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变动的通知
娱乐业企业稽查案例

第六早娱乐业企业稽查案例6-1某娱乐公司设置两套账偷税案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机关在对娱乐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预案充分细致,突击检查方法得当,取得电子证据方法周全,对承包者纳税主体进行了分析认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组织税款入库,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6年5月21日,根据涉外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布置,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下达了《税务人员实施稽查批准书》,批准对某娱乐有限公司2004 年至2005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该娱乐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60万美元,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为餐饮、歌舞娱乐、桑拿。
其经营所用房产系向某贸易有限公司租赁。
公司于2004年1月8日起开始对外营业,其主要营业设施为:营业楼2至3楼设有KTV包厢,营业楼1楼设棋牌室、足浴,又统称休闲部;营业楼地下1楼为桑拿部。
2004年1至11月,公司上述KTV包厢、休闲部、桑拿部由自己经营,2004年11月20日起,公司将休闲部、桑拿部对外承包。
承包期间,休闲部、桑拿部由承包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向承包人收取一定的承包费,但承包人未独立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而是以该娱乐有限公司休闲部、桑拿部的名义对外经营。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检查前,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案头分析,发现该公司从2004年至2005年共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638万元,平均每天的营业收入不足1万元,并且在其申报的营业收入中,只申报了113万元娱乐业收入,其他525万元收入全部按饮食业进行申报。
但检查人员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该公司实际经营中并无独立的饮食设施,也不对外提供独立的饮食服务。
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暗中摸底,发现该公司在卡拉ok歌厅与休闲部、桑拿部分设吧台分别进行收银,其中卡拉ok歌厅由一套电脑操作系统进行收银,总体看其经营规模较大。
该公司自开业来其生意一直比较火爆,从种种迹象分析,其实际经营的收入应该远远大于其所申报的收入,且其申报的收入项目与其实际经营范围并不相符,该公司可能存在较大的偷税嫌疑。
税率

适用税率:
1、购销合同、技术合同,税率0.03%;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0.05%;
3、建筑承包合同税率0.03% ;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税率0.1% ;
5、 借款合同税率0.005% ;
6、 记载资金的帐薄税率0.05% ;
7、其他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每件贴花5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纳税人:指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三资企业暂不执行)。
适用税率:
接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计征,税率5%和7% 。
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江门市每平方米土地年税一级用地8元,二级用地6元,三级用地4元 。
房产税 :
纳税人: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出典产权的由承典人缴纳。由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由于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房产税由代管人或房屋使用人缴纳。
适用税率: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表》无列明的项目税率15% ;
2、除零税率外的更新改造项目税率10% ;
3、楼、堂、馆所税率为30% ;
4、房地产开发项目税率为5% 。
印花税:
纳税人:书立、领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

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随着文化娱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值税的征税政策也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的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和纳税要点,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纳税合规。
一、文化娱乐产业征税政策概述文化娱乐产业是指以文化作品制作、发行、播放、展览、表演等活动为主体的产业。
我国的文化娱乐产业包括电影、电视剧、音乐、出版、演出、美术、摄影等多个领域。
针对这些领域,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增值税征税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化娱乐产业的增值税征税主体为文化娱乐企业和个人纳税人。
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3%,对一些特殊的文化娱乐项目,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
而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增值税的税率也有所区别。
二、文化娱乐产业征税的特殊政策和优惠为了促进文化娱乐产业的繁荣发展,税务部门对一些特殊项目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纳税负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殊政策和优惠:1.文化创意产品对于参加展览、博览会等销售文化创意产品的企业,可以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2.非营利性文化演出对于非营利性文化演出组织和个人,在众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鼓励更多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高质量的文化演出。
3.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项目对于参与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项目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文化娱乐产业纳税要点除了了解相关的征税政策和优惠政策外,纳税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纳税要点:1.发票管理文化娱乐企业和个人纳税人需要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规定,及时开具、领取和保存增值税发票。
开票时应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税款申报和缴纳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准确申报增值税税款,并按时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1994年以来联合发布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废止或失效的文件和文件条款目录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文件(18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15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5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2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50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1〕73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7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157号)。
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82号)。
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1997年1月31日深地税办纪要[1997]4号1月21日下午,黄暹光副局长在十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我局今年起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工作作了研究和部署。
现会议纪要如下:会议指出,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的规定,我局从1997年1月1日起在我市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我市文化建设费的征收管理,有利于我市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并对我局开展此项工作作了如下布置:(一)认真抓好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宣传发动工作。
对外,一方面通过报纸、电视、刊物等新闻媒介发布公告,同时印刷一批宣传资料在征收分局张贴,另一方面,检查分局对有缴纳该费义务的纳税人进行宣传;对内,各分局要重视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还要做好与文化部门的过渡衔接工作。
(二)加强征收管理。
电脑中心、计财处和地方税处要抓紧协调,共同研究开发该项软件,于1月底前供征收分局尽快正式启用。
各征收分局要严格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1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在对娱乐业及广告业的纳税人征收营业税的同时,按经营收入的3%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统计划解工作,由市局计财处负责协调,相关电脑软件由电脑中心负责开发。
(四)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检查列入各检查分局的日常检查内容。
各检查分局要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检查工作作为第一季度税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兼职,在一月底前要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有关规定。
(五)市局地方税处和征管处要认真配合,整理、修改我局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有关解释,尽快完善后向社会公布。
会议最后强调,在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工作中,各分局要及时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向市局反映。
出席:黄暹光副局长、各有关处室及各分局负责附表:1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经典资料:各行业涉及税种总结归纳篇

经典资料:各行业涉及税种总结归纳篇(一)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
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交纳营业税;10.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11.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12.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商品流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缴纳营业税;10.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11.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金融保险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9]61号《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5-18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1994年以来联合发布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废止或失效的文件和文件条款目录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文件(18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15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5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2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50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1〕73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7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157号)。
深圳税种税率
深圳税种税率以企业中存在的主要税种进行分析一、增值税含义:增值税是指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以及加工、修理修配提供的劳务进行征税1、小规模企业:包括商贸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修理修配企业等,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进出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①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②出口免税3、一般纳税人企业:包括商贸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修理修配企业等,增值税税率17%(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进项发票认证期限为180天。
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辅导期当期认证的进项税不得当期抵扣,待到次月抵扣。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上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⑵正式一般纳税人: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期认证的进项税当期可抵扣。
①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余额为留抵税额,不需缴纳增值税。
②销项税大于进项税,余额为应缴增值税额,即当期应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⑶进出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增值税可抵扣,出口货物可免抵退。
①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②出口货物可以免、抵、退税4、增值税税负率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1,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应税销售额×100%⑴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3%)⑵一般纳税人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10.14
•【字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4号
•【施行日期】2011.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60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1年9月20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 粤府法函[2011]769号(略)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娱乐业税种及税率
娱乐业应该缴纳的税费娱乐业应该缴纳哪些税(费)?一、什么是娱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二、涉及税种娱乐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一) 营业税:1、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额,是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2、征收范围: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1)歌厅,是指在乐队的伴奏下顾客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演唱活动的场所。
(2)舞厅,是指供顾客进行跳舞活动的场所。
(3)卡拉OK歌舞厅,是指在音像设备播放的音乐伴奏下,顾客自娱自乐进行歌舞活动的场所。
(4)音乐茶座,是指为顾客同时提供音乐欣赏和茶水、咖啡、酒及其他饮料消费的场所(5)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是指顾客进行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活动的场所。
(6)游艺,是指举办各种游艺、游乐(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等)活动的场所。
上列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税率: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京财税[2000]276号文件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京财税[2002]1677号文件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1)从2001年5月1日起,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2)嬉水、水上滑梯、碰碰船、滑索、飞降、滑道、四轮摩托越野、滚轴滑冰、综合游乐场(园)等项目营业税税率为10%;(3)仅供少年儿童的游乐场或项目、其他游艺项目营业税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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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变动的通知
【标 签】娱乐业营业税,税率
【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0-03-03
【实施时间】2010-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75号)规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从2010年1月1日起变动如下:
1、娱乐业“游艺”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5%”。
2、娱乐业“音乐茶座”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5%”。
3、娱乐业“网吧”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0%”。
4、娱乐业“高尔夫”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0%”。
5、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税目营业税税率改
为“15%”。
我局已于2月22日对网上报税系统的数据进行了调整,请您纳税申报时,认真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
填写营业税申报表时,对于税率调整的应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前的,选择原有的应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选择列表中对应的应税项目。
013 歌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4 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5 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6 卡拉OK歌舞厅--练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7 卡拉OK歌舞厅--恋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8 音乐茶座--酒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9 高尔夫球(10年1月1日起适用)
020 游艺场(10年1月1日起适用)
021 网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填写综合申报表时,对于税率调整的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前的,选择原有的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选择列表中对应的征收品目。
0655 网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56 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57 歌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58 卡拉OK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恋)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07 歌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08 音乐茶座(包括酒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09 高尔夫球(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10 游艺(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其它)(10年1月1日起适用)
如遇问题,可拨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2咨询。
关联知识: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