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分配和最低毕业学分

一、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分配和最低毕业学分
一、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分配和最低毕业学分

一、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分配和最低毕业学分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1、必修课

2、选修课

3、集中实践环节

说明:创新实践环节是安排在第2—7学期分散进行,共计一周。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05年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必修课为专业 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3.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课程。包括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创新意识的

学分制实施细则

湖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 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1-2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2次,累计时间最多2年。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 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学分不够做不了毕业设计

学分不够做不了毕业设计 篇一:三、毕业设计(2学分) 侨光电大XX春酒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作业要求 一、选题 从酒店策划方案设计、个人职业规划设计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作为毕业作业的题目,完成毕业作业。 二、毕业设计指导 (一)酒店策划方案设计 酒店策划方案的撰写范围: ①新酒店的开业策划 ②经营管理策划 ③针对酒店内部员工的活动策划 ④针对外部顾客的营销活动策划 学生应从以上四个具体的酒店策划方向中任选一个去设计毕业论文;也可以选择除以上四个方向以外,但属于酒店策划方面的其它题目来设计毕业论文。·酒店策划方案撰写的思路和程序 ①提出问题:迫切想要解决或实现的问题 ②调查分析:收集、整理内、外部资料、数据和市场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③确立主题:实施策划活动的主题 ④明确目标:经过策划活动后所要达到或实现的目标 ⑤形成创意: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或方案

⑥拟出计划:排出策划工作所涉及事项、时间、人员分工等计划⑦写策划书:策划书纲要见酒店策划方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⑨讨论完善:请相关人员发表意见,修改和完善策划书 ·酒店策划方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 ①策划的主题 ②策划者的姓名或部门 ⑨策划完成的时间 ④策划的目的及内容概要 ⑤策划的内容及详细说明 ⑥策划活动的时间进度表 ⑦策划的预算和计划(人、财、物) ⑧策划的相关资料 ⑨如有第二、第三方案,写出其概要 ⑩策划活动实施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个人职业规划设计 个人职业规划设计的撰写范围 ①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 ②员工职业规划设计’ 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是针对还没有工作过的学生而做的职业规划;员工职业规划设计是针对已经出来工作(一边工作,一边读书)的学生而做的职业规划。学生可以结合自

金融工程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课组课

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方案(专业代码)Base for Financial Mathematics and (Financial Engineering Major) )Major Introduction一、专业简介(Ⅰ、“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人才培养基地”是山东大学整合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和经济学院的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力量、教学资源和条件而成立的校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基地按照“目标明确、改革领先、成果突出、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质量一流”的要求进行建设,全面整合金融学和应用数学等相关本科专业的教育资源,打破原有学科、专业界限,培养跨学科交叉型金融人才,是一个集理论性、应用性和技术性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人才培养基地。 “The base for financial mathematics and financial engineering”is an undergraduate training base at Shandong University, which combines the strength, faculty and resources of both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chool of Economics. The base is set up following the guideline of “clear objects, priority on reform, emphasis on research, distinguished faculty, advanced facility, excellent teaching, and top quality.”The purpose is to integrate undergraduate teaching resources in finance, applied mathematics and related fields, and break the traditional boundaries between different fields. The base offers comprehensive trainings in financial theory, applications and techniques, and is dedicated to training cross-disciplinary high-level financial experts. )Academic Objectives二、培养目标(Ⅱ、基地以培养“政治思想素质高、身心健康、学科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知识面宽、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复合型、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为目标。 The objective of this major is to train advanced financial experts with “high morality, healthy body and mind, solid expertise, innovating spirit, broad knowledge, strong ability, and high comprehensive qualities”, who can do both research and applied work. 三、培养要求(Ⅲ、Academic Requirements) 即对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的要求。 具体地,基地培养的学生要求达到: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热情,具有崇高的理想,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乃至国际竞争力,个性与人格得到充分、健康地发展。 2.具备扎实的数学、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扎实的基本金融理论、金融数学、金融工程和金融管理理论与实务知识,能够开发、设计、操作新型的金融工具和手段。 3.具备扎实的数理分析基础和运用数学模型的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经济金融分析方法和手段进行社会调查、分析以及解决金融实务问题。 4.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部门从事金融业务性、技术性以及管理性工作;胜任在企业从事财务、理财、风险管理工作;胜任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5.部分具有学术培养潜力的优秀毕业生能够达到直接升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要求。

附表1各类课程学分数和学时数比例分配表

附表1 各类课程学分数和学时数比例分配表 附表2 校通修课教学计划表

注: 1.大学英语分层教学是指根据学生英语成绩区分快班、普通班组织教学活动,对艺体类专业参照基础班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为快班学生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英语选修课(见当学期公布的校选课列表),学生选修所获得的学分(最多选修2学分)可直接充抵校选修课学分。 2.在10个选修课学分中至少需要选修4学分理科类课程。 3.在10个选修课学分中,部分可以通过“社团活动”、“学术讲座”、“自主修读”、“各类竞赛”等形式获得,具体执行办法详见相关文件。

附表3 广告学专业必修课教学计划表 注: 学生如具备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可以免做毕业论文,以相关成绩、论文、文章、证书复印件归入毕业论文成绩。 1.参加由行业组织的广告专业竞赛,获得一次全国三等奖、一次天津市一等奖、两次以上全国优秀奖、入围奖的平面类第一作者、策划书的前三位作者、影视、广播类的前两位作者; 2.在四年级开始之前,在公开出版发行报刊(以专业认定目录为准)上发表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与专业相关的文章; 3.有三门以上的专业限选课程结课论文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

附表4 广告学专业选修课教学计划表 注:学生需要在选修课中修读49学分,其中限选课程不少于30学分。

附表5 广告学专业副修教学计划表 注:1.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17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辅修专业方向证书。 2.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24学分,限定选修课7学分,共计31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副修专科证书。 3.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32学分,限选课与任选课合计18学分,共计50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副修本科证书。 4.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34学分,限选课与任选课合计20学分,共计54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取得双学士学位证书。 5.凡艺体类专业的学生副修本专业学位者,其外语过级成绩必须达到普通类专业授予学位要求。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 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 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 (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

2015级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选修学分要求

2015级各专业毕业及授位条件选修学分要求 冶金工程 1、钢铁冶金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8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2、有色冶金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4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的通识课程(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的学分)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3、冶金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9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6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6.5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5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7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不低于26.5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其中应包含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5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金属材料工程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的总学分不低于188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24学分,通识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须获得艺术类通识课程学分)。 素质教育模块(通识课),选修≥10学分; 基础教育模块,选修≥10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选修≥8学分;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选修≥6学分;

学时学分管理实施规定

学时学分管理实施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培训的学时学分管理内容和要求,以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引导员工将培训成效与岗位成才有机结合,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形成自觉学习、岗位奉献和继续教育的良性循环,为打造学习型企业,推进“队伍建设上水平”提供培训资源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烟草专卖局普陀分局(有限公司)员工的学时学分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人力资源部 是普陀分局(有限公司)学时学分制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a)组织对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的整体策划、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b)负责制定学时学分管理规定,落实学时学分制管理要求; c)负责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分析; d)负责员工学分的审批和使用。 2.2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实施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具体负责: a)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学时学分制的日常管理; b)负责本部门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分析、 汇总及员工学分使用的申报; c)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 3 学时与学时管理 3.1学时 是指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或参加与培训有关活动的时间,学时一般以课时为计量单位,一课时为45分钟。 3.2 计算学时的项目包括 3.2.1 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及单位举办的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研修活动,课时数由各部门负责核定按3.1执行。 3.2.2 参加学术会议:

a) 参加省(市)或行业及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6课时;在会 议上发表论文者,另加5个课时。 b) 参加市局、集团公司级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5个课时;在会议上发表 论文者,另加3个课时。 3.2.3 课题研究与项目(含QC小组活动)开发: a)(市)或行业及以上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定 60课时,其他成员各30课时; b)市局、集团公司级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定40 课时,其他成员各20课时; c)普陀分局(有限公司)级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 定30课时,其他成员各15课时。 3.2.4 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 a)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每千字为5课时; b) 在(市)或行业级刊物发表,每千字为3课时。 3.2.5 通过考试取得与岗位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一次性核定16课时。 3.2.6 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者,在规定学制的在读期间,每学期核定20课时。 3.3 除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及单位举办的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研修活动外其他学时项目,根据获取途径和有关要求,由员工如实填写《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申报表》,(见附表A),并且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申报表》经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与相关资料复印件统一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按照标准核实学时并维护。每年1月底前人力资源部对上一年度员工的学时情况进行统计,达到学时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将员工的基本学时折算成学分存入。 3.4 根据集团公司对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普陀分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为合理配置和使用培训资源,加强领导干部、高技术、高技能和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持续推进员工培训工作,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员工每年的基本学时为: 3.4.1领导班子每年基本学时不少于32课时;中层干部每年基本学时不少于24课时。 3.4.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人员每年基本学时不少于72课时;具有技师及以上(指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每年的基本学时不少于48课时;教育培训专职人员每年的基本学时不少于80课时;列入集团师资库的兼职教师每年参加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的基本学时不少于56课时。 3.4.3其他员工每年的基本学时不少于16课时。 3.5 根据以上学时规定,员工同时符合多个学时要求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员工因岗位等变动引起学时要求变化的,从发生变动的第二年起执行新的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考标准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参考标准 (修改稿)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登记可以采用“学时”或“学分”两种形式: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按20学时认定,经培训但考试未合格者按10学时认定,未参加培训者不能参加考试。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增新、补充、拓展、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的各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学习,按实际学习课时认定。没有明确授课时数只有授课天数的培训学习,按每半天3学时认定。 3、参加各类非学历培训,凭培训合格证书按4学时折算1学分,凡集中培训学时超过56学时的,凭培训合格证书登记14学分。完成市级、区县(自治县)课程培训并考试(含补考)合格,每科计3学分。校本培训按4学时折算1学分。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按每门课程规定学时数认定。由于本人未

达到工作岗位学历要求而参加的学历学习,其学时不予认定登记。 5、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定6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5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8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定5学时,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3学时;2000字以上另加5学时。 6、专业技术人员应邀讲授继续教育课程,按实际授课时数的两倍认定学时;讲授学术报告或讲座,按实际学时数的3倍认定学时。 7、专业技术人员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编写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按每万字(本人所编写部分)6学分计算;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编写,每门计3学分,主编、副主编、参编依次递减0.5分。撰写论文在报刊上发表,凭报刊原件按国家级、市级(院刊)、区县级第一作者分别计4、3、2学分,第二、三作者依次递减0.5分;论文评选(其级别以刊号为准,其它以主办单位的层次确定,教育学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应降低一个层次确定)凭获奖证书,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学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学分,区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学分,区县级教育专委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1学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0.5学分,

学分制实施细则样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 衡量学生能否毕业, 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 允许学生选择, 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综合评价学生, 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 本细则从在职高部开始试行, 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 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 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 专业组)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 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 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 简称限课) 和任意选修课( 简称任选课) 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不同) 。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 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 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 , 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 由学生选修。

学分管理制度

学分管理制度 一、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课程以16—18课时为1学分,全学期开设的课程以其周课时计算学分,课程的周课时数即为该课程的学分数。单独开设的实训、实践课25学时为1学分,集中开设的实验课、入学教育、公益劳动、军训、毕业教育均以一周为1学分,各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满的总学分为170学分。 三、课程是构建学分制教学方案的基础,学分制的课程包括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三部分,其课程比例大致为6:3:1,必修课一般为120学分左右,包括各类专业的文化基础课程(5—6门),专业基础课程(3—4门),专业主干课程(5—6门),限选课一般为40学分左右,任选课一般为10学分左右。 四、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教学要求,并在规定的年限内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修读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在教师指导下依照有关规定选修限选课、任选课,以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五、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均需经过严格考核,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 六、学生已修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未取得学分者必须重修,任选课可重修,也可不重修,重修一般随其他年级或专业听课重修。 七、凡在全国、省、市、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获奖或评优的学生,可加计或奖励不同学分,替代任选课学分。参加学校技能训练

队和社团活动,每期训练次数在16次以上(每次1课时),可加计1学分。参加学校技能达标合格者,每次每项记1学分。 八、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由任课教师计算确认,并随学生成绩单一起一式三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报班主任,一份自存。学生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班主任计算,班主任应将学生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和学分、本学期所取得的总学分、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登入学生学籍卡,学籍卡在学期结束时交教务处。

六、 专业课程学时与学分分配表

旅游管理专业学年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三年制)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建设及旅游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旅游技术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满足职业岗位需要的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能满足于旅游服务第一线工作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学生应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代表思想的基础知识,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献身精神和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知识和运动技能,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接受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 二、应职岗位 1.导游事务处理与基本业务管理、导游服务岗位: 2.日常旅游事务管理与实务处理岗位: 3.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管理岗位: 4.旅行社经营管理岗位; 5.旅游产品开发与推销实务处理工作岗位; 6.旅游产品与服务销售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岗位; 7.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的监督工作岗位; 8.旅游法规、制度与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岗位。 三、业务培养规格(核心能力在序号后面加※) 1※.导游事务处理与基本业务管理及导游服务能力; 2※.旅行社经营管理能力; 3※.富有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的能力; 4※.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的能力; 5※.现代饭店的管理能力; 6.旅游市场的调查、预测、决策能力;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的能力; 7.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能力; 8.旅游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获取学分学时办法

以下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学分的比较常用、方便的方法: 公需课: 获取学分办法: 1、到广东学习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b13797583.html,/在线支付直接购买课时,每一年的公需科目不一样,只要买够当年所修科目学时就可以了。 2、当地教育局现场学习。 专业课: 1、可以到相关合作项目单位开证明,证明自己××(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合作××项目。加盖该单位的章,扫描上传即可。注意:不能跨年,必须在同一年,一个项目申请的学分不能超过28分。 2、论文(扫描件必须有封面和目录)、出版专著、获得专利、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参加实践活动、在职学历教育可申请相应学分。主持者申请学时不能超过28学时。参与人员不能超过14学时。 3、到广东学习网购买专业课进行学习。 选修课: 1、学校内部办的学习班或者研修班。例如我校教信中心的继续教育等。必须到相关部门开加盖印章的证明,证明都会给出具体多少学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3b13797583.html,/jxjy/上传证明即可,只有当

年证明有效。 2:在广东学习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b13797583.html,/也可购买,但是学习完要考试,百度上面一般都有答案,很简单(建议购买前先百度有没有答案)。 注意: 1、在广东学习网购买的所有课程考试完合格送审就可以,它会直接将学分提交 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根据你的身份证号识别的)。2、专业课各种可申报学时的方法(论文、项目等)必须是当年的,且一种只能 用一次。即就是当年不管你发多少论文,论文这一项只能用一篇。 3、申报学时不要超过能够审批的学时,多了会退回重新修改,浪费时间。 4、如果审核不通过,“不通过的原因”可在修改界面的提交附件后看到,按照 要求修改再次提交就可以,没有次数限制。 5、以上获取学分方法并不完整,只是常用方法,希望大家补充。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京 大学 南字发[2010]21号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适应新一轮教学改革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教学计划 第三条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学生参加本科专业 学习的指导性计划和审核标准,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安排个人学习计划及选修课程。学生在校学习结束后,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和其他条件的要求后,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四条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所要求的毕业总学分为150学分左右,五年制本科教学计划所要求的总学分为170学分左右。南京大学采取弹性学分制,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 三、课程设置

第五条学生所选修的课程必须是依据指导性教学计 划所开设的本科类课程。南京大学所开设的课程分为通识通修课程模块、学科专业课程模块和开放选修课程模块。各模块课程的设置和学分要求详见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第六条所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选修二类。 1、必修课必修课为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分层次通修课程、军事课程、体育课程和思想政治类课程,以及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准入准出课程。学生修读通识教育类课程不得少于14个学分。 2、选修课选修课为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学生可以选择性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包括文化素质类课程)。学生选修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数不得低于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要求的学分数。 四、学分计算 第七条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以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期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课程学分的计算办法:用该课程的学期课时数除以16。 2、体育课程、实验课、习题课用该课程的学期课时数除以32。 3、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 4、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为1学分,一般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5、网络课程的学分计算原则另行规定。 第八条各专业准入准出课程学分要求,参照相关院系人才培养方案。 五、学生选课

学时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学时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学时学分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时学分制管理,发挥培训对员工能力提升的带动作用,根据集团公司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要求,结合分局(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立学时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为宗旨,引导员工将培训成效与岗位成才有机结合,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形成主动学习、学以致用和自我提升的良性循环,为打造学习型企业,推进“队伍建设上水平”提供培训资源保证。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分局(公司)学时学分制管理的主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实施分层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管理职责: (一)组织对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的整体策划、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制定学时学分制实施细则,落实学时学分制管理要求; (三)负责分局(公司)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分析; (四)负责分局(公司)员工学分的审批和使用。 第五条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学时学分制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员工学分使用的申报; (三)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时与学时管理 第六条学时是指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或参加与培训有关活动的时间,学时一般以课时为计量单位,1课时为45分钟。 第七条计算学时的项目包括: (一)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及单位举办的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研修活动,课时数由各部门负责核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二)参加学术会议 参加省(市)或行业及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6课时;在会议上发表论文者,另加5个课时。 参加市局、集团公司级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5个课时;在会议上发表论文者,另加3个课时。 参加区级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3个课时;在会议上发表论文者,另加1个课时。 (三)课题研究与项目(含QC小组活动)开发 省(市)或行业及以上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定60课时,其他成员各30课时; 市局、集团公司级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定40课时,其他成员各20课时;

某大学电子系的毕业学分要求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与健康个性和谐统一的,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掌握电子设备和电子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电子产品开发的基本训练,了解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动态,能够在集成电路设计、汽车电子工程、嵌入式系统、通信工程及各类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从事科技开发、产品设计、工程技术与生产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号的获取与处理、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受到电子与信息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电子信息系统与设备的基本处理能力。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适应电子和信息工程方面广泛的工作范围; 2)掌握电子电路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具备分析和设计电子系统的基本能力; 3)掌握信息获取、处理的基本理论和应用的一般方法,具有设计、集成、应用及计算机模拟电子信息系统 的基本能力; 4)了解信息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 5)了解电子设备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发展动态,具有研究、开发新系统、新技术的初步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集成电路设计、汽车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设计、通信工程。 主要课程: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高频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电路CAD、传感器原理与应用、EDA技术与VHDL、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通信原理、汽车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基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内实验教学、课程设计、课外科技活动、教学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五、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 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 授予学位: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 六、毕业合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85学分方能毕业。其 中,公共课53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45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基础课29.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 69.5学分(其中专业基础必修课程33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9分,专业基础选修课与专业方向选修课共27.5 学分),实践教学课程33学分。

六各类课程学分学时分配表

六、各类课程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模块类别 必修课选修课合计占总学分 比例(%)学分学时(周)学分学时(周)学分学时(周) 通识教育理论教学39 708 8 47 708 24.4 实践环节 4.5 6周 4.5 6周 2.3 学科教育理论教学49.5 792 49.5 792 25.7 实践环节8.5 112学时 +5周 8.5 112学时 +5周 4.4 专业教育理论 教学 专业核心类31 496 31 496 16. 专业类8.5 136 8.5 136 4.4 实践环节36 36周36 36周18.7 个性培养课外研学8 8 4.1 总计168.5 2108学时 +45周 24.5 136 193 2244学时 +45周 100 其中:实践环节49 112学时 +45周 8 57 112学时 +45周 29.5

七、课程设置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 性质 学 分 学时 (周) 其中开课 学期 备注 实验上机习题课外 390001T1 体育(一) 必修 1 32 1 Physical Education(Ⅰ) 410001T1 军训 必修1.5 3周 1 含入学 教育Military Training 410002T1 军事理论课 必修 1 36 4 1 Military Theory Course 060001T1 材料与人类文明 必修 1 16 1 Materials and Human Civilization 130701X1 高等数学A(一) 必修 5 80 1 Advanced Mathematics A(I) 210101T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必修 3 48 1 Moral Education and Foundation of law 210501T1 形势与政策 必修16 1-4 第4学期 记成绩Situation and Policy 180502T1 英语读写译(一) 必修 2 32 1 English Reading,Writing and Translating(I) 180501T1 英语视听说(一) 必修 2 32 1 English Viewing,Listening and Speaking(I) 091201T1 大学计算机基础 必修2.5 40 16 1 The Fundamental of Computers 091215T1 大学计算机基础实践 必修 1 1周 1 Computer Practice 080202X1 工程图学(一) 必修 3 48 4 1 Engineering Graphics(Ⅰ) 150201X1 工科大学化学——无机结构基础 必修3.5 56 1 Academic Chemistry—Structural Chemistry of Molecular and Crystal 150213X1 工科大学化学实验——基本操作 与基础数据测定方法 必修0.5 16 16 1 Experimental Academic Chemistry—Basic Chemical Experiment Methods 第一学期必修27学分,最低选修0学分,合计2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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