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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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二)2024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二)2024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二)引言概述:本文旨在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二)》进行解读和说明。

本规定是继《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一)》后的补充和细化,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行为,保护广告受众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大点来详细解读本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广告发布主体的要求:1.发布广告的主体必须是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企业;2.主体在发布广告前需进行备案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3.发布主体需向广告监管部门定期报告广告发布情况;4.发布主体需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广告发布要遵循的原则:1.广告发布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的宣传内容;2.广告发布应注重社会责任,避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3.广告发布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等权益;4.广告发布应保护广告受众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5.广告发布应积极传播正能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广告内容的规定:1.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含有夸大、虚假的宣传内容;2.广告内容应易于理解,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术语,以确保广告受众的理解;3.广告内容应符合行业自律要求,不得大肆夸张、攀比;4.广告内容应注重保护广告受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欺骗、误导广告受众;5.广告内容应注重社会责任,不得含有淫秽、暴力、恶俗等不良内容。

四、广告发布的方式:1.广告发布应选择适当的媒体载体,如报纸、电视、互联网等;2.广告发布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地点,以确保广告受众得到有效传达;3.广告发布应注意广告的展示形式和内容,符合市场需要和受众的接受程度;4.广告发布应遵循媒体的广告审核制度,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5.广告发布应合理控制广告费用,避免过度投放和资源浪费。

五、广告发布的监管和处罚措施:1.广告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定期进行抽查和检查;2.对于违反规定的广告发布主体,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警告、罚款等;3.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广告发布主体将面临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等严厉处罚;4.广告受众和其他相关方对于违规广告可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予以及时处理;5.对于涉及虚假广告的投诉,广告发布主体需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一章:总则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行为,保障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广告内容要求⑴广告应真实、准确地传递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⑵广告应明确标注房屋在售楼盘的开发商、坐落位置、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周边配套设施情况。

⑶广告不得夸大房屋的面积或使用面积,应明确标注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总使用面积,并标明是否包含公共区域。

⑷广告不得以房屋不存在、房屋已售罄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

第三章:广告发布途径⑴房地产广告可以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发布。

⑵在电视、网络等数字媒体上发布广告时,应确保广告色彩恢复真实,不得进行过度处理和修饰,以保障消费者准确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

⑶广告发布前,应事先向相关媒体提交广告发布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广告费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⑴发布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广告的,将受到警告和罚款。

⑵多次违规的广告发布商,将面临停业整顿、吊销广告发布资格等处罚。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附件1:房地产广告发布申请表●附件2:广告费用缴纳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规范广告活动。

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⒊虚假宣传:指广告发布中故意歪曲事实,违背真相,以迷惑、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⒋夸大宣传:指广告发布中夸大商品、服务的性能、功能以及其他优势特点的行为。

⒌误导消费者:指广告发布中通过虚假、夸大或其他手段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错误判断的行为。

新广告法房地产类相关修订内容解读

新广告法房地产类相关修订内容解读

2015年新广告法房地产类相关修订内容解读修订后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大家理解修订内容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现将其中房地产类的相关内容总结如下:一、增加了准确性要求,并首次明确了违反该要求的处罚金额新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解读:增加了对于广告内容描述的准确性的要求,广告中表明有赠送时,应明确赠送的期限和方式,且首次明确了对该行为的处罚金额,新广告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新增房地产广告发布要求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解读:原广告法中并没有相关内容的规范,仅规定在各省的广告发布条例及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条例中,新广告法将上述内容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且一旦违反,将直接适用新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处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完整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完整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以确保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关于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

二、定义1·房地产广告:指以邀约购买或租赁房地产为目的,在媒体、互联网等渠道上发布的广告。

2·发布者:指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者,可以是开发商、中介机构等相关机构或个人。

三、广告发布准则1·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广告发布者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导性,不得夸大其实际价值。

2·价格和优惠信息的明示:广告中的价格和优惠信息应明确、具体,并且不得包含虚假、误导性信息。

3·单位面积价格的披露:广告中应明确披露房地产的单位面积价格,确保消费者了解价格构成。

4·品牌和开发商之称呼:广告中涉及到品牌和开发商时,应确保准确使用其正式名称,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5·协议和合同的适用条件:广告中应明确列出相关协议和合同的适用条件,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交易条件。

6·权威机构的认证和批准:广告中如涉及权威机构的认证和批准信息,应确保其真实性。

7·防止虚假宣传:广告发布者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严禁使用虚假的成交数据和评价。

四、广告发布程序1·广告材料准备:广告发布者应准备相关广告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

2·内部审核:广告发布者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外部审核:广告发布者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和批准。

4·媒体渠道选择:广告发布者应根据广告内容和目标受众选择合适的媒体渠道进行发布。

5·广告发布:广告发布者将广告材料提交给媒体渠道,进行广告发布。

附件:1·广告发布申请表格2·广告审核和批准流程图3·广告发布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两篇)2024

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两篇)2024

引言概述: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是对现行广告法的修订和完善,旨在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主要方面详细阐述这项新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一、严禁虚假宣传1.禁止虚假房源信息的发布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明确地反映房屋的实际情况。

广告中提供的房源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禁止任何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手法。

2.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法规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广告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格把关。

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广告发布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对虚假宣传行为设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宣传、公开道歉等。

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违法者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以确保房地产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规范广告语言和形式1.禁止使用误导性语言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房地产广告不得使用诱导、误导、不准确、无法核实的宣传语言。

广告宣传语言必须清晰、明了,并且真实反映房屋的特点和情况。

2.规范广告宣传形式新法规定了广告宣传的规范形式,包括文字描述、图片、视频等。

广告发布者在制作广告时要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明确标注广告的真实来源。

3.明确广告中的免责声明为了防止消费者因误解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要求在广告中明确标注免责声明,以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广告监管和备案制度1.建立广告备案制度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所有的房地产广告必须在发布之前进行备案,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备案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广告宣传的规范性和监管效果。

2.加大对广告监管的力度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广告发布者的检查频率和广告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广告宣传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广告也成为了推动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由于房地产广告的特殊性质以及对消费者购房决策的影响力,对于房地产广告的发布有着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从房地产广告的内容、发布媒介、真实性与合规性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房地产广告内容规定房地产广告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并且不能夸大宣传。

首先,房地产广告应当明确标注楼盘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开发商名称、项目位置、项目规模等。

此外,广告中还应提供楼盘的销售状态、开盘时间、售楼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方便消费者获得详细了解并进行实地考察。

其次,房地产广告中的样板房、示范区、景观等展示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广告所展示的房屋外观、内部装修及其配套设施等必须真实可靠,并且与实际销售房屋一致。

任何虚假宣传行为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损害房地产行业的信誉度。

最后,房地产广告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同时,在广告中涉及保障房等政府定向安置房项目时,应当按照相应政策的要求进行宣传,不能歪曲事实、虚假宣传。

二、房地产广告发布媒介规定房地产广告的发布媒介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宣传产品的重要渠道。

然而,对于广告发布媒介也有一定的规定。

首先,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应当通过合法的媒介发布,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宣传。

常见的合法媒介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等。

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在选择媒介时应审慎选择,确保所选择的媒介具备相应的合法资质并且在该媒介上发布的广告符合相关规定。

其次,对于互联网广告的发布,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应当保证广告真实、准确。

广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应与实际销售情况相符,广告链接应导向楼盘的官方网站或真实有效的信息页面,以便消费者获得真实可靠的购房信息。

最后,对于房地产广告的发布频次也有一定限制。

开发商或中介公司不得通过过度频繁的广告宣传扰乱市场秩序,应合理控制广告发布频次,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困扰。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23简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23简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房地产广告领域从事广告发布活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 广告发布主体资质要求- 2.1 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在发布房地产广告前,应取得相应的合法资质,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 2.2 广告代理商应具备相关广告经营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

3. 广告信息内容要求- 3.1 广告发布者应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清晰。

- 3.2 广告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虚假宣传、虚假销售、虚假陈述等不良行为。

- 3.3 广告信息不得含有与房地产无关的内容,不得涉及违法、违规、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 3.4 广告信息应当包含真实的价格、面积、配置、交付时间等相关信息。

- 3.5 广告信息应当标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号。

4. 广告发布媒体选择- 4.1 广告发布者应选择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的媒体进行广告发布。

- 4.2 广告发布媒体应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广告发布程序- 5.1 广告发布者应提前向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广告内容、广告媒体等相关材料。

- 5.2 主管部门对广告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并颁布备案号。

- 5.3 广告发布者应根据备案号和审核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6. 广告违规处理- 6.1 对于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的,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发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可能给予罚款。

- 6.2 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理商应自觉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7. 监管和投诉- 7.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确保广告市场秩序。

- 7.2 消费者发现虚假广告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应积极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8.本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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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
公布)
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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