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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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解读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解读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解读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是指对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药品使用时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解读:
1. 药品说明书:药品说明书是药品生产企业编写的,用于向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药品相关信息的文档。

药品说明书应包含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内容。

药品说明书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编写,严禁夸大药品功效、隐瞒不良反应以及提供错误或误导性的信息。

2. 药品标签:药品标签是黏贴在药品包装上的标识,主要包括药品的名称、批号、有效期、产品规格、使用方法等。

药品标签应清晰、准确地标注药品的相关信息,以保证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3.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一致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保持一致,即两者所提供的药品信息应相互印证,防止因不一致的说明导致药品使用错误。

如果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存在不一致,应以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4.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更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及时更新,以保证其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将新的信息反映在药品包装上。

5.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责任:药品生产企业应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书和标签进行处罚处理。

总之,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是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

医务人员和患者在使用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用量正确使用药品。

2023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2023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2023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随着医疗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药行业的进步,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也在不断完善。

2023年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标签规范药品包装标签是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提供药品的基本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023年的管理规定将要求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规范:1. 标签文字清晰可见:包装标签上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读,避免模糊和扭曲,以便患者和药师在使用、咨询或售药过程中能够准确获取信息。

2. 标签颜色和字体规范:药品包装标签的颜色和字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与其他药品混淆的颜色和字体。

3. 标签图示准确规范:药品包装标签上的图示内容应当与药品本身的属性相符合,图示内容清晰明确,不得误导患者和药师对药品的认识和使用。

4. 标签上的信息全面准确:包装标签上的信息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限、批号以及储存条件等必要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二、说明书规范药品说明书是药品的使用指导书,提供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等信息。

2023年的管理规定将要求药品说明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规范:1. 说明书内容详实准确:药品说明书应当详细说明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确保使用者能够正确使用和理解药品。

2. 文字语言易懂易读:说明书中使用的文字应当简单易懂,结构合理,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语言和术语。

3. 说明书格式规范统一:药品说明书的格式应当统一,包括标题、目录、正文和附录等部分,方便使用者查阅和理解。

4. 说明书信息更新及时:药品说明书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使用者获得最新的药品信息。

三、标签和说明书审核为了确保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质量,2023年的管理规定将加强对标签和说明书的审核环节:1. 生产企业负责审核: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对所生产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审核,并确保审核过程公正、合规。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课件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课件
● 规格 处方药中表述为××g或ml等英文单位 非处方药中表述为××克或毫升等中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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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内容(四)
● 包装 此项必须注明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包材材质
● 生产企业 必须表示出企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如有)等 ● 批准文号
三、药品说明书及其要求
(一)药品说明书要求 (二)药品说明书包含内容 (三)非处方药品说明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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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要求
• 药品的每一个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必须按 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 药品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药品的安全性、有 效性等基本科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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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标签及其要求
外包装标签包括中包装和大包装 外包装标签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 内容;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药品的每个最小销售单元必须按照 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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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药品包装的类别及要求 二、药品标签的类别及要求 三、药品说明书要求 四、《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管
理规定》(暂行) 1.背景 2.目的 3.要求 4.申请
五、其它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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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份或成份 ● 性状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用法用量 ● 禁忌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5篇)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5篇)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以利于药品的运输、贮藏和使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印制,其文字及图案不得加入任何未经审批同意的内容。

第三条药品包装内不得夹带任何未经批准的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所用文字必须以中文为主并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

第五条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用中文显著标示,如同时有商品名称,则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

第六条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第七条提供药品信息的标志及文字说明,字迹应清晰易辨,标示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粘贴不牢等现象,并不得用粘贴、剪切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八条药品的包装分内包装与外包装。

(一)内包装系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如安瓿、注射剂瓶、铝箔等)。

内包装应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药品内包装材料、容器(药包材)的更改,应根据所选用药包材的材质,做稳定性试验,考察药包材与药品的相容性。

(二)外包装系指内包装以外的包装,按由里向外分为中包装和大包装。

外包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选用不易破损的包装,以保证药品在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第九条药品的标签分为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

(一)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二)内包装标签可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尽可能包含药品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标示内容,但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及生产批号。

(三)中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模版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模版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一)为了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保护患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药品,以及进口药品在我国注册。

第二章药品包装标签的管理第二条标签要求(一)药品包装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名称,中文为药品通用名,英文为药品英文名称;2. 药品剂型,如片剂、胶囊、注射剂等;3. 药品规格,如每片含几毫克等;4.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5. 批准文号,可标注中药保证证书、药食同源产品标示等;6.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7.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8. 不良反应和禁忌症;9. 药品储存条件;10. 执行标准;11. 化学成分,如需要标示;12. 其他必要信息。

第三条标签设计(一)药品包装标签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易于辨认,清晰可见;2. 字体大小适中,不得小于一定的尺寸;3. 使用易懂的词语和图示,便于患者理解;4. 标签上的信息应当准确无误,不得存在错误或模糊的信息;5. 通过特定的方式标识特殊信息,如禁忌症、特殊人群使用注意等。

第三章药品说明书的管理第四条说明书要求(一)药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名称,中文为药品通用名,英文为药品英文名称;2. 药品剂型,如片剂、胶囊、注射剂等;3. 药品规格,如每片含几毫克等;4.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5. 批准文号,可标注中药保证证书、药食同源产品标示等;6. 主要成分和成分含量;7. 药理作用和适应症;8. 用法用量和使用方法;9. 不良反应和禁忌症;10. 药物相互作用;11. 药物储存条件;12. 药物过量和处理方法;13. 执行标准;14. 其他必要信息。

第五条说明书设计(一)药品说明书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逻辑清晰,各项内容排版合理;2. 使用易懂的词语和图示,便于患者理解;3. 字体大小适中,不得小于一定的尺寸;4. 通过特定的方式标识特殊信息,如禁忌症、特殊人群使用注意等。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进口药品的经营企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过程中,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1.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药品管理法》和《药品包装标签管理规范》等。

2.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禁忌症等信息。

3.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采用清晰、易于阅读、不褪色的材料制作,标签应贴在药品包装上明显的位置,说明书应附在药品包装内。

4.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字体和标准颜色印刷,不得使用具有迷惑性、虚假宣传、误导性的信息。

5.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注意药品的特殊要求,如特殊存储条件、使用方法、服用时间等,并针对不同人群给予相应的警示和禁忌事项。

6.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保持与药品本身的一致性,不得更改或混淆药品的性质和特点。

7.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制作和印刷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质量可靠。

8.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及时修订有关内容。

9.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药品使用者了解和正确使用药品的重要依据,因此,相关管理规定的遵守和执行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局令第23号)《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局令第23号)--------------------------------------------------------------------------------《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局长:郑筱萸二○○○年十月十五日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以利于药品的运输、贮藏和使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印制,其文字及图案不得加入任何未经审批同意的内容。

第三条药品包装内不得夹带任何未经批准的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所用文字必须以中文为主并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

第五条药品的通用名称必须用中文显著标示,如同时有商品名称,则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应有一定空隙,不得连用。

第六条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第七条提供药品信息的标志及文字说明,字迹应清晰易辨,标示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粘贴不牢等现象,并不得用粘贴、剪切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八条药品的包装分内包装与外包装。

(一)内包装系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如安瓿、注射剂瓶、铝箔等)。

内包装应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药品内包装材料、容器(药包材)的更改,应根据所选用药包材的材质,做稳定性试验,考察药包材与药品的相容性。

(二)外包装系指内包装以外的包装,按由里向外分为中包装和大包装。

2023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2023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

2023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____年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保障药品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

第三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真实、准确、全面地向用户提供药品的基本信息和使用说明。

第二章药品包装标签的要求第四条药品包装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商品名称:使用商品名称必须符合药品标准物质的命名原则,并与批准文件一致。

2.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应当真实、准确地标注在药品包装标签上。

3.批准文号:药品包装标签上应当标注药品的批准文号,并与相关文件一致。

4.规格型号:标明药品的规格和型号,以便用户正确使用。

5.原料成分:药品包装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地标注药品的原料成分,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6.用法用量:药品包装标签应当明确药品的用法用量,包括使用方法、用药剂量等信息。

7.备注:药品包装标签应当标明适用范围、注意事项、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备注内容。

8.有效期:标明药品的有效期,以便用户及时使用。

9.特殊要求:包括贮藏条件、运输要求等特殊要求的标注。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签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文字清晰可辨,字体符合国家规范,大小合适,不得有断字、漏字、错字等情况。

2.标签的背景应当简洁、明亮,不得影响信息的清晰度,不得有与产品特性不相符合的图案或文字。

3.标签上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不得使用外语。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签的尺寸应当适合产品的大小,文字和图案的布局要合理,使用户能够清晰、便捷地阅读。

第七条药品包装标签的材质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安全无害,不易破损。

第三章药品说明书的要求第八条药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应当与商品名称一致。

2.主要成分:用明确的名称和含量标明药品的主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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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人员
▪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 以上学历,有该类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有能力对 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 从事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 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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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Ⅰ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
▪ 药用丁基橡胶瓶塞; ▪ 固、液体药用塑料瓶;
▪ 药品包装用PTP铝箔;▪ 塑料滴眼剂瓶;
▪ 药用PVC硬片;
▪ 软膏管;
▪ 药用塑料复合硬片、 ▪ 气雾剂喷雾阀门;
复合膜(袋);
▪ 抗生素瓶铝塑组合盖;
▪ 塑料输液瓶(袋);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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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Ⅱ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
▪ 药用玻璃管; ▪ 玻璃输液瓶; ▪ 玻璃模制抗生素瓶; ▪ 玻璃管制抗生素瓶; ▪ 玻璃模制口服液瓶; ▪ 玻璃管制口服液瓶; ▪ 玻璃(黄料、白料)
响药品质量的药包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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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包材注册证书》
▪ 药包材须经药监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 册证书》后方可生产。
▪ 《药包材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 个月按规定申请换发
▪ 生产Ⅰ类药包材,须经SFDA批准注册,并 发给《药包材注册证书》。
▪ 生产Ⅱ、Ⅲ类药包材,须经省级DA批准注 册,并发给《药包材注册证书》
药包材产品分类
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三类 ▪ Ⅰ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且直接使用的药品
包装用材料、容器。 ▪ Ⅱ类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但便于清洗,在
实际使用过程中,经清洗后需要并可以消毒灭 菌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 Ⅲ类药包材指Ⅰ、Ⅱ类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响 药品质量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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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区)的管理要求
▪ 洁净室(区)在静态条件下检测尘埃粒子数、 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必须符合规定,定期监控 动态条件下的洁净状况。所有监测结果均应记 录存档。
▪ 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产生污 染。100级洁净室(区)内不得设置地漏,操 作人员不应裸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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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区)的管理要求
洁净室(区)的管理要求
▪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 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 并应有指示静压差的装置。
▪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生产工艺相适应。 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宜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 控制在45~65%。
药瓶; ▪ 安瓿;
▪ 玻璃滴眼剂瓶; ▪ 输液瓶天然胶塞; ▪ 抗生素瓶天然胶塞; ▪ 气雾剂罐; ▪ 瓶盖橡胶垫片; ▪ 输液瓶涤纶膜; ▪ 陶瓷药瓶; ▪ 中药丸塑料球壳;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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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Ⅲ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
▪ 抗生素瓶铝(合金铝)盖; ▪ 输液瓶铝(合金铝)、铝塑组合盖; ▪ 口服液瓶铝(合金铝)、铝塑组合盖; ▪ 除实施Ⅱ、Ⅲ类管理以外其它可能直接影
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内容的注册申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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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SFDA不予再注册
▪ 国家公布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药包材; ▪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药包材; ▪ 注册检验不合格的药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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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
是药包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 准则,适用于药包材生产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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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和人员
厂房与设施
▪ 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 的生产环境;厂区的 地面、路面及运输等 不应对产品造成污染; 生产、管理、生活和 辅助区域总体布局合 理,厂区设计建造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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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 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 进行合理布局。
上图:十万级净化车间 下图:二次更衣与风淋间
▪ 药包材生产企业应建立与产品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生产 和质量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配备一 定数量的与药包材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 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主管药包材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与所 生产的产品相关专业知识,有该类产品生产和质量管 理经验,对《通则》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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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的分类
▪ 药品的包装分内包装与外包装。
▪ 内包装
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
应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 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 外包装 内包装以外的包装;
由里向外分中包装和大包装。
外包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选用不易破损的包装,以 保证药品在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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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包材注册申请
▪ 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
▪ 生产申请,指在中国境内生产药包材的注册申 请。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企业。
▪ 进口申请,指在境外生产的药包材在中国境内 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 合法的厂商。
▪ 补充申请,指生产申请和进口申请经批准后,
▪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置 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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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区)的管理要求
▪ 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 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卫生工具要存放于对产 品不造成污染的指定地点,并限制使用区域。
▪ 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 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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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设施
▪ 厂房应有防尘、防污染、防止昆虫和其他动 物及异物进入的设施。
▪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生产不 洗即用药包材,自成品成型(包括成型)以 后各工序其洁净度要求应与所包装的药品生 产洁净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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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区)的管理要求
▪ 洁净室(区)内人员数量应严格控制。人员应 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 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对进入洁净室(区)的 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
1
目的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包装、标签及 说明书,以利于药品的运输、贮藏和使用,保证人 民用药安全有效。
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 议通过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 行),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于2006年3月10 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 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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