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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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良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1、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矿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3、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区队配备兼职职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形成矿、区队两级管理网络。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含工种的变动)、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

4、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实行日常检测与定期检测相结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接到检测、评价报告后,及时归档和上报,并按规定向员工公布。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调离”的职业健康监护原则,积极做好职业病人康复工作,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定期组织复查和进行治疗疗养。

7、坚持“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职业健康教育方针,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文(3篇)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文(3篇)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文一、管理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我矿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各级领导、各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春晨副组长:孙进步王堂民张建国万忠明成员:靳永亮秦克文陶宏志甘怀军吴义东田金鑫申丙军李映佩熊有虎张贵凡蒋柱山夏建元邵晶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科办公室主任:靳永亮成员:申丙军朱强军包晓倩张鹤第七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设在调度室,主任由秦克文兼任。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1、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2、制订(修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制定我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6、监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员工关于职业危害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订立以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体系(一)党委、管理层及领导干部担负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督促煤矿全面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实施各项防护措施,并向职工公示煤矿欣慰质量及职业危害掌控效果。

2. 审批煤矿干部任职和聘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检验员等有关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职业危害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议及各项工作进行引导和督导。

3. 订立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各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察看。

(二)煤矿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担负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审批订立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并定期向职工进行宣扬教育。

2. 督促职工佩戴防护用具,加强应急处置学问学习和技能培训。

3. 要求职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嘉奖和纪念活动,并适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担负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责任人,其任务包括:1. 负责订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实在操作规程,并确定培训计划。

2. 布置职业危害检验员对各岗位进行检测,并依照检测结果订立实在操作规程。

3. 依据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设置依据企业管理和应急现场处理需要,应当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内增设职业危害防备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专业机构。

三、职业危害管理培训(一)职业危害管理培训需充足以下条件:1. 职业危害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个学时。

2. 培训内容包括对各种职业危害的认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的选择、正确佩戴防护用具的方法、应急处理措施的学习等。

3. 培训方式包括课堂教学、演示与操作练习等。

(二)职业危害管理培训的对象一般为煤矿新近聘请及调整误工种和部门的职工,并应当定期进行巩固性培训和考核。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煤矿作业场所是一种具有较高职业病风险的工作环境,工人在这里长期接触煤尘、噪音、高温等因素,容易患上煤炭工人职业病,如煤工尘肺、噪音性聋等。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本文就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1.控制煤尘污染煤尘是煤矿作业过程中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为了控制煤尘的污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采用湿法喷洒降尘剂,降低煤尘浓度;(2)提高采煤机、输送机等设备的密闭性能,避免煤尘外扬;(3)加强通风系统的改建,确保煤矿作业场所的通风良好;(4)使用矿工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工人的呼吸道不被煤尘侵害。

2.防止噪音污染(1)在源头上减少噪音的产生,选择低噪音设备;(2)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加装隔音罩、适当间隔设备等;(3)工作人员佩戴耳塞或耳罩等个人防护设备,降低噪音对耳朵的伤害。

3.控制高温、高湿环境(1)改善通风设备,提高空气流通;(2)设置通风降温设备,如风冷机、冷却塔等;(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4)提高工人的防暑水平,加强防暑设备配备,如饮用矿泉水、佩戴隔热服等。

4.健康监测和保健定期进行工人的职业病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此外,还需要进行职业病教育和宣传,提高工人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水平。

对于已经患病的工人,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关注其康复情况。

5.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煤矿作业场所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机制,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宣传培训,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地实施。

总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从源头控制煤尘、噪音等污染物的产生,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

此外,还需要进行健康监测和保健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六十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

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

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

(六十三)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六十四)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六十五)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

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六十六)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

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

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六十七)为煤矿企业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十八)为煤矿企业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入井人员,应当经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进入井下检测的仪器设备,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六十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结果负责。

九、监督检查(七十)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本地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1.对本地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2.对煤矿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3.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组织煤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5.参与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本煤矿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由安全生产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班组主管负责本部门、单位、班组内的职业卫生工作。

(一)安全生产部门负责:1、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组织实施,对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评价和纠正工作;2、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监测,出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3、协调有关部门,策划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4、组织对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病例进行深入调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工伤事故、职业病进行登记、报告;5、按照要求上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6、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调配足够的职业卫生设备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7、干部、职工和用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知识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教育或处罚。

(二)各部门、单位、班组主管负责:1、组织本部门、单位、班组的职业卫生工作;2、对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学习,提高职业卫生保护自我管理水平;3、确保职业卫生设备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符合制度要求;4、推行生产动态监测、环境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并对其实施数字化化管理,确保职业卫生状况符合国家和本煤矿要求。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和要求:1、准确评价职业卫生状况,制定预防措施,有效控制职业危害,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安全、健康、高效”的工作方式;2、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并认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煤矿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煤矿职业病防治是保障矿工身体健康、提高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有效防治煤矿职业病,保障矿工健康,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煤矿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1. 提高煤矿职业病防治意识,全面排查职业病危害因素;2.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减少职业病发病率;3. 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提高煤矿职业病防治水平;4.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矿工职业健康意识。

三、防治措施1.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

2.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确保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合法合规。

3. 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如通风、除尘、降噪等,减少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对矿工的影响。

4.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矿工职业健康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装备升级,引进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装备,提高煤矿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

3. 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矿工职业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氛围。

五、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确保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2. 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报道,及时通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成果,树立榜样,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3. 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煤矿职业病防治水平。

六、总结煤矿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矿工健康、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煤矿管理部门和矿工们要共同努力,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全面提高煤矿职业病防治水平,为煤矿安全生产作出积极贡献。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范文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职业危害标准》,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本单位的煤矿职业危害工作。

2、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认真抓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3、制订煤矿职业危害工作发展规划,包括远期目标、近期目标。

集团公司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目标是:近期目标:逐年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其年下降幅度不低于____%,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____%以上。

到____年,使职业病发病率降至最低限度,全集团公司职业病发病人数比____年下降____%;职业病危害评价率达到____%,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率达到____%,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____%。

远期目标:不再发生因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职业病,其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____%以上。

4、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并对计划中的内容逐项加以实施,确保按计划组织兑现。

5、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奖惩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范文(2)1. 引言煤矿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也伴随着一系列的职业危害问题。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与健康,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针对煤矿行业职业危害问题,提出了一套管理制度,旨在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提升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2. 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设定目标、制定措施和开展监督,有效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提升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其原则包括科学合理性、全面系统性、防治一体化和持续改进。

3. 职业危害目标的设定3.1 事故伤亡目标:建立事故综合监测机制,减少事故发生次数和伤亡人数。

3.2 职业病发生率目标:制定职业病防治目标,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3.3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目标:设定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目标,减少危害因素对矿工的威胁。

2024年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6篇)

2024年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有效控制与预防职业危害,确保公司全体职工的职业健康及劳动法所规定的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特此制定以下制度:一、职工职业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相关法规,公司各级负责人需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详实记录并妥善存档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2.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职业健康体检档案,执行分类、登记、查阅及保管工作。

3. 公司负责人应每年对各部门的职业健康档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三、职业病防治1. 各级负责人负责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提升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2. 安全科负责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3. 实施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卫生管理组织及专(兼)职人员,具体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4. 公司负责人与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协作,按照规定执行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定期抽查。

5. 对存在职业禁忌的职工调整其工作岗位,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调整出有害工作岗位。

6. 对职业病患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及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职工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四、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 检测人员必须遵循国家卫生标准,采用科学规范的技术,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2. 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数据,并向职工公开。

3. 公司应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职业病情况。

五、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劳动管理部门应根据劳动法规定,保护女职工在“四期”及因其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享有的权益。

六、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及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024年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优化生产作业环境,特制定以下职业危害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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