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管理规定概述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规定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封装和储存气体或液体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能源、制药等行业。
然而,由于压力容器内部存有高压气体或液体,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附件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压力安全阀、溢流阀、控制阀、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等。
这些安全附件的作用是监测压力容器的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工艺参数,并在超出规定范围时触发相应的安全装置,防止容器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选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必须使用经过认证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选用。
选型时应考虑设备的使用环境、工艺参数等,保证安全附件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其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要求。
安装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按照设备的设计要求和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安装位置必须合理选择,方便操作和维护,并且不会对设备造成额外的负荷和安全风险。
再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附件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按照检查周期和内容进行定期的安全附件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附件的完好性、封堵情况、灵敏度、动作可靠性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此外,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维修和更换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附件的维修和更换记录,并确保维修和更换过程符合规定和要求。
在维修和更换过程中,必须停机检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任何意外事故的发生。
最后,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必须保存完整。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关档案,记录安全附件的选型、安装、检查、维修和更换等情况,并保留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这些记录和资料是安全附件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管部门审核的重要内容。
总之,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管理对于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安全附件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安全附件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
1.3 企业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二、安全附件的定义与分类2.1 安全附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保障设备、系统和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各类控制、监测、报警、保护等装置和部件。
2.2 安全附件分为主要安全附件和辅助安全附件两大类。
主要安全附件包括压力容器安全阀、爆破片、安全联锁装置等;辅助安全附件包括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等。
三、安全附件的设计与制造3.1 安全附件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其安全性能。
3.2 安全附件的制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保证产品质量。
3.3 安全附件的制造过程应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安全附件的性能和质量。
四、安全附件的使用与检验4.1 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附件。
4.2 安全附件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
检验周期和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4.3 安全附件的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五、安全附件的维修与改造5.1 企业应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维修,确保其安全性能。
5.2 安全附件的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其安全性能。
5.3 安全附件的维修和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
六、安全附件的报废与回收6.1 安全附件达到使用寿命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应予以报废。
6.2 企业应建立安全附件报废制度,规范报废程序和处置方式。
6.3 报废的安全附件应进行安全回收,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七、法律责任与培训7.1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安全附件的管理符合要求。
7.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3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附件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设备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设备安全附件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强化公司设备安全附件管理,保证安全附件的有效性,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修改单TSGZF001-2006《安全阀一般要求》GB/T12241-2021《爆破片安全装置》GB567-2012《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及修改单TSGZF003-2011 《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JJG49-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JJG52-2013《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1991年8月6日《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1988年10月10日四、职责分工(一)设备部1、全面负责本公司设备安全附件管理。
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设备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级安全阀、强检压力表、爆破片等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台账。
4、组织实施安全阀委外校验和强检压力表委外检定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附件专项检查,并对相关车间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6、参与设备安全附件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生产部1、参与拟定(修订)、执行公司设备安全附件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规程,并对相关车间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2、负责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工艺警戒标识区间的设定。
(三)HSE管理部1、参与拟定(修订)、执行公司设备安全附件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规程。
2、参与安全附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维修车间1、参与拟定(修订)、执行公司设备安全附件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规程。
2、建立健全公司级液位计、现场温度计管理台账,并保证台账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组织实施现场温度计委外检定工作。
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安全附件管理制度一、引言。
安全附件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安全附件的管理,确保安全附件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保密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安全附件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机密文件、合同协议、人事档案等。
三、管理责任。
1.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附件管理工作,明确安全附件管理的重要性,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附件的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具体的安全附件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附件的归档、存储、借阅、销毁等工作,确保安全附件的安全和完整。
四、安全附件的存储。
1.安全附件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文件柜或保险柜中,严禁存放在普通文件柜或办公桌抽屉中。
2.安全文件柜或保险柜的使用应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包括开柜、存取等操作的权限管理。
3.安全附件应按照密级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管理记录。
五、安全附件的借阅。
1.安全附件的借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借阅人员需提供书面借阅申请,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
2.借阅人员在借阅安全附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擅自带出或复制安全附件内容。
3.借阅人员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安全管理员应对借阅记录进行登记和管理。
六、安全附件的销毁。
1.安全附件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销毁申请、审批、执行和记录等环节。
2.安全附件的销毁应由专门的销毁人员进行,确保销毁的彻底性和安全性。
3.销毁完成后应做好相应的销毁记录和报告,并报安全管理员备案。
七、安全附件的传输。
1.安全附件的传输应采取加密传输或专人押送等安全措施,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传输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八、安全附件的备份。
1.安全附件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安全附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附件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附件是指与企业安全生产直接相关,具有安全防护和安全监测功能的设备、工具、仪器、材料等。
第三条:安全附件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原则,加强对安全附件的采购、登记、使用、检验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安全附件的分类与登记第四条:安全附件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2.安全监测设备:如火灾报警器、烟雾探测器、测气仪等;3.安全工具:如灭火器、紧急疏散锤、救生绳等;4.安全标识和警示设备:如标识牌、标识线、警示灯等。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附件登记制度,对已购买和使用的安全附件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并保留相关凭证和文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登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安全附件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2.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和联系方式;3.存放地点和负责人;4.检验和维护记录;5.报废处理记录。
第三章安全附件的使用和检验第七条:安全附件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附件;2.按照正确的方法佩戴和使用安全附件;3.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附件的完好性和功能性;4.禁止私自调整、拆卸或更换安全附件。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附件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周期性的外观检查,确保无破损和变形;2.功能性测试,如火灾报警器、测气仪等的测试;3.定期的标定和校准,保证测量准确性;4.电池更换和充电状态检查。
第四章安全附件的报废处理第十条:安全附件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处理:1.经检验无法继续使用或无法修复的;2.超过使用寿命或有效期限的;3.出现严重磨损、破损或失去功能性的。
第十一条:安全附件的报废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环保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公司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附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大庆石化公司在用安全附件的管理,确保在用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管理对象是大庆石化公司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泵等上的安全附件,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紧急切断阀、快开门等等。
第四条本规定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附件管理的基本要求,凡进行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工作,除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程外,还必须满足本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机动设备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所颁布的相关安全附件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条例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附件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3.负责在石化公司从事安全阀检修、检验工作的企业的资质审查,参加A 类设备、锅炉、第三类及超高压压力容器及GC1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更新、改造中设计选型审查工作。
4.参加重大安全附件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第六条二级单位职责:1.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附件管理规定。
2.负责编制并审批本单位安全附件的修理、改造方案及校验、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审查本单位新建和改扩建关键项目安全附件的设计选型、制造质量监督、配合竣工验收。
4.负责开展HSE 管理工作,做好对安全附件的风险评价及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负责审批本单位安全阀及其他安全附件的操作参数变更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附件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负责审批本单位到期不能校验的安全阀和不能更换的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的延检手续,落实其风险评价和风险削减措施,并对其可靠性负责。
7.组织建立本单位安全附件台帐及更换记录, 并完善设备及管道档案中相应的安全附件的相关内容。
8.负责本单位安全附件的校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的技术审查工作。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三篇)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维修保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条安全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隔爆片等。
第四条安全附件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修理,必要时更换。
第五条维修保养工作必须通过正规厂家或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二章安全附件的分类与特点第六条安全附件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特点分为不同的类别,具体分类如下:1. 压力表:用于测量容器内部压力的工具。
根据不同的测量范围和要求,可细分为压力表、差压表、真空表等。
2. 温度计:用于测量容器内部温度的工具。
根据不同的测量范围和要求,可细分为温度计、温度传感器等。
3. 安全阀:用于在容器内部压力超过设定值时,自动释放压力的安全装置。
4. 隔爆片:用于在容器内发生爆炸时,阻止爆炸波及周围区域的安全装置。
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安全附件在维修保养方面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1. 压力表、温度计:定期检查,确认其准确性和灵敏度,必要时进行校准。
2. 安全阀:定期检查,确认其启闭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换。
3. 隔爆片:定期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灵敏度,必要时进行更换。
第八条不同类别的安全附件在使用环境方面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1. 压力表、温度计:应安装在稳定的位置,避免受振动和冲击。
2. 安全阀:应安装在容器上端位置,且通风良好,避免被堵塞。
3. 隔爆片:应安装在容器的天花板或其他容器和设备的隔离层上。
第三章维修保养的管理流程第九条维修保养工作需明确的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条维修保养的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计划、组织实施、记录和评估。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的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部门、维修保养班组负责人。
第十二条维修保养工作的计划应根据安全附件的分类、特点和使用环境确定不同的检查频率和维修保养内容。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相应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结果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规定(三篇)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管理,确保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从事压力容器生产和使用的单位,包括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与压力容器配套使用以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的组件和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
第四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五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等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生产第六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且必须通过相关机构进行检验和认证。
第七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成品检验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八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艺和工具,并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第九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生产企业应对每批产品进行严格的抽检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十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生产企业应保存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和相关证件,并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
第三章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销售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销售企业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应的销售资质。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合同、发票、交货单等记录和证明文件的管理。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销售企业应对销售产品进行真实、准确的宣传和描述,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销售企业应对销售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和售后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销售企业应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证件,并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
第四章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安装和使用第十六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安装和使用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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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广州机〔2012〕17号关于印发《广州石化安全附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广州石化安全附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引用的相关规范标准均为有效版本。
1.2本规定适用于广州石化所有在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泵等)的安全附件的管理,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紧急切断阀、单向阀等。
1.3 安全附件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程、标准及本规定。
2 职责与分工2.1 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设备副总工)2.1.1 组织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安全附件的安全使用。
2.1.2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附件的全面管理工作。
2.1.3 组织制定广州石化安全附件管理规章制度。
2.1.4 检查监督广州石化安全附件检修调校。
2.1.5 相关审批工作。
2.2 机械动力部2.2.1 机械动力部是安全附件的主管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2.2.2 负责广州石化安全附件更新、报废、修理、延期调校等报告的审批,以及安全附件调校压力变更的会签。
2.2.3 督促各作业部按时检修、调校安全附件。
2.2.4 负责广州石化安全附件年度校验情况汇总。
2.2.5 组织各作业部建立健全广州石化安全附件档案台帐。
2.2.6 参与安全附件事故(故障)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督促预防措施的落实。
2.3 生产调度部2.3.1 负责安全附件延期调校报告的会签。
2.3.2 负责组织制定延期调校的安全附件监控使用措施及事故预案。
2.3.3 负责安全附件调校压力变更申请的会签。
2.3.4 监督安全阀前后截止阀启闭和铅封管理。
2.3.5 参与安全附件事故分析、调查及处理。
2.4 安全环保部2.4.1 负责安全附件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
2.4.2 负责安全附件延期调校报告及调校压力变更申请的会签。
2.4.3 负责组织审定安全附件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2.5 物资供应中心2.5.1 负责安全附件供应商资质审查。
2.5.2 按设计图样及其它采购文件实施安全附件及其零部件的采购并对采购质量负责。
2.5.3 组织到货验收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供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设计部门规定要求的技术文件及资料。
2.6 校验单位2.6.1 负责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2.6.2 负责分公司范围内安全附件按照相关规范实施检修和调试,检修调试后出合格报告给使用单位及机动部。
2.6.3 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各单位安全阀调校明细表(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上报各作业部及机械动力部。
2.6.4 更新的安全附件,应将随箱资料交回所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2.6.5 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事故(故障)调查,现场处理,协助预防措施的落实。
2.7 生产作业部2.7.1 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2.7.2 建立本单位安全附件台帐并及时更新。
2.7.3 组织本单位所管辖安全附件的按期校验。
2.7.4 负责安全附件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修调校管理等工作,确保安全阀完好,包含校验合格牌及铅封的完好。
负责安全阀前后截止阀的开、关并做好记录。
2.7.5 编制本单位安全附件年度调校计划及月度调校计划,相关报表的上报工作。
2.7.6 安全阀调校报告按年度分装置分类整理归档。
2.7.7 负责安全阀调校压力变更申请的上报及组织实施。
2.7.8 安全附件台帐的更新及上报,提出安全附件延期检验报告和相应的监控运行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2.7.9 安全附件出现事故时,立即组织处置并按规程报告相关单位,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安全阀3.1.1 安全阀的前期管理3.1.1.1 在用设备安全阀型号和规格的选用,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确定。
3.1.1.2 使用单位及物资供应中心必须选购持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安全阀。
3.1.1.3 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应符合“容规”第150条的要求,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牌。
3.1.1.4 物资供应中心采购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必须要求安全阀制造企业提供如下证明给使用单位及机动部:所用弹簧按照GB/T 12243-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20%(但不得少于4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和刚度,其变形量和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0%。
3.1.1.5 使用单位不得领用无出厂质量证明书及牢固金属铭牌的安全阀。
3.1.1.6 新安全阀或备用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按设计提供的定压参数进行定压调试,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3.1.2 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与使用要求3.1.2.1 各作业部等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安全阀档案卡(表格格式见附件5.1)并建立安全阀台帐一览表(表格格式见附件5.2),每年12月份将本单位安全阀台帐更新后上报机械动力部一份。
3.1.2.2 由使用单位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安全阀调校计划(表格格式见附件5.3),每月将本单位调校使用情况报机动部(具体填报附件5.4“安全阀机动月报表”),要求书面及电子表格各一份,书面报表还需主管设备部长签名。
3.1.2.3 每年12月底,将本单位没有按期校验的安全阀清单及没有校验的原因,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上交机械动力部,书面形式需经主管部长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1.2.4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压力设备的设计压力。
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注明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确定。
3.1.2.5 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在用设备,应在安全阀的排放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3.1.2.6 安全阀进出口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泄放,且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每年必须检查其铅封的完好情况。
截止阀应结合装置大修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锅炉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应装在锅筒(锅壳)、集箱的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锅壳)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3.1.2.7 在装置(容器)运行情况下,在用安全阀进行离线调校时,应以安全为前提,在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经落实和装置运行平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安全阀的拆装。
3.1.2.8 运行中起跳的安全阀,必须重新定压,并由使用单位分析原因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机械动力部、生产调度部和安全环保部。
3.1.2.9 运行中安全阀发生严重泄漏,需关闭截止阀处理时,使用单位应报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部、机械动力部后及时组织检修及校验,并应制定相应处理方案及应紧措施。
3.1.2.10 安全阀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A 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B 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或弹簧弹力不够;C 安全阀选型错误。
3.1.2.11 安全阀的校验周期(1)安全阀一般每年最少应校验一次。
在用锅炉的安全阀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2)对于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检规》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时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检验周期,但最长不超过5年。
(3)对于压力管道上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经使用经验证明和检验单位确认可以延长检验周期的,其检验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管规》第五十八条。
(4)凡是满足《检规》第十七条及《管规》第五十八条,检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需由各作业部提出延期申请及相应证明资料报机动部、安环部、生调部会签,检验单位确认并经设备副总工批准后方可延期。
机动部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1.2.12 安全阀的调校(1)生产作业部每月10日前编制下月到期安全阀的调校计划(表格格式见附件5.3),报机械动力部批准后委托调校施工单位实施调校。
(2)安全阀应由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进行校验。
安全阀经校验后,由调校单位加铅封并出具安全阀调校报告给使用单位机动部各一份。
铅封的正面上部打印校验单位的代号,下部打印校验年份的后两位数,铅封的反面打印校验的月份。
铅封处还应该挂有标牌,标牌上应该有校验机构名称,校验编号,安装的设备编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校验日期。
(3)锅炉安全阀进行热态调试时,要求就地压力表精度等级为0.5级。
调试前,应校对就地压力表与控制表盘压力表压力读数的误差,安全阀校验以就地压力表读数为准。
锅炉安全阀校验时,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
(4)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原则上应该在校验室进行,进行拆卸有困难时,可每两个周期内进行一次校验室校验和一次在线校验。
但安装在介质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不允许进行在线校验。
在线校验必须在保证人员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校验时应有使用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场。
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一般不宜在校验室校验。
(5)安全阀定压时,生产作业部安全员必须参加定压监督检查并签名确认。
3.1.2.13 安全阀前后截止阀的开、关由所在装置操作人员负责。
安全阀前后截止阀开启后加铅封由装置工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流程如下:安全阀调校前,装置设备员通知检安公司综合车间→检安公司综合车间联系装置当班操作工→当班操作工关闭安全阀的截止阀并在截止阀上挂“本阀门已关闭”的标识牌(具体格式见附件5.5“阀门关闭状态标识牌及说明”)→检安公司综合车间调校完安全阀后通知当班操作工→检安公司综合车间安装安全阀→当班操作工通知装置工艺员并打开其前后截止阀,取下“本阀门已关闭”标识牌并在操作日志中做好记录→装置工艺员确认截止阀全开后加铅封并在《安全阀前后截止阀铅封记录表》(见附件5.6)上,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阀的前后截止阀不按要求加铅封或者铅封损坏后未及时补加铅封的,发现一个考核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安全阀前后截止阀铅封记录表》台帐未按要求及时记录的,每项考核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3.1.2.14 在用设备操作条件变更后的安全阀管理在用设备操作条件变更,但仍在使用的安全阀必须重新核定开启压力,经设计部门重新核算,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生产调度部、安全环保部、机械动力部会签,经分管副总经理或设备副总工批准,并重新按变更后的整定压力定压调试,合格后才能使用,同时更新安全阀台帐和安全阀档案卡。
严禁任意变更安全阀的整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