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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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管理办法》

《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持有的银行存款以及随时可以变现的各种票据。

不包括涉及费用支出的资金,涉及费用支出的资金适用《费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综合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他各部门无权管理资金。

第四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一、代收客户保险费和理赔款解付、缴存风险保证金(一)审批权限:代收客户保险费和理赔款在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解付,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缴存风险保证金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业务部业务员提出付款申请(缴存风险保证金由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缴款申请)→业务部负责人审核→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资金在银行账户之间调动和票据贴现(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申请并签字→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三、对外投资、股东分红以及借款(含委托贷款)给股东单位或股东外单位(一)审批权限:1.对外投资和股东分红: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审批。

2.借款(含委托贷款)给股东单位或股东外单位: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借款协议(委托协议)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申请并签字→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

四、缴纳税款(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提出申请→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五、其他临时资金使用:(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Financial Management Practices)是指一系列规范和规定,用于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组织财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保障组织经营的稳定性和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指组织制定的物质、人力、财务等方面计划,旨在建立合理的收支平衡关系,保证组织的正常运作。

首先,预算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和当前市场需求进行编制。

其次,需要明确预算目标和预算资源。

最后,根据预算结果进行逐项审核。

2. 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是指通过新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渠道获取资金的过程。

在资金筹措方面,需要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确保利率合理。

此外,资金筹措还需要注意合理的债务管理和谨慎的风险控制。

3.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是指将资金妥善地用于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上,以实现经营目标和获得最大化利润。

在资金运用方面,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决策和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投资组合、风险管控、评价决策等方式对资金运用进行有效管理。

4. 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监管。

通过监管,可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资金监管方面,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

5.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可能性和潜在威胁进行分析、预测和管理。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帮助组织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等方式来实现风险管理。

综上所述,资金管理办法是对资金预算、筹措、运用、监管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管理体系。

资金管理的成功需要关注各种管理细节,确保规范、透明、合法、便捷、高效,目的是为提高组织效率、实现经营目标、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组织持续发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3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效益原则: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金资源;(3)风险可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4)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权责。

二、资金预算管理2.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2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用途、预计效益等。

2.3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2.4 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资金使用审批3.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明确审批流程。

3.2 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3 资金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部门;(2)申请金额;(3)资金用途;(4)预计使用时间;(5)还款来源及还款时间;(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4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四、资金使用监管4.1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出、资金回收、项目进度等。

4.3 财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五、内部审计与考核5.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2 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5.3 公司将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六、法律责任与违纪处理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费用、项目开支、资产购置、员工薪酬等方面。

三、资金使用权限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权对项目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2.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有权对部门预算内的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对资金流向进行核算。

四、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2. 审批: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需退回重新申请。

3. 支付: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同时记录相关信息。

4. 监控: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流程。

五、资金使用限制1. 超额支出:未经审批或超过预算的资金支出不得私自支出。

2. 虚假报销:不得虚构或篡改资金使用记录,严禁虚假报销。

3. 挪用资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资金使用监督1.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审计:定期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等。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经营。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级预算单位。

1.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工负责;(2)确保安全、注重效益;(3)规范操作、透明公开;(4)防范风险、及时调整。

二、资金存放2.1 预算单位应将资金存放在以下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2)专用存款账户;(3)临时存款账户。

2.2 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遵循以下规定:(1)一个预算单位在同一银行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预算单位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按需开设,严格控制数量;(3)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2.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1)资金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2)预算单位应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预算单位应定期对存放的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防止资金闲置、流失。

三、资金使用3.1 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3.2 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应遵循以下程序:(1)编制用款计划;(2)提交用款申请;(3)审批同意后,办理资金支付;(4)归档相关资料。

3.3 预算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四、资金监督4.1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实行分级负责。

4.2 预算单位应定期对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存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责任追究5.1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依法追究责任。

5.2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存放、使用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工程项目立项时,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三)资金预算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项目建设期、运行期资金需求。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四)资金筹措方式。

三、资金支付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

(二)公司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预算和合同要求。

(三)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阶段支付。

(二)质保金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

(三)其他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四、资金监督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三)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支付审核和监督管理。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资金收支的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收支管理。

3、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效益、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筹集、有效使用和安全回收。

二、资金收入管理1、公司的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2、销售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收货款,确保销售收入的及时入账。

对于逾期未收的款项,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

3、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各项收入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入,应当拒绝入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公司的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三、资金支出管理1、公司的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采购支出、工资支出、费用支出、投资支出、偿债支出等。

2、采购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采购合同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3、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等。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当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公司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应当明确,严禁越权审批。

5、公司应当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必须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

2、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并上报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上报的资金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编制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草案,并提交公司管理层审议。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动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在境内外生产经营以及投融资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形态的可用于交易及结算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信用货币及其他金融工具。

资金管理是指对资金运筹行为实施相应的审批、控制、责任界定及监督。

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金支付流程管理、资金结算管理、外汇资金结算管理、投资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资金信息系统管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和非上市控股公司 (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上市控股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管理特点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资金管理办法,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集约化管控、运营的实际需求,公司在集团内对各分支机构以不同形式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第五条根据上级对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公司“十四五”财务发展规划,公司将围绕司库体系建设开展资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资金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需要设置资金管理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轮岗,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并相互制约、监督。

第七条资金业务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并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授权审批流程。

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包括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对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及存款、票据、印鉴、网银U 盾及资金信息系统等的管理,及时准确统计各类资金数据,以及其他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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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权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政、金融、财会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管理、资金调拨管理、财务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日常收支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资金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资金管理体制,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有偿占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及其职能、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

(一)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是对公司和所属单位的重大资金筹措、基建、技术改造及其他重大资金收支进行决策的资金管理专门机构,围绕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开展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其他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方面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收支事项议案的准备和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议,如遇紧急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临时会议。

(二)权限职责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领导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听取公司财务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定公司资金收支预算;2.听取公司财务部汇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情况;3.听取公司财务部对所属单位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汇报;4.听取内部审计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抽样审计汇报;5.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招标(采购)、投标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收支预算等事项;6.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贷款、担保事项;7.根据董事会决议,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8.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设备购置、生产性技术改造、无形资产购买等所涉及的资金支出事项;9.其他需要听取、审议和审定的事项。

(三)议事规则1.参加会议的委员达到或超过3/5时方可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委员会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经同意后可委派其他人参会并表决需审议的事项),原则上以多数票决定审议事项,委员会主任对审议事项有一票否决权;2.每次会议后都应有对审议事项的表决记录并要形成会议纪要,涉及重大资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送。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职责。

(一)向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汇报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公司资金收支预算;(二)向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汇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情况;(三)向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对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工作的检查情况及结果;(四)参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招标、投标及合同等所涉及的资金收支预算等事项;(五)具体负责办理公司的贷款及担保事项;(六)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贷款及担保事项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对所属单位贷款及担保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根据董事会决议,编制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资金支出预算;(八)向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设备购置、生产性技术改造、无形资产购买等所涉及的资金支出事项;(九)汇报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需要听取、审议和审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所属单位资金管理职责。

(一)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本单位下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并汇报当年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在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本单位下月资金收支预算并汇报当月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二)向公司财务部汇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情况;(三)负责编制并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本单位月度招标、投标及合同等所涉资金收支预算;(四)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要求或董事会决议,具体负责办理本单位的贷款及担保事项,并每月将贷款及担保的具体落实情况向公司财务部汇报;(五)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要求或董事会决议,编制本单位对外投资等重大资金支出预算,并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审;(六)向公司财务部汇报本单位的设备购置、生产性技术改造、无形资产购买等所涉资金支出事项;(七)汇报公司财务部需要听取、审查的其他资金管理方面的事项。

三、资金预算管理第八条公司资金预算是公司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有效地反映资金余缺及筹措使用情况,公司及下属单位均要编制资金预算。

第九条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编制要求在上年12月底以前完成。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方法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各单位计划经营部等相关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资金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公司财务部汇审,待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

资金预算主要包括:(一)货币资金预算:按照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编制,坚持节约挖潜方针,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快资金周转。

(二)预付账款回收预算:预付账款平均占用额应严格控制在存货总额5%左右,预付账款要及时冲账,避免重复付款,防止发生不能收回情况。

要严格落实责任人,在可能情况下尽量减少预付款项,以降低经营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预算:应收账款应控制在销售收入的5%~10%以内,并做到一年之内回收,防止长期拖欠。

对已形成的长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占用过多的企业,应由企业领导亲自挂帅,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限期收回,回收困难的要通过多种方法,包括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四)其他应收款回收预算:必须严格控制其他应收款的发生。

财务部门要通过分析年初余额形成原因,逐项清理;业务经办部门应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应收款回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及时回收;企业财务负责人应亲自检查此项工作,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存货预算:要加强存货管理,按照节约、挖潜、增效的原则,建立存货定额管理制度,产、供、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资金占用定额进行本部门的存货管理,加强对存货占用资金的控制,防止积压和超储。

财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定额进行考核,并根据定额执行情况按规定比例予以奖惩。

四、资金筹集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实施长期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

第十三条资金筹集的原则。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合理配置资金结构,减少公司举债经营中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全公司利益最大化。

合理调节资金来源比重,充分调节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配比,实现资产收益率最大化;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比率,增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保证公司资金运作高效性。

第十四条资金筹集的渠道。

资金筹集包括资本金的筹集和经营性资金的筹集。

资本金筹集主要是接受投资,经营性资金筹集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法人间的信用借款等。

通过接受投资筹集资本金是公司得以成立的资金成本高、风险小的资金来源,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或合同规定拥有公司相应所有权,并分享公司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经营性资金体现债权关系,债权人按固定利率从公司取得利息,但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分享利润。

总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合理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及风险,使资本结构最优化。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吸收联营投资、外资,先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待上报公司董事会审定后,按照《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后执行。

第十六条向金融或非金融单位借款。

(一)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向银行(含非金融单位,下同)借款,必须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属项目融资的长期贷款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必须按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展期贷款承诺、担保方式、资金到位方式等条件,经过多家综合比较,确定最优惠的举债银行。

(二)银行借款应争取中长期借款为主,中长期借款在总债务中的比重一般应达到40%以上。

(三)充分利用银行展期借款方式,拓展还贷期,以减轻公司短期债务偿还压力。

(四)公司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利用政策性资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五)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必须报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按批准的金额和范围等要求办理,并要接受公司财务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开展法人间的流动资金借款(原则上只对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资金有偿使用的原则,借款单位应有借款报告,填写借款申请表,审批同意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及借款利率,还本付息方式,还本计划等(借款合同及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2)。

(一)公司与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贷款事项统一由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办理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计划编制资金计划,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审定所属单位最高借款金额,公司内部借款均由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必要时报董事会审批。

(三)借款合同期内,借款人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借款的使用、资金回笼情况。

第十八条资金筹集部门分工。

(一)公司财务部是资金筹集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资金筹集和偿还方案,依据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向银行办理借款及担保合同,受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委托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资金运作效果。

(二)资金使用部门协助财务部编制资金筹集方案,根据投资项目或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及时为财务部资金筹集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五、资金调拨审批程序第十九条资金调拨是指公司对公司各部门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资金拨付。

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明确责任,公司及下属单位必须遵循资金调拨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实施资金调拨审批单制度,明确经办人、调拨事由、金额、收款单位、付款银行、付款方式、领导审批等内容(格式见附件5),内部单位拨款,用款单位应填写相应的借款单。

第二十一条审批权限。

(一)资本性支出审批1.预算内的资本性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金额超过5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

2.预算外的资本性支出,由公司分管领导、总会计师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用途支出或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提交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必要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收益性支出审批1.预算内的收益性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批;2.超预算的收益性支出和预算外的收益性支出,一律由总会计师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必要时报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内部单位拨款审批1.预算内的内部单位拨款,由总会计师审批或经总会计师授权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2.预算外的内部单位拨款,财务部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方案,由总会计师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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