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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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模版(3篇)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模版(3篇)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职场。

为了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劳动者的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我们公司决定制定一套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体系,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得到科学、合理的保存和利用,为公司的健康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提高劳动力的生产力,降低由于从业人员健康问题所带来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

三、档案建立和保存1. 档案建立1.1 公司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结果: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数据,包括身体各项指标的检查结果;- 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根据健康体检数据,对从业人员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 健康管理计划:根据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包括生活方式指导、健康促进活动等;- 健康档案更新:随着时间的推移,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定期更新健康档案,记录最新的健康信息。

1.2 从业人员配合公司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管理,并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

1.3 公司将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并委派专人负责具体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1.4 公司将采用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的访问。

2. 档案的保存和保密2.1 健康档案将严格保密,并只允许特定的人员访问和使用。

2.2 公司将采取措施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备份档案数据、限制访问权限、使用密码保护等。

2.3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健康档案的时间。

四、档案的使用和管理1. 档案的使用1.1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健康档案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1.2 公司可以根据健康档案的信息,制定企业健康管理政策和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1.3 公司可以利用健康档案信息,进行组织和统计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全体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需求。

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因餐饮行业直接关系到众多顾客的食品安全问题,所以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须遵守以下健康管理制度:
1.所有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提交最近3个月
的健康检查报告。

2.所有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持有健康证,如临期请及时更换。

健康证过期即失效,不符合健康管理制度要求。

3.餐饮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及卫生方面的系统
培训,不可随便聘用人员即可上岗。

4.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可任职餐饮业任何职务。

5.餐饮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若皮肤出现破损,须立即远离厨房重地,不得接触任何食品;若患有皮肤病,有出现破皮、掉屑、流脓、溃烂等症状,请立刻向直属领导汇报,并申请休假直至痊愈;若短期内无法治愈,请相关管理人员考虑将其调岗或者辞退(若辞退须给予一定的补偿)。

6.餐饮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须按照规定身着工服,头戴工帽,面部戴好口罩,手部戴好手套。

按照要求穿戴好之后,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7.餐饮从业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健康状况,发现身体有不适,应立即向直属领导汇报,并且及时治疗(治疗期间不要进出工作区域)。

8.餐饮从业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无论男女,不得留
长指甲,指甲内不得有污泥;应勤洗澡勤洗手,及时更换衣物,及时清洗脏衣物。

9.相关管理部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建立一个档案库。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健康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身心健康状况的综合表现,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下面是一个关于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

三、档案管理1.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情况等内容。

2. 档案管理工作由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需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健康体检1. 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

2. 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3. 健康体检结果将纳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1. 根据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2. 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防控职业病危害。

3.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进行预防和治疗。

六、职业病诊断与治疗1. 对于职业病症状明显或怀疑患有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

2. 对已经确诊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提供相应的治疗或转岗安排。

七、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 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2. 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了解本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八、责任与监督1. 企业领导对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含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须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须每年组织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支配未成年工从事食品生产接触作业;不得支配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伤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第八条、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普通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须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

1 为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对消费者的危害,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产品召回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用户投诉召回。

3 主动召回3.1 质计科必须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2 产品出库时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出库单,内容包括:销售网点、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3 厂部要求各销售网点零售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调度记录,内容包括:用户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3.4 厂部发现某批次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即将住手该批产品的出库,并根据 3.2 的记录,通知各销售网点住手该批产品的零售;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按 3.3 和记录,将已送达用户手中的产品逐一追回;最后厂部统一从销售网点收回所有剩余的该批产品。

4 责令召回4.1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厂部已销售的产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以书面形式责令厂部召回或者责令销售点住手经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所有健康检查档案装订成册,健康档案必须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名):时间: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促进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要求: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筛查、传染病检测等。

检查频率根据不同职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风险程度而定。

2. 健康检查机构:明确指定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健康管理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维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记录、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健康档案应保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

4. 信息共享与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检查和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管理。

相关机构和单位应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并依法使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信息。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绪论现代社会发展迅速,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健康风险。

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工作环境的良好和谐,建立健全的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以某公司为例,详细介绍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过程。

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1. 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的目的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是为了全面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风险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a. 基本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所属部门、岗位等工作相关信息。

b. 健康状况:记录从业人员的体检结果、疾病史、过敏史等健康方面的信息。

c. 职业病监测:记录从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等职业病相关信息。

d. 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从业人员接受的健康教育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3. 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更新a. 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的时机:从业人员入职时,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b. 健康监护档案的更新: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及时更新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三、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1. 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公司设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更新、存储和使用等工作。

2. 档案保管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以电子化形式存储,由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看和修改档案中的信息。

3. 档案使用a. 用于监测和预防:健康监护档案可以为公司提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全面掌握,及时预警和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风险的发生。

b. 用于健康管理:通过健康监护档案,可以为从业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的听诊、血压监测、心电图检查等。

c. 用于健康评估:根据健康监护档案中的健康信息,可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分级,为公司提供参考依据。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从事工作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凡进入本单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均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四条班长、主管、人事部门负责全面执行本制度,并对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的管理负责。

第五条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的相关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第六条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配合和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健康检查管理第八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体检、心理健康检查、职业病检查等。

第九条常规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肺活量、视力、听力、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胸部X光等。

第十条心理健康检查内容包括自述式问卷、心理测试等。

第十一条职业病检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职业病检查内容。

第十二条健康检查应由本单位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

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一次,特殊从业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进行额外的检查。

第十四条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向从业人员本人告知,并建立健康检查结果的档案。

第十五条有不适症状或健康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转诊或就医,并由医疗机构提供书面的诊断报告。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健康检查的工作,如不按时参加健康检查,将被视为违反本制度。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健康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电子和实体档案两种形式。

第十八条健康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接触史、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第十九条健康档案应按年份进行归档,每个从业人员建立自己的健康档案,加密存储。

第二十条健康档案应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并可以提出修改或补充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应在离职时归档保存,供日后参考。

第二十三条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查阅或公开。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

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____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

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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