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治理

农村社区治理
农村社区治理

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

转型社会中农村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

许爱花甘诺

摘要:农村社区治理面临严重困境,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越权过度干预、非法势力干扰村庄治理以及村民的政治冷漠,严重影响了农村社区的稳定与和谐。农村社区治理必须逐步由“官主导”到“民主导”,构建政府、市场和社区三者之间权责界定明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多中心治理体制。

关键词:治理社区治理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C91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338(2011)06—0165—05

作者简介:许爱花,女,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问题、社会工作。

甘诺,女,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引致农村社会发生全面转型,带来农村经济关系和经济结构大调整。农村社会的自主性空间伴随着原有体制的解体而日渐拓增。村民自治制度的普遍推广既为农村社会发展搭建了全新平台,又为农村新权力结构服务于农村社会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空间。农村权力结构内部多元权力主体的形成,为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极大可能,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再是高度集权化的单向“统治”行动,而走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实践。[1]

一、农村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治理和社区治理

(一)治理理论

“治理”(governance)是西方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和经济学领域中的术语,“治理”原意是指统理(govern)、引导或操纵之行动或方式,经常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相互交叠使用。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之家》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做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一是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二是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三是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四是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2]“治理”与“统治”从词面上看,似乎差别并不大,但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区别。首先,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不一定是政府机关,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官方机构,也可以是民间机构,还可以是官方机构和民间机构的合作;而统治的权威则必定是政府,统治的主体一定是官方的公共机构。所以,治理是一个比统治更宽泛的概念。其次,管理过程中权力运行的向度不一样。政府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则是一个上下左右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确立认同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由此可以看出,治理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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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区别于政府与市场的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是对现有政府和市场的替代和完善。俞可平提出“善治”的概念,认为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其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合作共同管理社会公共生活,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间关系的时代演变,其落脚点在于权力从国家向社会的转移。[3]

治理理念可引入到社区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实践中,形成“社区治理”概念。

(二)社区治理理论

“社区”的研究起源于西欧,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Tounies)的《社区和社会》标志着社区研究的开始和社区理论的诞生。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等将英语“Commu-nity”意译成“社区”一词。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一定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具有一定共同经济利益和心理因素的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社区是公共管理的最小社会单元,最常见的社区类型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社区治理”将治理域的范围界定在社区领域,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它体现为在社区管理中管理权限的再分配、各管理主体间合作—互动的管理模式的再分配。“社区治理要求社区组织和社区公民与政府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负责任的政府与有责任感的公民在社区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4]社区治理的特点:一是治理主体由单一化(政府)转变为多元化(政府、社区组织、其他非营利组织、辖区单位、居民);二是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化为民主协商;三是治理组织体系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结构。社区治理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成为国家和市场手段的补充。社区治理的目标除了完成某些特定、具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之外,更注重社区内部治理主体的培育和完善、社区治理主体民主自治意识的培育和提高、社区内部各种治理制度和机制的磨合,以及社区内部外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利用,如人力、物力、财力、政策支持等。[5]

农村社区是一种以拥有同一聚落及其周围(或附近)资源的共同所有权为基础,以对自然资源的培育、开发、利用为主要经济活动,以共同的文化和心里因素为特征,以共同的利益为联结纽带,按照传统制度和规范结合而成的地域性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农村社区主要按共同居住、相互联系、有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标准而建设,社区组织既借助于自然村、生产队等传统组织资源,又不限于传统的天然的、血缘的、行政的组织限制,主要取决于相互的自愿合作。[6]农村社区治理,是在行政村的地理区域范围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协调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组织通过直接民主和自我管理的方式,依靠政府、社会和村民自身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7]

治理理论强调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权力行使主体的多元化参与,要求将体制外组织资源纳入对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主体的考察视野,为农村社区治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二、他山之石:国外农村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和韩国等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既注重调动社区内部的力量,充分发挥农民个体以及各种农民组织的积极作用,又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积极扶持农业和农村社区的发展;既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缓解了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提升了农民的参政能力。其通过多元治理主体良性互动而形成的农村社区治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美国: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

美国早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非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合理,职责分工明确,运作规范有序,成效明显。其特点一是清晰的责任边界。在社区管理中,美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较好地做到了“放手”而不“放任”、“掌舵”而不是“划桨”。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社区发展政策和运作的法规,提供财政支持,监督、考核非营利组织的运行;二是社区委员会是社区工作的核心机构。社区委员会主要负责社区福661

利,整合社区居民意见,向政府反映社区民意并提出相关建议,动员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三是社区非营利组织致力于社会服务和管理;四是社区居民乐于奉献。美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主要通过志愿服务、参加社区会议和竞选社区专业委员会委员来体现。据统计,50%的成年人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活动,服务内容包括养老、扶幼、助残、济贫、环保、教育、卫生、治安等等。社区志愿服务大大降低了社区管理的成本,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8]

(二)加拿大纽布朗斯维克省的案例:农村治理是农村权力的调整

加拿大纽布朗斯维克省(New Brunswich)提出一种崭新且具实验性质的农村地区治理模式,这种新农村治理模式并不是要推翻现有的地方行政机构,而是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演变成为更具效率且彼此相互依赖的新农村政府。在此机制里,新农村政府具有下列几项特色:新农村地区被赋予政府职责,但并非完全自治,也无须再雇佣人员与增加机构;认同、允许原有的“地方服务地区”(Local Serv-ice Districts,LSDs)成为特区或保留地(wards),这些特区保存有自己的税法与规划不同的服务项目;每个新农村地区允许有5至7个保留地;设立非正式LSDs咨询委员会以督导新农村地区行政与服务,各个保留区也可通过非政府咨询委员会来处理行政事务;每个保留区选举一个代表,并撤销原有LSDs行政议会;新农村地区或保留地代表的选举,配合加拿大的大选来产生;地方税制不改变,但必须能够支付地方治安与交通服务开销;举办社区重大咨询与决策会议;不改变人民请愿权。[9](三)韩国的新村运动:从政府主导到社区自主治理

1970年起,韩国开展了以“勤勉、自助、合作”为宗旨的农村建设运动,即新村运动。其主要内容包括: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民间组织发展(如农协);兴建村民会馆;加大国家各项配套政策的力度。初始阶段,政府向全国所有33000多个村庄无偿提供水泥,用于修房、修路等。在新村运动历年来的总投资额中,政府约占50%,其余由农民自筹。国家制定一系列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操作过程的决定主体则是农民。20世纪70年代以后,政府的行政主导力量逐渐退出,全国各地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并组成“开发委”来主导该运动的继续开展。“开发委”接纳吸收全体农民为会员,成立青年部、妇女部、乡保部、监察会和村庄基金。“新村运动”逐渐完成了由民间主导加政府支持到完全由民间主导的过渡,走上以社区自主治理为核心,形成政府、农民和社会民间组织等多元主体互相合作的共同治理模式。[10]

从国外农村建设和治理的经验看,完善多元参与、权责对应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是农村社区建设着重致力的方向。我国的农村社区治理在某种意义上是村民自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引入城镇社区治理模式后的延伸、完善和革新,是农村改革的试验场和规划中的农村未来模式。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是农民,应逐步由“官主导”到“民主导”,重视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民间组织、非营利机构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得到一定调整,两股强大的力量———市场和民主———把农村社会卷入了一场恢宏壮阔的变革之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与市场经济的启动,激活了农民被长久压抑的利益夙愿,农民的利益主体性得到了承认与张扬。社会中的自组织力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农村社区中的自主性得到增强,“村民自治”制度已深入人心。

村民自治,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中并获得这一区域相应身份的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渠道和形式,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对本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依法进行管理的群众性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基本制度安排,农村社区治理以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为核心。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基层管理民主化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农村社区治理蕴藏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政治进步的作用逐步显现出来:各级党委、政府把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领导力度,绝大多数市、县都成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村级组织民主选举扎实推进,村委会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但与此同时,村民自治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农村社会中的很多矛盾和社会问题在社区内得不到有效解决,致使近年来农村中的上访事件和各种突发性事件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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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的调整过程中迅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

(一)乡镇政府越权过度干预

现代农村治理改革的核心,是村民的民主自治,由村民自己对村务进行管理。乡镇政权是国家在农村建立的最低一级政权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主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因此,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行政组织,而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不能把大量的行政工作下压给村委会,更不能代替村委会做决定。但在一些地区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二者之间常常存在矛盾。一是村委会的“附属行政化”倾向。在日常的农村事务工作中,乡政府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某些乡镇政府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服从上级政府的指示、指令,要完成上级政府的各项指标,以此作为评定先进村和选拔村干部的标准。村委会既要服从上级的意志以完成协助行政的功能,又要管理村里的事务,维护村民权益。[11]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自主性和民主性,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成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二是乡镇政府控制村委会的人事权,村两委会的选举是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从宣传发动,到提名候选人,再到解释投票结果,个别乡镇政府存在暗中操纵,对经村民选举产生的干部随意调动、任免。乡镇政权还公开或变相指派村委会干部,以控制村委会。这些派驻村里的干部通常负责数个村的村务治理,代表乡镇党委和政府对各自负责的村落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对村委会和党支部的选举、村两委会关系的协调、村干部的监督、计划生育等重大村务,直接参与管理。法定的村级权威组织成了上级政府的驻村办事处。农村治理中的“强行政”,不仅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遭遇障碍,严重削弱了村民的自治程度[12],也对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农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非法势力干扰村庄治理

家庭是农村社会最重要的基本社会单位,由于血缘和地缘的关系,以及几千年封建宗法思想的历史沉淀和村民对家族的认同,宗族势力在农村社会依然保持强势影响。有的地方宗族势力把持一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严重干扰和威胁基层政权;有的地方宗族、家族势力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优势,采取游说、贿赂或联姻的方式控制基层政权。谁的家族和宗族势力强大,谁就容易当选村干部和影响村里的重大决策。如河南省某村吴姓、王姓、刘姓等几家势力长期相互争斗,在村委会选举中更是互不相让,都想推选自家人或代言人,矛盾不断激化,致使该村选举无法进行。[13]在一些地方,地痞、流氓等黑恶势力也企图通过恫吓、欺骗、威逼、利诱等非法手段控制村民自治,左右村务管理。宗族势力是封建制度伦理遗留下来的毒瘤,其根源在于人们意识形态的根深蒂固以及这种观念客观上带来的现实利益。在“宗族势力”肆虐的地方,村民自治往往变成一种不顾全村村民权益、畸形发展的“怪胎”。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影响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而且也会影响到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

(三)村民政治冷漠

政治冷漠(Political Apathy)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表现为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某项政治活动,即对政治活动的“心理卷入”程度较低,映射的是政治主体的政治意识匮乏、政治价值观倾斜,简单来说就是政治不参与。或者说是公民个人或者群体基于不同原因对政治活动缺乏兴趣、热情或者必要的知识储备而表现的政治不参与或者政治伪参与行为。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民本君主”的政治文化,它的基本政治价值不是自由、民主、平等,而是等级、秩序、统一;它衍生出强烈的服从意识和集体认同,但缺乏自主意识和参与精神。这些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在农民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绝大多数村民缺乏民主意识,没有参政热情和参政能力,对村民自治的态度相当消极。面对农村社区推行的政治民主建设,村民广泛存在着村民政治冷漠现象。[14]一是行使选举权缺乏积极性。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但是,在选举的过程中,多数村民持一种冷漠的、消极的、不参与的态度,他们既没有兴趣竞选,也没有热情投票选举他人,对贿选和家族垄断现象听之任之。一些村民投票时缺乏主见,受人左右,严重缺乏行使选举权利的神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15]而对于861

本人的被选举权,有的村民被提名后敷衍塞责,拒绝参选。二是参与村务管理缺乏主动性。村民最大限度地参与村务治理,是农村民主治理的实质性内容。正如通常强调的那样,村民自治主要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过程中。换言之,村民自治必须让广大的农民有效地参与农村的选举、决策、监督和管理。[16]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归根到底是要代表村民利益,这又需要村民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其中,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决策和管理上的失误。[17]然而,在村务管理中,村民的参与主动性却不容乐观。在村务知情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受到侵害时,多数村民不是据理力争而是麻木不仁,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明哲保身,不主动使用甚至放弃自我应有的权利。在对村务按照规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进行时,常常因人数达不到要求而不能实施,致使在实践中达不到理论上的最优效果,甚至可能得到一些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18]

农村社区治理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制、村务重大决策商议、村民理事会议等制度来实行的。从制度安排上说,在我国当代农村,所有成年村民都已经拥有了参与村务管理的畅通渠道。依法参加村民委员会和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参加村民小组的工作,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关于重要村务的讨论,参加对党支部委员和支部工作的评议,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已经成为村民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19]村民缺位或村民敷衍了事的政治冷漠,从乡镇的视角来看,必然会加强乡镇干部在处理村治与乡政的关系中更多地体现传统的行政思维惯性,习惯于过去的纵向行政管理模式;从村庄治理的角度看必然出现村庄治理中少数或个别人的意愿取向和监督真空状态,不利于村民形成对有损村庄治理行为的整体压力,不利于保持村庄政治秩序,导致村民民主自治蜕变为形式,对社区民主自治的顺利推进构成巨大障碍。

四、结语

当代中国的农村社会无论在经济、政治还是在思想、文化方面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农村社区治理,就是农村公共权威管理农村社区,增进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的过程。农村治理中的公共权威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或官方与民间机构的合作。从近代直到现在,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区治理的一种最为重要的方式,需要政府、居民、各类社区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实现良好的互动,通过善治理论的自治路径来培育社区自治能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出农村社区这块阵地强有力的作用,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的民主有效治理。随着农村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与公民社会的逐步发育,构建政府、市场和社区三者之间权责界定明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的多中心治理体制将是农村社区治理实践逻辑生成的必由之路。[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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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李汉文,王征,邓威.对“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反思[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9):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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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社会中农村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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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社区构建和治理探究 精品

农村社区构建和治理探究 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是近十几年来的一个多学科的热点议题,也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实践课题,有必要对其研究进行梳理评估,既促进其理论研究的积累与发展,又能兼具对实践的有效指导。 这涉及到对农村社区及其建设和治理概念的界定、基于不同理论的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的主要议题,以及对这些研究的简评。 一、农村社区及其建设和治理概念的界定1887年,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又译为《社区与社会》中提出了共同体即社区的概念。 在他看来,社区就是人们生活的共同体。 直今,人们尽管对于社区及共同体仍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是,大都将其视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密切的交往而形成的具有较强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定的地域、共同的纽带、社会交往以及认同意识是作为社区或共同体的最基本的要素和特征。 无疑,人类最早的社区形态是农村社区。 对农村社区,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提出了不同的界定。 1915年,盖尔平在《一个农业社区的社会解剖》中指出农村社区是由一个交易中心与其周围散居的农家合成的。 要划定这样一个社区,最好是利用那个交易中心的交易行为所能达到的距离,在其最远处划下记号。 将这些记号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圆圈,圆圈以内就是一个农村社区。 费孝通对农村社区作的描述为礼治秩序,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及熟人社会;无为政治,基层社会结构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 也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不是一个血缘家族,也不是一个社会组织,而是以农业为主要活动聚集起来的人们的生活共同体;或者是指居民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地域性共同体和区域性社会;抑或是指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区域社会。 还有的将其定义为一定范围区域内的农民共同生活、农习、工作和栖息的一个有秩序的空间群落,是由有共同地缘的农村文化、习俗、信仰、价值观念、消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治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c11929145.html,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社区治理 作者:李笑梅杨小冬管金宇 来源:《唯实》2016年第07期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张家港市目前共有新型农村社区79个,其中纯动迁安置社区26个,混合型53个,容纳规模达40余万人。目前大量农村社区的治理模式、服务水平、生活便利程度等,均较大程度地优于城市商业社区,形成具有张家港特色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主要呈现三大“推动性”特征:一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服务内容创新拓展,推动着城市商业社区的服务优化。二是农村社区治理“以小事为抓手,以需求为项目,以居民为主体,以参与为核心”的治理模式,切实改变了政府无限责任的管控角色,促进了基层社会各治理主体的责任重建,推动了整个社会治理的改革前行。三是农村社区治理以党建为引领,构筑的社区领导层、决策层、执行层、议事层等新型社区组织体系,符合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推动了社区、村的自治发展。 以张家港南丰镇新丰社区为例,成立于2011年11月的新丰社区,辖新丰小区、新联花苑、聚成苑3个居民小区。目前,常住居民6500人,预计可容纳居民1.2万人。新丰社区为典型的动迁安置小区,既有南丰镇11个行政村的拆迁安置居民,又有外来安家的新市民。社区创新构筑以“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多元项目、多元治理机制”为基本架构的“五个多元共治”社区治理体系,为农村社区治理做出示范引领,也为城市商业社区今后的治理改进提供了实践方向。 构建多元主体,优化组织结构。在实践中,新丰社区以党建为引领,厘清了多元主体,重塑了多元共建的治理格局。一是引领者。坚持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引领、统筹、协调的功能,协调多元利益关系,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引领社区居民自治,统筹调配社区各类资源。二是执行者。在新丰社区,居委会相当于公司经理层,负责执行具体事务,为居民充分参与社区事务提供参与渠道。三是担当者。居民作为治理主体,用主人翁的心态担当起治理任务,用民主协商的机制解决日常公共事务、邻里矛盾等。四是撬动者。新丰社区的事务,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部分矛盾纠纷调处”外,其他事务基本都通过社会组织进行项目化运作。社区共有社会组织39家,运作包括巧手聚乡邻、法律工作室等60多个服务项目。运用这些社会组织的专业力量,撬动社会资源,引进社会力量,满足居民需求。五是共建者。派驻社区或周边辖区的政府组织、事业单位,为社区提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医疗等服务,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设施支持,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搭建多元平台,拓展参与渠道。新丰社区搭建了五大平台,为多元主体的横向联系、多元参与提供了渠道,从而构筑起社区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横向联系的网状结构。一是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新丰社区400平方米的全市首家好邻里服务中心,是社区服务主平台。服务中心梳理各类社区服务工作,统合行政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志愿公益服务及个性化服务,打造“大服务平台”的社区服务新模式。二是设立社区民主议事平台。建立居民议事会制度,议

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特点、建设原则及部分地区经验做法

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和特点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搬迁合并,统一建设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也称为“中心村”),形成农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 二、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1、规模不等。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乃至几万人,完全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而定。 2、基础设施相当完善。新型农村社区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购物、电脑网络、有线电视、垃圾污水处理等各项设施基本齐全,可以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3、公共服务全面覆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计生、就业、社保、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等政府各项服务全面覆盖,很多事情群众不出村也能办到。 4、居住环境优美。新型农村社区注意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娱乐休闲设施齐全;群众的住房设计科学,既有独门独院的别墅,也有多层、高层、廉租房等不同样式、不同面积的套房,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财力状况选择不同的住房标准。 5、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了党总支、居委会、经济协会、文化协会、老年协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社会管理得到完善和加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遵循的“三个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建,社会共助 在政府进行规划设计、政府和社会共同给予基础设施投入等方

—1—面的扶持引导中,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农户能够自己做的自己做,能够联合做的联合做;政府和村两委不应包办,应该放手引导农户民主理财、自我管理,引导农民自愿地、积极地、有序地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 在基础和条件上,要区分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不搞一刀切。条件好的地方,结合现有工作基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建设项目,全面开展社区建设;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地方,可以有选择性地开展,例如可以从群众最需要、最认同的环境卫生整治做起,逐步动起来。规划建设要突出乡土风情,彰显农村特色,体现农村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努力形成“一社区一特色”的农村风貌。在区域分布上,城中村、城郊村、镇中村、镇郊村纳入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工矿区的村庄纳入工矿区的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数量众多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要根据当地的生产方式来决定农民的居住生活方式,居住生活方式一定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否则就会阻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具体而言,纳入城镇和工矿区总体规划的村庄,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的多层楼房;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宜建设三层及以下的低层新房。 (三)试点先行,加强指导,形成氛围 要优先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管理机制健全、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先行试点,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规范程序、细致操作,确保建成精品工程、“百年社区”。对先行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摸索经验。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突出地方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一些带有规律性、方向性的做法,要及时予以指导、推广和完善。要宣传发动,形成氛围,不断深化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投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注重的“三个结合”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在繁荣农村,繁荣农村的关键在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在发展产业。产业的发展可以给农民的社区新生活提供可靠的

最新乡村治理模式创新与现实选择

乡村治理模式创新与现实选择 1 2 阳信生 3 [内容摘要]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着行政权与自治权冲突、村两委矛盾较突出、4 村民自治制度整体绩效欠佳等问题,为此,需要改变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推5 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具体做法是在理顺乡镇与村一级关系的基础上,实6 行行政权与自治权分开,将村级组织行政化;村民自治的重心则下移到由村民7 小组重组而成的社区,实行农村社区自治。 8 [关键词]行政权与自治权分开;村级组织行政化;农村社区自治;农村9 治理模式创新 10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以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11 济体制改革启动,农村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村民自治的12 推行改变了我国农村治理治理的格局和模式,对于农村治理变革影响深远,被13 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伟大创举。但是,村民自治制度已经实行二十多年后的今14 天,人们对村民自治的评价颇多争议,农村治理现状亦难以让人满意。那么,15 如何降低农村治理成本、发挥村民自治最大的制度绩效?如何克服村民原子化、16 调动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农村治理模式如何创新?这些问题都需要回到当17 下的农村现实中认真思考并做出回答。笔者认为,通过理顺乡镇与村一级的关18 系,实行行政管 19 理权与村民自治权分开,将村级组织行政化,村民自治的重心下移到由20 村民小组重组而来的社区,实行农村社区自治,是解决我国村级治理所面临困21 境、实现农村社会有效治理的现实选择。 22 一、当前我国乡政村治模式下乡村治理的困境 23 (一)行政权与自治权矛盾突出

24 在当前“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村民自治的行政化现象比较突出(有25 人称之为过度组织化),行政权压过甚至取代自治权,村委会更像是一个行政26 机构而不是自治机构。如何处理国家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之间的关系、实27 现农民的自主权和自治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对于乡镇政府来说,28 他们最关注的上级交办事务的完成,包括计划生育、税费收缴、社会稳定等,29 而不是村级的建设和发展,所以,他们往往利用各种方式促使村干部完成大量30 的政府任务。而在现行体制下,村级自治组织一般会选择与上级保持一致,依31 附于乡镇组织,“代理人”角色强于“当家人“角色。[1]村级组织若是乡镇政32 府的“仆人”,便难以做好村民的“仆人”,为村民提供各种社会公益性服务,33 村民的自我选择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权利便无法得到有效保34 障,村民自治被严重虚化,乡村自治停留在较为初级的水平。有学者认为,实35 行村民自治后,“国家不是缩小了在农村的控驭范围,而是改变了对村落的控36 驭方式——至多是在改变经济控驭方式的同时,减少了对乡村社会事务的过多37 和过于直接的干预。限于权威的依附性和自治规模的限制,在强大的行政权威38 的压力下,自治组织很难成为其共同利益的维护者……国家不想管的事可以不39 管,想管的是随时可以管起来”。村民自治在各地的命运基本上系于政府是否40 干预以及干预的方向,是“人治下的村民自治”,是没有根本保障的村民自治。 41 [2]赵树凯等人也指出,对于多数乡村干部来说,民主不是价值目标,而是手段。 42 村级组织正陷入一种行政色彩强化、实际功能弱化的尴尬境地。[3] 43 (二)村民自治变成村“两委”自治,村干部腐败问题严重 44 正是由于行政权的过多干预,村级自治组织的准政权色彩浓厚,更多的45 是充当政府的代理人而不是村民的代理人,主要是对上负责而不是对村民负责。 46 为完成上级任务,村级组织的管理模式比较集权,权力很容易出现异化;而乡47 镇政府为了完成任务需要村干部的配合,往往给了他们比较大的权力空间,以48 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上由于体制内外都缺乏对村干部的有效监督,村干部的

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

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 [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10日作者:李长健等浏览次数:922 来源:中国知 网] 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 李长健,朱汉明,胡纯 1 社区治理的基本理论分析 社区是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具体地讲,农村社区就是以从事农业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1]农村社区主要按共同居住、相互联系、有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标准而建设。社区组织既借助于自然村、生产队等传统组织资源,又不限于传统的、天然的、血缘的、行政的组织限制,主要取决于相互的自愿合作。[2]新农村建设要求必须改变过去的习惯和模式,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既要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应重视农村社区社会生活的建设,新农村建设应该超越农业本身,真正实现和谐的、持续的社会主义农村发展新模式。农村社区治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质。构建和谐绿色农村社区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利益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制度和谐是利益和谐的有效保障。 (1)治理理论。“治理”原意是控制和操纵,主要用于与社会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治理是研究社会关系的全新理念,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这种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它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它并非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不完全依赖政府的传统权威和权力,也不 完全依赖市场的价格协调机制,而倾向于多元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治理是社会政治体系中所有被设计的行为者互动式参与的共同结果,可以被看作一种社会政治体系模式。另外,治理结构具有多样性。治理主体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为实现共同目标,治理往往体现为主体间多样化的行动、干预和控制,可以是契约性合作,也可以是国家让渡部分管理权给社会其他组织。西方学者主张用治理代替统治,试图以此弥补社会资源配置中市场的失效和政府的失灵,但是治理也不是万能的。因此一些学者又提出“善治”的概念。俞可平认为:善治 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是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还政于民的过程。 (2)社区治理理论。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并体现了为社区范围内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进行的相互作用的模式。[5]社区治理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

农村社区社会治理推进会交流发言材料

农村社区社会治理推进会交流发言材料完善农村社区社会治理是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复兴镇充分发挥群众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形成“群众会+”农村社区社会治理模式,谱写出一幅“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画卷。 一、主要做法 这些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复兴发展急需破解的困难和问题,紧紧围绕群众的所想、所急、所需,解决如何转变干部作风、如何提升干部综合水平、如何教育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积极探索贴切群众需求的有效工作途径。 (一)通过“群众会+”教育引导群众。为了教育引导群众,我们的干部和群众面对面、口对口、心对心的进行交流,是村干部、能人结合实际先学一步,力争学懂学透,然后把政策法规转化成自己的认识,“翻译”成方言、土话,以群众身边的案例事例、农业生产、生活常识等切题,用群众语言,重点宣讲好政策、法律法规、生产生活、孝老爱亲等内容, __改变群众会上读书念报、官话套话空话的旧习,上联天线、下接地气,确保群众听得懂、听得进、有收获,我们将群

众会与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这些年来,我镇要求各村每年召开群众会不少于4次,大大提升了群众的素质,我们通过宣传教育,将全镇四万群众的心紧紧凝聚在了复兴镇党委政府周围。 (二)通过群众会+”解决村民集中诉求。为了解决群众有苦无处诉、有理无人听的问题。我们通过召开群众会来让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群众在大会上把自己所想、所急、所需、所看不惯的事件说一说、摆一摆,村民之间相互理解、村支两委密切关注、切实加以解决,把群众集中反映问题的方式制度化,有序引导村民集中诉说自己或村里的事,搭建诉求、处置、落实等工作机制,确保村民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困有组织帮、惑有政府解。3年来,全镇共召开群众会议200余场次,收集诉求事项600余条,处置反馈率达100%,极大地释放了群众的怨气,很好地构建了邻里和谐,同时也缓解了地方政府维稳压力,五年来,我镇没有发生一例到省到京非访,没有发生一起发生在群众中的恶性案件。 (三)通过“群众会+”推进民主管理。近年来,我们通过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级组织议事决策科学、民主、公开。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产业发展、“四在农家”创建等公益事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均召开群众会大家谈、众人议、集体定,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尤其是在

当前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农村社区已经在全国各地逐步铺开,虽然在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上取得的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但是由于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在推进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问题,比如,重启动轻推进、重建设轻管理、重示范轻服务、重形式轻效果等。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设施不配套。农村社区管理服务的经费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和村原始积累,经费数量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同时,不少地方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社区建设上,对后续完善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群众入住后各项服务跟不上,群众意见比较大,也延缓了其他社区建设步伐。 (二)机制不顺畅。社区建成后,由于合并村财产、债权、债务的不同,传统的行政村建制没有打破,影响了社区的统一管理和整体运作。 (三)人才不够用。社区管理服务缺乏人才补充。由于农村社区是一个新生事物,存在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农村社区干部还很不适应,缺乏社区管理经验,服务意识不强。一些优秀人才不能及时充实到社区干部队伍中。 二、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各级财政补助力度,制定财政奖补政策,拿出一定财力以奖代补,调动镇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向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社区配套、管理职能向社区下移,让农民不出社区就能办成事、过的好,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均等的公共服务。

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只有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才能真正释放农村消费潜能。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适合农民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提高对各类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解决养儿防老、靠地保障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让农民群众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加大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搭建好社区管理服务平台,打造一批设施配套、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社区服务中心示范点。对已竣工社区,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社区功能,逐步实现以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社区服务全覆盖。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重点对农村社区管理体制、设置模式、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等方面加强探索,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利益纽带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对于多个村庄合并建成的农村社区,可以采取先组建社区党组织,再合并村组织的办法,逐步建设新的社区基层组织。建立集体资产管理监事会,做好清产核资、股东资格认定、股权设置等工作,推进社企分离,使封闭的集体经济成为开放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优化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结构。结合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建立健全下属委员会,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同时,通过考选大学生、镇机关工作人员下移等方式充实社区服务中心人员队伍。不断加强对社区养老、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家政等专业服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积极探索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步伐,

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1991年民政部指出基层组织建设应着重抓好“社区建设”,此后民政部在全国设立26个“城市社区建设实验区”,推动了社区一词的普及。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要求“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民政部在全国确定了304个实验县市区,各地也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实验单位 2012年两会上,中央政府再次强调,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等多项惠农政策,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等多项意见,提出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村社区自治能力。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政治、农村社区经济、农村社区文化、农村社区教育、优化农村社区环境、完善农村社区保障,是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论述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关于这一论题的文献综述、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研究的创新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农村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着重介绍社区的源起、主要内容,国内外关于社区的界定等等,为以后的叙述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为“城镇化过程中,农村社区的治理现状分析”包括农村社区的发展演变过程、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治理的功能、现阶段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分析等等。第四部分为“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基于以上三部分,客观分析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为“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第六部分是结束语“对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展望”。

农村社区治理活动策划方案五篇

农村社区治理活动策划方案五篇 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正确而有效的途径。以下是WTT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农村社区治理活动方案五篇,供大家参考阅读。 农村社区治理活动方案1 一、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对城乡低保开展一年一度动态管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二)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督促已建的敬老院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实“五保户”基本生活条,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

算同步、监管统一,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管理指导 督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覆盖面。 三、加强救灾体系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协调或督促县乡两级建立救灾预备金,县级50万元/年,乡镇一级(大的乡镇20—30万元/年,小的乡镇10—15万元/年),确保大灾无大荒、灾年无疫情,受灾群众衣食住行无忧虑; 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能力; 三是认真做好汛期抗灾准备工作。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开通汛期灾民求助热线,完善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好衣、被等救灾物资的购买和入库工作,配备必要的救灾设备,提高救灾能力,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四是加快我县的灾害避灾点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灾害来临时安全过渡。

最新 “城中村”社区治理对于我国基层政治发展的影响-精品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城中村”社区治理困境与善治研究 【引言】善治语境下“城中村”治理探究引言 【第一章】“城中村”社区治理的内涵及理论基础 【第二章】“城中村”小区治理的问题透视 【第三章】善治语境下“城中村”社区治理模式的选择与构建 【第四章】“城中村”社区治理对于我国基层发展的影响 【结论/】“城中村”社区善治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四、“城中村”社区治理对于我国基层政治发展的影响 (一)“城中村”社区治理拓展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途径 公民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主要内容。我党历来十分重视公民参与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建立了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基层民主形式,政府主动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公民参与有序扩大,有效地发挥了社会自治功能,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善治语境下的“城中村”社区治理是城市化快速推进背景下政府主动制度创新的必然结果,也是社区居民参与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及监督符合民主最基本的价值:自由、平等、正义、公平、权利、利益等。 “城中村”社区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在社区治理中结成的邻里关系和社区网络逐渐向城市公民社会迈进。他们在多元协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协商、互助、妥协、宽容的现代民主品格,也在社区治理实践中掌握了现代民主规范和参与技巧,扩大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覆盖面。善治语境下的城中村治理无疑为“城中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过度提供了一种可行性方案,进一步丰富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 (二)“城中村”社区治理开辟了基层协商民主新领域 基层社会治理,是中国地方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要在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社区实现善治,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衡各方的政治权利和利益,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民权利的合法实现。而“城中村”社区作为社会转型的产物,它的治理更加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城中村”社区进行有效治理,既是基层社会实现善治的必然要求,也是丰富和完善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自治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社区自治组织管理体系是对基层民主协商的大胆尝试,它通过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培育协商民主,建立了社区治理中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管理体系,有助于保证居民话语权的实现,促进和谐社区的形成。在这个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意识和参与协商的积极性获得激发,真正形成了以协商为魂的制度、行为文化、精神文化,使协商成为居民社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既体现了原有基层民主协

农村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研究

农村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研究 作者:中共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时间:2007-7-4来源:农村党建阅读量:73次 近年来,随着浙江省绍兴市城市建设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城区积极、有序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安置工作,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城中村被改造,大批被征地拆迁村民陆续搬进新村,出现了一批“亦农亦居、多村混居”的特殊形态社区。 全区被列入第一批城中村改造的41个行政村中,形成了9个新组团。这9个新组团中,有的单村组建(由一个行政村直接改为一个社区),有的数村合并(由几个行政村组建成一个社区),有的分散组建(一个行政村分成几个社区)。这些社区在硬件设施上己与城市社区接轨,但其组织结构、资产形式、管理模式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仍保留着农村的特征,既有现代城市社区的特点,又有传统农村社区的习惯,故称其为农村新社区。农村新社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如何以统筹的理念加强农村新社区的治理,是当前组织部门需要潜心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农村新社区的特点 农村新社区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是指经过城中村改造后,以城中村一定地域为范围、以农民为主体、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联的,己失去农村形态且尚未经过“村改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形态,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农村新社区与纯农村相比,具有四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居住环境城市化。经过拆迁改造后,原本那种混乱分散、设施不足的村庄形态和不良环境转变为动作有序、配套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现代化新村。二是农民职业、身份多元化。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加速推进,大批失土农民变成了“新市民”,职业也由纯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村务管理居务化。随着居住环境城市化、农民意识居民化,村“两委”职能开始向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村容整治、社区服务、治安调解、市场管理等日常居务工作转变。四是农民意识城市化。农民不但对物质生活、社区管理与服务、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等有了新的愿望。 农村新社区与城市社区相比,具有四方面的差异。一是治理对象不同。城市社区居民是以城市居民为主,农村新社区居民则绝大部分由农民转变而来,且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仍然保持着农民本色。二是治理主体不同。农村新社区并未脱离农村管理体制的束缚,村“两委”依然是农村管理体制的束缚,村“两委”依然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主导者,与城市“分割”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社区居民之

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路径探析论文

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路径探析论 文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政治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迁的转型时期。为了实现肥西县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创新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重构治理结构,完善治理制度,确保基层从管理到治理的顺利转型,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基层生活共同体尤为重要。 一、肥西县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治民主流于形式 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依法定程序进行选举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肥西县有些农村社区为了图方便、省事,仅由极少数党员干部内定甚至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时,党政组织采取各种办法指定村民提名自己的“意中人”作为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或者劝说竞争对手退出选举放弃竞选,在投票选举时,变相的委托投票、户

代表投票,不公开计票,不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在民主选举方面堪称典范的农村社区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也常常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出现民主选举的干部办事不民主的现象:在决策上不民主,依然由少数村民委员会成员说了算;在民主管理不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同虚设,或者干脆不设;在民主监督上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全部由村委会干部的心腹组成,监督小组成了掩护小组。 (二)家族势力抬头 在乡村政治社会生活中,家族势力历来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家族势力增加了村民自治的难度,因为在村委会选举中,人数众多的家族势力往往决定了选举的结果,村中大姓的村民容易当选,而有能力、素质高的少数姓的村民落选的情况并不鲜见,产生的村干部绝大多数成为家族利益的代言人,在村委会行使自治职能的过程中,自然倾向于维护本家族利益,甚至为此而牺牲国家利益,或者对非本族村民在管理上区别对待,影响村民自治组织应有的公正性,从而可能使得村民自治发生变异。 (三)“两委”关系紧张 在肥西县农村社区治理实践中,?晌?矛盾主要表

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及其完善的基本方向

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及其完善的基本方向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行政村的地理区域范围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协调指导下,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直接组织,通过直接民主和自我管理的方式,依靠政府、社会和村民自身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国家民政部正式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制定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09年9月,全国已有11%左右的村庄开展了实验工作,涉及到约1亿农村居民,并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建设模式。 一、我国现有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从不同的视角可将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作不同的归纳,实际上这些模式可能是相互交叉的。 1. 从农村社区的建置及其边界来看,主要包括以下模式: ⑴“一村一社区”。这是在现行的村委会的基础上,一村只设立一个社区。该模式比较切合农村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村民的认同感比较强,有利于实施村民自治,且没有增加管理层和管理成本。缺点是村委会和社区合二为一,社团力量相对薄弱。该模式由四川省宜宾市率先探索,目前已有226个县市区实行了“一村一社区”的建置,占实验县市区总数的76. 09%,是最普遍的一种模式。 (2) “多村一社区”。这是在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中,选择中心村或较大的村为单位设立社区,形成的农村社区—村委会—农户模式。该模式的优势在于社区服务少了行政色彩、多了专业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资源浪费。但这势必要增加管理成本,且与村民自治的结合度不高。已有45个县市区实行该模式,占实验单位总数的15.15%,例如山东省诸城市。 (3)“一村多社区”。这是在一个村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区。在一些地方,由于建制村的辖区过大,故在一个行政村内设立多个社区,形成了村委会—农村社区—农户的模式。该模式能促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发育和成长,充分体现村民的自我服务和管理。但是该模式中的社区实质上只是农村社区村委会下设的小区或服务站(点),故无法发挥社区的发展、建设、管理的功能。已有21个实验县市区实行该模式,总实验单位总数的7. 07%。例如,湖北省远安县在洋坪镇双路村实行的“撤组建社”。

社区治理形成性考核答案

社区治理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社区:是指由一定数量成员组成的、具有共同需求和利益的、形成频繁社会交往互动关系的、产生自然情感联系和心理认同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 2、善治: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3、街居体制: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的街道办事处和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产生并得到 了法律的认可,法律还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 二、单项选择题 1.德国社会学家(A )早在1887年就曾经著有《社区与社会》一书,探讨古代社区群落和现代 社会的分别。 A.腾尼斯 B.迪尔凯姆 C.韦伯 D.帕森斯 2.1978年,提出社区功能包括生产、分配、消费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社会参与功能,互相支持功能等五个方面内容的学者是( B )。 A.美国学者桑德斯B.美国学者华伦 C.中国台湾学者徐震D.中国香港学者林香生、黄于唱 3.腾尼斯把传统社会的社区形态界定为一种自然发生的基于( A )的靠情感和习俗来维持人际 纽带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地域生活共同体。 A.血缘和亲缘关系B.理性和算计的选择 C.兴趣和爱好D.法律和规则 4.在马克斯·韦伯看来,(D )被当作现代转变的核心。 A.城市化B.民主化C.科学化D.理性化 5.认为社会问题和偏差行为的定义过程和定义标准才是构成社会问题和偏差行为的关键行为,至于行为和社会现象本身并不是问题所在,这是何种社会问题归因理论?( C )

A.社会病态论B.社会解组论C.标签理论D.行为偏差论 6.1989年,( C )发表的一篇题为《撒哈拉以南非洲: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的报告中,首先 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 A.联合国开发署B.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C.世界银行D.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7.学者(A )于1995年发表题为《没有政府的治理》的专著,并撰写了题为《21世纪的治理》、《面向本体论的全球治理等文章》,为治理理论的创立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 A.詹姆斯·N·罗西瑙B.罗纳德·J·格罗索普 C.保罗·韦普纳D.奥利弗·E·威廉姆森 8.全球化首先是指( B )。 A.政治全球化B.经济全球化 C.军事全球化D.社会和文化全球化 9.社区服务最本质的特点是(B )。 A.群众性B.福利性C.服务性D.互助性 10.莱斯特·萨拉蒙对( B )的发生原因作了最精辟的论述,他把这些原因归结为四个“危机” 和两次“革命”。 A.工业革命B.全球性结社革命 C.新管理主义思潮D.绿色环保运动 三、多项选择题 1.美国学者希拉里和威尔士所提出的社区定义的基本要素包括(ABCD )。 A.一群人B.地域或地点 C.社会互动D.共同的依附归属感、心理认同 2.美国学者法林根据社区的性质提出的社区类型包括(ABC )。 A.地理社区B.身份利益社区

社区治理 网上作业1-4

《社区治理》-网上作业 作业1 一、名词 1、社区:是指由一定数量成员组成的、具有共同需求和利益的、形成频繁社会交往互动关系的、产生自然情感联系和心理认同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 2、善治: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3、街居体制: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的街道办事处和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产生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法律还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 二、单项选择题 1、1978年,提出社区功能包括生产、分配、消费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社会参与功能,互相支持功能等五个方面内容的学者是( B )。B.美国学者华伦 2、腾尼斯把传统社会的社区形态界定为一种自然发生的基于( A )的靠情感和习俗来维持人际纽带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地域生活共同体。A.血缘和亲缘关系 3、莱斯特·萨拉蒙对( B )的发生原因作了最精辟的论述,他把这些原因归结为四个“危机”和两次“革命”。B.全球性结社革命 4、1998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界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为( B )。B.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 5、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不包括( D )。D.市场的垄断 三、多项选择题 1、美国学者希拉里和威尔士所提出的社区定义的基本要素包括(ABCD)。A.一群人B.地域或地点 C.社会互动 D.共同的依附归属感、心理认同 2、系统功能主义学派主要代表者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提出,社会系统从低到高的层次包括( ABCD )。A.有机体系统 B.人格系统 C.社会系统 D.文化系统 3、“治理”与“统治”概念的本质区别在于:( ABCD )。A.行为主体不同 B.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C.管理的范围不同 D.权威的基础和性质不同 4、美国社区工作学者杰克·罗斯曼根据美国等国家地区的历史传统,把资本主义国家的社区治理策略划分成( ABC)几种模式。A.地区发展策略 B.社会行动策略 C.社会计划策略 四、简答题: 1、治理与统治的区别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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