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例
有关专利侵权的案例

有关专利侵权的案例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专利侵权案件也逐渐增多。
以下是几个有关专利侵权的案例:
1. 美国苹果公司侵犯高通专利案
2019年4月,高通公司曾在德国法院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侵犯其专利。
高通称,苹果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专利技术,涉及智能手机芯片的多项技术。
最终,德国法院判决苹果公司违反高通的专利权,并要求其停售部分iPhone机型。
2. 中国工商银行涉嫌侵犯蚂蚁金服专利案
2018年,蚂蚁金服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中国工商银行侵犯了其支付宝的“二维码支付”专利。
蚂蚁金服称,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其手机银行App推出的“扫码付款”功能,实际上就是在侵犯其专利。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中国工商银行支付了蚂蚁金服35万元的赔偿金。
3. 滴滴出行涉嫌侵犯易到用车专利案
2017年,易到用车曾就滴滴出行侵犯其专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据称,易到用车早在2014年就申请了自主研发的“一键叫车”专利,而滴滴出行在2015年推出了类似的功能。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滴滴出行停止使用该技术,并赔偿易到用车100万元。
这些案例表明,专利侵权对企业的影响可以非常大。
因此,企业在开发新技术的同时,也应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避免侵犯他人专利
权。
专利侵权典型案例

专利侵权典型案例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个典型的专利侵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专利侵权的情况和应对方式。
案例一,公司A生产的电动汽车遭到侵权。
公司A是一家专注于电动汽车研发和生产的公司,他们研发了一种新型的电动汽车电池组装技术,并申请了相关的专利。
然而,不久后,公司B也推出了一款类似的电动汽车,其电池组装技术与公司A的专利技术非常相似。
公司A发现后,决定对公司B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公司A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公司B的电池组装技术与其专利技术存在明显的相似性,并且公司B并未经过公司A的许可就使用了该技术。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B侵犯了公司A的专利权,要求公司B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公司A的损失。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专利侵权的典型情况。
在面对专利侵权时,专利权人需要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需要充分准备充足的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从而获得法院的支持。
另外,对于侵权行为,法院也会给予相应的制裁,例如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对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种制裁不仅可以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够起到震慑侵权行为的作用,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总的来说,专利侵权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及时、有效地应对侵权行为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保护自己的技术成果和商业利益。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专利侵权问题。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外法律实践中,不乏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
本文将就其中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战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可谓备受瞩目,两家科技巨头之间长期存在专利侵权纠纷。
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多个外观和软件方面的专利,而三星则以反击起诉苹果同样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多次诉讼和调解,双方最终在全球达成和解,终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专利战。
二、微软与国内山寨软件生产商纠纷山寨软件生产商生产和销售盗版软件,严重侵犯了微软的知识产权。
微软通过长期的调查和取证,成功起诉了多家山寨软件生产商,并取得了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保护了微软的知识产权,也起到了对侵权者的震慑作用。
三、华为与美国高通专利纠纷华为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也备受关注。
美国高通起诉华为侵犯其多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要求华为支付高额赔偿。
华为则进行了专利无效宣告,并提出反诉指控高通垄断市场。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阿里巴巴与淘宝卖家侵权纠纷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作为中国知名企业,一直倡导知识产权保护。
阿里巴巴将淘宝注册商标保护为自有知识产权,并通过举报、取证等方式打击侵权行为。
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淘宝卖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促进了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百事公司与可口可乐公司商标争议百事公司发起了一场商标争议诉讼,指控可口可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
这起官司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成为近年来商标诉讼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各自的商标权益。
六、华为与海思半导体专利保护案华为内部子公司海思半导体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华为采取了严格的专利保护措施,以确保这些专利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体现了企业内部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七、日本富士胶片公司与苹果专利争议日本富士胶片公司起诉苹果侵犯其相机专利,要求苹果停售涉案产品并支付巨额赔偿。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重要。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创新者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经典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探讨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危害以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苹果与三星的专利之战苹果和三星这两大科技巨头之间的专利纠纷曾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这场纠纷涉及到智能手机的外观设计、用户界面以及技术专利等多个方面。
苹果指控三星的多款智能手机抄袭了 iPhone 的外观设计和用户界面,侵犯了其多项专利。
三星则辩称自己的产品是独立研发的,不存在侵权行为。
经过长时间的法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三星向苹果支付巨额赔偿。
这一案例不仅凸显了专利保护在科技领域的重要性,也反映出了企业在竞争中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外观设计和用户界面等方面的创新同样可以受到专利保护。
对于科技企业来说,不断进行创新并及时申请专利,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同时,也警示其他企业在研发和设计产品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
案例二:某知名作家作品被抄袭一位知名作家的畅销小说被另一位作者抄袭,情节、人物设定甚至部分语句都极为相似。
原作者发现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案例中,抄袭者不仅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也损害了原作者的声誉和经济利益。
对于文学创作领域来说,抄袭行为严重破坏了创作环境,打击了原创作者的积极性。
这也提醒了广大作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
同时,读者也应该支持正版作品,抵制抄袭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创作的良好氛围。
案例三:某品牌商标被仿冒某知名品牌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消费者基础。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仿冒该品牌的商标,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这种商标侵权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对原品牌的形象和市场份额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原品牌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它们是企业和个人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形式。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经典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苹果和三星这两大科技巨头之间的专利纠纷曾经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苹果指控三星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智能手机的外观设计、用户界面等方面。
这场官司旷日持久,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
在这个案例中,苹果公司强调其产品的独特设计和创新功能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而三星的某些产品被认为与苹果的专利存在相似之处。
这一纠纷不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市场竞争和商业策略。
最终,法院做出了一系列的判决,有的对苹果有利,有的对三星有利。
但无论如何,这场大战对于整个科技行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让企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研发和专利申请。
同时,也促使行业内对于专利的界定和保护范围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案例二: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商标纠纷也是一个备受瞩目的案例。
原本,加多宝公司租用了王老吉的商标进行凉茶的生产和销售,并将其打造成为一个知名品牌。
然而,当双方的合作终止后,围绕着王老吉商标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加多宝公司在失去王老吉商标后,推出了自己的品牌加多宝,但在宣传和市场推广中,使用了一些容易让人联想到王老吉的元素,这被王老吉方面认为是侵权行为。
这个案例反映了商标在品牌价值中的重要性。
一个知名的商标往往能够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因此商标的归属和使用必须得到明确和规范。
同时,在品牌推广过程中,如何避免侵权也是企业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
案例三:“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琼瑶作为知名作家,其作品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于正编剧的电视剧被指抄袭了琼瑶的作品,引发了一场著作权侵权诉讼。
专利经典案例

专利经典案例专利经典案例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争议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力的案例。
下面将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专利经典案例。
1.罗区袜(Luo socks)专利案例罗区袜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起著名的专利案件。
2009年,广东省中山市一家袜子厂商利用一种新型设计,在袜子脚掌部位加入了排汗带,提高了袜子的舒适度和透气性。
后来,该公司将该新型设计申请了专利,并开始生产罗区袜。
然而,不久之后,一家上海的公司也开始生产类似的罗区袜,这引发了一场专利侵权纠纷。
最终,广东厂商通过专利申请的技术文件和其他证据,成功证明了他们在设计上的创新性和先发明权,法院裁定对方侵犯了其专利权。
这个案例在中国专利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同时,该案例也表明企业在创新时需要重视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以确保自己的创新成果不受侵权。
2.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案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侵权案是当年备受瞩目的案件之一。
2011年,苹果对三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外观设计和软件方面的专利。
这场专利诉讼使得全球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引发了对于技术领域中专利的边界和保护范围的辩论。
201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法庭判定三星犯有苹果专利侵权,并判三星支付10亿美元的赔偿金。
然而,随后的上诉和再审中,判决结果发生了多次变化,最终赔偿金额减少到5亿美元。
这个案例在全球范围内揭示了专利侵权的复杂性,以及各国法院在对专利案件进行裁决时的差异性。
也引发了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讨论和改革。
3.爱迪生与西门子的专利斗争爱迪生与西门子之间的专利斗争是20世纪初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段重要故事。
当时,爱迪生拥有许多重要的发明专利,包括电灯、电话等。
然而,爱迪生在将这些专利应用于商业生产中时遭遇到了很多困难。
其中一个重要的竞争对手就是德国的西门子公司。
西门子公司在爱迪生的专利到期后,开始生产和销售与其专利相关的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份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
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 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
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围绕原告起诉的要点进行审查。
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应当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结合其所知晓的所属领域的技术知识加以判断。
只有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才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在判断编码输入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时,要重点对比编码方式和取码规则等;如果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而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2007年5月28日,微软中国公司以郑珑拥有的名称为“字根编码输入法及其设备”的发明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26条第4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
2008年3月2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128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维持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1282号决定;2、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微软中国公司负担。
案例三:(美国)摩托罗拉公司诉付莲华、北京中天神舟通信市场有限公司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侵犯专利权之制造、销售主体的确定”问题的典型案例。
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是俩中典型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在侵犯专利权案件中,确定制造、销售行为的主体是正确确定民事责任承担者的前提。
此外,由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可能带来的侵权责任不尽相同,在确定了侵权行为实施者的基础上,也需要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以便正确地分配侵权责任。
专利权的财产权。
因侵权行为不会导致权利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因此,在侵犯专利权案件中,不适用赔礼道歉这一针对人身损害的救济方式。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付莲华、中天公司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2、被告威而威公司停止制造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3、三被告销毁所有库存的被控侵权产品;4、被告威而威公司销毁所有用于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图纸、专用设备、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以及模具或其他工具;5、被告威而威公司在新闻媒介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6、被告威而威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及公证费3000元、翻译费7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付莲华、中天公司停止销售“WEIERWEI”牌VEV-3188对讲机;2、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威而威公司停止制造、销售“WEIERWEI”牌VEV-3188对讲机;3、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被告威而威公司赔偿原告摩托罗拉公司经济损失(含诉讼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万元;4、驳回原告摩托罗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10110元,由被告威而威公司负担9110元,被告付莲华及被告中天公司各负担500元。
案件四:(日本)泉株式会社诉北京仁和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美视晶莹银幕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现有技术抗辩及损害赔偿”问题的典型案例。
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可以选择从属权利要求主张权利;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被告不能组合两篇现有技术进行现有技术抗辩,而只能单独对比。
如果被告主张其使用的是自有专利,但只要被告主张的自由专利的申请日晚于原告专利的申请日,则其抗辩不能成立。
一般情况下,侵权赔偿数额并不应因被控侵权产品所侵犯的专利权要求的数量不同而有所不同。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仁和世纪公司停止销售、被告美视晶莹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原告专利的产品,判决被告美视莹公司销毁侵权产品以及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2、判令被告美视晶莹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美视晶莹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被告仁和世纪公司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2、被告美视晶莹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泉株式会社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2万元;3、驳回原告泉株式会社其他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10元,由原告泉株式会社负担人民币4000元,由被告美视晶莹公司负担人民币601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五:(西班牙)车辆座位制造工业公司诉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金通宝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设计要部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作用”的典型案例。
外观设计的侵权判断,必须结合产品实际使用方式和状态综合判断。
本案中,座椅产品的主视图对于整个外挂的美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同时,鉴于涉案车辆座位公司涉案专利系以两个座位为一组的连排座椅整体的设计,在确定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及进行专利侵权比对时,除了单个座位的设计外,两个座位的连接或组合部分,也对整个专利设计的美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苏州金龙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被告金通宝龙公司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2、被告苏州金龙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3、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50413.03元;4、被告苏州金龙公司销毁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及库存侵权产品;5、由二被告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驳回车辆座位公司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10304.13元,由车辆座位公司负担。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等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中国法院审理的诉讼标的金额最大的专利纠纷案之一。
作为中国法院至今审理的诉讼标的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件之一,本案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
案件本身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和专业技术问题;但由于案件最终调解结案,使我们关注的焦点转移到调解——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上来。
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当事人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应该说是解决纠纷的上上之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斯达分公司、施耐德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正泰股份公司专利号为ZL97248479.5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2、斯达分公司、施耐德公司将侵犯正泰股份公司涉案专利权的所有产品上交法院,并在法院监督下进行全部销毁或交给正泰股份公司;3、斯达分公司赔偿正泰股份公司损失50万元;4、施耐德公司赔偿正泰股份公司损失334869872元。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被告乐清分公司、施耐德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正泰股份公司专利号为ZL97248479.5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2、被告施耐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前10日内赔偿原告正泰股份公司损失334869872元;3、驳回原告正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4、本案案件受理费1686859元,由原告正泰股份公司负担2500元,被告施耐德公司负担1684359元;异地调查取证费4700元,审计费42000元,合计46700元,由被告施耐德公司。
二审审理情况:本案在二审审理期间,施耐德公司及其母公司施耐德电气公司与正泰股份公司基于本案达成全球和解,达成如下协议:1、施耐德公司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向正泰股份公司支付补偿金人民币15750万元,如施耐德公司未能按照前述期限和金额付款,正泰股份公司股权申请执行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温民三初字第135号民事判决;2、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716149元,由施耐德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17161749元,减半收取858074.5元,由施耐德公司、正泰股份公司各负担429037.25元;3、本协议签署并履行后,双方就本案不存在任何争议。
案例七: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两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如何在专利行政案件中正确提交和使用证据”问题的典型案例。
证据的正确提交和使用是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当事人在无效审查程序中,应当根据《审查指南》所规定的期限及时提交证据材料。
对于公证证据而言,其仅能证明公证程序进行时所发生的客观事实。
至于公证文书中所包含的当事人陈述或者证据材料的内容是否真实,还需要其他有关的证据予以佐证;公证证据并不因其具有的形式而必然具有直接的证明力。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维持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0362号、第1115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2、两案案件受理费用各人民币100元,均由原告中威公司负担。
案例八:(德国)许茨工厂公司诉上海山海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专利权要求中技术术语的解释”问题的典型案例。
当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的含义有争议时,首先应当根据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专利授权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的陈述以及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的陈述进行解释。
这些解释技术术语的证据在美国法院判例中被称为内部证据。
只有根据内部证据仍不能确定技术术语的含义时,才允许借助外部证据确定技术术语的含义;外部证据包括专家证人的证词、字典与工具书的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