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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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著作权是与作品创作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享有报酬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鼓励创作,保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第四条著作权的意思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利,除财产权以外的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由著作人享有,并可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

第六条著作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由其具有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创造事实所带来的权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人可以是其员工、职工,但法定或者约定他人著作人的权益不得由此受到影响。

第七条没有作品的著作权。

第八条著作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组成、用各种载体表现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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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的范围
(一)关于作品范围的立法模式 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范围采取的是概括式与列 举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好处在于 为法官提供了自由裁量权,便利了著作权法没有列 举但是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表现形式的保护。 (二)作品的列举类型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 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第一章 作品的保护——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第三节 著作权的归属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及其限制 第五节 侵害著作权的效果 第六节 著作权的经济利用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趣旨
著作权法讲求文化的多样性,与专利法讲 求技术的先进性和唯一性不同,与商标法 讲求商标的识别性也不同。正因为如此, 著作权法在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构成要 件时,较专利法在设计发明创造享有专利 权的构成要件时要低得多。
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解析

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解析

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解析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上备受关注的话题,它们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本文将对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的概念进行解析,并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著作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这些作品可以是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创作,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等。

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的权利,保护作者对其作品的劳动成果享有独立的权益。

著作权具有以下特点:1. 创造性: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智力创造的成果,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2. 原创性: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

3. 抽象性:著作权是对作品的保护,不包括对作品所承载的实物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和创新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它们的共同点是对创新和知识创造者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鼓励和激励创新。

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的特点:1.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创作,注重保护作者的精神劳动权益。

2. 专利权:保护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为发明者提供独占权。

3. 商标权:保护商品的标识和商号,确保消费者能够识别和辨认商品的来源。

4. 商业秘密:保护经营者的商业信息和技术,防止其被不正当竞争者获取。

三、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互相促进的关系。

首先,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类,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领域。

它保护创作性作品的权益,鼓励创作者的创新和创造力。

其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核心理念也是知识产权的核心之一。

著作权法的出发点是保护作者的思想和智力劳动成果,为创作者提供创作的积极性和创作的自由空间。

此外,著作权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创新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著作权的保护为创作者提供了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鼓励他们进行更多的创造性工作,从而为社会的科技进步、文化发展和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知识产权法 第1节 知识产权、著作权概述

知识产权法 第1节 知识产权、著作权概述
1.广义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 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另一类是 工业产权。 (1)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性质
A.隐私权 B.发现权 C.商号权 A.创新性 B.时间性 C.地域性 D.专有性
练习题
下列关于著作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A.内容的单一性 B.内容的双重性 C.具体化的专有性 D.著作权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练习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演进
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始于清朝末年。 (1)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2)1915年,该法为国民政府颁布的《著作权法》所替代。
练习题
在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被称为
A.智慧财产权 B.智慧所有权 C.智力成果权 D.智力财产权
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 (2)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 (3)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4)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 (5)著作权具有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形式,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 (2)保护条件不同。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4)适用领域不同。 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2)保护条件不同。(3)权利取得方式不同。
A.著作权与所有权系同义语 B.著作权与邻接权系同义语 C.著作权与文学产权系同义语 D.著作权即版权
练习题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完整ppt课件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完整ppt课件
11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 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 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 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 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此外,作品需要“表现思想和感情”,但是本案的旁听记录仅仅是对旁听
事实的复制,没有附加特别的评价和意思表示,所以该记录内容也不是具有 “思想和感情”的表现形式。
(2)旁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原告的旁听记录是通过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分别有大标题部分、中标题
部分等形式。关于大标题部分,法院认为该大标题部分仅仅是通过一般的惯 用方法进行表述,中标题部分也非常短,其他表现形式也很少见,所以该旁 听记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创作性。
.
2
第二节 作品的构成要件和范围
一、作品的构成要件
作品是指对思想或情感进行有创作性的 表现,属于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范畴的 产物 。
1 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2 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
成果。 3 作品必须是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4 作品必须是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
此外,有关证人的履历的表现形式,被按照时间先后的表格形式进行归纳,
但是该部分的内容仅仅是对证人履历的转述,不能被认定为实施了具有个性 的评价劳动。因此该时间先后顺序的归纳行为也不具有作品表现形式的创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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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美术品的著作权
【案情】
Furby娃娃是一家美国公司研发的玩具产品,该 产品在美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注册登记。此 后,该玩具进口到日本开始销售,并且销售状况 很好。平成11年大阪一家公司在中国委托生产了 本案Poopi娃娃,并开始在销售。由于Poopi娃娃和 Furby娃娃外形极其相似,于是美国公司向山形检 察院告发了涉案侵权产品。山形检察院向山形地 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指出Furby娃娃的外形受到 著作权的保护。山形地方法院认为Furby娃娃的外 形不具有著作权的保护要素,本案大阪公司与产 品生产厂家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判决无 罪。检察院向仙台高等法院提起抗诉。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一、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方案在产品、方法或者其用途上的创造性解决措施,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具有实用性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外观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的新设计。

二、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并获得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但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特定商品特征的商标。

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著作权和相关权利的保护。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人格权,相关权利是指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四、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是对专利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专利权转移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细化专利法的具体内容,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

五、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细则是对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商标的注册、异议、评审、无效宣告、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商标法的具体要求,为商标权利人和商标申请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六、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是对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著作权的申请、登记、许可、转让、侵权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著作权的行使和保护,为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许可使用、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目的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鼓励软件创新,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范围、申请登记、权利行使等方面的规定。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二)(2024)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二)(2024)

引言概述:知识产权著作权法是保护个人或组织在创造性表达上的权利的法律体系之一。

它包括一系列规定,涉及著作权的确立、范围、终止以及权利人的权益保护等方面。

本文将继续探讨知识产权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重点关注作品分类、权利范围、权利限制、国际保护以及维权途径等方面的详细内容。

正文内容:一、作品分类1.1原创作品:原创作品是指个人或组织独立创造的作品,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摄影、建筑等多种形式。

1.2衍生作品:衍生作品是在原创作品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而产生的作品,例如改编、翻译、编译等。

1.3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由多个个人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创作过程中共享创作权利。

1.4匿名作品:匿名作品是作者没有公开发表自己的姓名,而使得作品无法追溯作者身份。

二、权利范围2.1著作权人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著作备案权等权利。

2.2衍生权利:著作权人还享有对他人依法使用其作品所产生的衍生作品著作权的合理报酬权。

2.3邻接权:邻接权是指那些在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活动中与著作权有关联的权利。

2.4财产性权利:著作权人可以对他人进行作品的复制、发行、出租等权利的许可。

三、权利限制3.1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在面对教育、科学研究、新闻报道等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限制著作权的行使。

3.2剪报权:著作权法为报刊杂志等信息传播法人特别设定了剪报权,允许其收集、整理和分发新闻报道等。

3.3公共领域:当作品的保护期满或者因其他原因保护不再有效时,作品将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四、国际保护4.1著作权公约:著作权公约是国际上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法律文件,各国根据公约的规定进行著作权的保护。

4.2国际特许利可合作组织:国际特许利可合作组织为各国之间提供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保护协调机制。

4.3双边协议:某些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双边协议实现著作权方面的保护并加强合作。

五、维权途径5.1诉讼维权:当他人侵犯著作权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在思维活动中创造出的具有独创性的精神产品,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为了保护创作人的权益,各国制定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下面就介绍一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内容。

1.版权法:版权法主要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权。

它规定了作品的保护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版权法的核心原则是原创性和固定表达形式,只有表达出来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保护。

2.商标法:商标法主要保护商品和服务的商标权。

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独特性、显著性和可区分性。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程序、权利范围和使用限制,保护商标主人的独家使用权。

3.专利法:专利法主要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一种独占权,它可以保护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的独占使用权。

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授予条件、申请程序和权利范围,对于鼓励创新和保护发明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主要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是对作品的独立创作成果的权利,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表权和修改权等。

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权利和限制,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益。

5.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法律法规。

它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包括盗版、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以及对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补偿责任。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它不仅是创作者的权益保护工具,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力的重要支撑。

只有通过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创作人的权益,鼓励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交流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

网络盗版、侵权行为日益猖獗,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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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著作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按照传统说法,它包括精神权利(人身权利) 和经济权利(又称财产权利)。 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 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作者及其他 著作权人通过某种 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 利。
(一)著作权的原始归属
1、演绎作品:
著作权由演绎作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 原作品的著作权。
2、合作作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 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 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作品:
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 原作品的著作权。
1、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广告语、科学专著、商品说明书等也是文字作品。 3、并非所有的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 如:配曲的歌词
(二)口述作品
1、指即兴的演说、授课、辩论等 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2、特点: (1)即兴创作,与口述预先 准备好的文字作品不同; 单田芳 (2)表达形式是口头语言; 口头作品如果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固定就可 能产生其他形式的作品,如以书面文字固定则成 为文字作品,但在成为文字作品后并不妨碍对其 转化前口头作品的保护。 (3)口述作品也必须表达思想或情感,而且具有独 创性。
建筑模型—牌楼
(八)计算机软件
1、是指计算机软件及其有关文档。 2、程序:未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 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 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源 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3、文档: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说明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对于该类作品的保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立法正在 进行中。
第一节 著作权法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 这些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二、著作权保护的由来和发展
著作权保护制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作为印刷特权的保护阶段
最初“版权”的基本内容是翻印权,也称出版印刷权。保护 的是印刷商的利益和君主朝廷的利益。这个阶段到18世纪初 在欧洲才有了转折。
1928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著作权法》。
(二)新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解放后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前,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没有正 式的专门法律规定,只有一些关于出版方面的条例。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 相继颁布了一些关于版权的单行规定。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民 法通则》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 权),依法享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起施 行。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 2002年8月2日公布了《著作权法实施细则》, 2002年9 月15 日正式实施。
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法概述 二.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 三.著作权的邻接权 四.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五. 著作权的利用、限制 六. 著作权的管理与法律保护
著作权调查
1、你曾经购买过盗版的书籍吗? 经常买、偶尔买、从来不买 2、对于新出来的电脑软件,你通常是怎么得到的? 自己买正版、买(用)翻版、借别人的正版 3、你家中的CD有多少是正版? 很少、全都是、大部分、有一半 4、对于使用盗版,你的看法是? 无所谓、看自己的经济能力、很好、坚决反对 5、通常你在什么情况下购买盗版或正版? 6、你购买正版的理由是什么? 7、你购买盗版的理由是什么?
(三)修改权
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1、修改是对原作的修改,如果修改改变了原有的思 想、情感或观点,这是新的创作而不是修改。 2、修改必须得到作者的授权,否则就构成对作者修 改权的侵犯。《著作权法》第33条规定“图书出版
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 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 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按照宪法以及出版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来认定。
如:煽动对民族和种族的歧视和压迫、破坏民族团结的作品, 煽动分裂国家、损害国家主权的作品,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 度和党的领导的作品,宣扬迷信、暴力、凶杀和淫秽色情的 作品等。
2、不适用法律保护的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能够演唱或演奏 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2、戏剧作品: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3、曲艺作品:相声、快书、大鼓等 以说唱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作品。 可以是文字形式的脚本,也可以 是说唱艺人的口述。 4、舞蹈作品:经过艺术加工的连续 动作、姿势、节奏等为表达形式 的以舞谱符号记录或以录像等其 他形式记录的作品。 5、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1、美术作品:绘画、雕塑、书法等 2、建筑作品:建筑物或以建筑物形 式表现的具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建筑 作品指的是建筑物本身,而不是模型 或工程设计。
(五)摄影作品
1、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 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 的艺术作品。 2、与美术作品的区别在于: 摄影作品主要是借助器械或被 摄制的客观对象完成创作的。
(一)公民作者
这里说的作者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构成作者的条件应 当是:具有创作能力;进行了一定的创作劳动;完成 了符合法律规定意义上的创作成果。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
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 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三)非经创作而取得权利的主体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 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 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5、职务作品: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 权,著作权 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 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6、委托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 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7、美术作品
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 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 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 享有。
丝路长安
(黄永玉与刘永杰)
(二)著作权的继受归属
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 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 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精神权利(人身权)
1、概念:作者基于 创作作品享有的以 其人身利益为内容 而无直接财产内容 的专有权利。 2、特点: 署名权 (1)专属于作者, 与作者人身不可分 离,不可以转让、 继承或放弃。 (2)不受时间限制。
发表权
人身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 完整权
(一)发表权
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1、发表权是与著作财产权联系较为密切的权利; 2、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3、发表权是有期限的人身权: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 年加死亡后50年; 4、发表权是可以继承的; 不是所有的人身 5、发表权行使中涉及第 权都是永久性的 三人利益的应受第三人利 保护 益的限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 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保护期届满的作品;
财产权不再给与保护,人身权仍给与保护。
著作权的主体
一、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主体或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 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 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与财产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
这个阶段自1709年颁布的《安娜法》开始至18世纪中叶为止。 《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其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 图书在一定时间内之权利的法令》
(三)与人身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
这个阶段的代表是1791年法国《表演权法》和1793年法国 《作者权法》。
(四)版权的国际保护阶段
这个阶段自19世纪中叶开始,为现代版权保护阶段。1886年 在瑞士伯尔尼正式签署了《伯尔尼公约》,这是第一个国际 版权公约。1952年在日内瓦通过了《世界版权公约》。
三、我国著作权保护的历史沿革
(一)旧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中国一直到20世纪初以前没有产生现代版权法概念,只是从 宋代以来延续了很长时间的印刷版权。 到了近代,特别是晚清时,1910年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 1925年北洋政府参照《大清著作权律》制定了《著作权法》
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主体和内容 著作权的客体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著作权的客体即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所谓著作权的保护对 象指的就是作品,即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工程技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 力创造成果。
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一)文字作品
书法作品是否属于 文字作品?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1、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与修改权的区别:即使经作者授权的修改也不得 歪曲、篡改,强调作者声誉的不可贬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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