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重难点速记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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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则快速记忆口诀

刑法总则快速记忆口诀

刑法总则快速记忆口诀口决:1、中无损应当免;2、中有损应当减;3、未成年应从减;4、仅从犯应全三;5、防避胁首大功应减免;6、轻且首种自铲可以免;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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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聋又哑预或盲可全三;8、未唆精首或功可从减;9、外已罚立大功贪万退行介贿追前交可减免。

口诀解释:1、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犯罪较轻且自首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7、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预备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9、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所以要贪别过一万,否则就没戏了,呵呵)、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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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难点与易错点总结

刑法难点与易错点总结

一、重点难点1.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一次造成大规模损害的行为),而对那些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不相当的行为,即使危害公共安全,也不宜认定为本罪。

2. 非法将公务用枪赠与他人,可评价为永久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枪支;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的,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使用枪支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行为,而出租、出借枪支给他人的,成立本罪与相应的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3. 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解释为行为人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至于形成占有或控制枪支的原因不限,既可以是以作为的方式(如非法制造枪支后)实际占有,也可以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际咱有或控制(如明知他人将枪支藏在自己的信箱里,却置之不理)4.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是生产作业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抽象的危险犯【记忆口诀:食品假药不卫生】:①生产销售假药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④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6.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具体的危险犯: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数额要求;②生产销售劣药罪要害结果;③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要害结果;④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要害结果;⑤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要害结果;7.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客观行为表现三种类型:①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亦即,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②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在非食品原料中掺入食品);③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亦即,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直接将含有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的物质当做食品销售8. 走私武器弹药罪中的武器弹药不包括仿真武器,对走私仿真武器情节严重的,应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论处9. 伪造货币:(1)伪造使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典型的伪造行为表现为:仿照货币的形状、特征、图案、色彩等制造出于真货币的外观相同的假货币。

刑法罪名 快速记忆

刑法罪名 快速记忆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1)这是我在网上发现的帖子,估计一星期就能把刑法罪名掌握,今天先转载(1)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直接故意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直接故意,主体包括外国人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故意,行为犯①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③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直接故意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的,从重处罚。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直接故意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故意,余同上划线处103,104,105各条中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从重处罚。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直接故意第108条……………………………投敌叛变罪直接故意中国公民投靠敌方营垒或被敌人捕获、俘虏后投降敌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情节严重或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加重处罚;投敌叛变后又提供情报或参加间谍组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只成立一罪,不能认定为牵连犯。

第109条……………………………叛逃罪故意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掌握秘密的从重,不论是否出卖或泄漏;又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任务的,数罪并罚。

第110条……………………………间谍罪直接故意①参加间谍组织;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③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

被诱骗参加但未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从事一般勤杂事务不知组织性质的;不为罪。

刑法总则2014完整记忆版本

刑法总则2014完整记忆版本
知识点 7: 罪行相适应原则:表现在制刑、量刑、行刑上。(1)制刑重视犯罪性质兼顾犯罪情节与犯 罪人身危害性。(2)量刑重在犯罪情节兼顾人身危险性 (3)行刑重在犯罪人身危险程度变 化兼顾犯罪性质及犯罪情节。
知识点 8:
刑法空间效力: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 (1)国内犯:除了例外情形,我国采取属地管辖原则。 ①在我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 国船舶和航空器,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和火车。 ②犯罪地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应当适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 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包括共同实行、教唆或帮助行为。 ③法律另有规定,这是属于属地原则的例外。 注意:真正情形只有一种,中国刑法适用的例外: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不适用大陆刑法情形: 港澳台地区犯罪;不适用刑法典情形:特别刑法,不属于属地原则例外,只是刑法典例外。 不适用中国刑法典部分刑法:少数名族地区的特别规定,同上也是刑法典例外。条文填空考 点:F90 变通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 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 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2)国外犯:逻辑顺序:属人》保护》普遍 ① 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属人管辖】: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无 条件适用,其他人犯轻罪(最高刑 3 年以下)可以(也可以追究)不追究。注意:中国公 民包括行为时和裁判时的中国公民。 ②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保护):条件:所犯之罪侵犯我国国 家或者公民利益;按照我国刑法属于重罪(3 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保护的双重犯罪管辖】。 ③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普遍管辖】 前提:我国刑法将这种行 为也规定为犯罪。注意:1.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条约内容不能成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有别于民 事案件)★2.理解国内刑法要件也不应该受制于国际条约或者国际公约的规定,例:我国劫 持航空器罪的对象不限于国际条约罪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还包括军用航空器。 ④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消极承认 即:在外国已经受过刑法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 处罚。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年刑法-宝藏口诀记忆1事实认知错误的处理能定既遂定既遂,否则过失加遂2违法阻却事由防卫避险和承诺,违法阻却没做错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知道不法正发生,只能防卫侵害人,超出重大限度重大4自杀问题你买毒药我来吃,帮助自杀本无事。

灌我毒药要坐牢,我方承诺并无效。

亲子夫妻需要救,否则不作为伺候。

5责任阻却事由精神病人小孩砸,责任阻却扔违法。

6期待可能性的常见情形流落异乡没饭恰,只能重婚二次嫁。

为保性命把人杀,偷完东西卖或砸。

7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理突发恶疾丧能力,一次过失后故意。

8特点因果流程诈骗要既遂,对方认错主动给,敲诈要既遂,对方恐惧魂魄飞,抢劫要既遂,压制反抗不敢追9共同犯罪的原则与例外脱离切断双因果,之后结果不归我。

实行过限想不到,超出部分我不要。

中途加入是继承,罪名相同责任异。

片面就像单相思,对方知道我不知10法条竞合的罪名认定主观客观都符合,特别罪名不用说。

主观客观站两队,包容评价定轻罪。

11转化犯逼供取证打囚犯,聚众斗殴多人干。

致人死亡转杀人,人多定罪要区分。

12常见加重情节绑架吸杀伤,拐卖吸强强,运人和运毒,敢把公务妨。

13中国刑种管制本质家里蹲,限制结社和言论。

拘役最高半年期,酌情给钱一抵一。

不死孕妇未成年,老人免死附条件。

死缓放在死刑里,两年考验变无期。

14社区矫正的适用管制缓刑假监外,禁止令占前两块。

15自首和立功一般自首分两步,自动投案和供述。

特别自首已被抓,未知罪行属其他。

立功说他人罪行,代劳职务都不行。

16限制加重数罪并罚,不要相加,上限取和,下限取大。

17数罪并罚新罪减后并,漏罪并后减,遇缓刑假释,减去狱中年。

18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缓刑只能轻罪有,排除累犯集团首。

减刑最多减一半,无期有期拘役管。

假释适用有和无,累犯10年被排除。

19罪状简单一眼见,叙明碎碎念,引证看刑法,空白看其他。

20虚构他人绑架的事实取得财务的假绑架,真敲诈,诈骗一起罚。

21转化抢劫的条件前置罪名盗诈抢,抗拒抓捕或窝赃,暴力威胁很嚣张。

刑法口诀

刑法口诀

第一章刑法论记忆口诀1、刑法的基本原则【记忆口诀】定面食定:法定——罪刑法定原则面:面前——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食: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刑法解释的分类【记忆口诀】李斯学[论文]李:立——立法解释斯:司——司法解释学:学理——学理解释3、刑法的效力范围1)空间效力的几种原则【记忆口诀】地保捕人地:属地——属地原则保:保护——保护原则捕:普——普遍管辖原则人:属人——属人原则2)我国刑法关于属地原则的规定【记忆口诀】岭外人特笨岭: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含义:国境以内全部区域;船舶航空器外:域外——域外适用的问题:《刑法》第10条人:认——认定:《刑法》第6条特:特别规定: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刑法》第11条)2)民族自治地方(《刑法》第90条)3)港、澳、台地区。

《刑法》在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笨:本——对本法的理解:既指狭义的刑法典又指广义刑法第二章犯罪论记忆口诀1、犯罪构成的分类【记忆口诀】急修标牌急: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修正——修正的犯罪构成标:标准——标准的犯罪构成牌:派——派生的犯罪构成2、不作为危害行为特定义务来源【记忆口诀】职业鲜明职业:职务、业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鲜:先——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明: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3、几种主要的纯正不作为犯罪【记忆口诀】巨偷拒弃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偷税罪拒: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弃:遗弃罪4、常考纯正自然人犯总结纯正的自然人犯很多,如盗窃、抢劫、诈骗等,这里总结的是容易被误认为单位犯的纯正的自然人犯【记忆口诀】贷信抗,券责劳,教消强解析——贷款诈骗(刑法第193条)抗税(刑法第202条)信用卡诈骗(刑法第196条)有价证券诈骗(刑法第197条)重大责任事故(刑法第134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刑法第135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刑法第138条)消防责任事故(刑法第139条)强迫职工劳动罪(刑法第244条)(前三个是重点,属于黄金考点)5、纯正单位犯总结【记忆口诀】枪工汇报信、藏血货、私分受行解析——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汇:逃汇罪(刑法第190条)报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刑法第161条)藏: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货: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私: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一款)分: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二款)受: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行: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注意:按张明楷老师观点,妨害清算罪是不纯正的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纯正的自然人犯6、单位犯罪构成要件【记忆口诀】业主明目[张胆]业:业务或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主:主体——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明:明文禁止——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那些行为目:目的——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7、正当防卫构成要件【记忆口诀】其实象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8、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记忆口诀】不过当正合鄙意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9、无限防卫权的几种情形记忆【记忆口诀】杀人帮凶强抢人身杀人:杀人帮:绑——绑架凶:行凶强:强奸抢:抢劫人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10、防卫过当归责考虑因素【记忆口诀】醉犬瞠目醉:罪过——罪过形式犬:权益——权益性质瞠:程——程度——过当程度目:目的——防卫目的11、紧急避险成立要件【记忆口诀】其实像特县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象:对象——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特:特别例外限制: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县:限——限制条件:只能出于迫不得已县:限——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官:观——主观条件:行为人有正当的避险意图1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记忆口诀】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1)相同点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不同点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然13、相对责任时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类犯罪【记忆口诀】火炝煎包,姑姑投毒火:放火罪炝:抢——抢劫罪煎:奸——强奸罪包:爆——爆炸罪姑:故——故意杀人罪姑: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投:投毒罪毒:毒品——贩卖毒品罪14、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总结【记忆口诀】只能8罪名,含8只按8,后抢严重定杀伤,注意准抢和聚首,停止形态都要罚1.一般规则:“只能8罪名”:即只对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杀伤奸抢卖火爆投”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杀伤奸抢卖火爆投”,指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刑法各则重点背诵版

刑法各则重点背诵版

刑法各论背诵版1.用放火行为杀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放火罪论处,不并罚.放火罪至人重伤死亡属于加重情节2.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坏交通工具行为虽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但另有刑法规定的独立罪名,不以爆炸罪论处3.行为人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后有杀人等行为的数罪并罚4.以杀人等方法劫持航空器,其行为作为方法行为被劫持航空器罪吸收.如果在劫持航空器后滥杀无辜或强奸的则数罪并罚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主题可以是单位或自然人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题是单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是自然人非法出借、出租枪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6。

交通肇事罪可以是作为或不作为。

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则就不能成立本最,还必须放声重大事故。

主观方面为过失,但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定行为可能是出于故意,如酒后驾车。

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要有共同的故意,但这里有例外:共同肇事后逃逸的安共犯论。

肇事后逃逸作为从重情节处罚,但若故意将被害人搬离现场隐匿的致使被害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论处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万以上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8。

生产销售假药罪:危险犯。

要求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否则不能认定本最,但销售金额5万以上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5万以上。

个人或单位。

直接故意。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按累计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

武装掩护从重,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本最与妨害公务罪并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是否合法,是否牟取到不影响成立)10、伪造货币罪:人民币和外币。

一般主体。

伪造货币出售或运输的不并罚,按一个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的按一个伪造货币罪处理。

持有使用伪造货币单独成立犯罪的必须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伪造的货币11、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特殊主体即知情人员及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可以成为主体。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瑞达e学刑诉教辅编制1.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轻告时赦他死2.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3.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 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5. 公兼自:轻伤重婚+遗弃,住宅通信+劣品,知产、四五3年内6.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7. 强制排除的物证、书证: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反映原件,不能证明来源8. 强制排除的被告人供述:地点不符,未录(音)像,未翻(译)核(对)9. 强制排除的证言: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译)核(对)10. 强制排除的辨认笔录: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人员)来主持11.强制排除的电子数据:篡改伪造不真实12.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3.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两有”(有异议、有必要)14. 辩护人的绝对禁止:无限人、无自由、受刑罚15. 辩护人的相对禁止:公检法安监,陪审利害老外16. 辩护人的及时告知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17. 取保候审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8. 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9.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三个特定,两个证件20.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认预发捕(谐音:仁玉发布),企毁名流(检察院:企毁)21. 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22. 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没有犯罪;徒刑以下;可能超期羁押;符合取保、监居23.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职权犯罪、引民纠纷、精神损失、占有处置、可得利益24.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贪污贿赂人保25. 不得担任刑诉的见证人:有职权、影响大、不能辨别和表达26.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27. 集中审理原则:审判不断、人员不换28. 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一群分新难29. 可召开庭前会议: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30. 简易程序不适用范围: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辩无罪、不构罪31. 开庭审理: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死立执、抗诉;影响罪刑之事实上诉33. 二审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34. 人民法院执行的: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5. 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医(医疗)先(优先受偿权)退(退赔)债(债务)罚(罚金)没(没收财产)36. 有期徒刑和拘役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有病、不理、孕婴、37. 停止执行死刑:同犯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行38. 应当开庭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行;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9.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4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41.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公共安全)民(公民人身安全)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以下是雄哥的建议,同学们做好笔记哦!1“不少学生说记不住,其实没有什么捷径,主要是多看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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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被害人沉入河流中,导致被害人溺死的,后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前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数罪并罚。

3、烧毁自己财产或者自焚行为,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罪。

4、《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中的“资助恐怖活动罪”进行了修改,并将罪名改为“帮助恐怖活动罪”。

考试大纲对此部分的考点也相应地作出了调整,将“资助恐怖活动罪”修改为“帮助恐怖活动罪”,并增加了“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此处将两个罪名一起对比记忆即可。

5、使用假币的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盗窃罪的,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处理。

但使用变造货币的,只成立诈骗罪。

6、洗钱罪的成立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

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对洗钱罪的审判。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也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是7种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洗钱行为。

被告人将《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191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又构成洗钱罪或者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的,从一重罪处罚。

本罪行为的实质在于帮助洗钱,本犯自己清洗自己上游犯罪所得的,不成立本罪。

本罪与上游犯罪帮助犯的区别在于看有无通谋。

如有,则成立帮助犯;如无,则是洗钱罪。

7、如果行为人伪造信用卡的,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如果伪造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对人使用)论处。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具体使用行为的性质,但非法持有、运输、出售、购买伪造的信用卡以及骗领信用卡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论处。

9、如果绑架他人是为了直接向被绑架人索取财物,则不构成绑架罪,而应认定为抢劫罪。

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动机实力支配他人后,才产生勒索财物的意图进而勒索财物的,也成立绑架罪。

前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10、如果行为人先拐骗儿童,抚养一段时间之后又出卖的,则成立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行为人将儿童已经卖出去,才能认定拐卖儿童罪的既遂。

如果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人对妇女、儿童进行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的,则应当数罪并罚。

11、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包含非法拘禁行为的内容。

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不包括非法拘禁的内容。

12、如果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成立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13、如果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由于行为人对强迫卖淫罪不负刑事责任,理当以强奸罪处罚。

14、《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强制猥亵、侮辱罪进行了修改,将其客体由“妇女”改为“他人”(包括男性),同时增加“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

注意:对幼男实施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包括狭义性交的行为。

15、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不以盗窃罪论处。

但出现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

16、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与夺取财产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1)只要能够肯定上述因果关系,就应认定为抢劫(既遂),不限于“当场”取得财物。

例如,明知被害人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次日交付财物的,应认定为抢劫罪(视对方次日是否交付成立抢劫既遂与未遂)。

(2)如果不能肯定上述因果关系,即使当场取得财物,也不能认定为强取财物。

17、机器不可能被骗,向自动售货机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而取得售货机内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与此相类似,从不具有处分能力的幼儿或者高度精神病患者取得财产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18、行为人误以为被害人没有防备而进行抢夺,事实上被害人已有防备的,不影响抢夺罪的成立。

19、职务侵占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在本单位担任董事、经理、会计等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

如果是利用对本单位情况的熟悉,非法占有他人保管财物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0、恐吓行为使对方陷入恐惧并由此处分财产的,成立敲诈勒索罪既遂。

恐吓行为没有使对方产生恐惧,对方出于怜悯或者抓捕罪犯而在警方安排下交付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21、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26、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用其抵债的,或者拆解、拼装、组装的,或者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或者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或者提供或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论处。

“明知”包括已经知道与应当知道。

明知是赃物,包括明知肯定是赃物与明知可能是赃物。

27、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洗钱罪:洗钱罪只限于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包括对其他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掩饰与隐瞒。

洗钱罪包括各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是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本身的掩饰与隐瞒。

在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本罪与洗钱罪的情况下,应以重罪洗钱罪论处。

28、根据《刑法》第356条规定,只要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应当在对其所犯新的毒品犯罪适用《刑法》第356条从重处罚的规定确定刑罚后,再依法数罪并罚。

对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被告人,应当同时引用刑法关于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条款从重处罚。

29、下列行为也属于走私毒品:在国(边)境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的,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的,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

30、受贿罪是司法考试的重点罪名,要重点掌握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31、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论处。

32、即使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但非法占有的财产并非其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的财物,也不成立贪污罪。

3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成立贪污罪,必须是非法占有了国有财物。

不要其单位对公共财物的占有具备合法性,例如,贪污国家机关非法征收的款项的,贪污国有企业收受的回扣的,均成立贪污罪。

3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非法占有单位公共财物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但司法解释的立场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35、挪用公款罪属于常考重点罪名。

该部分知识点一般在选择题中出现。

在选择题中往往直接考查对“归个人使用”立法解释内容的记忆和理解,以及行为人受贿后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从事犯罪活动的数罪并罚问题。

36、在选择题中往往以下列两种形式出现:一是直接在题干中描述行为人的行贿事实,作为其他知识点的附带考点出现,难度系数很低;二是要求对选项中行为人谋取的各种利益进行是否“不正当”的判断,难度系数较高。

37、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司法考试中主要考查主体以及犯罪的客观方面,且以选择题为主,偶尔涉及案例分析题。

着重掌握这两方面即可。

38、使无罪之人受追诉的行为,不具有剥夺他人自由的性质的,或者通过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无罪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成立徇私枉法罪;因证据不足而超期羁押的或者不是为了追诉而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

39、明知是无罪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明知是不应当判处死刑的人而判处死刑立即死刑的,是徇私枉法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40、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及其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本罪的重点内容。

41、滥用职权罪的认定及其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法条竞合)是本罪的重点内容。

42、战时自杀未遂的行为也构成战时自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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