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农民干部培训实施方案

农民干部培训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
本培训旨在提升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培训对象。
农村基层干部、村委会成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1. 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国家农村政策法规,了解最新农村政策,提升政策理论水平。
2. 农业技术,学习最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科学种植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经济管理,学习农村经济管理知识,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和管理水平。
4. 社会服务,了解农村社会服务知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5. 灾害防范,学习自然灾害预防和救灾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培训方式。
1. 理论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讲座等形式,由专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传授。
2. 实践操作,组织实地考察、农技示范等活动,让学员亲自动手,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3. 互动交流,组织学员进行互动交流、座谈讨论,促进学习成果的分享和交流。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确保学员能够全程参与培训。
六、培训效果评估。
1. 考试评估,安排培训结束后的考试,对学员进行知识和能力的全面评估。
2. 实际表现,通过学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社会反馈,评估培训效果。
七、培训保障。
1. 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师资力量雄厚,保证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2. 经费支持,做好培训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
3. 后勤保障,提供良好的培训场地和设施,保证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培训总结。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案,为今后的农民干部培训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以上是农民干部培训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为农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使培训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是指针对具备一定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一系列技能培训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技能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的特点包括:
1.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
2.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3.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的培训机制。
4.建立完善的培训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在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如现场教学、集中授课、在线学习等,以满足不同农民的需求。
同时,还可以结合农业生产季节和农民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确保农民能够顺利参加培训。
此外,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总之,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制度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完善的培训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电商平台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要注重实践操作和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实行面授、网络教育、实践实训等多种方式,满足不同培训对象的需求。
同时,要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落实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农村信用社贷款等。
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的顺利开展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同时,加强与县市区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村信用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职业农民培育政策宣传和培训信息发布,引导更多的农民参与职业农民培育。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培训效果的达到。
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本方案以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为核心,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态化、休闲化、艺术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1.培育150名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2.培训150名农产品电商人才。
三、工作安排一)确定培训对象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主要培训对象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
原则上以家庭农场主为主要培育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为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
农民培训通知实施方案

农民培训通知实施方案尊敬的各位农民朋友:为了提高农民朋友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素养,我县决定开展一次农民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农民朋友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文化素养,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和生活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培训内容。
1. 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包括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农民朋友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2. 文化素养提升,包括农村法律法规、农村金融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农民朋友提高文化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将采取集中培训和下乡送教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在县城和各乡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每位农民朋友都能参与到培训中来。
四、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计划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持续XX天,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乡镇相关部门、村委会和农民朋友做好准备。
五、培训保障。
为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将安排专业的培训师资力量,提供培训所需的教材、场地和设备,保障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六、培训收费。
本次培训活动对农民朋友免费开放,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希望农民朋友们踊跃参加,积极配合。
七、培训后续。
培训结束后,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跟踪服务机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朋友进行后续指导和帮扶,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希望各乡镇相关部门、村委会和广大农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本次培训活动,共同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强农民素质,为我县农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特此通知。
县农业局。
XX年XX月XX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基本形成各级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社会力量多方协同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良、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新画卷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一)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
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完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政策。
健全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制度,建立市场化为导向的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效果评价机制。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扩大职业(工种)补贴范围,简化补贴程序,探索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试点,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
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赛促训、以赛促评,通过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劳动者投身培训、脱颖而出。
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2018年8月1日

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培训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培训,是指对劳动者开展技术业务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教育训练活动,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
第三条职业培训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按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适应市场和就业创业需求,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第四条职业培训应当在强化劳动者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劳动者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培养,提高职业素养,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协调机制,推进职业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职业培训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职教社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做好职业培训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职业培训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合理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1.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围绕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刑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提升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等。
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高等院校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开展劳动预备制、雨露计划、技能脱贫攻坚行动、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等技能储备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劳动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全面推行学徒制培训,统筹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强化转岗培训。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激励和引导企业在岗职工参加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3.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
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发展需要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人才,职业农民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较高的农业技术水平、创新意识和管理能力,能够适应新农业模式、新农村建设的需求,为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升级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
培育一支专业素质高、热爱农业、适应新时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培育计划:明确培育时间、培养目标和培训内容,建立培育计划的实施机制,确保培育工作有序进行。
2. 开展培训教育:组织职业农民培训班或培训课程,包括农业科技、现代农业管理、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培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实施技术服务项目:通过建立农技示范基地、技术推广站等,为职业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示范,推广优质农业技术和高效农业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扶持政策的推行:制定并实施职业农民培养政策,包括经济补贴、培训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吸引更多人才参与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5. 激励机制的建立:建立职业农民评奖机制,鼓励优秀职业农民在农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提高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6. 培育后续管理: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后续管理机制,进行职业农民的评估和跟踪,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供培训后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四、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预计能够培养一批热爱农业、专业水平较高的职业农民,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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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为核心,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生态化、休闲化、艺术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
1、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50名。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150人。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培训对象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
结合我市实际,原则上以家庭农场主为主要培育对象。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生产经营型生产规模见附件2)。
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市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办事处初审、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
XX、XX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
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
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跟踪服务培育对象三年的能力,以及三年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历等。
按照省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对培训机构的条件要求实行属地认定和管理,遵循整合优质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并与市农委签订培训合同。
(三)规范培训内容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因人制宜、按需培训、分类指导”的思路,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为目标,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科学设置教学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农民创业能力、优良新品种、高效种养新技术、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知识培训,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累计不少于15天。
2、电商人才培训。
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
(四)创新培训模式。
根据专业特点,聘请具有农业中高级职称的技术骨干和外聘专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
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分片、分班、分类、分期开展培训,通过理论讲座、实践操作、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考试考核。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要求,运用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报市农委审定。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依据。
(六)创新培育机制。
突出需求导向,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后续跟踪服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利用现有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
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制度,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技术服务。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XX年3-4月)。
一是制定印发培训方案;二是确定培训机构;三是遴选培训对象。
(二)实施培训阶段(XX年5月-10月)。
一是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和每期培训计划,做到“一班一案”、学员人手一份课程表。
二是开展培训。
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
选择通俗易懂的教材,做到学员人手一套。
三是抓好培训管理。
每期培训班确定一名班主任,建立第一堂课制度、
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健全培训台账及培训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
建立学员满意度调查制度和月报制度。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11月)。
一是项目验收。
市农委成立验收组对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二是工作总结。
培训任务完成后,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委和市财政联合成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做好工作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规范资金使用。
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方案规定的比例要求用于培训、认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建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专账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3、加大扶持力度。
现有农业扶持政策和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对获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一定的补助,并积极帮助申报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税收、保险以及农业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4、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大意义。
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先进经验,着力形成重视、关心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氛围。
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带动群众致
富等方面的典型作用,扩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影响力,积极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