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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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年考试报考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年考试报考条件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2013年考试报考条件总结归纳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2013年考试报考条件,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监理工程师报考专业对照表: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注:1.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2.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

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土建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土建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土建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土建监理工程师是指在土建施工项目中,负责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报考土建监理工程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证明;
2. 取得土建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 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 在相关领域从事工作满5年及以上(本科学历者)或满3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6. 通过国家或省、市、区(县)级人民政府认可的土建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以上为报考土建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要求,考生需严格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总监理工程师 报考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 报考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重要的职业,负责督导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确保项目的建设与运行达到预期要求。

想要成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

以下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1. 学历要求:通常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相关工程类专业的本科学历。

一般要求是工程类专业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等。

2. 工作经验:除了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一般要求在工程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是5年以上,有项目管理经验和工程监理经验者更受青睐。

3. 相关资格证书:想要成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中国,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持有这一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进行相关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4. 通过考试:想要成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

一般来说,需要参加国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并且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 专业知识和技能: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总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项目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需要多方面能力的职业,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需要具备扎实的工作经验和相关资格证书。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胜任总监理工程师这一职位。

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承担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及监理审核,监督和推进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管理和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保障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管者和管理者,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任务。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

国监及省监报考条件

国监及省监报考条件

四川省监理从业人员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一、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预报名条件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中专学历,且从事工程监理或工程建设类相关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大专学历,且从事工程监理或工程建设类相关工作7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监理或工程建设类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均可报考;2、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人员;3、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现场监理工作;4、监理企业已聘或拟聘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二、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预报名条件: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专业类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取得建设类初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证书的人员均可报考;2、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人员;3、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现场监理工作;4、监理企业已聘或拟聘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三、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预报名条件1、年龄在30岁以上,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或年龄在40岁以上,取得四川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2、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人员;3、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现场监理工作;4、遵纪守法,遵守监理从业人员职业准则,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国监)(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2024新规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2024新规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2024新规2024年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的新规,是关于监理工程师资质认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以及提高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效益。

以下是2024年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的新规。

一、资格要求1.学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工程建设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领域相符。

2.经验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至少从事过2年工程建设监理或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的业绩。

3.证书要求:申请人需要持有有效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在申请时没有执业违法或违规记录。

二、报考流程1.资格审核:申请人首先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并进行资格初审。

2.笔试考试: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参加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理工程师资格笔试考试,以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综合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将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由专家组成的面试组将根据考核要求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以了解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核评审:面试合格的申请人需要经过考核评审,由评审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考核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

5.发布成绩:考核评审结束后,主管部门将发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并公示申请人的资格认定结果。

三、新规要求1.日常学习:监理工程师应每年参加一定的学习培训,并须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更新动态。

2.专业能力: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3.诚信管理:监理工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与职业行为不符的活动,如受贿行贿、泄露工程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维权意识: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辨别权益、主动维权的意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业绩要求:监理工程师需要在工作中逐步积累一定的业绩,如较好的工程质量记录、完成的重要项目等。

辽宁监理员证报考条件

辽宁监理员证报考条件

辽宁监理员证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辽宁省监理员考试:
1、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任职满三年;
2、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或者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
1、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后,任职满三年;
2、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或者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四年。

三、报名参加辽宁省监理员考试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5、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辽宁省监理员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及以上。

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五、辽宁省监理员考试地点及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
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六、辽宁省监理员证书是从事监理工作的必备证书之一,取得该证书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进行再培训后方可继续使用。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正文:----------------------------------------------------------------------------------------------------------------------------------------------------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1992年6月4日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本部门直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

第二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第四条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每二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人事行政管理的专家十五至十九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三至五人。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地方或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或本部门直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

地方或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成立,应报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于每次考试前六个月组成并开始工作。

第八条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制定统一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有关要求;(二)确定考试命题,提出考试合格的标准;(三)监督、指导地方、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审查、确认其考试是否有效;(四)向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

全国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求

全国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求

全国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求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利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非常重要。

如果您想成为一名水利监理工程师,以下是报考条件和要求: 1. 具有本科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学历,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位。

2. 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5年的水利工程设计或施工经验。

3. 具有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5. 在考试前,应符合《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考试大纲》的要求,从而确保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6. 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考费用。

以上是成为一名水利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和要求,欢迎您加入水利监理工程师的行列,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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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

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3: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注:“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6]77号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建设部门: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素质,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现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六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人事部、劳动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属于国家统一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范围。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第五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计划和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第九条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

(三)工作实践经历证明。

第十条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第三章注册第十一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十二条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证书三个月内到当地省级或部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造价工程师岗位工作。

(四)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继续教育、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四条经批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由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建设部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在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各注册管理机构应将注册汇总名单报建设部备案。

建设部对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有关情况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五条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造价工程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一)死亡。

(二)服刑。

(三)脱离造价工程师岗位连续二年(含二年)以上。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造价工程师岗位的工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七条造价工程师享有以下权利:(一)有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权利。

(二)有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的权利;凡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需要修改时应经本人同意。

(三)有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的权利。

(四)有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权利。

(五)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第十八条造价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

(三)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订、修订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四)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五)不得参与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事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

(六)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发布前已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通过认定办法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由人事部、建设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工程师或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一条境外人员申请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和申请在境内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有关报考条件、考务工作的解释权属人事部;有关考试大纲、参考教材、培训、注册管理等工作的解释权属建设部。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建设部门:为切实做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自1998年起在全国举行。

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二、人事部、建设部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五、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00年(含2000年)以前,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六、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

报名后经考试管理机构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七、考场设置地点由人事部、建设部确定,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

八、认真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经建设部审批后公布。

九、培训工作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要坚持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所有考试工作(包括命题与组织管理)。

考生按自愿的原则参加培训。

十、考试与培训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

十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的通知》(人发[1997]75号)规定,认真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保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环节工作的健康运行。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附件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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