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辩证关系
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一、原因和结果1.概念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原因是引起他事物或他现象的产生,结果是受某种事物或现象的作用而产生。
2.辩证关系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1)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
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
(2)原因和结果又是相互联系的,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主要表现在:①原因和结果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取消了任何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②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相对的。
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就变成了原因。
(3)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生产的发展,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反过来又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3.方法论意义(1)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2)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有利于总结实际工作的经验和教训;(3)准确地把握因果联系,能增加工作中的预见性,增强行动的自觉性;4.举例神话里有一个国王听巫师说他的儿子长大后会弑父娶母,他怕寓言成真,就命令侍者带走孩子并杀了他,但侍者只是把孩子放进木盆顺水而下,结果被邻国的人收养并长大,成年后出去历练时遇到粗暴的老者,言语不和时错手杀了老者,这个老者就是他的亲生父亲—国王。
他继续前进,到了国王的王国,此时国家正在闹瘟疫,但是国王却被人杀死。
他拯救了国家,被百姓推选为新的王,娶了前皇后,也就是他的母亲,并保证会抓到杀死前国王的凶手。
后来查出凶手就是自己,自杀而死。
弑父娶母的结果造就了送走孩子的原因,而原因必然导致结果。
二、现象与本质1.概念现象和本质揭示的是事物内在实质和外在表现之间的关系。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真象是从正面直接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则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假象同真象一样,也是客观存在的,这同错觉有所不同.错觉是人的感觉造成的,属于主观范畴.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在根据.本质同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
马原理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
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考研辅导班,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考研英语资料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举例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举例1.原因:饮食习惯不健康结果:肥胖、患糖尿病等疾病一个人长期饮食习惯不健康,偏好高糖、高脂肪食物,缺乏运动,这是导致肥胖和患糖尿病的原因之一、长期不健康的饮食习惯会导致体内脂肪堆积,造成肥胖,进而增加患糖尿病的风险。
但是,反过来,患糖尿病也可能导致饮食习惯不健康。
糖尿病患者需要控制食物的选择和摄入量,限制糖分和甜食的摄入。
因此,患糖尿病可能使人们更加关注饮食,以保持健康,从而改善饮食习惯。
这个例子说明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是导致肥胖和患糖尿病的原因,而患糖尿病也可以成为改善饮食习惯的原因。
2.原因:高度竞争的教育体制结果:学生的焦虑和压力增加在一些社会中,教育体制存在高度竞争的现象,对学生施加重压,要求他们在学业上超越其他人才能成功。
这种教育环境会导致学生的焦虑和压力增加,甚至可能带来身心健康问题。
但是,反过来,学生的压力也可能成为促进他们努力学习的原因。
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学生面临着失去竞争力成为社会边缘人的风险。
因此,学生可能会更加努力学习,以应对竞争压力。
这个例子说明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高度竞争的教育体制会导致学生的压力增加,但这种压力也可能成为学生努力学习的原因。
3.原因:经济不发达结果:社会不稳定、犯罪率增加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人们常常面临着贫困、失业、资源匮乏等问题,这会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局面产生。
同时,由于贫困和失业问题,人们有可能陷入犯罪行为,犯罪率随之增加。
然而,反过来,社会不稳定和犯罪也可能加剧经济的不发达。
社会不稳定会使得投资和商业活动减少,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此外,犯罪行为也会损害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这个例子说明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经济不发达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犯罪率增加的原因,但是社会不稳定和犯罪行为也可能加剧经济的不发达。
以上例子展示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突出了它们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性质。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并非单向的,它们的作用会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并且可能在不同的场景中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有关辩证法的范畴之原因与结果的观点摘录

有关辩证法的范畴之原因与结果的观点摘录一、对原因与结果概念的不同理解原因与结果,是人类的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的一对范畴。
原因与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对范畴。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因作用而引发的现象。
在客观事物不断更替的过程,一般地总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因而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基本特点。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对因果联系的客观性的最好证明。
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相互联系、相互件用的。
原因作为他事物根源的要素,引起他事物或现象的产生。
结果则受某种事物或现象的作用而产生。
在这里,互为因果的关系,既表现为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又表现为它们的相互作用:原因作用于结果,即转化为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原因,成为结果进一步变化的原因。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我们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沦,我们应正确认识因果联系的辩证关系,全面把握原因和结果相互转化的发展链条,就能有效地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去促进事物的发展。
------黄国宝,《原因与结果》,《福建环境》,1998年10月。
根据因果关系的基本性质、各种因果概念之间的语义逻辑和人类长期运用因果关系的习惯三条准则,从3种定义方式、7种原因和6种结果中反复推敲,共可构成八个符合要求的类型定义:定义一:以孤立系统前一时刻的存在状态(中的相互作用)为原因,以由此所转化出的后一时刻存在状态为结果。
定义二:以某客体之全部有关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为原因,以由此所产生的该客体及其环境之状态变化(或新状态)为结果。
定义三:以一客体与一外物(在真空中)相互作用为原因,以由此所产生的该客体及外物之状态变化(或新状态)为结果。
定义四:以某客体可知的有关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为原因,以由此所产生的该客体(或与其可知的环境因素)之状态变化(或新状态)为结果。
定义五:以某事物作用于一客体之事件为原因以由此所引起的该客体之状态变化(或新状态)为结果。
考研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三章(4)

考研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三章(4)第四节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一、原因和结果1、定义。
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特点。
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3、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
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
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4、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
坚持唯物主义决定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前进。
5、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它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
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是人们多次看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的心理习惯。
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是人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先天知性形式。
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则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的。
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的终级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的目的。
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6、因果联系是普遍的,但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其中几种主要的类型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7、意义。
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
2019考研政治马原原理及方法论:原因和结果_毙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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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政治马原原理及方法论: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易考分析题)
原理: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与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是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如一因多果,一果多因。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4)原因与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5)原因与结果相互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方法论: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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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理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畴难点详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畴。
这些基本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畴一:原因和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考研辅导班,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考研英语资料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唯物辩证法--精选试题5--简答

唯物辩证法--精选试题5--简答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以及主要范畴是什么?2.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及联系的客观性原理?3.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普遍性原理?4.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多样性包括那些内容?5.怎样理解事物相互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关系?发展的实质是什么?6.为什么说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7.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的思想?8.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9.什么是矛盾?矛盾的基本属性是什么?10.怎样理解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1.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2.怎样理解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13.怎样理解矛盾问题的精髓?14.什么是质、量、度?15.什么是质变与量变?怎样理解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16.什么是肯定与否定?17怎样理解辩证的否定观?18.怎样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19什么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怎样理解二者的关系?20.怎样理解原因与结果及其关系?21.怎样理解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22.怎样理解可能性与现实性及其关系?23.怎样理解本质与现象及其关系?24.怎样理解形式与内容及其关系?25.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哪些?怎样理解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思维方法的关系?26.怎样理解归纳与演绎及其关系?27.怎样理解分析与综合及其关系?28.怎样理解抽象与具体及其关系?29.怎样理解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简答题答案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主要范畴是什么?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最高形态,其本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很多,其中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性与现实性、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最具代表性。
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方面解释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本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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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作用。
ﻫﻫ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对立。
ﻫ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
如果“倒因为果”或者“倒果为因”,就会歪曲事实,得出荒谬的结论。
例如,摩擦生热,决不是“热生摩擦”。
侵略者的侵略引起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反抗。
侵略是原因,反抗是结果。
如果颠倒因果,把被侵略国家人民的反抗说成原因,把侵略者的侵略说成结果,就歪曲了战争的事实,就是十分荒谬的强盗逻辑。
第二,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依存
原因和结果是相对而成立的。
原因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结果,才是原因,同样,结果只有相对于引起它的原因,才成为结果。
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没有“无果之因”。
例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一份耕耘,就多一份收获”,“多一份劳动,就多一份果实”,“违背规律,必遭惩罚”,“多行不义必自毙”都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原因必然引起结果的道理。
任何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没有“无因之果”。
例如,周恩来总理曾经写道:“没有耕耘,哪来收获?没播革命的种子,却盼共产主义花开!梦想赤色的旗儿飞扬,却不用血来染它,天下哪有这类便宜事?”ﻫﻫ第三,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
ﻫ
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是严格区别的。
但是,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则是结果,反过来也是一样。
例如,在摩擦生热、热引起燃烧、燃烧引起爆炸的因果链条中,热是摩擦的结果,又是燃烧的原因;燃烧是热的结果,又是爆炸的原因。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作用。
ﻫﻫ在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互为因果”。
例如,经济的增长推动了教育的发展,而教育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增长。
这是一种良性循环。
反之,经济的落后导致了教育的不发展,而教育的不发展又导致经济的落后。
这就是一种恶性循环。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使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原因和结果构成对立统一关系。
在因果链条的某一特定关系中,原因和结果有着确定的界限,它们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原因是原因,结果是结果,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
在事物发展的一般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同一现象,在一种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关系中,又可以成为结果,反之,也是一样。
在同一因果关系中,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构成互为因果的关系。
因果联系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
在多因中还有内因和外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等。
多果中有主要结果和次要结果,积极结果和消极结果等。
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事物的因果联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
要重视研究事物发展中的因果联系。
根据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善于估计工作的后果。
社会实
践中要求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具体分析工作成败的原因,不断增长才能,搞好工作。
(1)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
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ﻫ
(2)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
这是原因和结果区别的确定性。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ﻫ第一,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
ﻫﻫ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ﻫ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3)意义ﻫﻫ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ﻫ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对立统一关系。
1、相互区别。
在特定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绝对的。
原因是引起者,结果是被引起者,不能颠倒,否则易混淆事物的性质。
2、相互依存、相互联结。
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3相互转化。
一方面表现为二者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另一方面是同一事物或现象既是原因又是结果,表现出因果区分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
受凉——感冒——发烧
(三)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科学认识和科学研究的前提。
在一定意义上,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
事实:中央电视台《走近科学》2004年5月17日上午报道“摇楼之谜”。
讲的是上海一个居民小区三幢11层的楼房于2003年底同时摇动。
但春节时间有不震动,春节后又震动了。
居民恐慌,民警惊讶,开发商困惑。
是什么力量推动三幢大楼摇动呢?
后来地震局的专家带来仪器测量,研究了几个月时间,首先排除了地震,因为地震时间短,震动波也不固定,而楼房长时间有规律摇动。
为了找到楼房摇动原因,专家测量了周围500米的范围的震动波,没有发现异常。
后来在距离大楼800米的一个石材厂附近发现震动波异常。
于是推测震动源
就在石材厂。
石材厂有四台切割机在轰鸣。
这四台切割机怎么能摇动如此距离的三幢大楼?后来通过测量大楼固有震动频率和切割机的振动频率,发现二者都是1.5hz,正好是产生共振的条件。
原来共振是大楼摇动的原因。
2、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增强实践活动的预见性,这就是“由因及果”;3、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这就是“由果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