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子公司高管人员任免制度
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8页

文件编号:T03103-003A**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控制度之三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控股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专有名词定义:(一)公司:统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各子公司。
(二)**控股: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各子公司。
(三)子公司: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及**公司。
(四)中高层管理人员:指**控股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其他职能部门总监、职能部门经理和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其它部门经理。
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四条任职人员的任用应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任用管理权限表1中高层管理人员任用管理权限表第六条任免程序(一)**控股总裁职务,由**控股董事长根据职务要求提名候选人,并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董事会安排面谈,对候选人背景资料进行考察与核实,了解任职资格、胜任能力及其任职意向,征求**控股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后,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有关决议及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二)**控股副总裁职务,由**控股总裁根据职务要求提名候选人,并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董事会安排面谈,对候选人背景资料进行考察与核实,了解任职资格、胜任能力及其任职意向,征求**控股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后,由总裁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有关决议及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办理干部管理相关手续。
(三)**控股财务总监职务,由**控股总裁根据职务要求提名候选人,并填写《干部任免提名表》,董事会安排面谈,对候选人背景资料进行考察与核实,了解任职资格、胜任能力及其任职意向,征求**控股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后,由总裁向董事会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公司领导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任命工作,确保公司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高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命。
第三条公司领导人员任命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任命条件第四条任命领导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3.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业务;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6.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7.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领导职务: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的;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期限的;4.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5. 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第三章任命程序第六条领导人员任命程序分为提名、考察、公示、决定、任命五个阶段。
第七条提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提出领导人员任命建议名单。
第八条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第九条公示:将考察报告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条决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考察报告和公示情况,作出任命决定。
第十一条任命:公司董事长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宣布任命。
第四章任职期限与考核第十二条领导人员任职期限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对领导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领导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在任职期间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人员,给予处罚。
公司高管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任免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高效、有序,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的任免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第二章任免条件与程序第四条高管人员任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2.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3. 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发展做出显著贡献;4. 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高管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董事会根据提名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董事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任免名单;4. 董事会正式发布任免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免职与辞职第六条高管人员因以下原因需要免职:1. 因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3.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务;4.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免职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高管人员因以下原因可以提出辞职:1. 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2. 被依法免职;3.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辞职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责任履行;3. 团队协作;4. 创新能力;5. 绩效成果。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任免、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

集团子公司核心人事任免制度企业管理人员任职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符合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集团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以及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和人事人员。
第二章任用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任用程序如下:一、董事会1.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集团公司总部1.集团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集团公司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三、子公司1.子公司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董事会备案;3.子公司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4.子公司采购人员——由集团公司业务监控中心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5.子公司人事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公司总裁聘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6.以上人员的任用最终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议方式通过。
第三章任期待补充第四章离任待补充第五章附则待补充第三章任期根据本章规定,董事会秘书、集团公司总裁、副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人员的任期为一年。
任期结束后,可以续聘,但在一个单位最多只能连任两届。
第四章离任本章规定了离任的程序和要求。
离任包括调任他职、辞职、解聘等情况。
离任审计是必须的,如果审计结果正常,就可以准予离任。
如果审计结果异常,就要追究责任。
被调任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门就职。
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人员,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集团公司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与总经理任免制度

董事长与总经理任免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免公正、透亮、有效,提高公司整治水平和决策效率,特订立本董事长与总经理任免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选拔、任免和解聘。
3. 任免流程3.1 选拔候选人1.董事会在确定董事长或总经理职位空缺后,成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候选人的招募和评估。
2.选拔委员会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和需求,确定招募广告发布渠道,并组织相应的招聘活动。
3.招聘流程包含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选拔委员会依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综合评估候选人的履历、本领和个人素养。
3.2 职位任命1.选拔委员会依据综合评估结果,供应候选人名单给董事会。
2.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作为职位的人选,董事长任期为三年,总经理任期为五年。
3.选举结果需经过董事会通过,并发布公告,宣布候选人当选。
3.3 上报与批准1.选举结果经董事会通过后,将候选人的料子上报给相关政府机构(如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相关政府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给出批准看法。
3.注册机构批准后,公司将候选人的选举结果报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4. 解聘流程4.1 提交解聘申请1.任一董事或股东,可提出解聘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申请,需供应申请理由和证据料子。
2.提交解聘申请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解聘提案。
4.2 召开股东大会1.董事会将解聘提案提交给股东大会,定期或临时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并表决解聘提案。
2.解聘提案获得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即决议通过。
4.3 公告解聘结果1.公司应依据解聘决议,及时发布公告,对解聘结果进行公示。
2.公告内容应包含解聘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决议、解聘生效时间等信息。
5. 其他事项5.1 协议商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正常选拔和任免情况。
如公司与董事长、总经理签订了特定商定,应依照相应的特定商定执行。
5.2 制度修订本制度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对制度的修订需经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

高管任免与激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有效管理企业高管人员的任免和激励事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激发高管团队的乐观性和创造力,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高管人员的任免与激励管理,包含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高管任免管理第三条岗位设定1.企业设立相应的高管岗位,依据公司业务需要订立高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高管岗位的设置和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公示。
第四条高管招聘和选拔1.公司依据人才需求,编制高管招聘和选拔计划。
2.高管招聘和选拔过程应公平、公正,采用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3.担负高管岗位的候选人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高管考核和评估1.公司对高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本领水平。
2.高管考核和评估结果将作为职业发展、激励嘉奖、晋升与调整等依据。
3.考核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告知被考核人员,并与其进行沟通和反馈。
第六条高管任免程序1.高管任免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有权对高管人员做出任免决策。
3.高管人员的任免应及时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高管调整和解聘1.高管人员工作调整或解聘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高管人员工作调整或解聘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并通知被调整或解聘人员。
3.高管人员解聘后,应与其签订解聘协议并结清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高管激励管理第八条激励方案订立1.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订立相应的高管激励方案。
2.高管激励方案应考虑高管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第九条薪酬和福利激励1.高管薪酬应与其岗位职责和绩效成绩相匹配,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订立并予以公示。
2.公司可依据高管绩效情况,予以相应的奖金、股权激励、福利待遇等激励措施。
第十条职业发展和培训1.公司应为高管人员供应良好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帮忙其提升专业本领和管理水平。
2.高管参加培训和学习期间,公司应予以其相应的休假和费用支持。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1. 前言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绩效,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在人员任免与考核方面的引导性文件,适用于全部高层人员的任免与考核工作。
2. 任免程序2.1 任免范围高层人员任免包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关键管理层岗位。
2.2 任免提名任免候选人的提名可以由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董事会成员或其他合适的人员提出。
提名应供应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履历、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料子,并注明任免的具体岗位。
2.3 任免审批任免提名经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审议,依据候选人的综合素养、工作成绩、管理本领等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是否任免。
任免决策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确保任免人员具备胜任所任岗位的本领。
2.4 任免通知公司将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后,书面通知被任免人员,并明确新任岗位和就职日期。
同时,停止被调换岗位人员的原有岗位。
2.5 任免备案任免决策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任免备案手续,并更新相关系统和档案。
3. 考核制度3.1 考核周期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2 考核指标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两个方面。
—个人目标包含个人工作业绩、本领提升、创新本领、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团队目标包含团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协作本领、沟通本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3.3 考核流程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流程如下:—目标设定:上级与被考核人员明确绩效目标,订立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包含自评、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同级评价、客户评价等多方面的行为绩效评估。
—绩效总结:总结绩效评估结果,形成绩效总结报告。
—奖惩措施: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高层人员实施嘉奖或惩罚措施。
3.4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高层人员晋升、任免、奖惩、薪酬调整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优秀绩效可以作为晋升、岗位调整、奖金发放的紧要参考,劣绩绩效可能面对调整、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任免程序及权限

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副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关于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摘要)
领导人员
类别
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Hale Waihona Puke 主要依据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非职工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股东会选举董事(非职工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选举监事(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必要时,上级党组织也可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纪委书记
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党组织也可调动或者指派下级纪委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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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中捷股份公司
下属子公司
高管人员任免制度
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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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股份子公司高管任免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
第二章任用 0
第三章任期 (1)
第四章离任 (1)
第五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股份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股份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任用程序:
1.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2.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部财务中心总监提名,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公司总部总经理聘任,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选拔:
(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直属单位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