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外聘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XXXXX公司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定了聘用协议为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人员。
外聘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其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外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扫描备案,扫描后原件归还本人.第三条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工资待遇、劳动纪律和违约处理等事项。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管理第四条在履职期间接受公司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考勤管理、工作考核由其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人力资源部依照本办法对外聘人员履行技术服务职能状况适时作出奖励、处分、辞退、解聘、续聘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外聘人员主要岗位职责1、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各级监察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令,对公司履行技术指导、服务职能。
2、对所服务项目在生产建设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专盯专防,日常跟踪问效,并向项目经理、厂区主管反馈各项目动态安全生产信息.对每次实施安全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作详细记录。
3、及时制止、纠正服务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及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4、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参与职工培训,搞好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企业生产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质量监督。
5、指导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6、参加企业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或由主管部门明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六条外聘人员工作纪律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遵守企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培训和工作安排。
因违规造成的个人伤害由个人自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外聘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聘技术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技术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顾问、技术专家、研发人员等。
第三条外聘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2.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能够胜任公司技术项目的要求,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章外聘程序第四条外聘技术人员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1. 由用人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外聘技术人员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聘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招聘条件;3.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对符合条件的外聘技术人员进行选拔;4. 通过面试的外聘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五条外聘技术人员在履职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2. 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配合公司内部管理,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信息。
第六条外聘技术人员在项目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1. 参与项目策划、实施和总结,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2. 对项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助项目团队解决问题;3. 参与项目培训,提高项目团队的技术水平;4.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技术人员,公司给予以下奖励:1. 优秀员工称号;2. 经济奖励;3. 晋升机会。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聘技术人员,公司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经济处罚;3. 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正式聘用的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顾问、专家、讲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外聘人员的聘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由用人部门提出外聘人员的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对外聘人员进行招聘,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等;3. 面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4. 聘用合同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待遇、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等。
第五条外聘人员的解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用人部门提出外聘人员解聘的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对解聘原因进行调查,确认无误后报单位领导审批;3. 经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与外聘人员办理解聘手续,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六条外聘人员在本单位的职责包括:1. 按照聘用合同规定,完成本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3. 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4. 参与单位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第七条外聘人员在本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聘用合同相符的劳动报酬;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3. 享有民主管理权,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有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对外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岗位职责;3. 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4. 处理外聘人员在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完成情况;2. 工作质量;3. 工作态度;4. 团队协作;5. 个人素质。
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医院工作的所有外来技术人员,包括进修人员、外聘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进修人员管理第四条进修人员需提前向医院提交进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医院进修。
第五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进修人员报到时需签署《外来进修人员协议书》,并自带工作衣、听诊器及专科进修所需的必备常用物品。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参加活动不得少于10次,进修半年者不少于5次。
第八条进修人员须在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日到所进修科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进修资格。
第三章外聘专家管理第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业人才;(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外聘专家与医院签订《外聘专家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外聘专家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外聘专家在医院开展诊疗活动时,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兼职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业人才;(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与医院签订《兼职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等方面。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聘人员指由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人员,合同期限一般为短期或临时性质。
第三条外聘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外聘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由公司和外聘机构明确规定,双方需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外聘人员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保障。
第六条外聘人员的工作时间、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应与公司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公司依据工作需要向外聘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提供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八条外聘机构按照公司要求筛选人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九条面试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测试以及个人的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考察。
第十条面试通过后,公司与外聘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和工作安排等。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合同。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准确了解工作规定和互动要求。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岗位技能、操作流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向工作人员或直接联系外聘机构进行反映和咨询。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评估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聘人员不断完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福利和权益第十七条外聘人员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具体待遇由公司与外聘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外聘人员参与公司的内部活动和培训,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应的权益。
第十九条外聘人员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伤病事故,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合法赔偿。
对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聘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合同的长期劳务人员、临时性劳务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外聘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外聘人员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确保合法合规。
2.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外聘人员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内部人力资源不足,发挥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作用。
3.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外聘人员的招聘、选拔、使用和考核应公开、公平、公正。
4. 责任明确原则:外聘人员的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相应管理职责。
第二章外聘人员聘用第四条外聘人员的聘用程序:1. 用人部门提出外聘人员需求,包括岗位、人数、工作内容、期限、待遇等。
2. 人事部门对用人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定。
3.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外聘人员供应商。
4. 人事部门与外聘人员供应商签订外聘人员派遣协议或劳务合同。
第五条外聘人员的选拔:1. 外聘人员供应商应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对拟派遣的外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
2. 人事部门对外聘人员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遣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六条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1. 用人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工作纪律、工作质量等。
2. 人事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
第七条外聘人员的考核:1. 用人部门对外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 人事部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为外聘人员的续签、解聘提供依据。
第四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八条外聘人员的待遇:1. 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
2. 外聘人员享有与单位内部员工同等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条件。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顾问、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与公司员工享有同等的工作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选拔与聘用第四条外聘人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公司业务需求和专业能力进行,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二)无犯罪记录证明;(三)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证明。
第六条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密条款等。
第七条外聘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延长。
第三章外聘人员工作职责第八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外聘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公司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四章外聘人员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成果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外聘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等。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晋升、调整薪酬的依据。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外聘人员,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九条外聘人员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企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单位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单位正式聘用及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招聘第四条外聘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信息应通过企业官方渠道发布,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面试过程中,应注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岗位匹配度。
第八条体检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确保外聘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三章外聘人员录用第九条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经录用后,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明确外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外聘人员应参加企业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企业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第十六条外聘人员的待遇应参照企业同类岗位员工的薪酬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加班费、奖金等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关心外聘人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第六章外聘人员离职第十九条外聘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外聘人员离职后,企业应妥善处理其相关事宜,确保离职人员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公司
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是指与公司签定了聘用协议为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人员。
外聘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其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外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扫描备案,扫描后原件归还本人。
第三条自用工之日起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聘用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工资待遇、劳动纪律和违约处理等事项。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在履职期间接受公司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考勤管理、工作考核由其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人力资源部依照本办法对外聘人员履行技术服务职能状况适时作出奖励、处分、辞退、解聘、续聘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外聘人员主要岗位职责
1、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各级监察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令,对公司履行技术指导、服务职能。
2、对所服务项目在生产建设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专盯专防,日常跟踪问效,并向项目经理、厂区主管反馈各项目动态安
全生产信息。
对每次实施安全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作详细记录。
3、及时制止、纠正服务项目的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及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4、指导企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参与职工培训,搞好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企业生产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质量监督。
5、指导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6、参加企业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或由主管部门明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六条外聘人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遵守企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培训和工作安排。
因违规造成的个人伤害由个人自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企业应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4、必须保守企业的秘密,对泄露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5、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工作用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企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外聘人员考勤管理:
(1)外聘人员应遵守公司7:00-19:00的工作制度和请假制度,考勤由所在项目统一管理,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对其迟到、旷工予以处罚。
在非规定工作时间内,如生产需要,外聘人员应在接到项目通知后,立刻前往现场,解决生产故障,避免和减少公司经济损失。
如因前往不及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者,解除聘用协议。
(2)因事因病须请假时必须写出书面假条,2天以内由所在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批,3天及以上由所在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厂区主管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3)外聘人员的考勤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记录,每月将考勤表和请假条于次月2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按公司出勤规定经审核后核发上月工资。
(4)人力资源部每年底组织对外聘人员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做为是否继续聘用、工资调整、奖金评定参考依据之一。
第八条外聘人员违规处罚
1、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况或行为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进行处罚:
(1)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发现一次从工资中扣除100元。
(2)24小时通信不畅通,发现一次从工资中扣除100元。
(3)工作时间内酗酒、醉酒,发现一次作警告处分,并从工资中扣除200元,一年内出现五次以上一律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4)每月出勤天数不足或未按要求出勤的,按照公司旷工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不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及时
汇报或报告的,公司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年累计三次警告作辞退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外聘人员有下列情节的,由人力资源部给予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2)对所到项目进行刁难或者打击报复的;
(3)在工作场所赌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4)对所到项目不能解决生产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的;
(5)因自身工作失职渎职给他人或单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待遇
第九条工资福利待遇
1、外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每年一聘,期满后视情况续聘。
2、外聘人员使用时,先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每月
核发基本工资,此后将根据外聘人员工作表现、来司时间、公司外聘人员整体工资水平、公司效益等情况公司调整工资,调整时间和幅度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研究后报董事长决定。
并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3、外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每月核发基本工资。
奖励工资按年终按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后一次性兑现。
第四章劳动关系的终止
第十条外聘人员劳动关系的终止
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予经济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上岗过程中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有关专业技术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卖淫、嫖娼、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聘用,并按国家劳动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1)外聘人员因工负伤,经宿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外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聘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未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外聘人员权益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外聘人员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外聘人员要求提前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应提前七日告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应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对于擅自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管理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研究解决。
人力资源部
二0一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