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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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的一项重要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医生门诊处方的书写行为,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执行流程。

一、处方书写要求1. 处方纸: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规定格式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执业医师资格证号、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内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选择药物,并在处方中明确注明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频次等信息。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特殊用药,医生应在处方中注明具体原因和使用方法。

3. 处方签名: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应亲自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

签名应清晰可辨,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责任追溯。

二、处方审核与核对1. 处方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岗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生进行处方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等方面。

2. 处方核对:药师在配药过程中,应子细核对处方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频次等信息,确保配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处方保存与归档1. 处方保存: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处方保存制度,将所有开具的处方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进行保存。

处方保存的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定期进行备份。

2. 处方归档:医疗机构应将已完成治疗的患者处方进行归档,便于后续的复查、追溯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处方管理与监督1. 处方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的开具、审核、核对、发药等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加强对医生开具处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处方行为。

2. 处方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处方书写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五、处方教育与培训1. 处方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的处方教育,提高其处方书写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规范,它对于医生的处方书写质量和规范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处方书写的规范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一、规范要求1. 处方纸:医生在门诊处方书写时应使用规定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医生的姓名、职称和执业医师证号等个人信息。

2. 处方内容:处方书写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确保患者的身份准确无误。

同时,应明确列出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频次等详细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3. 处方签名:医生在处方书写完毕后,应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签名应清晰可辨,避免浮现含糊或者无法辨认的情况。

4. 处方复印:医生在完成处方书写后,应将处方复印一份留存,以备日后需要参考或者核对。

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包括所有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二、注意事项1. 用药安全:医生在处方书写时应注意用药的安全性,避免使用禁忌药物或者不当药物,尽量选择适合患者的药物,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用药。

2. 药物名称:医生在处方书写时应使用通用药名,避免使用商标名称,以免引起患者的困惑或者误解。

同时,应注意药物名称的拼写和书写的准确性。

3. 剂量单位:医生在处方书写时应使用标准的剂量单位,如毫克、克、微克等,避免使用不规范或者含糊的剂量单位,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药物联用:医生在处方书写时应注意避免药物的相互作用或者不良反应,尽量避免多种药物的联用,或者在联用时赋予明确的说明和解释。

三、执行和监督1. 医生责任:医生是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执行者,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方书写,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医生应对自己所开具的处方负责,避免浮现错误或者不当的情况。

2. 护士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护士审核岗位,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一、医师必须将本人的签字和印模样留于药剂科、医务处、门诊部。

二、处方一般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加盖医生印章。

三、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科别、门诊号或者病案号、病情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及印章、年、月、日。

四、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应用特殊剂量时,医师须与药房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方可取出药品。

五、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

六、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出现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门诊部检查处理。

七、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八、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九、医保及公疗处方适用本规定。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姓名、性别、年纪、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 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疗、开具日期等。
• 2、正文:以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使用方法、用量。
• 3、后记:医师署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 品金额及审核、调配、查对、发药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署名。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15页
四、处方药要求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该遵照 安全、有效、经济标准,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4页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 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用量;其 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惯用量。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5页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 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 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 惯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15日惯用量。
• 4.患者在其它医院所作检验,应 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验日期。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4页
• 5.急危重患者必须统计患者体温、 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状态、诊 疗和抢救办法等。
•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患者,应书写 观察病历。抢救无效死亡病例,要 统计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姓名、 职称或职务,死亡日期及时间,死 亡诊疗等。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6页
第二类精神药品普通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 用量;对于慢性病或一些特殊情况患者, 处方用量能够适当延长,医师应该注明理 由。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7页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 日惯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 出15日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 超出7日惯用量。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在开具处方时需要遵循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生书写处方准确、规范,能够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一、处方书写规范1. 处方纸: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使用规定格式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号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内容:处方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个人信息,以及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对于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患者,应在处方上注明相关注意事项。

3. 书写要求: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使用工整、清晰的字迹,避免使用模糊、潦草的字迹。

药物名称应使用标准的药品名称,避免使用缩写或简称,以免引起误解。

二、处方审核流程1. 医生审核: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应自行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开出不必要的药物或剂量过大的药物。

2. 药师审核:药师在药房接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患者个人信息和药物信息的准确性。

药师还需检查处方中是否存在重复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解释。

3. 系统审核: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电子处方系统进行自动审核,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系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历史进行判断,提醒医生和药师注意潜在的问题。

三、处方存档管理1. 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管理制度,将所有处方按照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档。

存档材料应保存完整,包括处方原件、复印件等。

2. 保密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存档的保密措施,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处方信息,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处方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3. 存档期限:处方的存档期限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一般为3-5年。

存档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以防止信息泄露。

四、处方追溯和评估1. 追溯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追溯制度,对处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和记录。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规范门诊医生开具处方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要求和标准。

一、处方格式要求1. 处方纸: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医生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内容: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3. 处方签名:医生应在处方上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处方书写要求1. 清晰可辨:医生应使用工整的字迹书写处方,确保患者和药师能够清晰地辨认处方内容,避免因字迹含糊而引起错误。

2. 规范用词:医生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药品名称,避免使用含糊、不明确的词语,以免产生歧义。

3. 详细说明:医生应在处方上详细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疗程等信息,以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避免缩写:医生应避免使用过多的缩写,尽量使用完整的词语,以免造成误解或者产生错误。

三、处方审核要求1. 药师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师审核岗位,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处方审核记录: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同时在医疗机构的处方审核记录表上填写相关信息,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处方管理要求1. 处方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每一张处方进行编号、归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

2. 处方查询:医疗机构应提供处方查询服务,患者可以凭借个人信息查询自己的处方记录,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

3. 处方统计分析: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以评估医生的用药水平、药品的使用情况,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五、处方培训要求1. 医生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生进行处方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生的处方书写水平和规范意识。

2. 药师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药师进行处方审核规范培训,提高药师的审核水平和专业知识。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门诊医生开具处方行为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证门诊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一、处方书写要求:1. 书写规范:门诊处方应使用规定的处方纸进行书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模糊或遮挡的情况。

2. 信息完整: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日期、医生姓名、医生执业证号、医生签名等基本信息。

3. 诊断明确:医生应在处方上明确写明患者的诊断,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药品规范:药品名称应准确无误,不得使用缩写或简称。

剂量、用法、用量、频次等信息应明确写明,以避免患者误服或用药不当。

5. 处方数量限制: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合理开具药品数量,不得开具过多或过少的药品。

二、处方审核要求:1. 审核程序: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品合理性:审核人员应核对处方上的诊断与开具的药品是否相符,对不合理或有风险的处方进行及时纠正和调整。

3. 药品相互作用:审核人员应对处方中的药品相互作用进行评估,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

4. 药品合理用量:审核人员应对处方中的药品用量进行评估,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处方存档管理:1. 存档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管理制度,对每一份门诊处方进行归档保存,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

2. 存档时限:门诊处方的存档时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一般不少于5年。

3. 处方查询:医疗机构应提供便捷的处方查询服务,患者可通过提供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以方便患者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

四、处方追溯管理:1. 追溯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追溯管理制度,对门诊处方进行追溯,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2. 追溯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追溯人员,对处方进行追溯,包括患者的诊断情况、用药效果、不良反应等信息的跟踪记录。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引言概述: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确保医生准确、规范地书写处方,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一、处方书写规范1.1 书写格式:处方书写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药品信息,以及医生姓名、签名、日期等医生信息。

1.2 书写工具:医生应使用清晰、易懂的书写工具,如黑色或者蓝色的钢笔,避免使用铅笔或者淡色墨水,以防止处方含糊不清或者被篡改。

1.3 书写内容:处方应明确标注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避免使用含糊或者缩写的术语,以免给患者用药带来风险。

二、用药安全控制2.1 药品选择: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药品,并在处方中明确标注药品的通用名称,以避免患者因药品名称混淆而发生错误用药。

2.2 剂量计算:医生在处方中应准确计算患者所需药物的剂量,避免过量或者不足的用药情况发生,特殊是对于儿童、老年人等特殊患者群体要分外谨慎。

2.3 药物相互作用:医生需要了解患者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并注意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免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或者产生不良反应。

三、处方审核与审方3.1 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岗位,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防止错误用药和滥用药物的情况发生。

3.2 审方制度:医院应建立审方制度,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对复杂疾病的处方进行审查,以确保用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3 处方追溯:医院应建立处方追溯系统,对每一份处方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便追溯和分析处方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四、医患沟通与教育4.1 用药指导: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2 患者教育:医院应加强患者教育工作,提高患者对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了解和重视,培养患者正确用药的观念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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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门诊处方的书写有一定的规范,提高门诊处方质量,可以有效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
1 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 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 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 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 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第二篇: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900字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

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一个月量。

但医师应注明理由。


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四)药品、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

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十五)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十六)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七)为门诊医保病人开具辅助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一种;对一般门诊医保患者开乌灵胶囊、胚宝胶囊、补肾益脑胶囊、利血生、益血生等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15日常用量;对伴有白细胞下降情况门诊医保病人开具利血生、益血生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30日常用量。

(十八)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处方经签名或盖章后有效。

二、格式
(1)Rp.
强的松片5 mg×12 片
Sig. 5 mg tid
(2) Rp.
西酞普兰(一泰纳)片 20mgX14片
用法: 1次/ 日早1片或 Sig. 20mg qd
(3) Rp.
阿普唑仑片0.4mg X28片
Sig. 0.4mg qn
(4) Rp.
乌灵胶囊0.33X84粒
Sig. 0.66 tid 或 Sig. 2# tid或用法:2粒 3次/日(5)Rp.
呋麻滴鼻液8ml×1 支
Sig.滴鼻 3次/2日
(6)Rp.
10%鱼石脂软膏20克
用法:外用 2次/日
(7)Rp.
5%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银杏达莫针 10ml aa III
Sig. aa I ivgtt qd
(8)Rp.
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青霉素钠针 480万u
用法:静滴即刻
或 Inj. N.S 500 ml
Inj. Penicilline 480万u
Sig. ivgtt. St.
(9)Rp.
氯氮平片25mg×60片
用法:3次/日早2片、中2片、晚4片
或用法:3次/日早5 0mg、中50mg、晚1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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