和处置审查及上报;(五)界定资本化项目支出、费用化项目支出;(六)参与资本性支出项目整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可行性研究评审、投资分析和经济评价等工作;(七)负责相关合同审查;(八)审核所属单位资本性支出类报表,编制公司资本性支出类报表;(九)组织所属单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十)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资本性支出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
第五条公司规划计划部主要职责:(一)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提供集团(股份)公司和公司批次投资计划;(二)配合公司财务资产部编制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报表、年终资本性支出决算报表;(三)负责牵头推进计划投资项目结算和清理事宜。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XX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各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旨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的归集、签批、下达和执行流程,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子公司。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适用范围资本性支出预算范围包括各类仪器设备、系统软件、IT网络建设、办公家具,以及各类工程项目等原值在人民币 2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各类资产。
其中,工程项目总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万元及以上的,参照《工程项目基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规范范围内。
三、预算管理组织和部门职责(一)预算管理委员会1、审议并签批预算方案、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财务部1、根据整体财务预算计划下达资本性支出归集指令至供应链管理部;2、与供应链管理部共同商定资本性支出预算归集模板;3、协助事业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预审资本性支出预算;4、将资本性支出预算纳入整体财务预算并提交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审议;5、根据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审议结果,协同相关部门修改资本性支出预算;6、将审议通过的资本性支出预算报送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签批;7、将已完成签批的资本性支出预算递送至供应链管理部;8、负责集团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及签批;9、监控资本性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汇报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并调整、优化预算管理规则。
(三)供应链管理部1、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财务部;2、与财务部共同商定资本性支出预算模板;3、结合公司现有价格库信息、外部市场价格情况合理编制资本支出预算;4、定期回顾、总结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运营管理团队和董事长的管理要求对现有预算执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同公司财务部不定期修订、完善管理规则;5、按照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执行预算控制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青政办字〔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3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和批复第五章预算执行与调整第六章决算第七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八章附则青岛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等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预算单位,是指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级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预算企业,是指预算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类企业(即一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其中,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是指党政机关所属实施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按规定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15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1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泰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江苏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4〕92号)等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部门、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和市级国资预算企业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级国资预算企业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市属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市属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包括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及市级其他部门、单位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类企业。
第四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有关政策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模。
(二)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其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快资金循环和周转,保证资金安全,发挥和提高资金的规模效益和资金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或“公司”)、分公司和所属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各单位企业一把手是企业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益负第一领导责任;财务总监在资金管理上对一把手负责,对资金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资金管理人员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具体管理,对其安全性负直接责任;(二)会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及结存负有监督和主管责任;(三)各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设全面预算编制岗,负责收集各部门的资金收支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的资金预算,提交相关部门讨论批准。
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在资金综合平衡中的作用,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营运良性循环,具体细则见《XX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的收支范围进行日常业务活动。
第八条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第九条各单位在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时,应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
第十条出纳不得经管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账簿登记和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会计稽核工作,不得负责月末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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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资本性支出审批程序,确保资本性支出审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控制投资风险。
2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适用于资本性投资项目从设计立项到支付过程的审批管理,包括资本性投资方案、资本性支出投资合同和资本性支出付款等过程的审批及管理。
3 名词释义资本性支出:是指支出产生效益,效益受益期限超过一年的各项支出。
具体包括构成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各项支出。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股权投资:是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或与他人合资或独资成立新公司。
投资后持有被投资单位一定比例的股份,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债权投资 : 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两类,债券投资是指购入国家或其他单位发行期限超过一年,本企业意图长期持有债券赚取利息的投资,如购入国债、金融债券和其他企业的债券等;其他债权投资是指除了债券投资以外的债权投资,如企业将多余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性质的投资;将多余资金或为了某些共同的目的按约定借支款项给被投资单位用于长期(一年以上)经营占用,并按约定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也形成债权性投资。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暂时性应收款项,不以长期持有为目的,不属此规范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但凡相同种类的设备、器具原已列为固定资产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者,即使单位价值不足 2000 元,仍应列为固定资产;属于整体或配套件之一部分 , 不便或不宜划分 ,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特许经营权、应用软件使用权等。
可辨认性标准是指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4 职责申请单位:指具体负责资本性支出项目运作及方案设计的职能部门或分(子)公司, 统称申请单位。
具体制订投资方案、投资预算和可行性分析报告;负责资本支出项目涉及有关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概况、相关证照、经营资质、信誉、产品信息等)、宏观政策、行业趋势、市场信息、价格信息等的收集、提供;负责合同拟订、审批推进、项目运作、项目付款申请以及系列工作中相关资料报送、保管与移交归档等。
其中项目属于分子公司的 , 分子公司还应建立自己的档案。
管理部:是集团资本性投资项目统一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如下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年度资本性支出投资计划;指导各相关单位制订投资方案、投资预算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审核、确认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类项目的投资预算金额。
负责按集团有关规定走产权代表请示或报备流程 , 办理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协调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可行性方案的评审;对分子公司上报的相关报批文件、合同及付款申请负责对接协助完成总部的审批流程并反馈分子公司;负责组织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指导和跟踪项目后续推进过程管理,并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组织项目验收,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管理。
业务主管职能部门:是指按部门职能划分,资本性支出项目所属业务的主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职能未明确的,管理部为主管部门。
负责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本性支出申请报告、方案进行调研和评审,并出具可行性意见;负责提供行业和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对投资预算、合同条款等从业务经营角度出具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筹集和安排;负责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本性支出项目申请报告、方案进行调研和评审,并出具财务可行性意见;负责非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类支出项目的预算(价格)审核;负责项目合同评审、项目付款与报帐审批、会计核算;负责后续投资效果跟踪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如投资项目属由分子公司发起和负责实施的,则由项目所在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则重履行、、条款的职责,总部财务部则重履行、条款的职责。
项目小组:重大项目应成立项目小组推进工作。
成立项目小组应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及工作计划。
各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按项目小组要求互相配合开展工作。
总经理班子负责项目审核或批准。
董事会、股东会负责按权限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批。
5投资方案审批工作流程标准详见附后流程标准表方案审批权限。
②主管线领导包括主管业务线领导和主管产权线领导,审批时先业务线领导后产权线领导审批。
后述相同。
③公司原则上不对子公司、合营公司以外的单位进行债权投资。
④打"V”代表该相应岗位应对报告事项进行审核或审批,标注“〉”加金额的表示该对应岗位对报告事项大于该金额的要进行审核或审批,标" -”的则表示不需审核或审批。
下同。
⑤投资项目中“债权(非全资子公司类)”指对非全资子公司的债权投资。
其他类同。
⑥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不动产类)”指对不动产类固定资产的投资,包括不动产类的购置、扩建、改建、达到资本化条件的装修等。
⑦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营运车辆类)”指对营运车辆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他类同。
⑧营运车辆指用于经营业务使用的运输车辆,包括运输汽车、叉车及其他装卸车辆等;办公汽车指用于办公交通使用的乘用类汽车。
⑨“其他资本性项目”指机器、设备类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业务项目。
方案审批管理规定5.3.1申请单位必须提供审批意见:申请单位向总部递交申请材料前,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获得通过,申请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负责人必须在《报告审批处理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及说明内部讨论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5.3.2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提供规定5.3.2.1重大投资项目应事前由公司高管层(领导班子会议或董事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
重大投资项目一般指投资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对公司发展战略形成重大影响的项目。
5.3.2.2需要报董事长、董事会、集团或股东会批准的投资方案或报告,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班子评审通过,评审通过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总经理对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总经理班子评审方式可分为个人独立评审和集体会议评审两种方式,集体会议评审通过后要求各评审人必须签名,持不同意见的可签署自己独立的意见。
5.3.3投资概算与投资预算规定5.3.3.1方案送审前应形成投资预算,并作为投资方案之附件随方案一并送审。
5.3.3.2如投资预算编制复杂需聘请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编制的,可先提供投资概算,在方案批准后,编制详细投资预算,并按方案审批权限和流程另行上报审核批准预算方案。
投资概算和投资预算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5.3.3.股权收购投资 : 股权收购款、股权收购税费、收购标的公司后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入、其它(如差旅费、公关费等)。
5.3.3.投资组建新公司:注册资本投入和新公司成立后需要公司以债权形式的其它投入如设备、场地、房屋、流动资产及其它。
5.3.3.债权投资:债权投资款、债权交易税费、其它(如差旅费、公关费等)。
5.3.3.技改投资:场地投资、房屋基建投资、设备投资、信息系统投资、人员培训投资、流动资金投入。
5.3.3.工程项目投资:场地投入、堪探费、设计费、项目审批费、预算费、招投标费、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和钢筋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门窗工程、金属结构、屋面防水、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煤气工程、监理费、验收费、结算审计费、办证费。
5.3.3.设备投资:设备款、软件款、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其它(如差旅费、公关费等)5.3.3.信息系统投资:软件款、硬件投资、培训费用、开发调试费、其它(如差旅费、公关费等)。
5.3.3.预算方案应对预算价格的确认依据、依据来源或计算方法进行说明并提供必要的依据材料。
5.3.3.3对基建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类的预算且预算投资金额超过 8 万元的,上报审批前应先聘请中介机构对预算进行审核。
5.3.3.4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类项目一律要求单独编制、提供详细投资预算方案。
5.3.3.5投资项目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应按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最优价格方案;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需要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的应按预算要求提供详细预算方案;不需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的,对投资方案涉及的价格应提供确认依据、说明依据来源或计算方法,如相关项目标的有成熟市场可以取得合理比价的,应提供询价材料和询价联系办法(不少于两家);无法取得合理比价的,应由不少于二家的供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提供预算方案进行比价,择优选取合作方。
5.3.4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方案审批所需资料5.3.4.1投资申请报告;5.3.4.2投资方案与可行性分析报告;5.3.4.投资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投资目的、背景、投资涉及相关方的背景、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概算及资金安排、相应的组织机构5.3.4.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涉及方的基本概况、项目投资金额及来源、项目的组织机构及组成、项目市场前景、项目风险及对策、财务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回报率、投资动静态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结论与建议。
5.3.4.3投资概算或投资预算报告5.3.4.4合资(合作)方工商登记情况查询原件;5.3.4.5合资(合作)方具体情况说明;5.3.4.6被投资单位为非新设立单位的,需要提供被投资单位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以及被投资单位工商登记情况查询原件;5.3.4.7投资事宜已经公司高管层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应提供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
5.3.4.8审批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5.3.5其他投资项目投资方案审批所需资料5.3.5.1投资申请报告;5.3.5.2投资方案与可行性分析报告;5.3.5.3投资概算或投资预算;5.3.5.4不符合招投标条件且无详细预算方案的项目,提供相关价格确定依据或比价材料并说明依据或材料来源与联系办法。
5.3.5.5投资事宜已经公司高管层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应提供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5.3.5.6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5.3.6材料简化规定5.3.6.1对符合材料简化报送条件的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采购类项目,可直接使用《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申报表》进行申报审批,如属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则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使用《固定资产维修、改良审批单》进行申报审批,不必再报《投资申请报告》。
5.3.6.2对符合材料简化报送条件的其他项目直接使用《投资申请报告》简单明了阐明相关投资事宜,直接上报审批;申请报告应对投资项目提出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资额、投资计划、经济效益、风险事项等进行简单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