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会员会藉管理制度》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基层工会会员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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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实现对工会会员会籍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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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篇一1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
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
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2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
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基层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基层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基层工会是职工的组织,旨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职工的发展。
会籍管理制度是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会员权益、提升工会组织的活动水平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基层工会会籍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会籍管理制度的目标1.明确会员资格:会籍管理制度应明确会员的资格条件,如入会申请条件、退会条件以及会员到期续费等内容。
2.规范组织管理:会籍管理制度应规定会员的权益和义务,明确会员参与工会活动的限制和责任等内容,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3.增强会员凝聚力:会籍管理制度应加强与会员的互动,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提升会员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
4.保障会员权益:会籍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会员的权益得到维护,监督工会组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会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会员资格申请(1)入会申请条件:明确入会申请的资格条件,如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或特定群体等。
(2)入会申请流程:明确申请会籍的流程,包括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经工会组织审批等流程。
(3)入会申请时间和地点:确定入会申请的时间和地点,保证申请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2.会员权益与义务(1)会员权益:明确会员享有的权益,如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服务和福利等。
(2)会员义务:明确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如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工会活动、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等。
3.会员管理(2)会费管理:明确会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会费的收缴及使用的公开透明。
(3)会员到期续费:规定会员到期时的续费程序和方式,确保会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4)会员退出:明确会员退出工会的程序和条件,如写退会申请、交相关手续等。
4.活动与服务(1)职工研修:定期组织职工研修活动,提升会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职工的综合素质。
(2)职工福利:为会员提供一系列福利待遇,如购物优惠、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会会员的报名、审批、管理和退出等程序,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会员报名与审批1. 员工在入职时,可以主动向工会提出入会申请。
入会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会动机和志愿,申请人应签署入会承诺书。
2. 工会将会员入会申请交给工会委员会审查。
审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职业、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
3. 工会委员会应在收到入会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三、会员管理1. 所有工会会员应严格遵守工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认同并履行工会义务,积极参与工会活动。
2. 工会会员享有提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并有权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 工会会员应定期参加工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4. 工会会员有义务保守工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利用于个人利益。
四、会员权益保障1. 工会会员享有合法权益,并有权向工会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工会应及时反馈并按照程序处理。
2. 工会会员在工会活动中享有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权,不受任何歧视。
3. 工会会员在工会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4. 工会会员在享受工会提供的服务和福利时,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会员退出和除名1. 会员申请退出工会时,应书面提交申请,并注明退出的原因。
工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会员。
2. 工会可以对违反工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会员进行警告、记过、留党察看、开除会籍等处理。
3. 会员被开除会籍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请加入工会。
六、附则1.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2. 对于工会会员在工会活动中的杰出贡献,工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工会会员在享受工会提供的服务和福利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滥用权益。
2024年工会会员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工会会员管理制度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____、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所在企业工会成为会员。
一、入会1、对象凡在我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____、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所在企业工会成为会员。
凡在企业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也可加入所在企业工会成为会员。
员工离退休前没有参加工会,退休后原则上一般不再吸收入会。
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考虑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可以按照工会章程规定,为个别人办理入会手续,然后保留其会籍。
在我国企业从事脑力和体力劳动的外籍员工,凡自愿申请参加中国教育工会,符合会员条件的,可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意加入工会。
2.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工会是员工群众自愿结合的____。
在这个____中的每个会员都享有应有的权利,又都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每个工会会员都要珍视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已的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做一个好会员。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主要有:1、会员有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讨论的权利;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批评工会的任何____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4、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对企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____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5、在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表达维护和申诉保护;6、会员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的权利。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发【2019】6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建立的工会委员会,县级以下建立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基层工会重大事项,选举基层工会领导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公开公正,切实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第七条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告。
换届选举、补选、罢免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书面报告。
上一级工会对下一级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员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八条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100至200人的,设代表30至40人;会员201至1000人的,设代表40至60人;会员1001至5000人的,设代表60至90人;会员5001至10000人的,设代表90至130人;会员10001至50000人的,设代表130至180人;会员50001人以上的,设代表180至240人。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3篇)

工会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会员管理工作,维护工会组织的稳定和团结,促进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培养和发展优秀工会干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会会员的定义和条件第二条工会会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会章程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加入并接受工会组织的管理和教育的劳动者。
第三条入会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在所在单位或行业工作,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员费;(四)同意并遵守工会组织的章程和决议;(五)愿意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并为工会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四条入会程序:(一)符合入会条件的劳动者应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后,交由所在工会组织审核;(二)所在工会组织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支付工会会费,并领取工会会员证;(三)所在工会组织应将入会情况及时通报上级工会组织。
第五条会员权益:(一)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二)参与工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按规定优先享受参加权利;(三)依法享受工会组织代表的合法权益;(四)享受工会为会员提供的法律咨询、就业援助、住房补贴等服务。
第六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组织的章程、规章制度;(二)按时足额缴纳工会会员费;(三)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四)保护工会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工会组织的利益;(五)配合工会组织对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工会会员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工会会员管理机构是指依照工会组织的章程和工作需要设立的会员管理部门或委员会。
第八条工会会员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工会会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二)组织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三)处理会员的申诉和纠纷。
(四)开展会员教育工作,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九条工会会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确定。
第三章工会会员的权益保障与服务第十条工会会员享有平等参与工会组织的管理和决策的权利,有权参选和被选为工会组织的领导职务。
工会会员会籍、会费管理规定

工会会员会籍、会费管理规定会员及会籍管理4.1.1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4.1.2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4.1.3 工会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具体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其中:a) 对失业或连续三个月以上不在岗,且用人单位停发工资或只发生活费的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不做变动,可免交会费。
b) 会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其会员关系应及时转入居住地街道工会;重新就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
c) 会员所在企业破产后,重新就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尚未再就业或再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暂转入居住地街道工会。
d) 内部退养的工会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保留原单位,免交会费。
待其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时,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1.4 工会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由调出单位工会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在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登记,《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
4.1.5 对执意要求退会和按有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的工会会员,由会员所在基层工会予以解除会籍,收回《工会会员证》,同时报上级工会备案。
4.1.6 凡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应由所在基层工会予以开除会籍,收回《工会会员证》,同时报上级工会备案。
4.2 会费管理4.2.1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会员应按月交纳会费。
会费由用人单位工会自收、自管、自用、上级工会管理,主要用于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发【2019】6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建立的工会委员会,县级以下建立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基层工会重大事项,选举基层工会领导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公开公正,切实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第七条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告。
换届选举、补选、罢免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书面报告。
上一级工会对下一级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员代表大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八条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100至200人的,设代表30至40人;会员201至1000人的,设代表40至60人;会员1001至5000人的,设代表60至90人;会员5001至10000人的,设代表90至130人;会员10001至50000人的,设代表130至180人;会员50001人以上的,设代表180至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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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会员会藉管理制度》xx公司工会会员会藉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入会原则
第二条凡我公司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组织。
第三条要求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第三章
会员管理要求
第四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已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退会自由。
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并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第六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第七条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八条工会会员调离本公司,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我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雷同。
第九条会员因失业或下岗,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公司工会保留其会藉。
第十条会员调到没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作时,可保留其会藉,到新单位组织工会时,再将有关材料转去,恢复会籍。
第十一条会员离休、退休,可保留会籍。
第十二条保留会籍手续,应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书面报告公司工会委员会核准,由公司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缴纳会费。
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以后,离退休人员的会员证由本人保存。
第十三条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