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

(1)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部分离不开整体,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实现最优目标。

(2)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要求我们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事物发展的原因:内因和外因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二者缺一不可。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起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结合。①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②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③在一定条件下两者相互转化。(具体结合材料)

[应用]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时要遵循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在普遍性的指导下研究特殊性的认识秩序,并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②克服两种错误倾向(只看到共性忽视个性,或只看到个性忽视共性的错误倾向);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具有社会主义的一般特征,而且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④以某地为试点,得出经验进行推广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抓好典型、

马克思论文-内因与外因

内应与外因 内容摘要:什么是内因?什么是外因?内因与外因辩证又统一 关键词:内因、外因、重要性、辩证统一 一、内因、外因的解释 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是惟一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但不是惟一动力。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对于事物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事物的发展,仅有内因是不够的;外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是不缺少的,有时甚至起非常重大的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是第二位的原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独立地起作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内因与外因的关系:要理解和掌握事物的发展过程,必须把握事物的内因。事物的存在又不是孤立毫无联系的,它每时每刻都与外部的其它事物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着,从而构成外部条件,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它通过影响事物的内部矛盾关系进而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和外因是辩证统一、互相联系、互相转化的。 二、内因与外因哪个更重要? 我认为内因更重要。以成功为例,很多人有个疑问:就是一个人成功是于这个人的内在有关还是与他的外部条件,或者说是在对一个人的成功的影响中,内因占的比重大还是外因占的比重大。 成功应有三种标准:1.自己的标准;2 他人的标准;3 社会的标准 自己的标准:首先,必定要有一个预期的目标。没有目标,成功当然就无从谈起了。不同的人所预期的目标不同,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的目标也不相同,因此,成功的内容或其现实的含义也随之而改变。现在社会上公认的成功是有钱、有名、有地位。也许,如果你不认同这一群体标,你追求的是平平淡淡,你可能说:"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有钱有什么了不起。" 他人的标准:有很多人总是在乎别人怎样看自己,因此在别人眼中算是成功才是成功,虽然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有多少人能走出虚荣的怪圈。 社会的标准:人不可能逃出社会的大网,要融入社会就需要社会的认同,因为社会认同是每个人无法逃避的,所以社会认同更被人们所看重。 “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而不至),于人为可讥,而在已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予之所得也。” 来自《游褒禅山记》的这句话很好的概括了成功的关键。但是世上奇妙雄伟、珍贵奇特、非同寻常的景观,常常在那险阻、僻远的地方,因而人们很少到达那里,所以没有意志的人是不能到达的。(虽然)有了意志,也不随从别人而停止(不前),然而力量不足的,也不能到达。有了意志与力量,也不盲从别人而有所懈怠,到了那幽深昏暗、令人迷乱的地方没有外物来帮助他,也不能到达。但是力量足以达到目的(而未能达到),在别人(看来)是可以讥笑的,在自己来说也是有所悔恨的;尽了自己的努力而未能达到,便可以无所悔恨,难道

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

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 1、如何理解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于内容? 在艺术构思中,形式是追随内容的变化而变化的。作品有怎样的内容,就会呼唤适合这内容的表现形式,而特定的形式也往往是为特定的内容服务的。这种内容决定形式的观点是建立在创作过程中内容与形式是割裂开来的基础之上的,即艺术作品的内容在未物化为形式之前。事实上,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内容与形式是统一在一起的,艺术形式总是以积极能动的方式服务于内容,而且其自身也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独立性。所以,我们说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于内容,实际上这是从艺术创作过程的角度来考察两者的关系而得出的结论。 2、如何理解形式的能动性和相对稳定性? 艺术形式总是以积极能动的方式服务于内容,而且其自身也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独立性。 形式的能动性,首先,表现在每个不同的艺术家,在选择创作题材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自身把握艺术语言的特长来加以取舍裁定,一般不会强己所难而为之;其次,还表现在选用不恰当的艺术形式,对于内容的表现,不仅不能使之增色,反而会糟蹋内容、歪曲内容。 艺术作品形式的相对稳定性,首先,表现在某一种类型的作品,在将形式剥离内容后依然可资利用的继承性上,即鲁迅所提出的“旧瓶装新酒”;其次,还表现在有些艺术作品形式的美,可以抽取出来,构成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 3、艺术作品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是怎么体现的?(如何理解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 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分离的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内容是有形式的内容,形式是有内容的形式。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统一、相互包容、相互转换的关系,两者都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 1、从艺术创作过程的角度来看,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于内容。作品有怎样的内容,就会呼唤适合这内容的表现形式。 2、艺术形式总是以积极能动的方式服务于内容,而且其自身也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独立性。所以,从艺术鉴赏即接受角度来看,艺术作品所呈现出来的是形式,这形式被认知、被体验了就是内容,所以,形式又先于内容、决定内容。(1)首先,艺术欣赏必须从对形式的解读、感受开始,进而才能达到对内容、意蕴的把握。 (2)其次,形式是内容的外观,形式的好坏直接影响对内容的欣赏。 (3)另外,从接受角度来看美术、电影、音乐等作品,它们的形式自身就是内容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辩证思维。”现代科学研究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相统一的时代特征,使辩证思维与科学研究的相互依赖性更加密切。 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首先,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渗透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之中,广泛作用于现代科学研究,以致离开辩证思维方法,科学研究就寸步难行;其次,辩证思维方法不仅是实现经验知识向科学理论转化的必要工具,而且已成为沟通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桥梁;再次,辩证思维方法为科学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动力,推动科研工作者以动态和发展的眼光去解决科学认识活动中的新问题,不断开拓创新。 另一方面,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及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方法,从各个方面充实了辩证思维中的世界图景;现代科学思维以其特有的方式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观点,并进一步促使辩证思维方法具体化、精确化。当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哲学思维和科学思维的相互结合日益重要。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把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更加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指导科学研究。 辩证思维的作用:首先,辩证思维具有统帅作用。辩证思维是高级思维活动。它根据唯物辩证法来认识客观事物,能够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揭露事物内部的深层次矛盾。它从哲学的高度为我们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它在更高层次上对其它思维方式有指导和统帅

作用。其次,辩证思维具有突破作用。在活动中经常遇到困难,不是发现不了主要问题,就是因提供不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而导致“僵局”,往往在此时,辩证思维就成了我们打破僵局的有力武器。最后,辩证思维具有提升作用。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总有一个由浅入深,有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上升为理论,这就需要辩证思维帮助我们全面总结思维成果,提升成果的认识价值。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联合,或者只见联合,不见斗争。 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

2018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级中学)

2018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 (高级中学) 一、考试目标 1.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问题。 2.理解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掌握德育原则和德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的能力。 3.掌握中学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 4.理解中学生生理、心理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5.掌握班级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具有设计一般课外活动的能力。 6.掌握教师心理,促进教师成长。 二、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 (一)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1.了解国内外著名教育家的代表著作及主要教育思想。 2.掌握教育的涵义及构成要素;了解教育的起源、基本形态及其历史发展脉络;理解教育的基本功能,理解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包括教育与人口、教育与社会生产力、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教育与精神文化等的相互关系;理解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基本关系,包括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人的个性形成,以及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遗传、环境、教育、人的主观能动性等及它们在人的发展中的各自作用;了解青春期生理的变化,包括中学生的身体外形、体内机能、脑的发育、性的发育和成熟。 3.理解义务教育的特点;了解发达国家学制改革发展的主要趋势;了解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熟悉我国当前的学制。 4.掌握有关教育目的的理论;了解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教育方针,熟悉国家当前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的要求;了解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及其相互关系。 5. 了解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包括观察法、调查法、历史法、实验法和行动研究法等。(二)中学课程 1.了解不同课程流派的基本观点,包括学科中心课程论、活动中心课程论、社会中心课程论等;理解课程开发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儿童、社会以及学科特征等。 2.掌握基本的课程类型及其特征,其中包括分科课程、综合课程、活动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显性课程、隐性课程等。 3.了解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涵义和相关理论。 4.了解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改革目标及其基本的实施状况。

如何正确理解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之间的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之间的关系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学说,实则为一种思维方式,思维把握存在的方式。辩证法不是一种事实,而是一种理论学说,一种科学的理论,它是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一种科学的理论。辩证法最初是作为哲学特有方法而提出的,而作为哲学方法的辩证法是要对我们所知的一切进行彻底的、完备的、不容置疑的说明,而这种说明最终是通过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哲学基本问题——才得以实现的。 在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通行教科书中普遍认为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现出来的,还有一种认为是辩证法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的组成部分,甚至就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辩证法的普遍性贯穿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每一个原理,每一个问题的论证之中。”像这种通过通行教科书对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关系的理解,其实未尝不是用经验常识去解释辩证法的本质及其特点。这不是哲学式的证明,也就自然不能够充分的证明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深刻关系。另外针对把辩证法看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的解释,它实则也并没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用辩证法这一条线贯穿其始终。 然而,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的通常解释中,是把辩证法排斥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外的。按照通常解释,哲学基本问题被分解为关于思维和存在“谁为第一性”的“本体论问题”,以及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认识论问题”。辩证法则变成与哲学基本问题无关的另一类问题。具体说来就是,辩证法通常被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即关于“存在”的运动,主观辩证法是关于人类认识和人类思维的矛盾运动即关于“思维”的运动,这样辩证法就变成了关于“存在”和“思维”的实证知识。而关于“存在”和“思维”的实证知识是具体科学研究领域,不是哲学研究领域,哲学是研究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辩证法作为哲学的重要理论形态同样是研究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基本思维方式,也就是揭示思维如何把握存在,人如何处理自身与世界的关系的思维方式,因此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实际上是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上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从经验层面上升到哲学层面去理解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从最深层的理论问题上即从哲学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去理解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也就是从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的统一中去理解辩证法。作为哲学世界观的辩证法理论,它包含着两条基本的原则:“发展原则”和“统一原则”。“发展原则”是关于思维和存在如何统一的发展,“统一原则”是关于思维和存在如何在发展中实现统一。如果离开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原则去讲发展,那么这种发展就是片面的发展,如果离开了思维和存在的发展原则去讲统一,那么就会是一种直接的、不变的统一,因此,只有把“发展原则”与“统一原则”联系起来,把存在的运动与思维的运动联系起来,也就是把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联系起来,才能构成作为“发展学说”的辩证法理论。同样,也只有把哲学基本问题与辩证法联系起来,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统一中去理解哲学基本问题,才能对哲学基本问题做出超越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回答。

你问我答:能力与知识间说不清道不明的辩证关系

你问我答:能力与知识间说不清道不明的辩证关系 国内外教育界长期争论的问题:知识与能力谁更重要呢?在争论中提出了多种不同的见解,其中有两种对立的意见: 1.一种意见认为,知识是能力的基础,没有知识就没有能力,只要掌握了知识,自然就会促进能力的发挥,因此,传授知识比培养能力更重要; 2.另一种意见认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培养能力比传授知识更重要。 到底孰是孰非呢?让我们先来回顾这里面的相关知识点。 一、你问我答 1.问:知识是能力形成的基础,并推动能力的发展,这句话对吗? 答:培根曾说过:"知识就是力量。"如何理解这句话呢?如果瓦特没有物理学知识,他也就不可能发明蒸汽机的科研能力了;如果居里夫人没有高深的理化知识,她也就没有发现镭的科研能力了。由此可见,能力在知识的基础上产生。这句话正确的。 2.问:知识掌握的越多,能力发展得越快、越强么? 答:知识和能力是密切相连的。知识是基础,没有这种基础,能力就无从谈起,但知识只为能力提供了可能,知识并不等于能力。纸上谈兵,这个成语典故,大家并不陌生。战国时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少时学兵书,善谈兵法,谁也难不倒他。后来代廉颇为将,因未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能力,不会指挥作战,结果,长平之战,为秦军所大败。由此可见,如果知识不梳理,不能学以致用,那就是高知低能、书呆子一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分低能",只会纸上谈兵。因此,这个问法是错误的,知识多并不代表能力一定快、强。 3.问:能力制约知识、技能的掌握水平,影响知识、技能的学习进度,这句话对吗? 答:能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前提。掌握知识快慢、难易、巩固的程度又依赖于一定的能力,没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如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等)就不能掌握知识,知识

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 整个认识过程是分析与综合的统一。恩格思说:“思维把相互联系的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体,同样也把意识的对象分解为它们的要素。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分析与综合互为前提。 分析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因素来认识,并从中揭示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内部联系。分析的结果与活生生的现实比较起来,是极其抽象和片面的东西。例如,生物和非生物的基础都是某些化学元素,我们通过各种化学的分析方法,来认识这些有机物的元素,这是认识有机体的基本前提。 但是,这种认识距揭示有机体的本质还是相差很远的。黑格尔曾经指出,虽然由碳、氧等元素组成的,可是,这些抽象的物质已经不是肉。同时,分析所提供的单纯的规定不仅不是具体的,而且只能反映对象的—个侧面或—种联系。 如果认识停留在分析阶段,就会使事物在我们的头脑中处于肢解的状态,而不能获得全面的知识。而综合则是把分析中所得到的各部分联成—个整体,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 因此,分析是综合的前提或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然而,分析又要综合作指导。在研究中,任何分析总要从某种性质出发,总不能离开关于对象的整体性认识作指导,否则,分析就会有很大的盲目性。在认识的过程中,—般来说是先有分析后有综合。但是,在有

的情况下,却是先有综合、后有分析。

假设或假说的提出就是这种情况。当人们只能对部分情况有所了解的时候,就提出综合性的假设或假说,然后再通过实验及层层分析来证实它、纠正它或推翻它。可见,综合为进—步分析打下基础、开辟道路;而分析反过来又为假设或假说这种综合性的东西作出论证。 其二,分析和综合互相补充。 在认识的全过程中,分析和综合各自只能完成—个阶段的任务,把其中任何一个绝对化而否定另—个,认识的全过程就无法完成。如果思维只限于综合,不进行分析,那么就只可能有关于事物的表面的笼统的印象认识只停留在感性的具体上,不能认识其本质。 其实,没有分析,也就没有任何形式的综合。同样,如果思维只限于分析,那么就只能获得枝节之见及抽象的本质,不能解释现象和本质之间的联系,不可能在思维中再现具体的整体。对此,黑格尔曾深刻地指出,如果不进行综合,分析就会象剥葱—样,—层—层地剥下去最后葱就不存在了。 其三,分析和综合互相转化。 人的认识是一个由现象到本质、由不深刻的本质到深刻的本质这样—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从现象到本质、从具体到抽象是以分析为主的;—旦达到了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就要用这个本质说明原有的现象,这就是建立理论的过程,这一过程以综合为主。

浅论在教学实践中如何处理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浅论在教学实践中如何处理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能力与知识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互促进又彼此制约。能力与知识的联系表现在:能力与知识辩证统一地存在于个体的活动之中,获得和运用知识是能力发展的途径,能力也只有通过对知识的获得和运用才能表现出来,而知识的获得和运用又是能力活动的结果。一个人的能力发展情况与他对知识的获得和运用是相互制约的;能力的发展水平与获得和运用知识的水平基本上是一致的。能力与知识的区别表现在:能力与知识的本质不同,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范畴,知识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总结,是通过学习巩固下来的“自动化”的活动方式,而能力却是人的一种个性心里特征。能力与知识在来源上有区别,个体的知识完全是后天的,能力则除了要受后天的环境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外,还要受个体先天遗传因素的影响。个体的能力尤其是智力的发展与知识的获得在时间上是不同步的,智力发展较早,知识的获得相对要晚一些。知识的获得和运用是无止境的,而智力的发展却是有止境的,知识的掌握和能力、智力的发展在水平上并非完全一致。 知识是基础,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要奢谈培养能力,是不可能的,培养能力是方向,是目的,但不能舍本逐末或本末倒置。一味去培养能力,落得两头空;不重视能力的培养,只能培养书虫和书呆子。知识和能力不可偏废。在教学过程中,务必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强调培养人的能力、情感、态度,并不是否定知识的重

要性。扎实的知识功底是提高能力、丰富情感、形成积极态度的基础。因此,不能提从“知识中心”转移到“能力中心”,不能把“学会”与“会学”对立起来,更不能因知识更新太快,就不重视学生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相反,越是知识更新得快,越要有广博的知识视野、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良好的知识素养。如语文教学,该读的要读,该背的要背,而且要背牢。本次课程改革就是要全力改变这种局面,特别是要把课程功能从单一地传授知识,转变成全方位地培养人。比如,新课程在内容上不是不要基础知识,而是强调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强调教育内容应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在学习方式上强调培养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和动手的能力,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如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习哪些对终身发展有用的内容,应成为教育工作者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般来说,知识的获得相对较快,也较容易;而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则相对较慢,也较困难。这是因为能力不仅需要知识的积累,还需要加工、融合和运用。在教学中,我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把知识的获取与能力的开发、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之间找到它们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具体途径。我记得06年我刚带完高三,当时这一届使用的是旧教材。学校又立刻安排我带07届高三,而这一届开始使用新教材,是实施新课标的第一届高三,当时我压力很大,怎样在教学中落实新课标的要求呢?我想了很多方法。其中学生最喜欢的一种是我和他们一起把知识网络构建好,让他们分组找热点时政,结合课本知识

唯物辩证法联系观原理及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联系观原理 及方法论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唯物辩证法(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联系着;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这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①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②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 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这就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时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1)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2)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优化的方法

论内因与外因的对立统一

论内因与外因的对立统一 摘要:事物发展变化是由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对立统一过程;在一种情况下内因可能起主要作用,另一种情况下,外因可能起主要作用。 关键字:内因外因对立统一 是什么推动着事物不断向前发展变化?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是内因还是外因起决定作用呢?哲学界争论了很久也没有定论,一些人坚持内因论,他们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内部,是由内因所推动的,他们始终坚持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其本身的自我演化和自我展现的过程。一些人却与之相反地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在外部,是外因推动的,牛顿第二定律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事物的变化是外部“力”的作用。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引起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深入研究后,慢慢地对以上两种说法表示出了质疑,而随着辩证法的流行,一些人对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原因有了进一步的理解,逐渐将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考虑问题,这时就出现了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的结论。 辩证法大师黑格尔说过:“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1]这里的相互作用即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包括外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既包括内因和外因,这就告诉了我们,理解事物的发展变化的动因不是一项(内因或外因),而是两项(内因和外因)。之所以在一些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只表现出外因或内因的单一作用,这是由于内因和外因的相互对立关系的,这种对立的关系决定了内因和外因所起的作用是不平衡的,而且往往是极不相称的。当一方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主导的、支配的、决定的作用,决定着事物的发展变化,另一方则处于从属的、隐性的、被支配的作用,但并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只是被隐藏起来了,不易被发现。这就导致了往往在分析事物的发展变化时,只看到了其突出的部分,而忽略了隐含的部分。随而事物的发展往往只表现出内因或外因中的一个,这使人们错误地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或外因单独作用的结果。 同时,人们的这种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判断——不是内因就是外因,不会出现两项同时作用的观念,使人们在观念上把内因和外因作为一对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看待。的确,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非此即彼的现象,如动物的个体发育,从受精卵到成熟的个体,这之间要经历囊胚、原肠胚、幼体等几个阶段,这种按一定程序和朝一定方向演化的过程,显然是内因主导作用,又例如,向日葵花的朝向随着太阳的东西移动,始终朝向太阳的方向,这则是外因起主导作用的结果。这样自然界中即找到了事物的发展变化由内因主导的实例,也找到了外因主导的实例。内因和外因站到了对立面,突出了内因和外因的对立性。 但是自然界中事物的发展变化并不是往往表现出内因和外因单作用,如遗传变异,强调了内部遗传和变异的作用,同时外部的环境变化也起到了相同的作用,生物的遗传变异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时,不管是内因论还是外因论都不能很好地解释遗传变异的现象,使得一些人开始寻找能更好地解释该现象的依据!受到辩证法的影响,一些人开始把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看问题!这打破了传统的内因论或外因论的不能相容,开始了把其统一起来,内因和外因之间不断变化推动着事物发展变化,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其内部和外部的矛盾不断变化推动的,有时是内部矛盾起主导推动作用,有时是外部矛盾起主导作用,同时,有时还会是两则统一起作用。这就会使事物在发展变化有时取决于内因,有时取决于外因,有时取决于两则统一。 内因和外因即对立又统一,这并不是有些论述中所说的那样“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事实是,外因和内因是对等的,他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谁依附于谁,谁要通过谁来表现自己;他们的相互独立性表现出在任何情况下,内因和外因都必须独立看待,忽视外因 第1页

形式和内容

1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是复杂的:同一内容,由于条件不同,可以有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新内容可以利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利用新形式。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一对广泛而又具体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一首诗、一篇散文、一部小说或一出戏,总是抒写着某种思想、感情和描述着某些人、某件事,表达着一定的生活内容;而这些内容是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它们在语言、体裁、结构和表现方法上各不相同。如果把所有这些不同的作品加以分析归纳,则每一部作品都具有着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抒写什么,描述什么,这是它的内容;怎样抒写,怎样描述,这是它的形式。我国古典诗文理论里,就已开始把文学作品分为志(情)与文、质与文、意与辞、实与华、情与采等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其中志(情)、质、意、实等概念,都是指作品的内在因素,即相当于内容的概念;文、辞、华、采等概念,都是指作品的外在表现,即相当于形式的概念。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没有内容,形式就无法存在;没有形式,内容也无从表现。这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各以对方为存在条件的。因此,我们只能在抽象的意义上把它们分别开来。从创作过程看,总是先有了一定的内容,然后才有用来表现这种内容的艺术形式。作家对于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事物有了深刻的感受,在脑海里逐渐形成生动的生活画面或人物形象,酝酿和构成作品的主题,然后才用一定的艺术手段把这些生活画面或人物形象组织起来,赋予一定的形式,构成了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也不是并列的、没有主从之分的,在两者之间,内容起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这是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一般关系 2含义: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以及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是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之一。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辩证关系:1、内容和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2、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3、内容和形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意义:自觉运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内容的原则,以促进事物的发展;自觉运用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原则,可以利用旧形式和创造新形式为新内容服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和形式虚无主义。 3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的异同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的异同 高金华 回答此问题仅仅需要改动笔者另一篇文章(《“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有什么区别?》)的第二部分。 一、首先分析“关系”和“辩证关系”的内涵和外延 关系和联系是同一系列的概念。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之一,人们对联系的定义比较熟悉: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关系”一词中的“辩证”来源于“辩证法”。“辨证法”的英文单词为dialectic(s),来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是指通过辩论证明真理的方法。斯大林指出:“在古代,所谓辩证法,指的是以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来求得真理的艺术。”(见《列宁主义问题》,第630页。)后来,“辩证法”一词演变为指称“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世界的哲学思想,包括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和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三个发展阶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辩证关系”是矛盾关系(对立统一关系),包括三大规律和几对重要范畴揭示的辩证关系。辩证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决定和制约的关系,或者说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 事物之间的关系包括辩证关系,也包括非辩证关系。非辩证关系最典型的是迷信所断定的“关系”,例如,“乌鸦叫,灾祸到”。乌鸦和灾祸之间在特定的时空可能发生真实的关系,比如一架飞机撞到一群呱呱叫的乌鸦,造成人员伤亡;但“乌鸦叫”和“灾祸到”没有规律性的必然联系。非辩证关系的另一种类型是在人们思考问题时形成的关系,比如“翼龙和飞机的关系”,在思维中翼龙和飞机的关系是:都有翼,能飞行。但是翼龙和飞机没有决定和制约的关系,在翼龙消失6500多万年之后,人类才创造出飞机。 简而言之,关系包括辩证关系,辩证关系只是关系中的一个大类。 关系和辩证关系图示:

最新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的说课稿

《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说课稿 各位评委,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课题是《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我将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及板书设计六个方面作具体阐述。 一、教材分析 (一)本课题在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本课题是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4“生活与哲学”第三单元第七课第二框题,主要学习内容有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和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是唯物辩证法联系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辩证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既是上一框题《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知识的延续,也是学好辩证法其它观点的理论基础。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整体和部分的含义,系统的基本特征,理解整体和部分的辨证统一关系,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 2、能力目标:用具体事例分析我们做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剖析生活实例,锻炼综合性思维,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全局意识和顾全大局观念,培养合作精神,增强集体主义思想,树立为集体做贡献的价值观。 (三)教学难点、重点 1、教学重点:整体和部分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确立为重点的理由是: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学习理论是为了指导实践。掌握了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对青年学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2、教学难点:(1)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2)选择最优方案,以求实现最优目标. 确立为难点的理由是: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系统论的理论问题,这些理论知识是学生没有学过的,理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二、学情分析、学法 1、学情分析: 由于高二学生刚学习哲学,而哲学理论性逻辑性都比较强,又很抽象,这使得大多学生对哲学心存恐惧,认为深不可测,因而在学习过程中显得尤为被动。 2、学法: 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题,现代教育更重视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的学法指导。让学生从机械的“学答”向“学问”转变,从“学会”向“会学”转变,成为真正的学习的主人。这节课在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方面主要采取思考评价法、分析归纳法、自主探究法、总结反思法。

知识与能力的辩证关系

浅谈知识与能力的辩证关系 引言 一、知识与能力问题的概念、特征 知识是客观事物的固有属性或内在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一种主观反映。从内容上说,知识包括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两个方面;从类型上说,知识包括事实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事实性知识主要用来描述"是什么"或说明"为什么",程序性知识则主要用来回答"怎么办"或"如何做",后者即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方法"。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知识,就没有人类的一切。知识也是形成人的素质和能力的阶梯或载体,没有知识,人的素质和能力就没有必要的基础。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扎实的知识功底、广博的知识视野和合理的知识结构都是教育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 所谓能力,通常指完成一定活动的本领。包括完成一定活动的具体方式,以及顺利完成一定活动所必需的心理特征。或者说,人的能力就是人的力量,人的能力的大小就是人的力量的大小。对个体而言,人的力量是指个体驾驭一定活动以及为社会所能贡献的力量;对群体而言,人的力量是指群体改造自然以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力量。人们在求生存求发展的过程中,既要与自然界打交道,也要与各种复杂的社会事物打交道,人们必须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去改造对象世界为我所用,因而,人们就必须有能力或有力量去把握对象世界。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能力就是"人的本质力量"。他说,"人是自然界发展的最高产物,它'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他又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适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恩全集》第42卷) 二、知识与能力辩证关系分析 (一)知识与能力的价值所在 人们常说:“知识就是力量”。这体现了人们对知识的认识和重视,可是人们往往只对知识掌握的重视,而忽视了对创造能力的培养。要知道知识和能力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相辅相成的。掌握知识是创造能力的基础,创造能力是掌握知识的目的。没有学好知识,就没有能量可言,掌握的知识越多发挥的潜能就越大。可是学习了丰富的知识,如果没有转化为能力,那么学习的知识也只是白学,没有用处。在我国历史上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战国时期,赵国的赵括熟读兵书,连他的父亲与他辩论都不及他,特别受到赵王的青睐。统领赵兵跟秦兵作战,最后导致40万赵兵被活埋,断送了赵国。可以说赵括掌握了很多军事理论的知识,但他没有将知识转化为能力,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实战能力。当然,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部分的原理及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部分的原理及方法论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①这一原理要求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②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总之。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离不开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又要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 5、强调整体的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6、强调部分的原理及方法论 〖原理内容〗: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方法论〗:这一原理要求要求我们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7、系统观的原理及方法论(整体与部分辨证关系的深化) 〖原理内容〗: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因此,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方法论〗:系统优化的方法第一,从认识方面来说,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又要把系统和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第二,从实践方面来说,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力求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热点】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系统优化的方法。

教育知识与能力辨析题与简答题历年真题汇编

历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辨析题与简答题汇编 (2014年-2016年5套) 【2016上半年真题】 二、辨析题 22.教育既然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目的就只能按照人的发展需求确定。 【答案】错误。教育目的的确定除了人自身的发展需求这个因素以外,还要考虑社会的需求,此外,不同教育者的教育思想也应该作为教育目的确定的依据。 【考点】教育目的的理论 23.德育过程是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提高过程,应以知为开端,知情意行依次进行。 【答案】错误。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德育影响的多样性等因素,德育具体实施过程,又具有多种开端,这可根据学生品德发展的具体情况,或从导之以行开始,或从动之以情开始,或从锻炼品德意志开始,最后达到使学生品德在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考点】德育过程 24.信息进入工作记忆就会持久保存。 【答案】错误。工作记忆是短时记忆的一种,处于工作状态中的短时记忆就是工作记忆,是一种对信息进行暂时加工和贮存的容量有限的记忆系统,在许多复杂的认知活动中起重要作用。因而它符合短时记忆的特点,不会持久保持。 【考点】记忆的分类 25.智力水平越高,学习成绩越好。 【答案】错误。智商与学习成绩之间确实存在正相关,即智商越高,一般学习成绩越好;智商越低,一般学习成绩越差。但它们并不是因果关系,一个人学习成绩的影响因素很多,比如个人的努力程度等因素。此外,智商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智力受遗传影响较大,智商保持相对稳定,但智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考点】中学生智力发展 三、简答题 26.为什么教育对人的发展起主导作用? 【答案】第一,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 第二,学校教育是通过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来进行的,相对而言效果较好。 第三,学校教育能有效地控制和协调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 第四,学校教育给人的影响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刻。 【考点】影响人的身心发展因素 27.简述美育对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意义。

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问题

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问题 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问题,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内外因理论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事物发展是有原因的,有原因就有结果;事物发展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内因和外因是这种复杂性的重要表现,并且两者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同时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外因是一事物和他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根本动力、源泉,它规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起主要的决定性作用,内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外因使事物的发展由可能变为现实,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二位的。 这一理论基本上是正确的、全面的,但是,它也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必然为一定历史条件所限制,因而,不可避免地会有其历史的局限性。随着现代科学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系统思想产生和发展,内因和外因的观点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深化。在系统理论中,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可以表述为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但由于内因的复杂性特别是事物质的多方面性,相应决定了事物变化的多方向性;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并通过内因起作用,但它不仅可以加速或延缓事物或“内因”变化的过程,还可能使事物或“内因”在某个方向的变化进程中断,特别是在事物变化的多方向中决定事物朝此而非其它方向发展变化。 内因,用系统科学的话来说,即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特定的稳定结构。而任何事物的存在既包括决定其质的现在结构,也有现在结构产生前的旧结构残余以及将来可能取代现在结构的新结构或多种新结构的萌芽。同时,由于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那么,从逻辑上讲,事物的存在实际上是无数质或结构或内因的共存。换言之,内因并不“完全”等同于事物本身。比如,人有社会的质、生理的质和心理的质等,但并不能说其中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质完全等同于人。人应是其多方面质的统一。通常说,内因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本质,这是一种简单化的逻辑抽象。也是因为我们在考察事物时,一般只根据实践的需要,侧重把握其中某一方面的质。由此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事物的变化不仅是以某一方面的质或内因为根据的自我变化,也是以多方面质或内因为根据的多种可能的自我变化。对内因的这种科学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科学把握内、外因关系的基础和前提。至于外因,从系统科学角度分析,外因即内因或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外部环境。虽然,影响某一具体系统的环境因素是相对有限的,但从逻辑上讲,相对系统而言所有的环境因素都属于外因。因此,外因具有无限性、复杂性和多变性等特点。不同环境因素或外因对内因具有不同的影响。大致说来,我们可以把环境因素或外因区分为主要与次要外因、同质与异质外因、必要与缺散外因和一般与偶然外因等八种基本类型。主要、次要外因是就不同外因对内因影响强弱、大小程度而言,同质、异质外因取决于外因对内因的影响是维持还是改变事物或“内因”的原有性质,必要与缺散外因是从外因对内因的影响———即维持或改变“内因”的原有性质———是否具备必要充分的条件分类,而一般与偶然外因则考虑外因和内因关系的稳定性、正常性。 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可以概括为系统和环境的关系。事物或“内因”的存在是系统的存在,内因的变化是系统通过与环境之间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所形成的自我变化。这种自我变化,是指通过“交换”或者说环境因素影响乃至直接转化为系统内部结构的新要素而使构成系统结构的各要素间原有关系发生量变与质变。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变化特别是质变,不仅表现为系统结构或内因对环境或外因的简单依赖,而且是外因已影响甚至直接转化为内因。如果没有这一直接转化——有时甚至是新结构或内因的主要要素完全来自于这一转化,这种质变或新“内因”是不可能产生的,如科学发现导致科学革命、技术发明导致生产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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