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车辆段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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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车辆段资料

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车辆段资料

第十八篇车辆段18.1 一般要求(1)轨道交通三号线延伸段建设道角车辆段,道角车辆段定位为车辆段,与正在建设的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形成一段一场的车辆设施布局。

三号线近期向北延伸到环城北路后将建设环城北路停车场,最终全线形成“二段一场”的车辆设施布局。

(2)对于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我国还未形成系统、成熟的建设运营模式。

车辆段设计应根据跨座式单轨车辆的特点,结合我国和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参考重庆二号线大堰村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三号线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的建设经验和相关资料进行。

(3)车辆段建设,应考虑初、近、远期相结合。

车辆配属应满足建成运营后第三年(初期)的运输需要,以后根据客流量的增长逐步增加。

列车运用检修设施宜按近期规模建设,按远期规模预留,用地范围按远期规模控制。

对不易改扩建的设施可考虑一次建成。

(4) 车辆段设计,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总平面布置、房屋建筑、设备和材料的选用等均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5) 车辆段设计,应对所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等进行综合治理,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 贯彻节约用地的方针,尽量减少拆迁工程。

(7) 贯彻节约能源的方针。

(8) 应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选用机具、设备时,宜采用国家(或行业)的标准系列产品;选用专用设备时,宜采用标准设备或成熟的非标准设备,其中涉及人身、行车安全者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18.2设计采用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车辆段内各专业配套设计,除应符合本技术要求外,还应遵循或参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1)《跨坐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50548-2008)(2)《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3)《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04-98)(4)《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99)(5)《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99)(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7)《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TB10001-2005)(8)《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规范》(TB10056-98)(9)《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99)(10)《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6)(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14)《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005年)(2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1997年)(2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版)(2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2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版)(2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2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87)(29)《重庆市地基基础规范》(30)《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3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3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3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18.3总平面布置(1) 车辆段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为主体,充分考虑车辆段的其它不同功能要求,根据有利于生产、确保安全、方便管理和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安排。

车辆段概述

车辆段概述
车辆段概述
项目
1.1 车辆段的类型和主要业务
1.车辆段的类型
释义
车辆段根据功能不同可分为检修车辆段 (简称车辆段)和运用停车场(简称停 车场)。检修车辆段根据其检修作业范 围可分为架(厂)修段和定修段。独立 设置的停车场隶属于相关车辆段。
2.车辆段的主要业务
车辆段的主要业务有以下几项 :
(1)列车在段内的调车、停放、日常检查、一般故障处理和清扫洗刷。 (2)车辆的技术检查、月修、定修、架修、临修、试车等作业。 (3)列车回段折返、乘务司机换班。 (4)段内设备和机具的维修及调车机车的日常维修工作。 (5)配置紧急救援抢修队和物资设备存放。
检修作业需要配置车顶作业平台、架车机和起重机等设备。 f.洗车线。洗车线供列车停运时洗刷车辆用,其中部设有洗车库。洗车线一般为贯通式,尽量和停车线相近,
可以减少列车行走时间,并减少对车场咽喉地区通过能力的压力。洗车库前后须设置不小于一列列车长度的 直线段,以保证列车能平顺进出洗车库。 g.牵出线。牵出线适应段(场)内调车,牵出线的长度、数量根据列车的编组长度和调车作业的方式
1.车辆段的主要功能
车辆段的主要功能如下 :
车辆段总体上分为3个部分,即咽喉部分、线路部分和车库部分。 (1)咽喉部分。车辆段咽喉部分是指连接车库与正线的部分,由出入段线与道岔组成。 (2)线路部分。 ①线路部分的组成。车辆段线路部分包括出入段线、停车线、列检线、镟轮线、检修线、洗车线、牵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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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静态调试线。静态调试线设在静态调试库内,列车检修完毕在到试车线试车之前,要在静态调试库对列车 进行静态调试,检查各部分的技术状态,对电气设备和控制回路的逻辑动作、整定值进行测试与调整。静态 调试线全长设置地沟,地沟内须设置照明光带。静态调试线为平直线路,同时设置车间牵引电力电源和有关 测试设备。

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自动售检票系统

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自动售检票系统

第十三篇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第一分册 AFC系统13.1设计范围本工程采用AFC系统方式计费,其设计范围主要包括:9座车站的自动售检票系统及其与相关专业接口的设计。

13.2设计依据、设计标准及规范13. 2. 1设计依据《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南延伸段工程初步设计》及专家审查意见13. 2. 2设计标准及规范国内标准: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2、《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CJ/T 166-2006);3、《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GB/T20907-2007);4、《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1-2006);5、《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1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1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13、《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 31-2006);14、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信息产业部等相关行业标准。

国际标准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2、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3、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标准;4、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协会(CCITT)标准;5、国际电信联盟(ITU-T)标准;6、国际铁路联盟(UIC)标准;7、国际电信联盟(ITU-R)标准;8、质量安全体系应符合ISO9001标准;9、环境管理体系应符合ISO14000标准;10、RIA标准(Railway Industry Association);11、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TA)标准;12、MIL-STD-189、471、781标准(原美国军方标准);13、欧洲标准(EN);14、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最新文件及其附件;15、欧盟(ROHS)标准。

关于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的探索分析

关于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的探索分析

关于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的探索分析摘要:本文从客流量、客流分布、车站客流、轨道规划建设、换乘情况等几个方面,分析重庆市主城区轨道交通3号线存在的问题: 高低峰客流相差大、客流量空间分布不均衡、部分核心路段相对拥挤、重点车站换乘压力较大、运营效率不高。

针对重庆轨道3号线现存的问题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3号线规划、提高轨道3号线相关核心区的运营效率、对扩编的编组以及做好车站的规划建设等方面提出后期改进建议。

关键字:轨道交通;重庆轨道;轨道交通3号线0引言2021年轨道线网正常工作日日均客运量309.3万乘次,同比增加3.0万乘次,增长1.0%。

日均进站量205.8万人次,同比增加1.1万乘次,增长0.5%。

日均换乘量103.5万人次,同比增加1.9万人次,增长1.9%。

然而,在重庆现有的轨道交通线路中,三号线的客流量一直都高居榜首,日均最高载客量突破了100万人次。

《报告》显示,2021年中心城区日均进出站客运量已超过10万人次的轨道站点共有沙坪坝、小什字、观音桥站3个,其中重庆轨道3号线经过的站点沙坪坝站日均进出站客运量最高为15.4万人次[1]。

两路口的日均换乘量达到了15.3万人次,除两路口之外,还有红旗河沟、重庆北站南广场、牛角沱的换乘量超过了日均10万人次。

轨道交通三号线是重庆轨道交通路网中一条南北走向的骨干线路。

该工程跨越了长江及嘉陵江,将重庆市南岸区、渝中区、江北区及北部新区串联在一起,沿途经过南坪、菜园坝、观音桥、江北客站等客流集散中心,是一条十分重要的客运交通干线。

它与二号线(较新线)十字交叉,构成重庆快速轨道交通基本骨架,有效促进空港及外围城市组团开发,拓展了城市纵向空间尺度。

自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以来,有效缓解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压力、支撑了城市发展建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更好地了解轨道3号线交通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现状轨道交通3号线进行了跟踪及评估分析,发现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浅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浅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路桥 建设
浅议城 市轨道 交通 车辆 段工程 建设项 目管理
摘要: 车辆段主要是轨道交通车辆组装 、 试车、 检修 、 停放以及工作人 员办公 的综合基地 , 随道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的提速, 全 国各
大省会城市相继加快 了 城市轨道交通 的建设。在城市轨道 交通各条新线建设 中, 又 以车辆段建设最为复杂, 所涉及 的相关专业多、 工程量大、 工序复杂。本文根据某车辆段的建设经验从车辆段建设项 目管理方面着手进行阐述, 浅议车辆建设项 目管理。
要明确中标单位必须服从车辆段总协调单位的施工管理 , 由此可能产生的费 用纳 人 相应 的施 工 措施 费 。 同时 , 建 设单 位要 以文件 的方 式下 发 车辆 段 施 工 管理 办 法 , 赋 予 土 建单 位 的 总协 调 权 力 , 各 系 统 设 备专 业 和 绿 化景 观 工 程 的 施工 必 须服 从 土建 单位 统 一 的施工 组织 和 管 理 。 ( 3 ) 根据轨道交通新线通车 目标 , 建设单位应制定新线的建设生产调度 令, 明确各 节 点 工程 的施 工进 度 目标 , 重 点 应 特 别 强调 车 辆段 的施 工 进度 目 标。 同时 , 应督促监理要求土建施工单位编制车辆段建设施工进度计划, 车辆 段各系统设备专业应根据土建的施工进度 , 合理有序地穿插组织施工。 ( 4 ) 车辆段内各专业施工单位原则上按建设管理程序召开各 自专业的工 地例会 , 解决各 自专业 的施工问题, 但各专业应参加土建工程 的工地例会 , 解 决 由于 各专 业 交叉 施工 以及各 专业 间 的施 工 配合 及协 调 问 题 。同 时 , 检 查 各 专业 施 工 进度 是 否符 合 土 建施 工 进 度计 划 , 出现偏 差 要 及 时 纠正 , 确 保 车 辆

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跨座式单轨线路运量提升对策

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跨座式单轨线路运量提升对策

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跨座式单轨线路运量提升对策
吴新安;张丽
【期刊名称】《现代城市轨道交通》
【年(卷),期】2015(000)006
【摘要】文章介绍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跨座式单轨线路运量提升技术原则,8辆编组单轨列车设计、信号、安全门/屏蔽门、综合监控、通信、车辆段等系统设备改造,以及运营组织和工程改造管理等实施情况。

3号线运量提升后,最短发车间隔缩短至2 min30 s,提高了运能和运营服务质量。

【总页数】4页(P62-65)
【作者】吴新安;张丽
【作者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400042;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40004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121
【相关文献】
1.驰骋在山城的跨座式单轨列车——记重庆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 [J], 花春桥;向宫
2.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线路设计特点分析 [J], 杨学金
3.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支线歇台子片区线路方案 [J], 李莹春;王冠军;黄隆飞
4.有关跨座式单轨运输能力的探究——以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为例 [J], 廖亚莎
5.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北延伸段线路规划方案出台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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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3号线站点详细图

地铁3号线站点详细图

习友路站地面附属位置及方案
本站共设6个出入 口、2组风亭,具体 位置详见右图。
2号风亭(高1米) 冷却塔(高5米) 3号出入口
4号出入口 1号风亭(高1米)
2b号出入口 2a号出入口
1b号出入口 1a号出入口
八、祁门路站

3号线


祁门路
4号线
车站站位:车站位于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叉口下方,3号线沿翡翠路南北向布 置,4号线沿祁门路东西向布置,3号线与4号线为“T”字换乘。 车站型式:3号线车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岛式站台,站台宽度14米, 4号 线车站为地下三层双柱三跨岛式站台,站台宽度14米。
沪汉蓉高铁
芙蓉路站地面附属位置及方案
冷却塔(高5米) 2号风亭(高1米)
车站共设5个出入 口、2组风亭,具体 位置详见右图。
3号出入口
1号风亭(高1米) 4a号出入口
沪汉蓉高铁
4b号出入口
2号出入口 1站位于翡翠路与 习友路交叉口,沿翡翠路南北 向布置。 车站型式:车站为地下两层单 柱双跨岛式站台,站台宽度12 米。
3号出入口
怀 宁 路
2号出入口
天鹅湖路
1号出入口
1号风亭(高1米) /消防出入口1
消防出入口2
本站共设4个出入 口、2组风亭。具体 位置详见右图。
2号风亭(高1米)
3号出入口 丹霞路
4号出入口 1号风亭(高1米)
2号出入口


1号出入口

冷却塔(高5米)
五、繁华大道站
车站站位:车站位于翡翠路与 繁华大道交叉口,3号线沿翡 翠路南北向布置,7号线沿繁 华大道东西向布置,3号线与7 号线为“T”字通道换乘。 车站型式:3号线车站为地下 二层单柱双跨岛式站台,站台 宽 度 12 米 ; 7 号 线 车 站 为 地 下 三层双柱三跨岛式站台,站台 宽度13米。

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信号系统技术要求

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要求信号系统技术要求

第十一篇信号系统11 通用要求11.1 主要标准三号线南延伸段信号系统应参照执行以下标准及规范:1.国家标准《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 50458-2008);2.建设部《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3.铁道行业标准《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2006);4.铁道部标准《计算机联锁技术条件》(TB/T3027-2002);5.铁道部标准《铁路信号站内联锁设计规范》(TB 10071-2000/J77-2001);6.铁道部标准《铁路信号故障-安全原则》(TB/T2651);7.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8.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2004);9.铁道部标准《继电式电气集中联锁技术条件》(TB/T 1774-86);10.铁道部标准《信号计算机监测系统技术条件》;11.国际电讯联盟ITU-T、ITU-R的有关建议;12.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有关协议;13.欧洲邮政及电信联盟(CEPT)最新文件及其附件;14.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安全系统设计和评估标准;15.电子工业协会(EIA)的有关标准;16.国际无线咨询委员会标准(CCIR);17.及设备引进国的相关行业标准;18.《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2004。

19.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11.2一般要求11.2.1信号系统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凡涉及行车安全的设备必须满足故障-安全原则,系统应留有足够的接口以满足线路延伸需要。

11.2.2信号系统的设备配置应有利于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实现行车指挥的自动化和科学化。

所采用的设备、器材必须满足重庆轨道交通三号线的环境要求,设备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

11.2.3南延伸段的设备原则上与一期保持一致。

11.2.4正线区段按双线单方向运行设计,正方向最小行车间隔150秒;鱼洞站的实际折返间隔应不大于15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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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车辆段18.1 一般要求(1)轨道交通三号线延伸段建设道角车辆段,道角车辆段定位为车辆段,与正在建设的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形成一段一场的车辆设施布局。

三号线近期向北延伸到环城北路后将建设环城北路停车场,最终全线形成“二段一场”的车辆设施布局。

(2)对于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我国还未形成系统、成熟的建设运营模式。

车辆段设计应根据跨座式单轨车辆的特点,结合我国和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参考重庆二号线大堰村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三号线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基地的建设经验和相关资料进行。

(3)车辆段建设,应考虑初、近、远期相结合。

车辆配属应满足建成运营后第三年(初期)的运输需要,以后根据客流量的增长逐步增加。

列车运用检修设施宜按近期规模建设,按远期规模预留,用地范围按远期规模控制。

对不易改扩建的设施可考虑一次建成。

(4) 车辆段设计,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总平面布置、房屋建筑、设备和材料的选用等均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5) 车辆段设计,应对所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等进行综合治理,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 贯彻节约用地的方针,尽量减少拆迁工程。

(7) 贯彻节约能源的方针。

(8) 应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选用机具、设备时,宜采用国家(或行业)的标准系列产品;选用专用设备时,宜采用标准设备或成熟的非标准设备,其中涉及人身、行车安全者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18.2设计采用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车辆段内各专业配套设计,除应符合本技术要求外,还应遵循或参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1)《跨坐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50548-2008)(2)《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3)《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10004-98)(4)《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99)(5)《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99)(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7)《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TB10001-2005)(8)《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规范》(TB10056-98)(9)《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99)(10)《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6)(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14)《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005年)(2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1997年)(2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版)(2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2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版)(2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2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87)(29)《重庆市地基基础规范》(30)《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3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3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33)《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18.3总平面布置(1) 车辆段总平面布置应以车辆段为主体,充分考虑车辆段的其它不同功能要求,根据有利于生产、确保安全、方便管理和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安排。

各项设备、设施宜分区布置,并应充分考虑远期发展条件预留。

(2) 车辆段的线路、房屋、设备和设施的布置应根据生产性质、作业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充分考虑消防、卫生、通风、采光、绿化、环保和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力求布置紧凑、整齐美观,经济合理。

(3) 材料库的布置应方便汽车运输,考虑起重运输设备及场地,以便材料及设备的储存和发放。

(4) 车辆段应有运输道路和消防道路,并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与外界道路相连通。

道路设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形成过轨处道路与轨道梁的立体交叉。

道路主干道路面宽度7.0m,通行汽车道路路面宽度4.0m,其它运输道路路面宽度2.0m。

场区道路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

(5) 车辆段应设围蔽设施。

围蔽设施应结合当地环境条件,选择实用、美观并具有通透性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所有线路,道岔区的外侧均应设安全防护栏栅,安全防护栏栅的高度应不低于1.2m。

(6) 各车库内和库前线路,根据作业和安全的需要应设横向通行地道。

(7) 车辆段地处丘陵地带,地势起伏,高差较大。

应根据场址地形、地貌的实际特点,结合出入线纵断面设计,考虑工程土方的填挖平衡,确定车辆段的线路标高和场坪标高。

车辆段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布置排水设施。

(8) 重视对地块周边既有建筑物、道路、绿化景观等设施的影响,满足城市规划要求。

(9) 车辆段变电所、给水所等动力房屋,应设置在相关的负荷中心附近。

(10) 产生噪声、冲击震动或易燃、易爆的车间宜单独设置;产生粉尘、有毒或有害气体的房间或设施宜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宜远离生活、办公区;排出的有害气体、粉尘、废液等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卫生标准。

18.4工艺设计(1) 车辆段工艺设计应以本技术要求中提出的跨座式单轨车辆基本技术条件为依据。

在车辆具体方案未落实之前,暂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车辆技术参数和相关资料。

(2) 车辆段规模应满足功能要求,根据列车全日运行计划、车辆技术性能、车辆检修等级、车辆定检周期的停修和库停时间等技术指标和资料计算确定。

车辆宜采用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预防检修制度,积极推行状态修。

修程和检修周期应根据车辆选型,线路条件和车辆制造商的建议制订,设计时可参照表18.4-1取值。

表18.4-1:跨座式单轨车辆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周期表的。

(3) 根据3号线线的具体情况,本车辆段的任务范围应包括:①承担3号线近期和远期工程部分配属本场车辆的运用、停放、列检、三月检、换轮、清洗和清扫,以及定期消毒工作。

②承担3号线相关折返站列检所的有关作业任务。

③与3号线的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共同承担2号线正线事故列车的救援工作。

④道角车辆段的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任务归属于3号线的童家院子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

(4) 车辆段的生产机构根据运营管理模式确定,可设运用车间、检修车间和设备车间。

(5) 车辆段各修程工作量计算时应考虑检修不平衡系数,检修不平衡系数宜采用下列数值:日常维修取1.2;定期检修取1.1。

(6) 车辆段应设出入场线、牵出线、停车线、列检线、月检线、洗车线、换轮线、工作车库线等。

(7) 运用车间应配备停车库(棚),列检月检库和列车清洁洗刷设备及相应线路等设施,并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办公、生活房屋。

(8) 停车库(棚)、列检库、清扫库、月检库和全面检修、重点检修库应组合为联合车库。

(9) 联合车库的规模应按近期需要确定,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近、远期规模变化不大或厂房扩建困难时,其厂房可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

(11) 停车、列检线尽端式时,每条停车列检线停车列位为两列位。

(12) 月检库的线路宜设车辆检查作业平台和车顶作业平台,其两侧应设安全防护设施。

作业平台面高度和结构尺寸应根据车辆结构和作业要求确定。

月检库设置起重设备。

(13) 各车库的长度应分别按下列相应公式计算,并应结合厂房组合情况和建筑、结构设计要求作适当调整,但不宜小于下列公式计算值。

①停车库(棚)计算长度Ltk=(L+2)×N t+(N t-1)×6+9+3 (21-1)式中:Ltk——停车库(棚)计算长度(m);L——列车长度(m);N t——每条线停车列位数;2——停车误差2m;6——停车列位之间通道宽度6m;9——停车库(棚)横向通道宽度(前端3m,后端6m)。

3——列车至车挡安全距离3m;②列检月检库计算长度Ljk=(L+2)×N j+(N j-1)×6+ 18+3 (21-2)式中:Ljk——列检月检库长度(m);L——列车长度(m);Nj——每条线列检、月检列位数;2——停车误差(m);8——列检(或月检)列位之间通道宽度(m);18——列检月检库横向通道宽度(前端3m,后端15m);3——列车至车挡安全距离(m)。

(14) 车辆段应设机械洗车设施,配属车超过12列的独立车辆段可设置机械洗车设施。

机械洗车设施应包括洗车机、洗车线和生产房屋,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洗车机宜可采用尽端式。

其功能宜满足车辆两侧和端部(驾驶室)清洗和化学洗涤剂的洗刷要求;洗车机宜按露天设置。

洗车库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应根据洗车设备的要求确定。

洗车线有效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②尽端式洗车线有效长度Lsj=2L+Ls+10 (21-3)式中:Lsj——尽端式洗车线有效长度(m);2L——洗车机设备前后各一列车长度(m);Ls——洗车机长度(包括连锁设备)(m);10——为线路终端安全距离10m。

(15) 洗车线应根据洗车设备的要求配备辅助生产房屋;洗车线宜在适当的位置设人工洗车台,人工洗车台设置在洗车线两侧,高度宜与列车客室地板面一致,长度宜按不小于1/2列车长度设计。

(16) 车辆段各种车库内的通道宽度和车库大门等部位的最小尺寸宜符合表19.4-2的规定。

车辆段各车库有关部位最小尺寸(m)表18.4-2注:1、B—车辆限界的宽度2、H1—轨面高度3、H2—轨面上车体高度(17) 运用车间应根据列车日常运用维修和列检、月检作业的需要,配备车辆车载设备检修、列车内部清扫、洗刷、工具存放、备品贮存和工作人员更衣休息等生产、办公、生活房屋。

上述房屋宜设于联合车库的边跨内或邻近地点。

(18) 车辆段内列车运转调度、检修调度和防灾调度宜合并设置。

在列、月检库横向地下通道内两侧宜设动力及安全照明插座。

地下通道内固定照明灯具不应影响作业。

(19) 车辆段内宜设乘务员公寓,其规模根据早晚运行列车乘务员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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