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要件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指引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指引目录一、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范围二、申请时间三、申请主体四、受理机关五、提交资料六、审批机关七、缴纳费用八、伐除林木的所有权一、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范围(一)规划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规划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采伐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规划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采伐分两种情况:1、非林业用地上的集体林木采伐由各地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2、非林业用地上的国有林采伐仍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的集体林木由《森林法》明确规定应当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法律依据《森林法》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8.改革范围。
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范围是指: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给林农所有的森林和仍由集体经营的森林以及其他非国有林。
《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
非林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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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非林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办理之前,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图文稿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二、办理程序:(一)集体个体商品林采伐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
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到现场进行调查设计,填写《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并经苏木镇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旗林业局。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派人到现场核实后,将皆伐和低产林改造申请向主管局长汇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抚育间伐作业符合条件的当场给予审批。
(二)集体个体公益林采伐1. 林木采伐的个人向村提出申请,经村两委同意,村委会开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并经村两委签署意见后由村委会统一向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提交。
村级集体采伐林木的,向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木采伐介绍信,认真核实后向旗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
3. 旗林业局根据上报的采伐申请,上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设计,市林业句审批。
(三)国有林场的采伐由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队现场设计,市林业局审批。
三、应提交的材料1. 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暂无林权证的,村两委会要出具《申请林木采伐介绍信》。
2. 《集体个体林木采伐申请书》,主要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项内容。
3. 村委会及苏木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
4. 申请人与苏木镇级林业工作站签定的《更新造林合同书》。
5. 村集体申请采伐的要提交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的申请。
6. 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取育林基金。
林木采伐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国家、行政区或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林木采伐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许可证。
林木作为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资源,其合理开发和利用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成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目的是保护森林资源,防止乱伐滥采、非法砍伐现象的发生。
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控制措施,可以确保林木采伐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相适应。
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材料,包括林木采伐的目的、范围、数量等信息,以及林木采伐对环境的影响评估报告等。
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许可证。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机构一般是由国家、行政区或地方政府牵头,由专业的部门负责具体的审批工作。
审批程序一般包括收集和审核申请材料、现场勘察和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审查意见和决策等环节。
在审核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确保公正透明,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发放许可证,还包括对采伐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有关部门需加强对林木采伐行为的巡查和监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林木采伐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过程中,还应注重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
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告和听证等方式,充分了解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此外,还可以加强与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促进林木采伐行为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林木采伐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可以提高合法合规采伐的比例,减少非法、破坏性采伐的发生。
此外,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形成多方合作的良好局面,将为林木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林木采伐备案流程

林木采伐备案流程林木采伐许可、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许可一、服务内容二、办事流程:符合许可条件,申请人提出申请→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林长办核实有无权属纠纷、采伐是否合规→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受理→审查(部分情况下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决定→送达。
三、申报材料1.采伐林木申请书,内容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
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林长办签署核实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林权证复印件等权属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3.申请人与林权人不一致的须提供当地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承包(转让)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的林木权属证明材料。
4.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5.下列林木采伐须提供的材料:⑴采伐森林火灾、风灾、雪灾等受灾林木的,须提供县应急管理部门的森林火灾证明材料、林木受灾调查报告、司法鉴定报告或公安立案决定书(至少有一项材料);⑵采伐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长期(或临时)使用林地上的林木的,须提供长期(或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用地红线矢量图;⑶采伐森林病虫害受灾林木的,须提供森林病虫害除治方案;⑷采伐死亡名木古树或国家保护植物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书;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字日期,并提供原件核查)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五、办理期限:法定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内)六、服务窗口名称:宁都县行政审批局市县同权受理窗口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一、准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条件:1.林木所有权没有争议,无债权抵押、无法院查封。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须知(公开)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须知(公开)办理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须知一、行政许可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2.《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因建设或其他需要,资料完整、合法,经现场踏勘确实有必要处理绿化,且不对城市景观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行政许可需提交材料(一式一份)(一)必备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
3.《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审批申请表》。
4.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
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
(二)因建设工程原因申请砍伐、迁移、修剪树木需提供的资料必备资料:施工计划;工程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市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规划文件和工程(四置)红线图,并在红线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施工计划(包括砍伐或迁移时间安排、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资料:1.基建工程、道路、污水、地铁等工程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2.电信、电力、光缆等管线安装工程,需提供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3.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
4.新建道路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园林局批复的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意见。
5.移动、改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6.燃气设施改动项目建设,需提供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办理指南

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林政资源处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101室电话: 84236680传真:84236679(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办理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区;邮编:100053;电话:8397813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网站地址(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请在首页网上办事栏目选择许可事项,然后点击进入,按提示操作即可审批权限:一、下列树木砍伐由区、县园林绿化局受理和审批(一)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并且不满20株的;(二)因居住安全、设施安全、抚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点(居住区、单位院内、市政道路、胡同等)砍伐树木胸径小于30厘米且不满20株的;(三)在区、县园林绿化局受理的树木砍伐申请中,有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区、县园林绿化局代为受理,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
二、下列树木砍伐由市园林绿化局受理和审批(一)跨区、县建设项目砍伐树木的;(二)同一建设项目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三)因居住安全、设施安全、抚育或更新改造等原因,在同一地点(居住区、单位院内、市政道路、胡同等)砍伐树木20株以上不满50株的;(四)砍伐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并且不满50株的。
三、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局上报市政府审批。
办理程序:北京市树木砍伐许可程序一、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提供如下材料:(一)《北京市树木砍伐申请表》,加盖树木管护单位或个人名章(签名)和申报单位名章;(二)因城市建设砍伐树木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因居住、设施安全等砍伐树木需提供书面申请和相关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书;严重病虫害或死亡树木需提供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确认书;(三)树木位置图(在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标注或提供具有绿化调查资质单位测绘的树木位置图及树木测绘表);(四)项目竣工后绿化规划方案或树木补栽计划(更新改造方案);(五)道路开口工程需提交市或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

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办法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采伐林木的法律凭证。
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农村牧区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1、房前屋后范围是指农牧民用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即宅基地。
零星树木是指营造林面积低于1亩(按林缘乔木外延2米、灌木外延1米计算面积)的树木,营造林面积大于1亩(含1亩)按片林对待,应凭证采伐。
2、旗县所属国有林场(治沙站、苗圃)和机关、团体、学校厂矿等非林业国有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旗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3、铁路和公路国道、省道上的护路林以及部队、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其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上述部门的其他林木采伐,应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由所在地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4、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所在地的旗县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5、个人采伐自留山和承包集体的林木,由所在地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苏木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要按以下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一)国有林业局(林场、治沙站、苗圃)应提交以下文件1、林木采伐申请报告;2、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3、由具有调查设计资格的单位和持有调查设计岗位证书的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4、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文件;5、上年度伐区作业验收证明;6、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非林业国有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1、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2、林木采伐申请报告或简易设计文件;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采伐林木的目的(用途),地点、面积、起源、树源、林种、株数、蓄积、材积、采伐类型、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期限、更新措施、更新时间等项内容;3、非林业国有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村委员及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的同意采伐林木的意见;4、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文件;5、上年度完成更新造林情况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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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要件
一、申请限额文件;
二、县林业局审核划拨限额文件;
三、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文件;
四、林木生产管理办法;
五、采伐林木承诺书;
六、每一伐块所需材料:
(1)乡(镇)与村签订的林木采伐管理合同
(2)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股东签字)
(3)村委会主任身份证复印件(薪炭材采伐),村民身份证复印件(自用材采伐);
(4)采伐公示
公示内容:采伐户主姓名、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采伐时限;
(5)公示结果
(6)伐区林权证复印件
(7)伐区作业设计
内容:作业区四至界限、林木权属、林分起源、林种、优势树种、树龄、小班蓄积、郁闭度、采伐类型、采伐方式、采伐强度、采伐面积、采伐蓄积、采伐出材量、采伐株数。
(8)伐区作业设计草拟图
(9)每木检尺记录(农村自用材采伐)
四、上年度伐区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