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与举报处理制度守则
互联网举报中心管理制度

互联网举报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举报中心的管理行为,保障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网络环境的良好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互联网举报中心的管理行为,包括人员管理、工作流程、制度执行等方面。
第三条互联网举报中心遵循依法管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服务网民,维护网络安全,保障网络正常秩序。
第四条互联网举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举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互联网举报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互联网举报中心设立办公室、技术部、网络监控部、信息安全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设立正职、副职等领导岗位,负责具体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互联网举报中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人员招聘、选拔和任用。
第十条互联网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工作纪律,忠实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互联网举报中心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工作人员,互联网举报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互联网举报中心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渠道,接受广大网民的举报。
第十四条对于接到的举报信息,互联网举报中心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初步核实和分析。
第十五条经初步核实的举报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互联网举报中心应定期对举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借鉴经验,提高举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章制度执行第十七条互联网举报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工作规程、制度文件、岗位责任等。
第十八条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互联网举报中心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一、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网络空间是信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有害信息在网络上泛滥,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
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健康发展。
2.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公民在网络空间中享有自由表达意见、获取信息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有害信息可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可以便利公民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进行投诉举报,维护其合法权益。
3.促进网络安全和文明网络空间是信息传播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对于促进社会进步、增进人们之间的交流具有积极作用。
然而,一些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可能对网络安全和社会文明构成威胁,引发各种问题。
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治理网络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促进网络安全和文明的建设。
二、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组成1.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民和组织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渠道可以包括官方网站、热线电话、邮件投诉等多种形式,保证公民和组织的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2.权责清晰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相关部门、机构和个人的权责。
不同部门在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的举报管理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应当明确其处理流程和程序,保证每一个投诉举报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3.信息公开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后,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开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投诉举报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健康发展。
4.保护举报人权益建立网络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报复和打击。
网站平台举报工作规章制度

网站平台举报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站平台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网站平台工作人员。
第三条网站平台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举报行为应当遵循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四条举报工作应当注重事实真相,避免恶意举报,确保举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工作制度,明确举报人员权利和义务,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和保护机制。
第二章举报行为规范第六条用户对网站平台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七条举报应当提供详细的相关证据和信息,并实名进行,确保举报内容真实准确。
第八条举报内容应当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而非个人恩怨等私人问题。
第九条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行为,网站平台有权对举报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网站平台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行为进行认真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章举报奖励机制第十一条网站平台应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于经核实的有效举报行为进行相应奖励。
第十二条举报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形式。
第十三条举报奖励应当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定发放。
第四章举报保护机制第十四条网站平台应当保护举报人员隐私,严禁泄露举报人员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网站平台不得对举报人员采取任何打击报复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受到举报的工作人员,网站平台应当对其进行保护,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七条在举报工作中涉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网站平台应当严格保密。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网站平台应当建立举报工作监督机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网站平台应当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公开披露举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工作档案,便于监督检查和追溯。
第六章处罚机制第二十一条网站平台对于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制度范本

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监督管理,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网络信息监督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网络安全、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的行为。
第三条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网络安全、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五条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对象包括:(一)违反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二)发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法信息的行为;(三)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其他违反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第六条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拨打举报电话;(二)发送电子邮件;(三)发送信件;(四)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线平台进行举报。
第七条举报人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二)被举报人的名称、联系方式、所在地区等;(三)举报的具体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举报人可以匿名进行举报,但应当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三、举报处理第九条相关主管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举报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开展调查处理。
第十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举报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一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举报人应当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举报人提供虚假举报材料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网络信息监督举报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络信息监督举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信息安全投诉与举报制度

安全投诉与举报制度第一条为强化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信息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和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向信息中心投诉和举报。
第三条投诉和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网站等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XXX,电子邮箱:XXX,网站:XXX第四条信息中心接到投诉和举报电话后,需按照《安全举报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进行记录。
在24h内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责成信息中心协同相关部门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
第五条投诉和举报内容:(1)内部人员泄露内部数据;(2)门户网站不良信息;(3)门户网站侵犯到公民自然权利(如肖像权、隐私权、专利权等)的信息;(4)门户网站安全漏洞;(5)人员非法操作导致的安全漏洞;(6)其他有可能危害XXXXXXX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事项。
第六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第七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八条奖励举报人员:举报人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依据举报的安全威胁的严重程度给予50—5000元的奖励。
第九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第十一条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安监站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权利。
第十二条为了便于查证,鼓励实名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在举报内容进行转批的过程中必须隐去举报人的一切信息。
网络问题举报制度模板

网络问题举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国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网络问题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包括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有害信息、网络安全漏洞等。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网络问题举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问题举报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网络问题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方便快捷、保护隐私的原则。
二、举报范围第五条网络问题举报范围包括:(一)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恶意程序,侵犯他人网络安全等;(二)发布、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如暴力、恐怖、色情、赌博等;(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等;(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履行备案、许可、审核等义务;(五)其他违反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第六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络问题举报:(一)拨打12377举报电话;(二)通过12377举报网站提交举报信息;(三)使用12377举报移动应用程序;(四)向当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当面举报。
第七条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举报信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网络地址等信息,以及涉嫌违法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四、举报处理第八条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举报范围的,依法予以受理。
第九条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第十条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处理举报过程中,有权要求被举报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被举报人应当予以配合。
互联网自媒体网络投诉管理内部处理制度

互联网自媒体网络投诉管理制度(辣爸当家)为维护我司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的感知,有效控制负面信息的产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网络信息监测(一)网络投诉概念界定消费者投诉:涉及与消费者购物体验相关的投诉;集团负面信息:涉及网友关于我司管理或某个事件的评价。
(二)监测标准1、微博类的监测全面性进行抽查,若发现监测遗漏,则问责处理。
2、论坛、贴吧等二、信息处理消费者投诉统一交由总部或分公司客服(分公司监测到的反馈给分公司客服,总部监测到的反馈总部客服)处理;集团负面信息统一交由总部或分公司市场策划(分公司监测到的反馈给分公司市场策划,总部监测到的反馈给总部市场策划)。
分公司监测到的重大信息均需垂直上报总部相关体系。
(一)消费者投诉类微博及贴吧、论坛类投诉处理流程及标准一致。
1、首次处理发现后及时给予消费者在线回复。
统一回复口径如下:无客户资料:为了尽快解决您所提出的问题,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或服务单号以便我们尽快处理。
有客户资料:微博“XX在线客服”帐户、贴吧论坛“XX阳光服务”帐户:您的问题已受理,我们会尽快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微博“XX微博助理”帐户:您的问题已交办有关部门,我们会督促尽快处理。
2、二次处理有客户资料后,客服需确保三个小时内与顾客联系,并初步达成处理方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消费者重大事件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总部二次给予在线回复,统一回复口径如下:“微博“XX在线客服”帐户、贴吧论坛“XX阳光服务”帐户:您的问题我们已处理,因此事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XX电器!“XX微博助理”帐户:您的问题我们已处理,我们会督促相关体系内部改善,给顾客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集团负面信息类1、微博类首次处理:仅“内部举报和人事投诉”类负面信息用“XX微博助理”帐号在线回复获得投诉人个人信息外,其他均不做在线回复。
二次处理:媒体曝光类:第一时间转发至总部、分公司对口责任部门进行处理;恶意谩骂、诽谤类、造谣类:使用相关帐号发微博刷屏、进行舆论引导等,视情况向网站方举报对发言账户封号;内部员工微博违规:首先通过微博内容、图片等信息核实账号身份信息,确定身份之后联系员工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微博管理规范》进行处理;内部举报、人事投诉:获取投诉人个人信息后交监察部、人力资源处理。
网站举报工作管理制度

网站举报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有效规范网站举报工作,保护网站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网站举报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网站举报工作,保障网站用户的利益,我司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 举报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保护举报人的隐私。
3. 报案、举报、线索均应及时受理,妥善处理,做到公平、公正。
4. 本制度适用于网站平台上的举报工作。
二、举报主体1. 网站用户可以通过举报渠道举报不良信息、违法行为等。
2.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保证所述事实的真实性。
3. 网站举报工作人员也可以主动发现并积极处理不良信息、违法行为等。
三、举报渠道1. 网站设立专门的举报入口,用户可在网站首页或相关页面找到并进行举报。
2. 举报人也可以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向网站提交举报信息。
3. 网站要及时回复举报人,告知举报处理情况。
四、举报内容1. 举报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提供相关证据并保证可查。
2. 举报内容不得包含虚假信息、恶意诽谤、个人攻击等内容。
3. 对于有关个人隐私信息的举报,网站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并保密处理。
五、举报处理1. 网站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举报内容,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处理。
2. 对于属实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3. 网站要建立完善的流程,规范举报处理程序,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开。
4. 对于无法证实的举报,网站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若属情节轻微可口头提示处理,若属严重可限制违规行为或清除不良信息。
六、保护举报人1. 网站应当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泄露举报人信息。
2. 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行为,网站有权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对于提出有效举报的人员,网站可给予适当奖励或激励。
七、监督检查1. 网站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举报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网站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举报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
用户举报和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机制。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对公众举报、投诉事件,按集中管理、登记的原则办理,由信息部带领网络信息安全小组集中处理,并对处理结果备案。
对较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受理的事件,要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接到的投诉举报,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
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投诉举报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理,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性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理由,
精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