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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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以下是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些建议:
1.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
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2.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农村道路和电力供应等基础
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 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加强对农村人才的培训和支持,鼓励农民参与现代农业经营和
农村发展,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素质和能力。

4. 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业经营主体的产权制度,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
提升农民的经营能力和收入水平。

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农业生产环
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6. 发展农业现代服务业:推动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建设农村电商平台,提供农村金融、物流、信息等服务,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

7.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促进可持续
农业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8. 加强农村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支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措施,帮助贫
困农民增收脱贫。

9.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农村工业和农村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加强农村产业链的建设,提高农村产业的附加值。

10. 加强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

这些是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

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当代社会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现代特色农业具有高效、环保、智能化等特点,可以满足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发展目标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农业产品产值。

2. 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企业,引导农民转变经营模式,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3.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4. 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5. 推动农业产业与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体验农业等产业融合,促进农村多元化发展。

三、实施方式1.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和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

2. 鼓励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主体投资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

3. 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推广高效节水农业技术、智能化农机具应用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4. 建设现代化农业基地,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农田灌溉、排水、肥水一体化等基础设施条件。

5. 培育一批现代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并带动周边农户开展种植、养殖等现代农业生产。

四、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2. 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衔接。

3. 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各界对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认识和支持。

4. 强化农业主体培育,鼓励农民个体、合作社等参与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5.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达成预期目标。

五、预期效果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产品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 带动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辽政办发[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1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9号)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着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政策支撑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为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900万吨以上,米袋子安全性增强;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供给能力充裕,“菜篮子”产品丰富,无公害等三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每个农业劳动力提高农业增加值4000元,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6•【字号】鄂政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1〕4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增强我省农作物种业竞争力,满足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

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立足我省科技资源优势,加强对外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加强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究,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我省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

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

加强政策引导,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24•【字号】深府办〔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落实建设农业强国、保障“粮食安全”、守住耕地红线、推动种业振兴等重大部署,以及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业新体系等工作要求,抢抓“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加快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深圳国际食品谷”建设,促进“科技链、产业链、民生供应链、质量监管链、资金链”五链融合,探索深圳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路径,全面提升“研发、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价值,进一步满足社会消费升级需求,实现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完善民生供应体系,有效服务和支撑引领广东农业强省及国家农业强国建设,到2030年把“大农业、大食物”培育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产业。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打造平台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创业基地和美丽乡村产业示范等五个平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区。

1.现代农业示范区。

继续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上杭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支持投入力度,根据“优势突显、市场导向、资源整合、龙头带动、持续发展、点面结合”的原则,以水稻、蔬菜、生猪为主导产业,建设水稻精准化管理示范园、优质水稻品种试验园、水稻生态文化观光园、设施蔬菜示范园、蔬菜保种开发园、蔬菜五新展示园、槐猪精品养殖示范园、生猪标准养殖示范园等专业园区,示范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建设。

继续实施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茶叶、花卉、竹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建设,每个项目县每年重点抓好3~5个上规模、高水平的设施农业示范项目。

长汀、连城、漳平等3个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油茶)生产发展项目,重点实施油茶示范基地的水平梯带建设、科学施肥、作业道建设、灌溉系统建设及补植整形等关键环节的项目建设;武平县和漳平市2个省级现代农业(茶叶)项目县重点建设生态标准化茶园6500亩,改造茶叶初制加工企业15家,实施“武平高埔茶”、“漳平野生水仙茶”等茶树优异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实施永定、上杭2个省现代农业(竹业)示范县项目和上杭、武平、连城3个省级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项目示范县建设,到2015年再争取实施3~5个省现代农业(竹业、花卉)示范县项目。

现代农业产业实施方案

现代农业产业实施方案

现代农业产业实施方案
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1、引入先进技术
(1)采用精准农业技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如智能农业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采用精准灌溉、遥感监控、植物健康诊断、农业机器人以及农业信息化等技术,提高农作物全生命期的科技贡献度,为农业生产提供更高效的技术支持。

(2)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民应具备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以服务农业产业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通过不断掌握和更新先进的农业技术,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

(3)加快农业产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作物的生产管理,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精准化、大数据化和现代化等发展,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2、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1)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能力:发挥农业政策的支撑作用,加快农业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农业科研的实力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2)推动农业生产技术创新:重视农业生态栽培技术、精准农业技术、农业抗性技术以及农业病虫害综合控制技术等,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农业经济结构。

(3)完善。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打造全国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新高地,根据《山东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聚焦发展现代农业“主业”,聚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战场”,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领,发挥市场主导。

政府牵头抓总,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农业信息化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应用驱动。

围绕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瓶颈问题,以产业链关键环节改造提升为重点,以应用为内生动力,做好关键领域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研发、引进、改造和推广。

——坚持试点先行,逐步全面推广。

优先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试点,边试点边总结,带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数字农业农村稳步发展。

——坚持协同发展,促进资源整合。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分块负责,形成共建共享、上下互动、多方共赢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快融合。

分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主体、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占农业整体经济比重稳步提高,全省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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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特色农(林)业基地。

继续加强农(林)业特色基地建设。

1、凡当年被列为省、市、县农业或林业精品基地等项目并验收通过的,每只分别奖3万元、2万元、1万元。

2、凡被列入国家科技星火计划并实施通过的,每个奖5万元。

3、凡当年村庄平原绿化通过县级验收每亩奖励0.1万元。

凡当年被评为省、市、县绿化示范村或森林村庄的,分别奖2万元、1万元、0.5万元。

4、凡当年积极配合完成县储备粮收购任务的每百公斤奖6元。

5、凡当年实施土地(林地)流转的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经县级验收通过的,连片方在100亩及以上的,每方奖2万元;200亩及以上的,每方奖4万元;500亩及以上的,每方奖10万元。

二、改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

继续开展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渠系配套、河道溪流清淤和山区农民饮用水等工程,凡水利工程经上级立项并经县、镇验收合格的,按工程结算价为准,分别给予一类村25%,二类村15%的比例给予补助;清淤每立方米补助4元,以上级验收量为准。

(一类村:祝家、宋家店、合心、王化、小舜江、横路、沈村、黄上坞、中眉岙、岔路口、新横溪、红墙下、五联、同康,其余14个村为二
类村)。

凡列入县级以上项目补助资金达一类75%,二类85%及以上的,镇给予缺口补助。

三、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家乐,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绿色认证。

1、凡当年被列为国家、省、市级农(林)业龙头企业或示范园区建设并实施通过的,分别每家奖5万元、3万元、2万元。

2、凡当年被评为国家、省、市、县级示范化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每家奖3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

3、凡当年被评为省、市、县提升型农家乐(村户型、农庄型)示范村、点,星级农庄和精品项目的,分别奖3万元、2万元、1万元。

4、凡当年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或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地,每只分别奖1万元、0.5万元。

5、凡当年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出口名牌)每只奖5万元;国家免检产品每只奖3万元;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每只奖2万元;市级著名商标每只奖0.5万元;当年认定为省、市级出口名牌的每只分别奖2万元、1万元。

6、凡当年牵头或参与制订并发布国家行业标准的,每只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7、鼓励发展会展经济,凡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国家、省、市和县举办的农展会每次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和0.5
万元。

8、对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安全等农业专项工作,以及“两区”建设,镇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予以实施。

四、其他
1、各单位必须依法经营,对存在偷税、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不符合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生态环保要求,以及当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信用失范事件的,一律取消享受上述政策的资格。

2、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资助)的,奖金(资金)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与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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