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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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而设立的费用,旨在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二、费用的计算和使用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按照施工项目的复杂程度、施工环境的特殊性、施工工艺的危(wei)险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金额。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买和更新安全防护设备、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等方面。

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1. 费用管理责任人: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和使用。

2. 费用管理流程:包括费用申请、审批、使用、结算等环节,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费用使用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费用的合规使用。

四、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使用方式1. 购买和更新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安全网、安全带等集体防护设备。

2. 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等,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牌等,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氛围,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其他安全文明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开展其他安全措施,如安排安全巡查人员、购买安全监测设备等。

五、费用使用效果评估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效果评估:定期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效益评估:对费用的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安全文明措施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方面的效益。

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资金来源1. 施工单位自有资金: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来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2. 工程款中划拨:在工程款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文明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三亚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亚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亚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 [2019]89号)、《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琼建监 [2019]18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海南省、三亚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均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是指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所采取的防护设施。

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和海南省、三亚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第五条三亚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部分。

基本部分为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必需费用,属于行政规费,建设单位要按时全额支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基本部分、浮动部分计费基数为工程综合价,费率执行海南省定额。

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监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系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特殊要求或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应单独列项计算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襄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不得低于如下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房屋建筑单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最高限额为200万元,单项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措施费用最低限额为2万元。

第六条招标人招标时,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本细则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费率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人身体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展开,制定细则。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设立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要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定期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问题。

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1)实行“三同时”管理,即相关施工工序、施工时间、施工空间、施工设备的使用要统一安排。

确保工作场所和设备的协调配合,避免因协调不当导致的事故。

(2)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风险点和应对措施。

施工方案要经过评审,经批准后执行。

(3)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

3.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1)设置合理的通道和紧急出口,确保场地内的人员能够快速撤离施工现场。

(2)进行必要的标识和警示,警示标识要醒目清晰,以提醒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注意安全。

(3)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二、劳动保护1. 职业健康检查:(1)施工人员入职前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检和职业病筛查。

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排除职业病风险。

(2)施工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职业病健康检查,对已发生职业病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治疗。

2. 安全防护用品:(1)根据施工工种的不同,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如头盔、安全帽、防护面具、耳塞、安全鞋等。

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时能够有效的预防事故发生。

(2)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防护用品,对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4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4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管理规定,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并按照规定报备相关人员信息。

2. 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文明施工计划编制,明确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的预算和支出。

3.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纳入合同范围,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4. 安全防护设施和工作场所卫生管理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5.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和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材料,并按时更换维修。

6.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结算,验收合格后方能支付。

7. 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应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的预算和支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费用使用合理、符合规定。

总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也是对施工单位的一种管理要求,促使其更加重视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工作。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2)是指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进行管理和规定的制度。

该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同时促进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安全防护费用管理方面,规定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安全防护费用的预算和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报销。

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则需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文明施工费用管理方面,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文明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地环境整洁,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关标准。

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文明施工费用的预算和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报销。

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则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要求得到遵守。

2024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地,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设施施工等。

第三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管理。

第四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文明施工标识、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与各项费用相关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六条安全设备费用按照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安全设备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计算,并由建设单位核准费用。

第七条文明施工标识费用按照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标识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计算,并由建设单位核准费用。

第八条卫生设施费用按照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卫生设施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计算,并由建设单位核准费用。

第九条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按照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计算,并由建设单位核准费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在施工前向建设单位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保留相关费用的发票和凭证,以备核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建设单位提供费用支付证明。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核准相关费用,并及时组织验收相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安全设备、文明施工标识、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费用管理义务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或者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合理使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良好形象,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来源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来源重要包含:1.企业自身投入;2.本企业委托的施工单位供应的费用;3.依法规定购买的保险费用中的一部分。

第四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在企业项目预算中进行明确规定,并纳入企业财务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用途第五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重要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必需的安全生产防护设备和器材;2.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3.布置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4.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5.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嘉奖制度,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安全生产;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7.支持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研究和创新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对相关款项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订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支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九条各部门应依照施工项目的需要,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申请。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提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并有明确的使用计划和预算。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申请审批权限由企业管理层确定,并在内部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使用经费的实际支出应依照相关手续进行报销,财务部门应对相关支出进行认真核对和审查,并留存相关凭证。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并依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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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及意义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预测预控施工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体系覆盖范围内单位及部门的活动过程。

3. 参照及计提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

以下简称安全费用。

3.1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集团公司确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照下列标准计提:
3.1.1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1.2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4. 计提内容
4.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4.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4.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4.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4.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4.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4.9 文明施工与环境建设维护费用的支出;
4.10 其他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直接相关的支出。

5. 安全费用的管理权限及职责
5.1 工会负责对安全费用计划及落实工作进行监督。

5.2 安全监控部负责下达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对每月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落实情况、全年企业总安全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统计。

5.3 造价合约中心负责对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措施费用的核算监督管理。

5.4 财务部门对安全措施费用进行单独建账统计。

5.5 分(子)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部编制的安全费用计划与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统计、上报,对其使用过程检查指导。

5.6 项目部负责对已经签订承包合同书的建设项目,编制审批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补充措施)等技术文件中所发生或预计产生的安全费用,依据现行的费用计价标准,测定出费用计划,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5.7项目部在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时,须在相应的原始单据注明,材料员需对相应材料的出库单进行单独编号,每月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耗用材料明细表(附件1),预算员每月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费统计分析表(附件2),预算员/材料员每月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租赁费用统计分析表(附件3),每月随同月度经济资料传递至财务科,同时安全资料管理人员汇总登记。

每月终了,安全资料管理员须与项目材料员、预算员、项目责任会计核对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附件4)。

6.费用来源
工程项目投标所编制的投标书中,投标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措施项目及费用计划,此项目费用不得列入投标竞价项目,不得降低费用标准,以优惠条件让利。

6.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6.2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7.计划统计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措施计划时应明确实际工程量、施工图、周转材料周转次数、租赁材料占用期限等,以便能及时准确的计算所需投入的安全费用。

项目部每月由技术负责人、材料员、预算员、项目责任会计、安全资料管理人员核对发生的安全费用,并随同月度经济资料报分(子)公司相应主管科室。

分(子)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安全费用和分(子)公司发生的安全费用进行统计,生产监控科和财务科核对一致后报公司安全监控部汇总;每年元月10日前分(子)公司对上年度安全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将核对一致的数据经生产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安全监控部汇总。

每年3月15日前,安全监控部根据各分(子)公司当年生产计划,将安全费用计划下达到各分(子)公司。

附件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耗用材料明细表
附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费用统计分析表
附件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租赁费用统计分析表
附件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
附件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名录
备注:该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原集团公司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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