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该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旨在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工作背景和意义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权属确认、登记发证的一项工作。
该工作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作目的和意义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1、明确农民的不动产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2、规范土地管理,防止土地流失和非法占用;3、为农村抵押、流转等土地资源配置提供基础数据支持;4、有利于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现有问题和困难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如权属不清、证件不全等;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3、部分农民对土地权利的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4、登记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如测量、评估等。
五、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解决措施和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权利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防止土地流失和非法占用;3、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高测量、评估等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4、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依法依规解决权属纠纷,完善登记手续。
六、总结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在推进该项工作时,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和技术支持力度,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以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资源要素服务保障能力,增强政务服务工作的便捷度,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现就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是自然资源系统持续推进的一项改革行动,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需求导向、改革创新、便民高效、依法监管原则,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二、具体工作要求(一)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主管部门,将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与土地成交公示同步进行,增加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不变),确保公示结束后,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可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与划拨批前公示同步进行,增加现场公示(公示时间不变)。
(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范围。
单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范围必须是一个完整的闭合单元,即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内容,通过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后,能够实现正式道路、水、电、暖、气的接入,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使用,业主入住不受本小区其他在建工程的影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9.21•【字号】鲁自然资字〔2022〕124号•【施行日期】202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124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空间规划院、省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研究院,厅机关有关处室: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扛牢政治责任。
要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增强不动产登记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创建具有政治性、人民性、实效性,突出不动产登记职业特色与时代风貌的“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以“党建+业务”“党建+服务”“党建+发展”为抓手,把思想上的重视通过具体有效的举措,转化为落实的成效,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二、擦亮登记服务窗口。
发挥窗口政务服务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优化登记环境配置,发挥窗口法治服务兜底作用。
激发创新性,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和团队精神培育,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锻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把不动产登记窗口建成服务群众的“最美名片”。
三、坚守廉政风险底线。
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切实做到确实权、颁铁证。
认真落实《通知》不动产登记“六不准”要求和各项廉政纪律,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登记智能化水平,建立自动风险预警和发现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岗位风险。
加强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建立风险防控、整改、查处、上报机制,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5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工作的基础。
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各地应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必要性- 2 -和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各地应在充分摸排调查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做好方案的实施。
省厅定期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及时跟进督导。
(二)实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
本次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尚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
对于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补充房屋调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2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相关司局和单位: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不动产登记人员融合,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为不动产登记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服务、便民利民,加强不动产登记特色文化建设,现就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性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改革任务的落地实施,需要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法治思维和产权保护意识。
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组织保障,是确保《条例》、《细则》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加强人员融合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确保原来从事各类不动产登记的业务骨干人员落实到岗,继续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成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中坚力量,形成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最大合力。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为了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全面完成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实现农村土地的规范管理和法律管理。
二、工作范围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山东省农村所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的确权登记工作。
三、工作内容1.组织机构建设:设立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宣传培训:开展农民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土地确权登记相关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作意识。
3.调查与核实:通过现场调查和核实,确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利人和范围,确保确权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数据收集与整理:建立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的数据库,收集并整理相关的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等。
农民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确权登记申请,所有申请资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及时给予反馈。
6.登记备案与发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发相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给农民,确权登记工作正式完成。
四、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山东省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
五、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推广线上申请登记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
六、工作评估县级以上政府将制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工作评估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七、工作经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经费主要由省级政府负责,并参照相关政策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
八、工作推进情况省级政府将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五部委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等14则

五部委: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部长办公会研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可进行登记发证。
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在登记发证工作中注重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利益。
三是应发尽发,立足长远。
《通知》明确,各地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求,全面落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等集(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应发尽发。
各地要优先选择房地合一地区开展房地一体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的登记发证试点,为全面铺开工作积累经验。
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此次系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首次五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和高度。
以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立足长远为原则,进一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基础。
针对工作目标和任务,《通知》从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统筹兼顾、夯实基7月31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础。
《通知》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地籍调查,统筹推进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0次部长办公会,研究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补充调查工作。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通知》明确各地要以服务和支撑登记发证工作为切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有点,兼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关问题,并研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总结表彰方地制度等土地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的实际需案。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要,因地制宜确定调查方法和精度,积极稳妥推进本地身。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https://img.taocdn.com/s3/m/6029d68c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8a.png)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精神,部研究决定,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农村地籍调查,保障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充分认识农村地籍调查工作重要意义。
农村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中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是实现土地精细化管理,促进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广大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
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组织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掌握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土地的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及权属、界址等产权状况,为当前开展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确保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也为下一步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内容。
农村地籍调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地籍管理工作的重点,主要任务是对农村范围内包括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在内的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等进行调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5.11.06
【实施日期】2015.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88号)和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公民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
为加快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10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对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为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中之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重点工作
(一)积极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积极配合编办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本地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职责机构整合任务。
要积极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量,科学测算不动产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