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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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品批发企业出库复核员岗位职责

GSP药品批发企业出库复核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明确出库复核员的岗位职责。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与公司规章制度。

三、责任人:出库复核员
四、内容:
1、依据《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发货出库复核工作和批号的检查工
作, 保证发出的货物不出现任何差错;保证药品质量跟踪工作顺利进行。

2、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复核,负责出库药品数量准
确、质量合格、包装牢固、标识清晰。

3、复核时发现外包装破损、标识模糊或脱落、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包装
内有异常响动和渗漏、药品已超过有效期等情况时有权决定不得出库,并及时报储运部部长处理。

4、负责零货药品的拼箱工作,拼箱药品应根据药品拼装原则,液体制剂不得与
固体制剂拼装同一箱内、多个品种应尽量按剂型分别装箱。

5、使用其他药品的包装箱为拼装药品代用箱时,应在代用包装箱上贴上或标上
醒目的拼箱标志。

6、复核完毕后在发货凭证上签名备查,并在计算机系统内建立复核记录,便于
质量跟踪。

7、正确理解并履行本岗位的质量管理责任。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者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者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药品出库复核是指通过检查和核对药品出库单与实际出库药品是否一致来确保药品的准确出库,是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制定本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二、任务与职责1.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的任务是根据药品出库单和实际库存进行药品出库复核,确保药品出库准确可靠。

2. 药品库管人员的任务是协助药品出库复核人员进行药品出库复核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药品出库复核流程1.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准备工作:-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工具和材料,包括药品出库复核记录表、药品清单等。

-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检查药品出库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确保出库单的准确性。

2. 药品出库复核操作流程:-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对出库单中的药品进行逐一核对,确保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与实际库存一致。

-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将核对结果填写在药品出库复核记录表中,并在药品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 药品库管人员在确认药品出库无误后,将药品出库单上的药品标记为已出库,并记录在药品出库明细表中。

3. 药品出库复核后续工作:-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将药品出库复核记录表与药品出库单、药品清单等相关文档一并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使用。

- 药品库管人员根据药品出库明细表中的记录,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药品出库复核注意事项1.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在进行药品出库复核时,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品出库的准确性。

2.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在进行药品出库复核时,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有私自调整药品出库记录或隐瞒实际情况的行为。

3.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在进行药品出库复核时,必须按照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制度。

4. 药品出库复核人员在进行药品出库复核时,必须注意药品的保管和使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出库是药品库房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药品安全、准确出库,避免错误发生,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出库过程中的复核工作,确保药品出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职责1. 药库管理员:(1) 负责药品标识和记录的准确性,确保出库信息的完整性;(2) 根据出库单和药品标识进行复核,确保药品出库的准确性;(3) 确认药品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进行相应报告。

2. 药品出库人员:(1) 确保出库单和药品标识的一致性,如有差异应及时报告;(2) 按照出库单和药品标识进行药品出库;(3) 出库时注意药品的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确保出库的药品符合要求。

三、程序1. 出库前复核:(1) 出库单复核:药库管理员核对出库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与库存记录一致性,并签名确认;(2) 药品标识复核:药库管理员核对药品标识的信息与出库单一致,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编码等,并签名确认。

2. 出库过程控制:(1) 药库管理员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将药品从仓库内取出,并将药品交给出库人员;(2) 出库人员根据出库单和药品标识进行复核,确保药品的正确出库,并签字确认;(3) 出库人员将出库的药品进行细致的清点和整理,确保装箱无误。

3. 出库后处理:(1) 确认出库完成后,药库管理员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进行相应报告;(2) 药库管理员将出库单、药品标识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注意事项1. 出库人员在出库过程中要仔细查看药品的规格、数量和有效期,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2. 出库人员在药品清点整理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药品的标识和数量,确保装箱无误;3. 出库人员在出库完成后要及时向药库管理员报告,确保库存记录的及时更新;4. 药库管理员在更新库存记录后要及时进行相应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 出库单、药品标识等相关资料要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药品经营质量治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治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治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治理第一节治理职责第四条企业要紧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要紧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要紧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治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质量治理机构,行使质量治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治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治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形。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形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要紧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治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体会,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咨询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治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有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GSP医药批发药品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GSP医药批发药品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一、目的:保证出库药品的质量,避免不合格药品流向购货单位,特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出库复核工作。

四、职责:1、储运部部长负责药品出库复核的组织、检查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保管员(发货员)负责药品的拣货、运货至复核区的工作及药品出库发运工作3、复核员严格复核手续,确保出库准确无误。

4、运输员按单据复核,对有温度要求产品,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五、内容1、保管员根据开票员打出的随货同行单去仓库拣货,复核员凭随货同行单对药品进行核对,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内容,核对无误保管员将药品移至发货区。

2、发货员发货,系统里提取GSP复核单,生成“销售出库单”或“采购退出出库单”。

若单据信息和实物信息不符合,则联系质量管理员进行资质信息确认后,再重新打印随货同行单进行核对。

3、检查出库所带文件3.1 国产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单;3.2 进口产品:一般进口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4、复核员复核检查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不得让药品出库,同时在系统里检验结果那一项选“不确定”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并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4.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4.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4.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5、零货药品的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加贴可明显识别的药品拼箱标志。

拼箱的原则:5.1药品与非药品不能拼箱;5.2液体药品与固体制剂不能拼箱。

6、复核员完成实物药品的出库复核工作后,在计算机系统上完成出库复核操作,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时限为不得少于5年。

7、发货员负责药品出库发运工作,发货员复核无误后,在出库单据上签字,方可装载。

药品GSP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GSP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GSP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文件编号XX-XX-045-00执行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为了规范药品出库管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出库复核工作。

3职责3.1复核员:负责拟出库药品的检查复核工作;3.2质管员:负责监督指导复核员执行本制度。

4.内容4.1复核员在药品出库时应当进行复核。

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

4.1.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现象;4.1.2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4.1.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4.1.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4.1.5药品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4.2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果〃先产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4.3复核员应当对照销售记录(随货单)进行逐项复核,并建立《药品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应包括:购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4.4复核工作完成后,复核员应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并记录复核内容。

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4.5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包装复核应检查一下内容:4.5.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4.5.2拆零药品应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4.53使用其他药品包装箱为拆零药品的代用箱时,应将代用箱原标签内容覆盖或涂改,并贴上醒目的拼箱标志。

4.54品拼箱作业时应按照以下分类原则进行拼箱,以保证箱内药品不因挤压破损造成污染和混淆:4.54.1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4.54.2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4.54.3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46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同一箱内。

GSP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GSP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复核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发货、复核工作的质量管理。

四、职责:1、复核员:负责拟出库药品的检查复核工作2、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指导复核员执行本制度五、内容:1、药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2、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果“先产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储运部的保管员根据生成的销售订单,去仓库拣货,然后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必须按拣货单逐品种、逐批号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4、对出库药品逐批复核后,发货员发货,系统生成销售出库单,复核结论,复核人员名字。

复核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购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5、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6、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6.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6.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6.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6.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7、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

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7.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7.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7.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7.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7.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8、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

有13号令第69条规定的直调药品情况的,应当由供货单位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票),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单位。

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直调企业名称等内容;9、药品出库复核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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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药品出库复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4、责任人:药品出库复核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出库须经发货、复核两道手续方可发出;出库时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5.2仓库保管员接到《销售单》后,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5.3仓库保管员按《销售单》发货完毕后,在《销售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

5.4复核员必须按《销售单》逐一清点核对购货单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
数量、生产企业、产品批号、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5.5按批号对出库药品逐批复核后,复核员应在销售单上签字盖章。

复核员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以便于药品质量跟踪,仓库保管员做好保管帐。

出库复核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记录保存五年。

5.6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5.7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
5.7.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5.7.2拆零药品应按配送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装箱加封;
5.7.3药品发货应使用统一的配送拼装箱,标明购货单位的名称。

5.8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8.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8.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8.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8.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5.8.5中药饮片单独拼箱。

5.9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

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9.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5.9.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5.9.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5.9.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5.9.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5.10在采购退货管理和销售退货管理中,经申报和逐级审批确认后,仓库保管员点货,仓库复核员出库复核。

5.11对于贵重药品实行双人复核。

由发货员、复核员两人共同进行质量核对,并做好记录。

5.12特殊管理的药品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5.13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

5.14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应当在出库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6、相关记录:
6.1《药品出库复核记录》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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