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西省学生资助系统用户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农村信用社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六地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户使用(包括: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
1.
用户登录系统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不同权限为其初始化不同的功能菜单,和本子系统相关的功能如下所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县(市、区)用户模块
贷款信息查询:查询已申请的贷款信息和已发放贷款的贷款信息。
D、学生携带高校确认函至所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E、省内高校由高校资助中心管理人员登录江西省学生资助办公系统填写高校反馈信息,确认学生报到信息。省外高校由高校资助中心管理人员填写高校确认函和回执信息并加盖公章,由学生本人将回执寄回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添加省外高校就读学生回执信息。
图2.3生源地贷款主页面
第三章
3.1功能概述
查询已申请的贷款信息和已发放贷款的贷款信息。查看当年贷款发放情况,查询高校信息和学生户籍信息。
历年贷款情况查询:查询历年来的贷款情况信息
浏览当年贷款发放情况:查询浏览本年度已发放贷款的贷款信息。
高校信息查询:查询高校信息。根据高校代码或高校名称查询高校信息,支持模糊查询。
第
4
信息修改主要是针对学生信息中需要调整的地方,进行修改。包括新增学生信息,学生信息管理,贷款申请信息管理,调整户籍和变更学生信息。
新增研究生学生信息:新增研究生信息。
新增中职升高职信息:添加中职升高职后的学生信息内容
学生信息管理:查询修改当前系统中学生信息。
贷款申请信息管理:查询和管理当前县区贷款申请情况。
信息修改:修正部分信息,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正户籍等。
业务操作:包括新增研究生信息、贷款申请、县区审核、打印申请表与回执、学校反馈、打印放款指令汇总表等功能。
31号关于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5〕 31 号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假家访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特困学生的经济资助和精神帮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利用寒假继续开展对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家访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家访对象与人数1.家访对象:学校2014—2015学年建档特困生(注:已经走访过的学生不再走访;家访对象必须为特困生;原则上各学院教工看望本学院的学生;尽量向低年级学生倾斜)。
2.家访人数:全校100人左右。
二、家访教师与特困生家庭所在地一致或距离较近的机关干部、学工干部、专任教师等。
三、家访内容1.学生家长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2.学生家长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做法和学生受资助情况的了解;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4.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5.每生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
四、实施流程1.干部教师报名阶段(6月19日前):各学院积极动员干部教师报名并将相关信息填入《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6月19日之前通过OA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鲍晓萍(家访干部教师可自行挑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慰问;没有合适对象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家访干部教师的基本信息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进行遴选和匹配;原则上1位教工看望1位特困生,不重复);2.匹配信息反馈阶段(6月19日—6月2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之后的信息进行反馈,在充分征求家访干部教师的意见基础之上修改完善之后予以确定;3.家访工作开展阶段(7月1日—8月31日):家访干部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家访。
家访过程中注意做好拍照、记录等相关素材的收集整理工作;照片应能体现一定的场景并具有较高的清晰度;原则上报名家访的教工与实际家访的教工应一致;4.撰写家访小结阶段(9月1日—9月20日):家访干部教师对照《江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小结(样稿)》(见附件2)的格式对家访工作进行小结,整理图片等相关资料并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20日前通过OA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鲍晓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听起来好像有点枯燥,不过咱们来聊聊这背后的小故事吧。
你们想想,学生时代真是个不平凡的旅程啊,学费、生活费、各种杂七杂八的开支,总让人头疼。
别担心,这时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像是那颗闪闪发光的星星,给你指引方向。
他们的任务可不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实际上,他们可是为了每一个学子的未来在拼搏呢。
资助中心负责的可不仅仅是发发钱那么简单。
要知道,他们可是学生的“救命稻草”。
没钱了?别急,中心会提供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像一把雨伞,遮风挡雨,让你能安心学习。
想申请奖学金?好嘞,他们会认真审核你的材料,确保每一个合乎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
就像是大海捞针,但他们的手可真灵活,时刻关注着每个学子的动态。
然后呀,资助中心还有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宣传教育。
想想看,很多同学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啥资助可以申请。
别怕,中心的老师会主动出击,搞活动,做讲座,让每位同学都能了解到这些信息。
就好像那风吹过来,花香四溢,让你们都能闻到知识的味道。
小伙伴们可要抓住机会,别错过了哦。
资助中心特别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
这年头,学习压力大,情绪起伏也是常有的事。
中心会组织一些心理辅导活动,让大家放松心情,缓解压力。
想象一下,大家围坐在一起,聊聊天,讲讲自己的烦恼,瞬间轻松多了。
就像一杯热腾腾的奶茶,温暖又安心,听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说到这里,资助中心也得处理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有同学家庭出现变故,突然面临经济困难。
他们会积极介入,提供应急资助,确保每位同学都能继续在校园里追梦。
要知道,这可不是简单的资金支持,更是一种关怀和责任。
在这个大家庭里,没有一个人会被落下,每个故事都值得被倾听,每个梦想都值得被呵护。
中心还会定期跟踪资助情况,了解学生的需求。
他们可不是一锤子买卖,发完钱就不管了。
他们会关注每位同学的成长,看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这就像是一位耐心的父母,时刻牵挂着孩子的未来,既关心又负责。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江西省范围内学生资助工作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管理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推广学生资助制度,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等。
下面,我将从机构职责、政策制定与执行、经费管理、制度推广和咨询服务等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
该中心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学生资助政策,并负责执行、监督和评估政策的实施情况。
中心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和研讨会,与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政策和服务。
其次,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
该中心通过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中心对各类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资助经费用于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并加强资助项目的跟踪和管理,确保资助经费的安全和规范的使用。
第三,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力于推广学生资助制度。
中心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广大学生和家长普及学生资助政策和制度,并提供详细的资助申请指南和相关政策解读。
同时,中心还推动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制度,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打造良好的资助环境和氛围,让更多有需求的学生获得资助机会。
第四,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中心设立咨询热线和咨询窗口,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专业的资助咨询服务。
中心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与学校资助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各类咨询问题,并在申请过程中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学生能够顺利申请到应得的资助。
综上所述,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江西省范围内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机构。
该中心通过制定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管理资助经费的使用,推广学生资助制度,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全面的资助保障和服务,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身价值。
关于推荐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资助候选人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3〕61号关于推荐2013年度江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资助候选人的通知相关学院:经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继续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3.2013级学生;4.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金额1.全校共推荐30人,各学院推荐指标见附件1。
2.每生资助2500元。
三、推荐程序1.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向学院进行推荐;2.学院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根据附件1的分配名额确定候选学生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候选学生基本信息填入《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4.学生处汇总候选学生信息后进行初审,经学校审核无异议后报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部进行审核。
四、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1.候选学生本人撰写的书面申请书1份;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2份(此表请正反双面打印);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4.以上材料请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交(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汤乐。
逾期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指标分配表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学生处2013年11月18日附件: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指标分配表附件2和附件3另附。
抄报:学校领导。
抄送: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印发。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学工字〔2018〕63号关于做好第十三期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校办字〔2018〕16号文件,心平自立贷款助学金自2018年10月起更名为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三期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贷款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含单证硕士)(已获贷第十二期心平贷学金的学生本次不得申请;累计已获贷两次心平贷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二.贷款用途(一)用于缴纳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支出;(二)用于在校日常生活费等支出;(三)用于开展科学研究项目、撰写科研论文所必须的试验、实验或社会实践等支出;(四)用于帮助借款学生完成学业的特别支出。
三.贷款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二)在校在籍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申请永平贷学金无学业成绩要求;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业成绩应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三) 应如实申报已获得其他的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
四.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元和8000元两个档次(二选一)。
五.申请流程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研究生统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并由父母或其他主要亲属作为贷款担保人签字。
2.学院初审申请表有关内容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材料包括:(1)《江西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款助学金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四份)(1寸照片4张,在表格指定位置上粘贴,无需另交)。
(2)借款学生、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各四份。
(3)学院汇总所有借款学生信息(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汇总),填入《江西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表彰与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表彰与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身心锻炼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第四条学校在实施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与奖励的种类和评选办法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学生荣誉称号:1.十佳大学生;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4.文明大学生;5.其他荣誉称号。
第六条政府、学校设立以下学生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综合素质奖学金;1453.学生突出贡献奖;4.学习之星奖学金;5.其他奖学金。
第七条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在学校设立以下学生奖(助)学金: 1.熊智明奖学金;2.美国晨光基金会奖学金;3.明德奖学金;4.新西兰唐盛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5.其他奖(助)学金。
第八条政府、学校、社会各界设立的学生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表彰办法如下:1.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2.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3.三好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4.十佳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6.文明大学生评选和表彰办法(修订);7.学习之星评选和表彰办法;8. 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和表彰办法;9.熊智明奖学奖教基金评选和表彰办法(摘录);10.中国移动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11.晨光基金会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12.明德奖学金实施办法(摘录);13.新西兰唐盛奖学金评选和表彰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

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
网上支付平台缴费流程图
第一步:登录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网站(/),点击:“网上缴费平台”
第二步:登录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219.229.243.77/):用户名是考生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进入系统后应先自行修改密码
第三步:进入系统,选择“学杂缴费”
第四步:点击右下角“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缴费年度及填写缴费金额,再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点击进入“在线支付”页面,选择支付银行。
建设银行卡支付选择中国建设银行,非建设银行卡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银联支付支持所有银行借记卡支付,不支持信用卡、准贷记卡支付)。
第七步:1、用建行卡支付选择一种支付方式:手机银行扫码、网上银行支付、账号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返回点击“交易记录查询”查询缴费信息。
2、用它行支付(非建行卡支付)则选“银联支付”,需点击安装控件,点击开通并支付,选择直接付款并输入卡号点下一步提交。
3、支付成功后点击“返回商户”,选择“支付完成”,并可点击“交易记录查询”查看缴费记录。
备注:网上支付的缴费发票4月份之后统一领取。
缴费发票请妥善保管,概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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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助字〔2007〕31号
关于启动我校2007年建设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在开始启动我校2007年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三地市除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相应工作。
一、申贷事项
1、贷款对象。
所有原先未获得或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三地市除外),以07级、06级学生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身份证。
具体申贷条件请见2007年版学生手册P16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
2、贷款金额。
请借款学生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并参照学费标准申请,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如2007级本科生申请金额不得超过24000元,2007级专科生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8000元,以此类推。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同学进行申报。
3、贷款指标。
经与银行商定,我校2007年第一批获得建行的贷款指标是1000名,请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指标(请见附件1)确定贷款人选,以确保本学院最困难、材料齐全的学生获贷。
4、贷款年限。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还贷年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
按照建行要求,表册中要求学生的贷款年限统一为毕业后六年与离毕业的年限之和。
这不影响学生提前还贷。
如2007级本科学生的贷款年限是十年,2007级专科学生或研究生的贷款年限是九年,以此类推。
二、办理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完成以下三份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后于2006年12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交到学生处应群燕老师处:
1、《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审批表》。
本表册请各学院贷款经办老师于12月7日前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
标准是按照各学院贷款的贷款指标发放,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按照样表(附件2)的具体要求先行准备需要的材料,统一组织学生填写。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并把关,资料齐全
后盖章上交。
2、《江西师范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备案表》(附件3)。
本材料用于学校存档。
本表与审批表同时发放,一式两份。
学院也可组织学生自行下载,将信息输入之后用A4纸打印,盖章后上交。
3、《中国建设银行2007年申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请各学院将表册的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到此表中,以EXCEL电子版形式一并上交。
三、加强贷后管理
根据我校与建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第五条“新老机制贷款挂钩”要求:在我校老机制国家助学贷款有拖欠的,应协助银行先清理拖欠贷款(其中必须做到:配合结清老机制助学贷款拖欠本金和利息;拖欠贷款率不得高于整个老机制贷款金额的20%),之后才能发放新的助学贷款。
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加强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否则直接影响学校之后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进程。
附件:
1、《2007年各学院助学贷款贷款指标一览表》
2、《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审批表》样表
3、《江西师范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备案表》(学校存档)
4、《中国建设银行2007年申贷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