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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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社区自治的模式比较与思考

我国各地社区自治的模式比较与思考

我国各地社区自治的模式比较与思考作者:李文静来源:《领导之友》2011年第12期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伴随着城市化的逐渐推进、居住格局的变化、流动人口的剧增、单位制的松动、社会职能的分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社区建设中社区互助、自治发展成为一个核心问题,也成为今后社区发展的主旋律。

我国近年来已陆续涌现出许多各具特色的社区治理模式,其中最有名的有沈阳模式、上海模式、深圳模式等。

一、我国各地社区自治的代表模式(一)东北地区——沈阳模式1.将社区定位在“小于街道、大于居委会”的层面上沈阳市对社区边界与规模进行了重新调整,提出“小于街道、大于居委会”的社区定位。

并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把新成立的社区区分为“板块型社区”、“小区型社区”、“单位型社区”和“功能型社区”四种类型。

2.坚持“议政分离”,创新社区自治的组织形式按照“社区自治,议政分离”的原则,沈阳建构了新的社区组织管理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领导层、决策层、议事层和执行层,分别由领导层——社区党组织、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执行层——社区管理委员会构成。

3.作为执行层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制度按照“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原则和办法,按照每300位居民配置1人的标准,全体居民选举出享受政府补贴的管委会成员(亦称居民委员会成员),并吸收驻社区民警和物业公司经理组成社区委员会,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行使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和约束的四项职能。

(二)华东地区——上海卢湾模式上海模式又被学者称为“政府主导型”的社区治理模式,但在操作中政府充分考虑了社区自治的需要,扶持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

1.把社区定位于街道一级,赋予其准政府的权力通过城市管理的重心下移,赋予街道一级准政府的权力,实现人、财、物在基层的调配使用。

2.社区基层民主中的“三三制”,实现了议行分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这是上海市社区自治最突出的特点,“三三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社区组织层面上的三分开,具体分为议事决策层、社区工作者的执行操作层和社区代表的监督层。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带动下,随着农村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城乡关系发生突出变化,我国乡村治理的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

未来15年,要完善中国特色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扩大乡村治理主体的范围,运用大数据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现状与政策演变1 乡村治理的基本情况传统中国以农业文明为主,县以下的治理总体上比较弱。

在封建社会,乡村主要以相沿千年的“绅治”为基础,主要靠乡规民约、礼法宗族、地缘血缘、乡长里长、保长甲长等进行规范和管理,处于传统的“自治”状态或“半自治”状态。

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乡村政治缺乏良好变革,精神文化保守传统,农民“一盘散沙”,经济发展缓慢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化主导乡村治理,从土地改革到合作化运动,最终形成人民公社制度。

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由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从此,乡镇政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形成我国的乡村治理结构主体。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我国乡村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体现的是政府主导供给模式,县一级政府是核心。

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全融入乡村治理的实际框架之中。

所谓自治是用自己的钱来治理,实行自我筹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由于大量的村庄在改革后,其村集体经济很薄弱甚至村集体没有收入,大多村委会无法真正发挥自主治理的功能,乡村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基本由乡政府负责。

村委会这一服务直接供给者的地位无法得到显现。

实际上,乡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或者主要提供者是乡政府而不是村委会。

乡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规则要由政府制定。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和决定权都在县一级政府,乡级政府只是县一级政府决策的执行单位。

可以说,公共服务的运作规则要通过县级政府来制定和审核,县级政府处于决策者位置。

从“社区治理”到“小区治理”--反思当下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之一

从“社区治理”到“小区治理”--反思当下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之一

从“社区治理”到“小区治理”--反思当下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之一杨颿【摘要】当下部分学者提出了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其宗旨是要构建“政府—社会”协商合作的社区治理体系。

但随着“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的纵深拓展,“小区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为代表的“市场”主体被忽视,造成了针对其监督的缺失。

面对“小区治理”的“失效”,以对“社区”和“小区”为不同治理背景的“服务品”提供方式的讨论为基础,必须将市场主体纳入“合作—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多元互动的“合作—监督—共治”的新型“大社区”治理体系。

【期刊名称】《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5【总页数】4页(P94-97)【关键词】社区治理;小区治理;市场;合作-共治;大社区治理【作者】杨颿【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 21500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2.83引言近年来,探讨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文章倍出,且都基本以国家、社会、公民等治理参与者的互动、合作来探求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道路,形成了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

笔者于2014年年末深入所在地级市的某街道以访谈的形式与社区工作者交流互动,发现在社区治理的主体参与层面已经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上级政府、街道、社工、志愿者、非营利组织都能有效地参与到社区的日常运行过程中,各自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①。

然而,以商品房改革为标志而出现的物业公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市场”主体却没有纳入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中。

现阶段的各种实际情况不断使“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的纵深拓展,面对小区治理的种种问题,我们理应将“市场”主体纳入社区治理的“合作—共治”模式,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商合作的“大社区”治理体系。

碍于篇幅,本文只进行先导性的理论论证,有关实践层面的社区治理具体模式构建问题将陆续在“反思二”及“反思三”中予以讨论。

对社区建设中“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以天津市“三区建设”中的新社区建设为例

对社区建设中“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以天津市“三区建设”中的新社区建设为例

生 产 生 活
餐 饮 、超 市 、 邮 政 、 银 行 、 购 物 中 心
公 共 服 务 公 共 设 施 、教 育 、咨 询 、卫 生 、绿 化
社 会 保 障
社 区 联 系
大 良镇在 规划 上根 据 地块设 置 居住社 区 ,每个
社 区30 0 ~ 0 户 居 民 ,结 合 商 业 街 设 置 社 区 0 户 60 0 中 心 , 以 2 0米 ×3 0米 的 街 廓 为 一 个 邻 里 单 位 , 0 0
第 3 4卷 第 5期 21 年 1 01 0月
石 家 庄 经 济 学 院 学 报
Ju n lo hjah a gUnv ri fE o o c o ra fS i z u n iest o c n mis i y
Vo . 4 No 5 13 .
Oc . 2 1 t 01
对 社 区 建设 中 “ 区治 理 模 式 " 的思 考 社
中 ,应 发 挥 政 府 、 市 场 和 中 间 组 织 的 积 极 作 用 , 转 变政 府 职 能 ,推 进 市 场 要 素 进 入 社 区 治 理 , 注
意培植 和 引导 中间组织在 社 区服 务 、管理 、 医疗 、卫 生等方 面的作 用 。
关 键 词 :社 区 治 理 ;社 区 功 能 ; 中 间 组 织 ; 政 府 行 为
庄 变 为 社 区 、村 民变 为 居 民之 后 ,社 区 的 功 能 不 仅
他们 的社会联 系 和社会交 往 。 进 入新 社 区 的居 民如 何 实 现 就 业 呢 ?一 般 看
来 ,有 三 种 途 径 实 现 居 民 的 就 业 。 在 原 来 的农 村 村
民转 变 为现代城 市居 民的过 程 中 ,原先 的村 民们耕

社区治理模式探讨——从社区分类的视角

社区治理模式探讨——从社区分类的视角
社 区治理模式探讨
从 社 区分 类 的 视 角
口王静婷王凯 花 比赛 ”“ 艺 比赛 ” “ 、文 、太极 展 示 ” , 过一 系 列 的活 动 。 等 通 风景 区社 区由于 其 具有 的特 殊 的地 理环 境 , 社 区居 民 也 其 具 有 了不 同 的需求 。 区 组织 需 要注 意 公共 服 务 的提 供 , 社 比如 制 定相 应 的环 境保 护 规 则、 客 须 知 规定 等 , 量 保 证旅 游 活 游 尽 动 不干 扰社 区 居 民 的正常 生 活 。 单 位社 区 的居 民大 多具 有 相 同的 工作 背 景 , 以社 区组 织 所 应 该注 重 单 位 社 区之 间 的心 理 交 流 , 比如 可 以采 用 建 立 社 区
风 景 区社 区 一 方面 旅 游 所 带 来 的副 产业 提 高 了其 社 区 经济 水 平 ,另一 方 面 旅游 产 业发 展 所 带来 的 负效 应也 会 影响 其生 活 : 单位 社 区 仍然 存 在 , 虽然 我 国 的“ 单位 制 ” 已经逐 渐 消除 , 但是 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没有让单位房远离人们的视线。 ( ) 二 按年 龄 划 分 。 按年龄我们可 以分为未成年社 区、 中青年社 区和老年社区。 未 成年社区 是指未成 年的人数 比例达 到一定程度 ,这里 的未成年 即 “ 不满 l 周岁的人”. 8 : 中青年社 区的居 民年龄一般在 1- 岁之间, 8o 6 这些群体往往处于身体健康和事业成功 的高峰期 ; 老年社区中的居 民一方面 对医药 的依赖 陛比较高 , 另一方面 心理上也会有孤独感 。
高档 社 区 是与 平 民社 区相 对应 的 , 们 大多 具有 较高 的工 资 收 究 生 ,主要研 究方 向 : 民 自治 与社 区治理 ; 他 。 公 王凯 . 北京 大 学软 入 、 好 的 生活 环 境 和享 受 高档 的 消 费: 较 别墅 社 区 的居 民一 般 件 与 微 电子 学 院硕 士研 究 生 , 主要研 究方 向 : 软件 工程 ) 具有 较 为 明显 的 社会 地位 或 者 很高 的收 入 , 殊 的 身份和 地位 特 注释 : 使 其 对隐 私 和 安全 特 剐关 注 。

基层治理新模式的思考和探索

基层治理新模式的思考和探索

基层治理新模式的思考和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基层治理也需要不断的更新和改进,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和要求。

传统的基层治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需要不断探索新的基层治理模式,以更好地服务群众,解决社会问题。

一、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一种新的基层治理模式,它是指在社区层面上进行治理,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警务站等。

社区治理也是一种基于居民自治的基层治理模式,它强调的是居民的参与和自治,将权力下放到基层,实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的转变。

社区治理的优势在于能够将问题及时解决,提高民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社区治理的前提是要有完整的社区管理体系和良好的社区氛围,同时也要有一支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和服务团队,以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二、网络治理随着信息化和科技的发展,网络治理也成为了一种新的基层治理模式。

网络治理是指通过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手段,实现基层治理的一种新形式。

网络治理可以透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共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同时也可以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

网络治理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加速信息流通,快速解决问题,提高政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协同治理协同治理是一种新的基层治理模式,它是指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协同治理社会问题的一种新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的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之间的协作和互动。

协同治理模式下,政府需要更多地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众可以通过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保障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四、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治理是一种基于数据技术运用的新型基层治理模式。

数字化治理反映了数字时代的治理理念,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和方法。

数字化治理强调的是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利用,以应对社会各种挑战和需求。

同时,这种治理也需要强大的数据技术和设施,以支持数据的采集与移动,实现治理的智能化和系统化。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基层治理也需要不断地创新和变革。

希望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探索新的治理方式和方法,打造更加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李增元;李洪强【摘要】Since entering the new century,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takes the new community of the rural as the carriers in the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t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rural social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and to realiz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But as a new thing, the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still exists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technological means of the governance is in need of innovation, the service object and content is not comprehen⁃sive enough. And there are difficulties to face with, lack of the guidance of legal norms of authority, governance mechanism need to be perfected, the social infrastructure is weak, and so on. To perfect the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government should publish the law on the organiz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ies, promoting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towards the rule of law, guaranteeing the e⁃qual status of the multiple governance subjects, forming the multi⁃level, collaborative and inclusive rural communi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We should further the innovationof governance means of rural community in practice, promoting the informatiza⁃tion of the governance, expanding the service object and content to be more open and with liquidity, and cultivating kinds of social forc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governance of rural communities through multiple path.%进入21世纪以来,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的社区化治理方式逐渐兴起,它对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农转非小区社会治理的思考

农转非小区社会治理的思考农转非社区是一种过渡型的社区模式,大量农民“一夜”之间由乡间分散居住变为城市集中居住,在失去土地的同时获得了大笔补偿款,思想意识、行为习惯需要转变,人际网络需重新建立,谋生技能需重新学习,陌生环境需重新熟悉。

生活环境的急剧变化不仅让群众不适应,也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课题。

一、农转非社区特点(一)小农观念浓厚农转非居民虽然从户籍和居住地上已经从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生活方式也有很大改变,但思想观念中的小农意识仍然严重,比如社区活动或开会,要求发放签到费,否则不参加;将社区工作人员置于自己的对立面,总认为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另有所图;物业管理费收取极为困难,认为因为政府征地,就应该由政府全权包揽所有生活支出,这是农转非社区管理困难的最大痛点。

(二)社区认同感差许多居民虽然住进了同一个小区,但并不认为小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对小区绿化、电梯等公共设施不爱惜,随处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对于小区事务,常常认为事不关己,甚至有乐见失败的心态。

对于新的邻居,也缺乏邻里之间互助的情感,但因原有的村社已被打乱,所以有孤独感;潜意识里始终把自己当做在社区居住的客人,缺乏主人意识。

(三)闲散人员多在征地之前,大部分居民都以种地为生,缺乏其余专业技能;拆迁安置进城以后,由于失去土地,难以找到工作,且因拆迁安置有一定的赔偿款,无事可做便常常聚集于茶馆打牌消磨时间,部分居民短时间内将赔偿款花费殆尽,生活逐渐贫困化,导致对政府的不满。

(四)老年人群占比高笔者调研的一个农转非社区中:常住的10785人中,60岁以上有2876人,占比26.7%;在143名党员中,60岁以上有73人,占比51%。

老年居民、尤其是老年党员占比高,对社区治理提出新的课题。

二、对农转非社区治理的思考(一)抓好党委统揽和多方参与的平衡积极建立群众、物业、社区三方协商机制。

由社区党委牵头成立社区议事会,建立“1+3”工作机制,“1”指社区党委统揽;“3”分别指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可制定《社区居民议事会管理办法》,规定由社区党委书记任议事会组长,物业公司主任、居民代表任副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等为成员,每季度召开协商会议,讨论社区发展、治理的各项问题。

整体治理理论视野下构建农村社区治理机制的思考

整体治理理论视野下构建农村社区治理机制的思考作者:韦加庆来源:《行政与法》2012年第12期摘要:整体性治理理论提出的新理念对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表现出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即:城乡分治与“城中村”并存,乡政村治与新型农村治理并存,公共服务错位与缺位并存,宗族治理与民主治理并存。

通过促进城乡社会的有机整合与融合,构建聚合多元力量的内生性的新型农村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公共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机制,建设农村社区和谐民主文化四位一体的机制的构建,整体治理农村社区,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转型是构建新型农村社区的必要选择。

关键词:整体治理;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中图分类号:C91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2)12-0068-06收稿日期:2012-09-14作者简介:韦加庆(1976—),男,安徽太湖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在读博士,法学硕士,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安庆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兼职教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基金项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区机制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6jqw140。

农村社区建设是在新的形势下党和国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在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建设农村社区对于加快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融合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系统复杂、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学者们对它的研究大都是采用,有的甚至是简单植入,城市社区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显然不利于农村社区整体建设和推进。

本文以西方近年来兴起的整体性治理理论为观照和视角分析并探讨了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


理理论分析 着手 , 结合我 国各地农村的不同特点 , 出治理模 式的三种进路选择 , 提 为理论研 究与政府决策提供相 关 参考。 关 键 词 : 社 区 ; 区 治理 ; 政 主 导 型 ; 作 型 ; 社 行 合 自治型
中 图分 类 号 : D 6 . 69 3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 17 —48 (090 — 8 6 1 3520 )5 02一o 5
Ke r s c m u i ;c mm nt o e a c ;xc t e —e co eaie a tnmo s ywo d : o nt o u ygv r n e eeui — l y i n v d;op rt ;uo o u v


社 区治理 的基本理 论分析
既要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 也应重视农村社区社会
社会关系的全新理念, 强调通过合作 、 协商的方式对 公共事务 进行 管理 , 补 国家 和 市 场在 社会 资 源 配 弥
收 稿 日期 : 20 — 5 0 09 0 — 1
基金项 目: 国家社会科 学基金项 目, 目编号 :0B X 03 项 (7 F 00 ) 作者简介 : 李长健 (9 5 , , 16 一) 男 湖南湘西人 , 系主任 , 教授 ,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 , 主要研 究方向 : 法理 学、 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村、 生产 队等 传 统 组 织 资 源 , 不 限 于传 统 的 天然 又 的、 血缘 的 、 行政 的组 织限制 , 主要取 决 于相互 的 自
“ 治理 ” 意是 控 制 和操 纵 , 原 主要 用 于与 社会 公 共事 务相关 的管理 活动 和政治 活动 中。治理是 研究
愿合作 。新农村建设要求必须改变过去的习惯和 ] 模 式 , 可持续发 展 的理 念融人 到新农村 建设 中来 。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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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10日作者:李长健等浏览次数:922 来源:中国知网]关于不同类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思考李长健,朱汉明,胡纯1 社区治理的基本理论分析社区是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是社会的组成细胞。

具体地讲,农村社区就是以从事农业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

[1]农村社区主要按共同居住、相互联系、有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标准而建设。

社区组织既借助于自然村、生产队等传统组织资源,又不限于传统的、天然的、血缘的、行政的组织限制,主要取决于相互的自愿合作。

[2]新农村建设要求必须改变过去的习惯和模式,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既要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应重视农村社区社会生活的建设,新农村建设应该超越农业本身,真正实现和谐的、持续的社会主义农村发展新模式。

农村社区治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质。

构建和谐绿色农村社区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利益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制度和谐是利益和谐的有效保障。

(1)治理理论。

“治理”原意是控制和操纵,主要用于与社会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

治理是研究社会关系的全新理念,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

这种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

它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

它并非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治理不完全依赖政府的传统权威和权力,也不完全依赖市场的价格协调机制,而倾向于多元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

治理是社会政治体系中所有被设计的行为者互动式参与的共同结果,可以被看作一种社会政治体系模式。

另外,治理结构具有多样性。

治理主体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为实现共同目标,治理往往体现为主体间多样化的行动、干预和控制,可以是契约性合作,也可以是国家让渡部分管理权给社会其他组织。

西方学者主张用治理代替统治,试图以此弥补社会资源配置中市场的失效和政府的失灵,但是治理也不是万能的。

因此一些学者又提出“善治”的概念。

俞可平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是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还政于民的过程。

(2)社区治理理论。

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并体现了为社区范围内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进行的相互作用的模式。

[5]社区治理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自治、社区文化体育卫生及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等多个方面。

美国政治学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经过研究发现:“社区治理通过借助既不同于国家,也不同于市场的制度安排,可以对某些公共资源系统成功地实现开发与调适。

”[6]社区治理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凋过程中的某些不足,成为国家和市场手段的补充。

社区治理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

它要求社区组织和社区公民与政府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有责任感的公民和负责任的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同等重要。

政府通过社区建设,发挥自身的组织与资源等优势,在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下,共同推进社区的建设与发展,从而达到有效治理社区的目的。

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社区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政府、社区组织,又包括社区公民;社区治理的客体是社区公共事务,而社区治理的实质就是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农村社区治理是指农村社区范围内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单位、非营利组织、社区成员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

(3)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基本状况。

与我国传统农村的基层社会管理相比,农村社区治理有着显著的特点。

第一,就主体而言,由二元主体转变为多元主体。

我国传统农村的基层社会管理中,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仅有的两类管理主体。

而在农村社区治理中,主体的多元互动是必然要求,除了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之外,还有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等。

因此,农村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决策,政府与农村社区之间要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信任关系,以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为目标,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就过程而言,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村民参与。

传统农村的基层社会管理中行政功能的地位非常突出,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而社区治理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内部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并体现为各个主体间的一种互动关系。

第三,就结构而言,由垂直管理转变为横向互动结构。

我国过去的农村管理体制结构是从上级政府到村委会,再到居民,只有垂直的关系,没有横向的联系。

而在农村社区治理结构中,社区主体多元化,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单向运行转变为双向互动。

大量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和政府之间成为一道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从而将社区中的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筑成横向的网状结构。

农村社区建设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农村社区力量,利用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解决农村社区问题,促进农村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农村基层社区管理模式的未来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过程。

随着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互动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将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发展,这就要求把新农村社区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而和谐社区的构建也需要通过加强社区治理来实现。

因此,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是维护规则与协调冲突的必然要求。

2 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类型我国大规模的社区建设是从上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开始的,90 年代以后在社区建设中逐渐借鉴国外社区治理理念,提出了社区治理的思路,之后社区治理得以逐步推开。

按照政府和社区之间权能关系的不同,社区治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行政主导型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与社区落实相结合)、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以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和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以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

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类型基本符合社区治理模式的基本类型。

(1)农村社区行政主导型治理模式。

在农村行政主导型治理模式中,基层政府组织是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承担着社区治理的责任,通过行政手段能够发挥政府组织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优势,通过对农村社区资源和农村社区组织的控制而达到治理目的,在短时间内体现出社区建设的效率。

改革开放初期,虽然在经济领域内旧体制逐渐被打破,但在行政管理领域,政府仍然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

村民委员会虽然在法律上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际上是被纳入到政府体系中的组织,其独立性受到很大的限制。

基层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领导,村民委员会的组建、经费来源、任务确定基本上都是由基层政府包办。

由于行政主导型治理模式未给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留有发挥作用的余地,限制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对社区自治能力的提高和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是不利的。

(2)农村社区合作型治理模式。

合作型社区治理模式是由政府对社区进行间接和宽松的干预,由政府部门人员与地方及其它社团代表共同组成社区治理机构,社区组织和治理以自治为主,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社区工作和治理进行规划和指导,并提供较多的经费支持。

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都采用这种模式,例如以色列和日本。

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政府可以通过授权把权力移转给农村社区内的社会组织,由其履行原本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职能。

农村合作型治理模式是指农村社区自治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权利不断得到体现,尤其是农村社区的民主选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的能力。

在农村社区资源投入方面,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入,农村社会组织投入作为为辅助,同时逐渐增加更多渠道的资源投入。

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处理的好坏与否与农村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

此外,农村的社区管理制度和组织体制为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提供了可能性,农村社区群众可以参与社区管理者的选举、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以及社区公益活动的,而且范围更加广泛。

(3)农村社区自治型治理模式。

农村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真正成为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真正成为承担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自治性组织。

政府与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共同为农村社区提供资源,共同使农村社区吸收社会资源的能力得到提高。

随着农村社区的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特征逐渐成为在法律保障下的民主选举、民主治理以及民主决策。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农村社区成为一种具有一定灵活性的组织体系,在该体系内各种组织组成的资源不断进行互补同时信息互通。

政府通过法律、制度为农村社区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的同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大多形成了较完备的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如欧美、澳洲、日本等,社区就是其基层社会管理单位,社区自治组织权限职责清晰、机构健全,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社区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社区服务顾问等组织机构,社区治理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的。

合作型的社区治理模式是适合我国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的。

这种模式的治理主体由二元(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转变为多元(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社区组织、其他非营利性组织、辖区单位、农村居民),治理过程由行政控制转变为民主协商,治理体系由垂直结构转变为横向结构,治理关系由依附与庇护关系逐步转变为信任与互惠关系。

但是,我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还不能仅仅停留在合作型阶段,最终要向自治型过渡,实现善治的目标。

3 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发展走向:多元治理模式共存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要求,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管理制度,使“乡政村治”走向“乡村共治”。

在传统社会形态下,国家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治理主体呈单一性、排他性、不可选择性的特点,治理方式表现为单向性,统治者对权力资源的垄断支撑着整个社会。

在现代社会形态下,国家和社会明确分工并合作共治。

公民影响政府的产生及政府的决策,通过社会和国家间的良性互动,政府和社会成为公民的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的供给者,这种治理模式是多元性的、双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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