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第三条新建、扩建、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以及与其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1、新建、扩建工程施工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2、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3、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4、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以上的;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第四条生产抢检修、设备维修、维护、技术服务合同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1、生产性固定资产大修、检修项目单项且一次性合同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2、技术服务单项合同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3、设备维护单项合同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采购生产性设备、备品备件、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项目支出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1、生产性设备一次性采购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个品种物资一次性估算采购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3、每类物资批次采购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4、办公用品一次性估算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5、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估算采购额在20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公司零购固定资产项目单项合同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
第七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项目。
第八条其他项目单项合同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
第九条采购备品备件、原辅材料原则上选择厂家直供和选择资信、实力、供货业绩好的的代理商供应。
第十条下列情况采用比质比价、竞价的方式采购:1、本办法规定的限额以下的项目(法定招标项目除外);2、采购的物资只能以唯一供应商获得;3、引进设备、备件国产化中涉及技术保密或专有技术的;4、对于生产单位提出的必须在一周内到货的物资,不按期到货将严重影响生产的生产急需紧急采购物资;对于生产单位提出须立即进行抢检修的项目,不立即进行抢检修将严重影响生产或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紧急抢检修项目所需物资,经生产单位确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按比质比价、竞价程序和方式采购。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投标计划和预算;(三)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情况;(四)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四)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七)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项目投标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如下:一、招标范围公司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承包、服务外包等。
所有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招标程序1. 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招标人应制定招标方案,并根据需求明确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标的、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3. 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布后,如有投标人对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建议,招标人应及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投标截止与开标投标截止日期到期后,招标人应组织开标工作,将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封,并记录开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 评标与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评分标准应合理公正。
评标结果将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谈判与定标。
6. 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候选人,并与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和投标文件两部分。
投标信封内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识或任何其他标识,投标文件则按指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2. 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简介及资质证明- 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或供应商能力证明)- 价格报价及结算方式- 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安全管理方案-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措施等四、评标标准与程序1.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并公告于投标人。
标准应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服务质量、公司信誉等方面。
2. 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应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评标结果应得到合理解释并记录。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1. 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并与其进行谈判、商议合同条款,最终确定最终中标人。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部、省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各项采购和招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开展相关活动.第四条公司成立采购与招标管理委员会为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公务车辆采购、工程建设、设施养护、材料、设备等项目采购和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采购和招标第五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设备、配(备)件、办公用品和其他物资,以及建设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和委托建设,并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和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同项目的采购价格,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
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采购和建设项目,依法招标。
第七条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设施养护项目、技改项目、大宗物品、贵重设备采购以及委托加工等项目,达到下列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1、勘查、设计、监理、检测、咨询、保险、设备(车辆)维修保养等业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2、建设工程、设施养护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3、机电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4、材料、生产设备、配(备)件采购及办公、劳保设备和用品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采购和建设项目。
第八条达到第七条规定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1、建设与养护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的;2、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的;3、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4、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10%)或者主体工程(追加投资低于原投资总额的20%),承包人没有发生变更的;5、经招标确定的广告设施养护、小型建设项目,质量、服务、信誉好的合作企业可以续签同一标(合同主体变化不大)的承包合同,但续签合同年度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后应重新组织招标;6、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项目;7、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8、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采购、建设项目;9、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10、有特定技术要求且供应商相对单一的采购项目;11、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项目;12、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并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采购项目;1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范围、内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招标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曲江建设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
第三条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三)专业、集约、受控,规范有序;(四)竞争、择优、提升,合作共赢。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确定招标方式: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确定选择招标方式。
二、确定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三、确定项目招标范围及材料设备的标准、档次和参考品牌。
四、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管理工作职责一、渠道管理部1、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和适时修订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2、负责与上级单位招标部门进行工作衔接;3、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项目招标工作;4、负责编制本专业(商务部分)招标文件和招标上限控制价;5、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报批;6、负责依据招标结果对外签订合同;7、负责项目招标档案归档、管理;8、负责公司内部招标业务管理;9、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财务管理部1、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审计监督;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是否符合资金预算;3、负责审核招标项目的付款方式和税收筹划;4、参与项目评标工作。
三、风险控制中心1、提供项目招标工作法律咨询和支持;2、负责识别项目招标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3、负责招标项目的审查和提前采购的批复;4、负责审查重大招标项目的法律事项,参与编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5、负责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审批;6、参与重大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1. 前言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3. 招标范围公司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招标。
4.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分为立项、编制招标文件、报批、发布招标公告、投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履约等环节。
4.1 立项立项阶段由相关部门提出招标需求,并经公司领导审批立项。
4.2 编制招标文件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投标函等内容。
4.3 报批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4 发布招标公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告知潜在投标人招标信息。
4.5 投标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4.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4.7 中标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进行谈判,签订中标合同。
4.8 履约中标人需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5.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需要具备法定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等条件。
6. 中标条件中标人需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具备履约能力等条件。
7. 违约责任对于违约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结束语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能够规范和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公司利益。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管理办法,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所有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招标管理范围第五条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六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所有招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环保、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第七条二级机构管理范围集团公司委托各有关二级机构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第三章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总师/副总师、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科技环保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监察部、审计部、政策与法律事务部、信息管理部、国际合作部和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组成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2、审定集团公司招标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3、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例会4、审定集团公司年度招标计划,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入围单位、评标结果5、其他需要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研究与决策的重大问题第九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1、负责建立公司系统招标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招评标管理的规章制度,汇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招标系列范本、技术规范等标准文件,规范和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管理2、组织或参与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负责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组织或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负责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始招标组织审定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组织审核入围单位负责组织将入围单位、评标结果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4、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意见执行或行文批复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备案;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以外的招标,负责对招标结果、合同文本进行备案6、负责牵头策划集团公司打捆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对二级机构和有关项目单位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8、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规划发展部1、参与主机、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组织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主机、设计招标,参与招标申请的审定;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水电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2、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可研之前的勘察设计、咨询等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财务与风险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安全生产部1、负责组织生产技改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生产技改类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的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生产技改以外的设备、材料、调试及性能试验等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生产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科技环保部1、负责组织环保技改工程的年度招标计划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环保技改工程招标,负责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与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环保技改工程以外的环保工程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3、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4、负责编制和发布脱硫、脱硝等环保工程技术规范书5、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环保工程、环保技改等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资本金落实及*问题的审核,并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监察部1、负责对公司系统招标监督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和指导2、受理有关招标问题的申诉,对公司系统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招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指派人员作为监督小组负责人参加招标现场监督审计部从审计角度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并着重对招标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与招标行为有关的法律问题的审核,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信息管理部1、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招标,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参与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3、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有关招标管理工作国际合作部1、参与集团公司境外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境外工程的国内招标,参与招标申请、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结果的审核和审定2、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第十条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主要的招标平台,协助集团公司完成招标相关管理工作具体实施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活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部例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负责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及条件、入围单位、评标细则及评标委员会组成等关键环节进行业务监督;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和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按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系统招标结果、价格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按季度整理汇总统计数据和进行工作总结协助集团公司完成其他有关招标工作第十一条二级机构的管理职责负责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审定组织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 1、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2、组织招标申请的编制和上报3、配合做好招评标的有关工作4、二级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有关例会5、负责执行或监督有关项目单位执行招标结果集团公司委托二级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工作,组建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二级机构、主要投资方、有关项目单位、华电招标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1、负责招标全过程的实施2、所有文件、材料必须全部建档留存,以备监督检查3、集中报备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招标结果4、应指定至少1名监察人员负责监督小组成立之前进行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工作以及定标后的授标和合同签订的监督工作5、负责招评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第十二条项目单位职责项目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二级机构的招标管理制度制定招标实施细则,明确招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监督小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在开标前1~3天确定,必须严格保密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由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有关单位的代表、投资方代表人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等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的,须在招标申请中予以说明,按照管理范围划分可以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分别研究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使用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 3、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也可按照管理范围划分由集团公司指定或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评审权4、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确定的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行解散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时,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评审,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招标领导小组人员不能在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中兼职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组成监督小组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立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监督小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监察部指定人员担任,监督小组一般应包括前期监督人员并不少于3人;其他招标,监督小组由集团公司、其他投资方、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的监察、审计、法律、财务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不得少于2人2、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参加招标全过程的相关会议及活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与方法及细则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等主要环节的监督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对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本办法中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具有相关资质,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在公司系统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有关代理机构公司系统内的招标,由华电招标公司统一代理招标组织形式应在招标计划中一并上报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招标结果分析和工作总结第十四条招标工作流程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的招标工作流程详见附3第四章招标工作计划第十五条招标条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现行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年度招标计划二级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等,编制年度招标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年度招标计划的审核,工程管理部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并按审定意见行文批复经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时,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应报集团公司重新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应在启动招标工作前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第十七条招标进度安排集团公司、二级机构根据已批复的年度招标计划开展招评标工作第五章招标主要程序第十八条招标申请招标申请主要包括招标项目总体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和时间计划安排、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系统内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批文件应一同上报对采用邀请招标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3家及以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标段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须一同上报不得邀请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参加公司系统内的招标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应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要求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审批环节工作时间的需要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具体要求应一并上报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应明确招标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打分法还是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并注明技术、商务、报价权重比例,以及技术和商务评价的主要因素及原则上报招标申请时须将经审查的招标文件和审查意见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由有关项目单位组织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有关项目单位编制、二级机构审查;招标文件的汇编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由二级机构审查必要时集团公司可组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组织招标申请的审定,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审定意见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售标书第十九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并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并同时在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发布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公司系统内的招标应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优先选用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A 级供应商入围,对供应商的管理详见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资格预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根据审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审核,形成入围单位名单,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2、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预审的,二级机构组织审查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3、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的同时,应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需进行资格后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2、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后审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第二十一条现场踏勘如有必要,二级机构或有关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第二十二条投标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满足投标项目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第二十三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如已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由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二十四条评标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应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经审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审评标细则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定;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由二级机构审定评标细则应体现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选择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D级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原则需要设定拦标价时,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额度,拦标价具体数值分别由集团公司、二级机构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办法的选择与制定应贯彻集团公司低价中标的原则在采用综合打分法时,按照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报价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应不低于:服务类控制在35%~45%,工程类45%~55%,货物类控制在50%~70%开标后可拟定澄清文件,要求有关投标人书面澄清;必要时可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召开澄清会,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澄清文件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和监督小组组长共同签发所有澄清答疑均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印送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第二十五条定标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及时召开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及主要技术、商务负责人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评标情况和投标人综合排序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投标人综合排序进行审议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中标人后,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复对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的招标,评标结果经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审议,履行相关程序后批复,并向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备招标结果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中标单位提供合格的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保函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招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由二级机构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与合同谈判负责人共同签署说明性文件,由二级机构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1、拟签订合同方不是集团公司批复的中标人时;2、合同谈判后的合同价款:工程类不在中标价的95%~%范围内,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中标价时;3、主要内容或关键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明显差异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项目单位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项目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主要内容录入集团公司系统以及将合同文本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将对供应商的评价情况及时录入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价系统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设有拦标价的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情况第二十八条招标工作结束后,监督小组应同时出具监督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评标相关资料移交项目单位归档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对于以下情况集团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考核和“双达标”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招标管理工作不规范,有举报投诉现象发生并经查实的;。
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xxx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x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项目,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定理由;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和工程量;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项目,难以分割;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行。
第四条招标项目的立项按《xxx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行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督。
—2—第二章招标机构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项目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3—(四)审批重大招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招标报告;(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中标报告;(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集团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四条下列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二)物资采购项目,包括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三)服务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审计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_____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对于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项目,但集团认为有必要进行招标的,也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集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三)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招标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集团设立招标工作办公室,作为招标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_____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招标工作;(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四)受理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整理和保存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招标方式第九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指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对象应当不少于三家。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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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工程建设、后勤服务、机电设备维修、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XXXX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及技改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XX 〔2010〕7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XXXX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授权XXXX公司组织招投标的项目,包括建筑(新建和修缮)工程、设备设施器材购置及维修、物业服务、销售服务、各类牌板的制作安装、办公设施及耗材采购等。
第三条XXXX公司招投标活动在集团公司规定范围内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竞争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了公平、公正地开展XXXX公司招投标工作,XXXX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
组长: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成员:各副总、经营科、财务科、办公室、生产技术科、机电动力科、通风科、技改办、工程科、生活服务中心、工会、纪检监察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神华集团关于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研究决定XXXX公司三类工程的发包、设备、设施器材的购置及维修、后勤服务、销售服务、各类牌板、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及低耗采购等项目;(四)监督检查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五)根据招标结果审定中标单位;(六)其他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营科,部门负责人兼任主任。
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的规则、规定及各项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的日常工作,对XXXX 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三)审查招标方案并汇报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四)依权限审查招标文件;(五)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备案,主持标前投标人资格复审;(六)决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的组成;(七)考察审定XXXX公司三类工程的发包、设备、设施器材的购置及维修、后勤服务、销售服务、各类牌板、办公家具及办公低耗用品等投标人员名单;(八)负责合同审查,督促中标单位按时签订合同;(九)对不兑现投标文件承诺,不履行合同的中标单位,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并呈报XXXX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十)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竞争性谈判或委托的事项,在集团公司优良、合格施工单位名单中选择委托单位,上报委托实施意见;(二)对符合招标条件的事项,上报招标方案;(三)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四)负责组织招标单位踏勘现场;(五)在评标过程中,向评标委员会(或小组)介绍招标事项的有关情况;(六)根据定标结果,与中标人拟签合同、办理合同审批手续,依授权签订合同;(七)其它应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牵头下,负责招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组织XXXX公司有关部门参与招标活动(包括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标底审查、参加开标会等),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一)纪委对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二)工程科对招标的土建(新建或修缮)工程内容、施工图、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三)生产技术科、工程科及机关科室负责参与对井下施工的地坪、喷浆、起底及巷道维护等工程的内容、施工图、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进行审核。
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的原则等提出具体要求;(四)宣传科负责对井下文明生产、地面文化宣传等招标项目提出具体要求;(五)机电动力科、通风科及相关科室对设备、设施、器材等购置的数量、型号、技术参数及维修项目提出具体要求;(六)办公室对办公设施及耗材的型号、规格、数量提出要求;(七)人力资源科对XXXX公司劳务委外业务合同提出具体要求;(八)煤炭管理科、经营科、治安保卫队、生产技术科等相关科室对销售环节的装车、转运、商品煤筛分、捡矸等项目提出要求;(九)生活服务中心、工会等相关单位对“两堂一舍”、环卫绿化等服务项目提出具体要求;(十)财务科负责对投标单位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进行审核;第九条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的其他情况;(二)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三)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谈判;(四)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三章招标的范围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主要指:(一)新建工程的土石方、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装饰装修工程等;(二)房屋建筑物、道路、供排水、采暖管路等维修改造等工程。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包括:(一)办公设施及耗材;(二)劳保用品;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服务项目包括:(一)销售环节的装车、转运、商品煤筛分加工、捡矸等;(二)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两堂一舍”等后勤服务承包项目;第十三条委外设备的修理项目包括:专用工具、设备、设施的委外修理及加工;第十四条牌板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包括:(一)井上下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牌板;(二)地面各类宣传牌板;(三)各单位各类制度牌板。
第十五条其它委外服务的项目。
第四章招投标的相关事项及相关规定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项,应当进行招标:(一)单位工程(新建、修缮装饰项目)概算总价达到20万(包括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二)单台设备估价5万元以上或一次性批量集中采购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三)办公设施、耗材、维修达到5万元以上的;(四)各类牌板的加工制作安装,根据牌板的不同规格进行招议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五)固定的批量货物运输业务、煤炭销售环节服务、固定后勤服务项目测算数在50万元以上的。
第十七条达不到前款条件的,可采用直接委托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招投标的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一)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施工图及技术方案按规定程序审定;(二)设备采购及维修计划已下达,设备技术参数、推荐厂家经项目实施单位、有关部门及总工程师审定;(三)各类服务项目计划已下达经XXXX公司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实施;(四)其他需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符合招标条件的事项,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招标方案,经招投标办公室审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招标。
第二十条招标方案包含以下内容:(一)工程(设备、器材)概况及招标范围;(二)审批计划及概算;(三)审定的施工图(设备技术参数)、相应的图纸会审纪要及审查情况;(四)招标方式及合同策略;(五)计划工期或开竣工时间;(六)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及中标单位推荐原则;(八)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及依据。
第二十一条招标方案审定后,由招投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审查后方可发售。
第二十二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在规定的媒体、XXXX 公司电子大屏幕、广告栏及XXXX公司内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截止期满、投标单位经审查符合投标条件后方可招标。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应重新发布公告,或经XXXX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转为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
第二十四条招标项目设标底的,大额度标底委托由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咨询管理机构编制,额度较小的标底可由经营科与相关部门在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的基础上编制。
正式开标前,标底严格保密(采用明标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评标由XXXX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依法从组建评标委员小组名单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小组。
评标委员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为7人以上单数(含7人)。
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第二十六条评标委员小组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标,并对所提出评标意见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二十七条招标结束,评标报告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生效后,及时报送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评标的基本情况;(二)开标记录;(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四)评标委员小组成员名单;(五)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六)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名;(七)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八)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一)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三)未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代理人印鉴的;(四)未按照招标问价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字迹模糊的;(五)投标报价超过有效报价范围的(未规定有效报价范围的除外);(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XXXX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开标会议确定的中标单位,在开标会议后五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经理签发或经理授权委托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第五章市场调查小组机构及职责第三十条为了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保证评标标底严谨、准确且具有依据;XXXX公司设立市场调查小组,组长由经营副经理和业务分管领导兼任,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营科,部门负责人兼任副组长,负责建筑(新建和修缮)工程、设备设施器材购置及维修、物业服务、销售服务、各类牌板的制作安装、办公设施及耗材等项目中不确定主材等因素的市场价格的调查及审查工作,召开审查专题会议必须有一名组长参与。
第一组:建筑(新建和修缮)工程成员:工程科财务科纪委及相关单位第二组:机电设备维修成员:机电动力科财务科纪委及相关单位第三组:设施设备采购成员:办公室财务科生活服务中心供应站工会职工代表(1-3名)纪委第四组:其它类成员:经营科及相关单位第三十一条需进行市场调查的招标项目,在招标实施前,由市场调查小组组长组织安排调查小组成员进行市场调研。
第三十二条市场调查可采取电话询问、上网查寻、市场询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投标项目的厂家、品种、质量、价格等进行调查。
调查结束后,由市场调查小组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提交市场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价格调查表,经调查人签字确认作为招标标底的审核依据,同时调查小组及调查人对确定的调查报告负全责,要符合集团对价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及招标资料的管理第三十三条合同拟定的依据:(一)招(投)标文件;(二)招标答疑纪要;(三)招标领导小组审查会议纪要;(四)中标通知书;(五)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订的示范文本。
第三十四条合同由实施单位与中标单位拟定,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经理授权后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十五条招(投)标资料及合同等相关技术资料由招(投)标办公室分别归档管理、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