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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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药典的纯化水标准

中国兽药典的纯化水标准

中国兽药典的纯化水标准中国兽药典是我国兽药行业的权威规范,对兽药的纯化水标准有着明确的要求。

纯化水在兽药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保障兽药质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中国兽药典对纯化水标准的要求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中国兽药典对纯化水的纯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兽药生产中使用的纯化水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要求水中重金属、硫酸盐、硝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低于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

此外,为了保证纯化水的纯净度,兽药典规定了纯化水的微生物限度,要求纯化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及酵母菌数量必须符合与兽药生产的状态,同时还规定了相关检测方法和标准。

其次,中国兽药典对纯化水的制备、质量控制和使用也有详细的规定。

在纯化水的制备过程中,兽药典要求采用适当的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生物方法,如水质软化、反渗透、离子交换等,确保制备出的纯化水符合规定的标准。

同时,兽药典还规定了纯化水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和采购、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操作的标准化等。

此外,在纯化水的使用上,兽药典还规定了纯化水的储存、输送和消耗的要求,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兽药纯化水的质量控制标准。

另外,中国兽药典还对纯化水的监测和验证提出了明确要求。

兽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对纯化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标准。

兽药典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建立纯化水质量监控系统,对纯化水的物理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进行监测,并要求对纯化水的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此外,兽药典还规定了企业对纯化水系统进行验证的要求,保证纯化水的质量和安全性。

最后,中国兽药典对纯化水的灭菌方法和灭菌条件也有具体规定。

灭菌是确保纯化水的无菌状态的重要环节,兽药典要求兽药生产企业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如高温短时灭菌、紫外线灭菌、臭氧灭菌等。

同时,兽药典还规定了纯化水灭菌的条件,包括灭菌时间、温度、压力等要求,以确保灭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中国兽药典对纯化水的标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包括纯度、制备、质量控制、使用、监测和验证、灭菌方法等方面。

《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解读 PPT

《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解读 PPT


如下:
筛号 一号筛 二号筛

(计量)
二十三、本版兽药典所用药筛,选用国家标准的R40/3系列,分等 筛孔内径(平均值) 2000µ m±70µ m 850µ m±29µ m 目号 10目 24目
三号筛
四号筛 五号筛
355µ m±13µ m
250µ m±9.9µm 180µ m±7.6µm
50目
65目 80目
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下未规定温度的一般


(项目与要求)
十四、本版兽药典收载的药用辅料标准是对在
二十三、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和辅料,均 品种【类别】项下规定相应用途辅料的 基本要求。 应符合本版兽药典的规定;本版兽药典未收 制剂生产企业使用的药用辅料即使符合本版兽
药典药用辅料标准,也应进行药用辅料标准的适用 载者,必须制定符合兽药用要求的标准,并
关于辅料质量标准
适用性验证
制剂:特点 给药途径 使用对象 剂量
安全性考虑增加项目或修改限度


(检验方法和限度)
十五、采用本版兽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检
验时应对方法的适用性进行确认。
十六、本版兽药典正文收载的所有品种,均
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采用其他方法,应
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 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本版兽药典规定的 方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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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浴温度 热水 微温或温水 室温(常温)

(计量)
二十、(2) 关于温度描述
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
系指70~80℃; 系指40~50℃; 系指10~30℃;
冷水
冰浴 放冷
系指2~10℃;
系指约0℃; 系指放冷至室温。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
通知
【法规类别】兽医兽药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1992.05.03
【实施日期】1992.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1990年版的通知
(1992年5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林、农牧渔业、农业)厅(局)、兽药监察所,中国兽药监察所: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简称“中国兽药典”)1990年版一、二两部,自1992年6月1日起实施。

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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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部定价:58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定价:6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三部定价:280元中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定价:410元中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中药卷定价:380元中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生物制品卷定价:420元总定价:2670元优惠价1860元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及其《兽药使用指南》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兽药典》)是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编制的第四版兽药典,是兽药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督管理等的法定技术依据。

《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收载品种总计1829种。

兽药典一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及药用辅料共计592种;兽药典二部收载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成方和单味制剂共1114种;三部收载生物制品123种。

各部均有各自凡例、附录、索引等。

一部、二部、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方便使用。

《兽药使用指南》分为化学药品卷、中药卷和生物制品卷,是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的配套丛书,主要对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品种提供兽医临床所需资料,指导兽药使用者科学、合理用药,在促进动物健康的同时,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

本版《兽药使用指南》收载品种总计1492个,其中化学药品卷收载品种821个,中药卷收载成方制剂192个,生物制品卷收载品种479个。

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及其《兽药使用指南》已于2010年12月27日由农业部公告第1521号颁布,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指导用药,《中国兽药典》二○一○年版配套丛书《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中药卷和生物制品卷同时出版。

在使用指南中,具体介绍了每种药物“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等项内容。

首次出版的《兽药使用指南(中药卷)》,有助于改变以往专业术语难懂,影响正确使用的状况,对弘扬我国传统兽医学,推动我国中兽药的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版兽药典三部

2020版兽药典三部

2020版兽药典三部
2020版兽药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最新版本,该
兽药典是中国兽药行业的权威规范,对于兽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
性提供了详细的要求和标准。

兽药典的编制是为了保护动物的健康,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兽药典通常分为三部,包括:
1. 兽药典一部,兽药制剂,主要规定了兽药的制剂要求,包括
药物的成分、质量控制、生产工艺、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要求。


部分内容对于兽药的生产商来说非常重要,确保兽药制剂的质量符
合标准,保证其安全有效。

2. 兽药典二部,兽药原料药,主要规定了兽药原料药的质量要求,包括原料药的纯度、含量、检验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这部分内
容对于兽药生产商和兽药原料药供应商来说非常重要,确保兽药原
料药的质量符合标准,从而保证制剂的质量。

3. 兽药典三部,兽药检验方法,主要规定了兽药的检验方法和
技术要求,包括对兽药制剂和原料药的质量检验方法、检测仪器的
使用、检验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这部分内容对于兽药检验机构和兽药生产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确保兽药的质量控制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总之,2020版兽药典的三部内容涵盖了兽药制剂、兽药原料药以及兽药检验方法,旨在保护动物健康、确保兽药质量和安全性。

兽药生产商、供应商和检验机构都应该遵守兽药典的要求,以保障兽药行业的发展和动物的健康。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编制完成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编制完成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彳政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兽药典(202◦年版)》编制完成2021年7月1曰起施行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 业农村部组织完成《中华人民共和 国兽药典(2020年版)》(以下简称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一部、二 部、三部的编制工作,并制定了配套 的说明书范本,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是兽 药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 监督管理活动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 准。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包括 凡例、正文及附录。

自《中国兽药典 (2020年版)》施行之日起,《中国兽 药典(2015年版)》《兽药质量标准》(2017年版)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等收 载、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 时废止。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收载品种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已废止的除外),其质量标准按照《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收载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照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下列标准继续有效,但应执行《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相关通用要求。

《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未收载品种且未公布废止的兽药国家标准;经批准公布的兽药变更注册标准且《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未收载的兽药国家标准。

2021年7月1日起申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和兽药检验机构应按照《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要求进行样品检验,并在兽药检验报告上标注《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兽药质量标准。

此前申报的,兽药检验报告标注的执行标准可为原兽药质量标准,也可标注《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兽药质量标准。

2021年6月30日(含)前生产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按原兽药标准进行检验,并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2021年6月30日(含)前取得批准文号的《中国兽药典(2020年版)》收载品种,其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范本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范本内容自行修改,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可继续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九九零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5.03•【文号】•【施行日期】199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1990年版的通知(1992年5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林、农牧渔业、农业)厅(局)、兽药监察所,中国兽药监察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简称“中国兽药典”)1990年版一、二两部,自1992年6月1日起实施。

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实施后,原1978年版《兽药规范》中收载的和历年来农业部、农业部畜牧局颁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以及1985年版《兽医生物制品制造及检验规程》中同品种的检验标准废止。

1989年颁布的《中国兽药典》选编试行本即停止执行。

二、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中注射剂的澄明度按照中国兽药监察所(76)监字第43号文制定的《兽用针剂澄明度标准》检查。

三、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中抗生素注射剂澄明度检查、色泽检查按我部(1990)农(牧)字第14号文颁布的《兽用抗生素注射剂澄明度检查标准》、《兽用抗生素注射剂色泽标准》执行。

四、兽药的有效期及其规定见附件一、二(略)。

五、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在实施中,生产厂家不得擅自更改。

如需更改,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厅(局)审查后,报我部核准。

六、1990年版《中国兽药典》中生物制品成品检验部分的支原体和外源病毒的检验项目推迟至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但生产用毒种,必须进行这两项的检验。

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

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

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法规类别】兽医兽药【发文字号】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6.08.23【实施日期】2016.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三部的编制工作,现予发布,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是兽药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

自《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施行之日起,原历版兽药典、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及农业部公告等收载、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三、《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收载品种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已废止的除外),质量标准按照《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收载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照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四、下列标准继续有效,但应执行《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相关通用要求。

(一)《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未收载品种且未公布废止的兽药国家标准;(二)经批准公布的兽药变更注册标准且《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未收载的兽药国家标准。

五、2016年11月15日起申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和兽药检验机构应按照《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要求进行样品检验,并在兽药检验报告上标注《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兽药质量标准。

此前申报的,兽药检验报告标注的执行标准可为原兽药质量标准,也可标注《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兽药质量标准。

六、2016年11月15日(含)前生产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按原兽药标准进行检验,并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七、各级兽医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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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一部978-7-109-15437-758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978-7-109-15434-66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三部978-7-109-15436-0280元中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
化学药品卷978-7-109-15438-4410元
中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
中药卷978-7-109-15433-9380元中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
生物制品卷978-7-109-15435-3420元
总定价:2670元优惠价:2100元
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及其《兽药使用指南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兽药典》)是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编制的第四版兽药典,是兽药生产、经营、检验和监督管理等的法定技术依据。

《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收载品种总计1829种。

兽药典一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及药用辅料共计592种;兽药典二部收载中药材及饮片、提取物、成方和单味制剂共1114种;三部收载生物制品123种。

各部均有各自凡例、附录、索引等。

一部、二部、三部共同采用
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方便使用。

《兽药使用指南》分为化学药品卷、中药卷和生物制品卷,是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的配套丛书,主要对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品种提供兽医临床所需资料,指导兽药使用者科学、合理用药,在促进动物健康的同时,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

本版《兽药使用指南》收载品种总计1492个,其中化学药品卷收载品种821个,中药卷收载成方制剂192个,生物制品卷收载品种479个。

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及其《兽药使用指南》已于2010年12月27日由农业部公告第1521号颁布,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指导用药,《中国兽药典》二○一○年版配套丛书《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中药卷和生物制品卷同时出版。

在使用指南中,具体介绍了每种药物“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等项内容。

首次出版的《兽药使用指南(中药卷)》,有助于改变以往专业术语难懂,影响正确使用的状况,对弘扬我国传统兽医学,推动我国中兽药的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版兽药典收载品种大幅增加。

兽药典一部首次
收载了药用辅料,共计132种;兽药典二部新增了372个饮片标准及16个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标准;兽药典三部首次收载了6项生物制品通则。

本版兽药典对收载的品种标准的修订幅度为历版最高。

对于二○○五年版中收载的21种多年无生产、标准不完善,或临床毒、副作用大的兽药品种,本版兽药典未予收载。

本版兽药典进一步扩大了现代分析技术的应用。

除经典的检测方法外,正文中增加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等在兽药检查及含量测定中的应用。

二部还增加了中药指纹(特征)图谱鉴别技术。

附录中增加了对成熟新技术方法的收载,如一部增加了离子色谱法等,二部增加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本版兽药典更加注重对兽药质量可控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一部附录增加了栓剂、子宫注入剂和眼用制剂3项制剂通则,将上一版滴眼剂和眼膏剂合并为眼用制剂;增加了对药用辅料的总体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增收了“兽用化学药品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等8项指导原则,更加注重药品的质量可控和安全性要求。

二部附录增加了丸剂和胶囊剂2项
制剂通则,增收了“红外分光光度法”等11项检验测定新方法,增收了“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等4项指导原则,提高了对兽药的检测水平,保证了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三部新增兽用生物制品的标签、说明书与包装规定等6项通则,增加了生物制品生产和检验用新生牛血清质量标准等5项附录,加强了对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原辅料的管理,提高了部分成品检验的标准,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对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可控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本版兽药典在编制过程中,以确保兽药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规范性为重点,充分借鉴国内外兽药检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客观反映我国兽药行业生产、检验和兽医临床用药的实际水平,着力提高兽药标准质量控制水平。

《中国兽药典》二○一○年版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推动我国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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