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第三章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1

☐第三章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选举方式、选举类型、选举组织及选举参与☐选区划分和选票计算☐美国总统的选举☐第一节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的建立☐一、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一)古希腊、古罗马时期☐雅典的十将军委员会,斯巴达长老会成员和监察官☐古罗马王政时代的“王”和高级官吏,共和国时代的执政官☐(二)中世纪罗马教皇,英国和法国的等级会议☐(三)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现代选举制度得以确立☐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规定国会下院议员实行“自由选举”,1791年法国宪法规定议员必须由普选产生,标志着现代选举制度的确立☐二、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普遍选举权原则☐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普遍原则的确立,大体上经历了从严格限制选举权到逐步放宽选举权,再到形式上确立普选权三个发展阶段。
☐在对选举的诸多限制中,影响最大的是财产限制、性别限制、教育限制和种族限制。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是“人生而平等”理念在选举时间中的具体体现☐基本涵义:☐人人都有选举权,人人票力平等☐人人都有被选举权,人人胜机平等☐(三)直接(间接)选举权原则☐(四)秘密投票原则☐第二节选举方式、选举类型、选举组织及选举参与☐西方国家选举方式☐选举的类型☐选举组织☐选举的参与☐一、西方国家选举方式——竞选☐竞选宣传☐竞选班子☐竞选经费☐二、选举的类型☐大选☐中期选举☐预选☐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地方选举☐三、选举组织☐西方国家有的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有的专门成立了选举机构组织管理。
☐四、选举的参与☐选民资格的规定:居住在该国的外国人无选举权;达到一定年龄才有选举权;必须在选举区内居住满一定期限;精神病患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者无选举权等。
☐英国选民资格的规定:年满18岁,在选区居住满三个月,英国公民,精神正常,非因叛国罪或其他重罪服刑者,未因选举舞弊判罪而又未满五年者,不是有权担任上院议员之贵族。
00316西方政治制度第三章

第二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
选举原则是指选举制度和选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理和 精神,决定着一个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人们在长期 的选举实践中共同认可和普遍接受的一些列价值理念。 一、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是每 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都拥有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普遍选举原则的理论基础是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天赋 人权”和“主权在民”学说,它是人民主权的宪法基本原则 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首要 表现。 限制选举(有限选举权):财产限制、性别限制、受教育程 度限制、种族限制等。
第三节 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划分 一、选民资格
选民是指依照一国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公民。 西方各国选民资格通常必须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实 质要件又可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 1、积极要件:是取得选举权时必备的条件,一般指具有本国 国籍、一定年龄及相当的居住时间。 (1)国籍条件:一般要求本国国籍,荷兰、英国等给予外国 人和无国籍的人选举权。 (2)年龄限制:大多国家选民年龄为18岁,日本20岁,意大 利、比利时为21岁。 (3)居住期限:大多国家的选民只能在居住地参加选举投票, 公民要在居住地享有选举权,必须居住满一定的期限。德国、 澳大利亚为1个月,英国为3个月,比利时、法国为6个月,挪 威和冰岛为5年。
四、选举公开原则
选举公开原则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 经过和选举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选举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候选人情况公开。 二是选举过程公开。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 选举竞争、投票和计票等都应公开。 三是候选人能够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四是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美 国的《联邦选举法》和日本的《政治资金限 制法》等都对竞选资金公开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 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 第一节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 则及其特点
• 第二节 西方国家的选举类型,选举 组织及选举参与
• 第三节 选区划分与选票计算 • 第四节 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
第一节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 的基本原则及其特点
一、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 2.平等选举权原则 3.直接选举权原则 4.秘密投票原则
2.选民登记制度
• (1)登记方式 • 第一,政府通过人口普查方式进行
选民资格调查 • 第二,选民本人主动向选务机构申
请登记 • 第三,强调性的选民登记制度
(2)下列情况不予登记
第一,特殊职业、职务者 第二,因刑事犯罪被剥夺选举权的人 第三,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无正常
行为能力的人 第四,被教养、收容者、无业游民等
• 1.多数代表制 • 指在一个选区中获得多数选
民投票的候选人或候选人名 单当选,而得票较少的候选 人或政党落败。
• (1)相对多数代表制:由获得一选区最 多选票候选人当选
• (2)绝对多数代表制:在一选区内获得 超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 (3)对多数代表制的分析
• 第一,该计票方法应用范围广泛,既可以 用于小选区制,也可用于大选区制
的政治基础 • (3)由于社会利益呈现多元化状态,在此
基础上必然形成多元化的政治文化 • 第一,公众政治观念是多取向的,非统一的 • 第二,公众普遍反对任何政党或个人对政治
权力的垄断
3.竞选活动的一般性规则
(1)竞选宣传 第一,要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保障 第二,要有新闻自由的法律依据 第三,要有金钱的支持
第三节 选区划分与选票计算
• 一、选区的划分 • 1.选区:组织选民进行选举
简评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简评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摘要: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它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并随其变化而变化。
在人类历史上先后经历过奴隶主政治制度、封建制政治制度、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总体而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对成熟,特别是选举制度,已成为人类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对于中国而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待完善与发展,未来要过渡到共产主义,学习借鉴西方政治制度中的菁华,成为历史的必然……关键词:政治政治制度西方选举制度我们讲“西方”,在地理概念上主要指西欧北美地区,在政治概念上泛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是指近现代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它是在同中世纪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已经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
此外,它是西方国情和政治文化的产物,代表了当代西方国家的政治文明和发展道路。
我们把制度定义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行为规则,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思想文化制度……那么,什么是政治制度呢?事实上,政治制度并不是某些先哲们头脑中的产物,也不只是档案架上陈列的文字条例,而是人类政治文明长期发展的结果。
关于“政治制度”的界说,古往今来,众多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早可追溯到23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写道:“一个政治制度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
”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迪威尔热定义政治制度为:“政府机构的总和”。
前苏联科学院一致认为:政治制度“是形成个人政治意识和标明参与政治过程的阶级、集团及其组织的相互关系的实际行之有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政治领导借以实现它对社会的监督和管理特权所用的方法”。
如此等等。
实际上,政治制度是一个广泛的范畴,不仅包括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制度,而且还包括一些列的具体的政治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各类政治实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1、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积极公民必须是法国1791年宪法规定年满25岁,有法律所指定的一定时期的住所,已交纳了相当于3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不处于被雇佣的奴役地位等的法国人。
积极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就是消极公民。
(区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标准在于是否缴纳土地税和人头税)2、普选制:建立在普选权基础上的选举制度,也就是公民普遍、平等地参加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
普选制是现代选举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
3、宪章运动:为争取自身权利,英国工人阶级于1837年掀起了群众性的宪章运动,提出年满21周岁的男子都有普选权、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废除议会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平均分配选区、国会每年举行一次改选等六条要求,其中,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为首要的目标。
4、选举的含义: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和推举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
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选举制度是使政府获得合法性最有利的途径)5、选举制度的含义:是选举产生国家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制度,是由一系列关于选举的法律、法规和归责构成的政体,其具体内容包括选举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6、英国1832年的改革:1832年,英国议会迫于新兴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争取选举权的激进运动,制定通过了《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实行选举改革。
7、美国内战后南部各州对黑人选举权的限制对黑人选举权的限制:1)人头税,2)文化测试,3)祖父条款,4)白人预选会8、英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过程1)1918,《国民参政法》,年满30,凡自己或其丈夫拥有5英镑价值的土地或住宅,享有选举权;在大学选区,30岁以上的女子与男子平权2)1928,英国政府颁布《男女选举平等法》取消了对于妇女必须年满30岁要求;3)1948,英国通过《人民代表法》,规定凡是年满21岁,在其选区居住满3个月;不分男女均有投票权4)1969,《人民代表法》,年满18岁。
当代西方选举制度

当代西方的选举制制度摘要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公众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特定公职人员的一种制度。
它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径,与议会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一起构成西方国家社会政治制度。
同时它与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选民登记,选民与候选人资格,选区划分,选票计算,选举机构,选举经费的取得及选举保障制度等。
关键词:选举制度,规律,意义1选举制度的发展和演变1.1 历史考察早在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度下就有了选举活动。
在古罗马共和时代,实行贵族寡头政治制度,平民享有处理公共事务的发言权和选举官吏的权利,执政官也可从平民中选出。
在中世纪的欧洲,封建等级中的平民会议,也有由自由民推选的代表参加。
但是这些选举活动与现代选举制度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1.2 现代选举制度的特点现代选举制度是在资产阶级同封建专制制度斗争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并在阶级斗争和社会矛盾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得以发展和完善。
其特点是:一是它具有明确的原则,规范和制度以及法律保障措施;二是选举作为一种任用方式,不同于委任制,聘任制等其他制度,它拥有较广泛的选民参加,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依据推举出国家机构的执掌者。
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一个社会民主化发展水平。
在当代社会,选举仍然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
1.3 选举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选制形成和演变过程来看,其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大体上从严格限制选举权,逐步放宽选举权,形式上确立普选权三个发展阶段。
其发展一般规律是:第一,从限选到普选。
所谓限选是指公民要想有选举权,除具有公民资格者外,还应具备规定的财产条件,教育条件或性别条件。
所谓财产条件是指公民必须具有一定的财产才能有选举权,达不到规定财产的选民则无选举权。
所谓教育条件是指公民须受过一定教育,才有选举权。
所谓性别条件是指即以男性取得选举权的条件,女性则没有选举权。
西方政治制度 杨建成 精讲班 第三章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主讲老师:杨建成选举制度是选举产生国家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制度,是由一系列关于选举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构成的整体,其具体内容包括选举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如选民与候选人的资格、选区划分、竞选规则、投票计票等。
选举制度是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与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共同构成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三大支柱。
西方各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又各有特色。
第一节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选举制度的产生在现代西方国家,选举是指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和推举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几乎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以一定的形式存在过。
选举在原始公社的氏族组织中曾广泛存在,氏族所有成年男女通过氏族会议的形式,以公开、平等、直接的方式来选举氏族首领并决定氏族一切重大问题。
原始公社的这种选举作为人类社会选举制度的萌芽,是一种"古代自然形成的民主制"。
进人奴隶社会后,选举活动范围虽然大大缩小,但在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和古罗马共和国,选举的制度化程度却相当高,公民可以通过选举产生军事领袖、执政官或保民官,这些实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世纪的欧洲,在漫长的君主制统治下,选举政治只有零星的存在,如12世纪,许多通过暴力或金钱手段从封建主手中获得自治权的城市,通过特定的选举制度,由市民选举产生的市议会作为城市的管理机构;13世纪到16世纪,英法等国家召开的封建等级会议中,也有由市民推选产生的代表参加。
从1295年开始,英国的议会除了贵族和僧侣外,还有了由"选举"产生的市民代表。
法国1302年召开第一次三级会议,贵族和僧侣代表直接在各司法管辖区召开的大会上选举产生,而第三等级即市民等级的代表则通过乡和市镇两级选举产生。
中世纪选举市民代表的方法为后来西方选举制度的创建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这一时期的选举活动与近现代选举制度仍存在着本质差异。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普遍选举权原则(最基本原则)强调的是选举权、被选举权范围(即选举主体、客体)的广泛性定义: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有限选举权:财产限制、性别限制、受教育程度限制、种族限制等(二)平等选举权原则1、定义: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票权,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和效力是相同的。
“一人一票”和“一票一价”。
2、不平等现象:(1)议会议员名额分配不均;因此代表的选民数不同,存在事实的不平等。
(2)每个投票人所投票数不等;(3)每票的价值不等;(4)选区人口比例不均衡造成的选民选票价值的事实差异。
(三)直接选举权原则定义: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议员和国家公职人员。
直接选举能准确表达民意。
一般来说,西方国家下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上院议员和总统,有的国家采用直接选举,有的国家采用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由选民投票选出选举人或选举人团,再由选举人(或选举人团)投票选出立法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
美国总统、德国总统、意大利总统和法国议会参议员选举。
(四)秘密投票原则定义: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
保障公民意愿的真实表达。
公开投票:就是在公开的环境下选民公开表达自己的投票意向。
类型:举手表决、呼声表决、双记名表决、唱名投票1856年澳大利亚最先实行无记名投票。
第二节西方国家选举类型、选举组织及选举参与一、大选选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代表或国家最高领导人,一般来说,是产生国家执政党的选举。
英国大选:议会下议院议员的选举。
日本大选:众议院选举美国大选:总统选举法国、俄罗斯大选:总统选举二、中期选举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举行的国会选举为中期选举。
中期选举通常在11月第一个星期后的星期二举行;作用:是对执政党执政效果的检验,或者也可以借此形成对主要政党实力变化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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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的经典话语
“没有自由的选举,就没有民主政治。” ——奥斯丁·莱内 (Austin Ranny)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Federal Council)和国家杜马(National Dyma)组成,其 中,联邦委员会不经过全国性的选举产生, 而由俄罗斯联邦的每个主体各派两名代表 组成;国家杜马每4年选举一次,选举仿照 德国式的“多数代表和比例代表混合 制”(mixed system of majority and proportional election)进行。
。
1689年,英王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接受《权利法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1429年规定,只有年收入超过40先令的居 民才具备选举资格(1679年提高到200镑)
●《1688年权利法案》规定,国民议会实行 自由选举,但不久为议员的当选资格设置 了高门槛:郡议员的每年的土地收入必须 达到600镑以上,市镇议员每年的不动产收 入300镑以上。
汉密尔顿:没有财产的人就是没有自我意志的人。
富兰克林:允许那些没有地产的人选举是不合时宜的
1789年第一次举行美国总统选举时, 只有约4%的成年人投票
2、1861—1865年的南北战争结束了对黑人 的奴隶制。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14条修正案 赋予黑人公民权并允许他们参加选举,但 南部蓄奴州仍然不准黑人投票。两年后, 宪法第15条修正案通过,明确禁止州政府和 基层政府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当时不少男 性白人也许反对为投票规定财产条件,但 他们却把剥夺妇女、黑人、印第安人、非 白人移民的投票权看作天经地义。
第二节 选举原则和选举过程
一、选举原则
(一)权威性原则
1,代议机构是否真正通过选举产生 2,代议机构是否国家最高立法权力机关 3,代议机构是否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具有实
际影响力
(二)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指是否实现 了普选权
(三)平等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指“一人一票、一票一值”, 不允许任何选民享有特权。
5、 1875年制订的选举法规定,选民资格为 年满21岁的男子, 1944年,规定年满21岁 的男女公民都有选举权, 1974年,法国又 对选民的年龄资格进行了修改,由21岁降到 18岁,从而与其他西方国家普选制的规定一 致。
美国
自由女神像
1、在殖民地时期(1585—1776),美 国也把财产权作为投票权的基石。早 期只有男性成年白人土地所有者才能 投票。虽然各殖民地对选举权的财产 要求不尽相同,但它们对选举权都作 出了土地方面的要求,其中最为普遍 的财产要求是“年收入40先令的自由 持有的土地”。
美国妇女获得投票权的历程
∮ 早在1777—1807年间,新泽西州就 允许拥有财产的白人妇女投票。
∮ 一百多年后,怀俄明州才在1890年宪 法中赋予妇女选举权。再过30年,即 1920年第19条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美国 白人妇女才拥有选举权。不过,白人 男性政治领袖的歧视和诸如人头税之 类的法律障碍依然阻碍着妇女行使投 票权。
2、1792年8月11日的法令把投票年龄从25岁 降至21 岁,废除了选举税的条件,并禁止 使用“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说法, 但它又明确规定,唯有拥有足以被认为是 “以其劳动产品为生”的财产的人才能投 票,这实际上维护了对非纳税人的排斥, 当时至少有100万乞丐、流浪汉和家仆被剥 夺选举权,更不要提妇女了。
法国
法国的议会两院是经过两种不同的选 举方式产生的,国民议会(5年)由直 接选举(direct election)产生,参议院则 由间接选举(indirect election)产生。国民 议会选举制度采用“单记名多数两轮 投票制”(single-candidate two-rounds majority voting)。参议员(9年)由选举 团(electoral college)间接选举产生。
法国
1、1789年初,在起草《权利宣言》时,孔 多塞(1743—1794)坚持有产者是行使公民 权的天然条件之一。《人权宣言》执笔者 西耶斯(1748—1836)草拟的《1791年宪法》 以财产和年龄为标准,把人民划分为两类: “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前者必须 满25岁且缴纳相当于三天劳动所得的税收; 后者则包括妇女、家仆、乞丐、流浪汉、 教士和赤贫者。当时法国有2600万人,其中 “积极公民”只有440万,他们享有投票权。 “消极公民”则被剥夺了投票权 。
选举制度是与议会民主制度相关联的 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产生国家各级 代表机关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 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其内容一 般由宪法、议会组织法和选举法加以 规定,有的国家的选举制度还包含在 选举的习惯和惯例中。
熊彼特:
民主是“一些个人通过竞争人民 选票来获得决策权的制度安排” (人民统治——人民选择统治者; 人民变成了选民)
3、1795年宪法倒退,恢复以财产为基 础的选举权,并更加严格,仅限于少 数相对富有的资产者和纳税人,结果 选民下降到10万人左右。
4、1799年的宪法再次恢复男性普选, 取消财产资格。及至拿破仑于1804年 建立帝国,宪法又被改变。从1789年 到拿破仑建立帝国,法国的选举资格 经历了八次翻过来、倒过去的变化, 实际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男性普选权 问题。
马尔科姆原是穆斯林组织“伊斯兰民族”的头 领,他到处发表演讲,强调族裔对立,把什么事 都往种族冲突上拉,煽动黑人对白人的仇恨。到 后来他醒悟、放弃暴力、并和腐败的教主进行抗 衡,不再强调仇恨;而是追求黑人和白人之间的 沟通、理解、博爱,但却遭到自己原先效忠的组 织的暗杀。
The Ballot or the Bullet 这篇演讲发表于1964年
古希腊和罗马的选举
位于普尼克斯山上的演讲者的平台。这里是公民议会的聚 会场所,雅典的政治家们站在此处发表演讲,“黄金时代” 所有的政治斗争皆在此上演。
一、古希腊的选举 公民大会(40次/年) 五百人议事会(260天会) 民众法庭(200多公民)
雅典人只在有限的领域采取选举制, 如将军和司库等这类需要专门技能 的官员。
1979年修改选举法时,该比例依旧; 42年后,即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又将其
改为4:1,沿用至今,已有13年。 2010年,即将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
4、1884年,英国在民众的压力下进行 了第三次议会改革,它把城市中的 “房主选举权”原则扩大到各郡区, 使部分农业工人也获得了选举权,这 让约200万农村劳动力获得了投票权, 英国选民总数又增加一倍,达到450万 人,占成年男性居民的约2/3(或成年 总人口的28.5%)。
5、又过了34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已 经开打并需要妇女加入劳动大军的 1918年,30岁以上的妇女才获得投票权; 再过10年,到192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 与男子一样的投票权(21岁)。
∮ 这种局面一直要等到1970年代第三 波妇女运动兴起后才得到改变。也是 在六七十年代民权运动的影响下, 1971年通过的第26条宪法修正案才将投 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自由派的理想是让中产阶级分享方方面面的特权,而让无 产阶级留在锁链中——英国工党领袖拉斯基
四、各国议会选举制度概述
英国
2、1832年,由于新兴资产阶级和小资 产阶级的要求,英国议会通过了一个 改良的选举方案,降低了选民的财产 资格,这使得选民人数从30万左右扩 大到67万,但即使这个数字也不过是 当时英国成年人口的7.l%左右。议会 议员则几乎全部是土地贵族和大资产 阶级的代表人物,小资产阶级和无产 阶级几乎完全没有自己的代表,连工 业资产阶级的代表也不多。
选举制度的作用是把人民投的票变成 议会里的席位或政府中的职位。
二、选举制度的功能
提供政权的正当性 民意与政策偏好的形成 冲突的制度性解决管道 民众对政治信息的取得与学习
三、选举制度的产生
选举活动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氏族、 部落首领和祭司的活动(作为社会性 活动),作为一种参与社会政治的方 式,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 的欧洲。
3、英国于1867年实行第二次议会改革, 它规定在城市中凡拥有单独住宅的户 主(不论其价值多少)和每年缴纳房 租10镑以上的房客,只要在选区内居 住一年以上都有选举权;在各郡,凡 每年缴纳地租12镑以上的租佃者和每 年收入5镑以上的土地所有者都有选举 权。这使得一部分熟练工人获得了选 举权,使选民总数由135万增加到225万, 占男性公民的1/3(或成年居民的15% 左右)。
二、古罗马的选举 罗马共和国主要由元老院、执政官、 民众会议三种机构组成
元老院:300人左右,实行终身制
执政官:由百人组(193)会议选举并经 元老院批准
民众会议:区会议、百人组会议、部 族会议以及平民会议组成,作用有限, 被贵族把持。
四、选举制度的发展
英国
惠灵顿凯旋门
1、从《大宪章》(1215)到“光荣革命” (1688),选举只是富人的游戏
民主用选举取代了委任,前者由众多平庸 之辈参与,后者由少数腐败分子为之。 ——英裔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
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美国总统 林肯
傻瓜有时候也是对的。 ——英国政治家 丘吉尔
台湾选举是选苹果,从一堆烂苹果中 选出一个最不烂的。
第一节:选举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选举制度的涵义
选举中的不平等
1,违背一人一票制,存在享有复数投票 的阶层和集团
英国下院选举中曾存在复数投票权,一 个住宅一个投票权,多个住宅多个投 票权;大学生享有两个投票权
2,违背一票一值:每个选民所投选 票价值不一样
1953年,中国制定第一部选举法时规定:选 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和城市每位代表 所代表的人口数量比例为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