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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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流程

耕地占补平衡流程

耕地占补平衡流程简介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对于因耕地开发而造成的耕地减少,通过在其他地区或场地进行耕地补充,以实现整体耕地面积的平衡的一种管理方法。

本文将详细探讨耕地占补平衡的流程及其相关要点。

流程概述耕地占补平衡流程主要包括耕地占用评估、耕地补充规划、补充实施及监管四个环节。

下面将对每个环节进行具体介绍。

1. 耕地占用评估耕地占用评估是耕地占补平衡流程中的第一步,旨在评估和审批对耕地的占用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1.1 申请准备申请人需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土地用途调查、用地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1.2 申请受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耕地占用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

1.3 评估审查对申请进行详细评估,包括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地力评估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批准耕地占用的依据。

1.4 批准和备案根据评估结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决定是否批准耕地占用,并进行相应的备案工作。

2. 耕地补充规划耕地补充规划是耕地占补平衡流程中的第二步,旨在确定补充耕地的区域和量。

具体流程如下:2.1 土地资源调查对耕地补充区域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包括土壤类型、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情况的收集和分析。

2.2 耕地规划编制根据耕地补充区域的土地资源情况和耕地需求,进行耕地规划编制,确定补充耕地的位置和面积。

2.3 规划评审和修改对耕地补充规划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2.4 规划批准和公示经过评审和修改后,耕地补充规划将进行批准,并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的意见。

3. 补充实施耕地补充实施是耕地占补平衡流程中的第三步,旨在将规划中确定的补充耕地进行实施。

具体流程如下:3.1 耕地补充项目立项根据耕地补充规划,相关部门对补充耕地项目进行立项,并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

3.2 耕地补充工程建设根据项目计划,开始进行耕地补充工程的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土壤改良、播种等环节。

3.3 工程验收和监测在耕地补充工程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并进行监测,以确保补充的耕地质量和效果符合规划的要求。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2)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2)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是指在进行耕地占用时,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以实现耕地资源的平衡利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1. 耕地占用补偿费用方案:对占用的耕地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收取补偿费用,用于修复或购置同等面积的耕地进行补充。

2. 耕地转移替代方案: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的同时,将占用的耕地进行转移,选择同等面积的非耕地进行耕地改造,并确保改造后的耕地质量不低于原耕地。

3. 耕地保护与修复方案: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保护和修复,包括采取技术措施提高耕地利用率、改善土地质量、加强水源保护等,以实现对占用耕地的可持续利用。

4. 耕地资源平衡调整方案:通过区域内耕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对耕地资源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不合理占用耕地被合理利用。

5. 耕地补植方案: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植,即在其他地区或同一地区的闲置土地上进行耕地复垦和补植,以弥补耕地的占用损失。

以上方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同时还需考虑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等相关因素,以实现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陕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单价创全省新高

陕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单价创全省新高

陕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单价创全省新高
今年以来,陕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国土资源局与漯河市政府、许昌县政府、许昌市魏都区政府、荥阳市政府分别签订了1000亩、500亩、500亩、500亩共计2500亩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成交协议,成交总价款1.7495亿元,成交单价最低6.86万元/亩,最高7.2万元/亩,创河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成立后交易单价新高。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许多地方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无法在本区域内进行耕地占补平衡,陕县在确保县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外,把多余的一部分指标通过省厅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通过市场公开交易的方式有偿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效地保障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地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本次成交款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并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耕地开垦、耕地保护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支出,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财政增收、农民得实惠的双赢。

(作者单位:陕县国土资源局)
-全文完-。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在农田建设过程中,决定建设规模和程度的重要标准。

这个指标是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农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因素之一。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在农田建设过程中,对不同区域的农田资源进行平衡考量,以保证农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对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水资源情况、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规模和程度,以实现资源占补平衡。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保证农田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建设中,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模和标准,确保资源的占补平衡,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农田生产的持续增长。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有助于提高农田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布局,避免农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确保农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农田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还有助于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在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减少农田污染和土地退化,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总之,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实现农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农田生产效益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

政府部门和农民应该加强对这一指标的意识和理解,合理规划和管理农田资源,促进农田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不足347 字,继续完善】要实现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首先需要充分认识到农田资源的宝贵性和有限性。

农田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实现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生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政府部门和农民应该加强对农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其次,需要充分考虑农田的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

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不同,适宜种植的作物和农业生产方式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农田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分析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分析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重点介绍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宝鸡市、高陵县、江西上饶等地耕地占补平衡具体做法:一、贵州省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对已完成验收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的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实行三级管理:省厅直接投资项目获取的新增耕地指标进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用于国家及省上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使用市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市50%、县(区)50%的比例分别划入市、县(区)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建设单位自行补充和使用县级以下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备案后划入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贵阳市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解决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主要采用异地购买新增耕地指标的方法。

1、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新增耕地指标资金收支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2、为便于资金运作,市政府设立直属的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建立全市新增耕地指标库,统管全市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工作,设立市级新增耕地指标置换资金专户,凭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购置新增耕地申请和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书统收统支。

具体操作程序为:市辖区内的县(区)之间置换新增耕地指标时,由需要用地的业主提出申请,经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经来源地县(区)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指标置换协议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并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备案;跨市(州)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由业主提出申请,经所属县(区)国土部门审核,并经指标来源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协议,由市国土局向省厅提出申请,批准后从省级新增耕地指标中划转。

3、新增耕地指标置换价在2.5—3万元/亩之间。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收取申请方款项时加收一定比例的开垦费,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按协议价105%收取,其他项目按协议价120%收取,市国土资源部门从盈余部分中提取3—5%用于指标库运行、维护等费用,再提取3—5%奖励在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分析

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1]分析

精品文档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及价格重点介绍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宝鸡市、高陵县、江西上饶等地耕地占补平衡具体做法:一、贵州省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对已完成验收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的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实行三级管理:省厅直接投资项目获取的新增耕地指标进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用于国家及省上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使用市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市 50% 、县(区)50% 的比例分别划入市、县(区)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建设单位自行补充和使用县级以下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备案后划入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贵阳市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解决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主要采用异地购买新增耕地指标的方法。

.1、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新增耕地指标资金收支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2、为便于资金运作,市政府设立直属的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建立全市新增耕地指标库,统管全市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工作,设立市级新增耕地指标置换资金专户,凭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购置新增耕地申请和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书统收统支。

具体操作程序为:市辖区内的县(区)之间置换新增耕地指标时,由需要用地的业主提出申请,经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经来源地县(区)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指标置换协议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并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备案;跨市(州)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由业主提出申请,经所属县(区)国土部门审核,并经指标来源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协议,由市国土局向省厅提出申请,批准后从省级新增耕地指标中划转。

3、新增耕地指标置换价在2.5—3 万元/亩之间。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收取申请方款项时加收一定比例的开垦费,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按协议价105%收取,其他项目按协议价120%收取,市国土资源部门—3 用于指标库运行、维护等费用,再提取5%—3 从盈余部分中提取.5%奖励在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国土资规[2017]13号—通知

国土资规[2017]13号—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新机制,通过“算大账”的方式,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现通知如下: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中更加注重生态保护。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各地要依据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以补充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要注重改造水田,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要合理确定新增耕地来源,对于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可行性评估论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复核认定后可统筹纳入土地整治范围,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引导相关部门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按要求注重补充耕地,在“十三五”时期全国合力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共同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二、扩大补充耕地途径,严格上图入库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各类途径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要求,系统梳理补充耕地渠道来源。

对于耕地开垦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以及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各类资金投入所补充和改造的耕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其他部门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所补充和改造的耕地,以及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形成的新增耕地节余部分,均可纳入补充耕地管理,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收益分析

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收益分析

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的成本收益分析摘要: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速度不同,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需要易地占补平衡,如何保证两地公平,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在国内外耕地占补平衡及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以天津市某区为例采用成本——收益方法测算占用方和补充方的成本收益,比较占补双方的净收益,提出调整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利益分配交易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耕地;易地占补;成本收益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以二、三产业为主,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较快,需要占用大量的耕地进行经济建设。

东部地区耕地后备资源的特点是分布不均,一般近郊耕地资源相对较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后,自身补充耕地较困难;远郊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多,有些后备耕地资源质量略低。

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两地开展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如何保证两地公平,仍然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国内学者对占补平衡方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于农用地分等定级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以确保耕地的质量和数量。

但是我国尚未出台相关的计算标准,仍然是理论探讨的问题。

本文为了使耕地占补平衡科学合理,采用成本—收益的方法,分析耕地占用方与补充方的付出和所得,调整耕地保护政策,形成合理的占补平衡机制。

一、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概念界定及前提条件1.耕地易地占补平衡内涵现有文献对于“异地占补平衡”还是“易地占补平衡”的说法不一,导致易地占补平衡的概念不清。

本文认为,“易地占补平衡”的说法应该更加确切。

第一,之所以是“易地”而非“异地”,是因为在易地占补平衡中既包含“异地”的空间上的转换,还包括“交易”这种使用权的转换。

第二,“占”指的是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行为,“补”指的是通过土地开发、土地复垦或土地整理来增加耕地以补充因占用减少耕地的行为。

“占”、“补”是互为因果的行为。

第三,“平衡”包括两方面的平衡:一是指耕地的数量平衡;二是指耕地的质量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应该是耕地自然生产力、经济生产力的综合平衡基础上的“质”“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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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具体做法
及价格
重点介绍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宝鸡市、高陵县、江西上饶等地耕地占补平衡具体做法:
一、贵州省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贵阳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
目新增耕地,对已完成验收并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认的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实行三级管理:省厅直接投资项目获取的新增耕地指标进入省级新增耕地指
标库,用于国家及省上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使用市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按市50%、县(区)50%的比例分别划入市、县(区)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建设单位自行补充和使用县级以下财政资金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备案后划入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贵阳市新增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解决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问题,主要采用异地购买新增耕地指标的方法。


1、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新增耕地指标资金收支计
划,报市政府审批。

2、为便于资金运作,市政府设立直属的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建立全市新增耕地指标库,统管全市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工作,设立市级新增耕地指标置换资金专户,凭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购置新增耕地申请和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书
统收统支。

具体操作程序为:市辖区内的县(区)之间置换新增耕地指标时,由需要用地的业主提出申请,经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经来源地县(区)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指标置换协议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并报省级新增耕地指标库备案;跨市(州)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由业主提出申请,经所属县(区)国土部门审核,并经指标来源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上级国土部门同意,双方签订新增耕地指标置换协议,由市国土局向省厅提出申请,批准后从省级新增耕地指标中划转。

3、新增耕地指标置换价在2.5—3万元/亩之间。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收取申请方款项时加收一定比例的开垦费,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按协议价105%收取,其他项目按协议价120%收取,市国土资源部门—3用于指标库运行、维护等费用,再提取5%—3从盈余部分中提取.
5%奖励在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收、支票据使用“贵阳市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二、四川省成都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成都市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途径也是实施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项目新增耕地。

全市605个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前全部报省厅立项,分年度实施。

经省厅验收确认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报备完成后全部进入市
政府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所,按对应县区用地业主申请实行挂牌交易、竞价出卖,指标不足县(区)可申请到指标长余县(区)交易购买,交易价约5—6万元/亩。

对交易所得新增耕地指标因特殊情况不使用时,还可到交易所申请转让。

成都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一是争取省级耕地开垦费,二是市上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基金(由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农交所出卖新增耕地指标收入、其他市上专项资金组成),一般不做中央和省上新增费投资项目,确保项目投资形成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不浪费后备资源。

三、陕西省高陵县、宝鸡市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主要方法是“政策主导、省厅监管、市县为主、自求平衡”,建设占用耕地县(区)首先在本区域内进行占补平衡,因补充耕地资源枯竭在本区域内无法实现占补平衡的,经省厅评估同意可跨区域协作实施占补平衡(有偿转让新增耕地指标)。

新增耕地指标转让指导价格:市域区内县(区)之间1万元/亩,市域外2万元/亩。

宝鸡市为了促进县区经济和谐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
保证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采取县(区)相互结对,实行“一帮一”活动,即无指标县区可与指标富裕且耕地后备资源充足的县(区)结对,一方出钱(土地出让政府收益和耕地开垦费)购指标,另一方投资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相互帮扶,各取所需。

四、江西上饶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做法
1、属地占补平衡的原则。

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属地占补,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耕地占补平衡。

一般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负责;国家、省交通、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

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的,由市统筹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下达给其它县(市、区)完成。


2、分利不分指标的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引进或采取其它合作方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指标不得分成。

擅自引进或采取其它合作方式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造成新增耕地指标流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3、分级入库储备的原则。

各县(市、区)新验收批复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入库后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10%、20%和70%分别进入省级、市级和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市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用于市本级城市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需要。

市重点交通、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市政
府可另行调用各县(市、区)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

4、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补偿原则
市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市政府安排使用后,市财政(项
目单位缴市财政)以每亩12000元的价格予以补偿。

市重点交通、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市政府另行调
用县级新增耕地指标库指标的,由项目单位以每亩12000元
的价格支付补偿。

市域范围内有偿调剂,新增耕地指标调剂补偿款每亩15000元。

向市域外调剂新增耕地指标后致使自身耕地占补平衡无法
落实,需要调剂使用其他县(市)新增耕地指标的,该县应
支付不低于每亩18000的指标调剂补偿款给调剂承担方
附: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情况表
成交总价(万元指标面积(亩交易时交易方宗转让方拍25001蒲江县国土资源100020012241
拍25940.2502成都市土地储备中5752.98 2019 12 月2010年925日 23677.734 4247.02 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拍卖拍卖1500 崇州市国土资源局13617 15
日月年2011817
拍卖13 崇州市国土资源局1300 8450 日16月年201112 65 总计1380074184.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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