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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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国家基本药物是指国家确定的满足人民基本药物需求的药品,其价格合理、质量可控、使用安全,可以满足全民基本药物需求。

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管理是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福祉。

本文将探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的意义、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意义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用药权益基本药物是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制定和实施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群众在药物选择、用药环节中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能够按需选择、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健康水平。

(二)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药品市场,减少不必要的药品竞争,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

合理的定价机制和采购模式可以有效地控制价格过高的现象,使药品价格能够适应人民群众的经济能力,提高药物的可及性。

(三)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与安全性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基本药物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与安全性。

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水平,不仅能够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还能够推动我国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目标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人民群众的用药效果和满意度。

具体目标包括:(一)推动全民用药合理化通过加强对医务人员、药师和患者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用药知识和理念,推动全民用药合理化。

通过制定合理的用药指南和标准,引导医务人员合理开药、合理用药,减少滥用药品和过度用药的现象。

(二)规范基本药物市场加强基本药物市场的监管,规范药品市场行为,减少虚假宣传和不当广告的现象,提高药品市场的规范度和透明度。

通过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控和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管,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可用性。

(三)建立健全的药价和采购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药物定价和采购机制,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药品遴选时,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和上海市补充基本药物的品种,根据医院临床实际情况进行足量配备,供临床优先选用。

二、药学部应保障基本药品的供应,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的品种、价格,并做好基本药物信息的维护工作。

三、各科临床医师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为用药依据。

四、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所占药品总金额需符合相关规定,医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临床科室的疾病收治情况,制订每个科室基本药物的使用指标。

五、医务部、药学部应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报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六、医务部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统计分析,公布不合理处方,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七、对基本药物使用不达标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结合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扣取相应分值。

八、定期组织医师和药师进行优先用药、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优先应用基本药物制度

医院优先应用基本药物制度

医院优先应用基本药物制度
(一)基本药物指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民众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具有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特征。

(二)医院根据国家和省级基本药物目录,结合临床诊疗实际,优先配备并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三)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所需药品,对药品情况进行告知。

患者有权知悉所列药品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疗效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四)各临床科室结合临床实际,鼓励临床医师优先选用基本药物。

(五)药学部门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列为处方评价重点内容,每月随机抽取临床科室处方医嘱,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六)药学部门配合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各临床科室收治病种及用药谱,拟定科室基本药物费用占比指标,纳医疗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七)药学部门定期汇总分析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研究制订改进措施,持续改善基本药物使用水平。

(八)医院定期组织院级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重点学习掌握基本药物管理规定与技术性文件,提升医务人员优先应用基本药物意识与临床合理应用能力。

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药品费用负担,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基本药物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优先将基本药物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低干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

二、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考核。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及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均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制度,将基本药物使用纳入点评重点;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

六、药剂科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每月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进行统计反馈,每季度对全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七、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各科室对医师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进行自查并留存自查记录。

八、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参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无故不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的。

3.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且造成医患矛盾和纠纷的。

九、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

2.不按规定如实统计药品使用情况的。

3.不按规定认真查验药品的入库、出库,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未及时报告的。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药物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备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供应。

2.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需储备合理数量,确保供应充足。

3.药品采购在质量、价格和供应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和需求。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与采购: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并不定期修订,医疗机构应按照目录进行药品采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建立药物保障制度和合理用药制度。

3.药品采购过程要公开、公平、透明,建立有效的采购评审机制,确保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储备充足的合格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研发工作,提高自主供应能力。

四、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疗机构要加强药物治疗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

2.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进行处方,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

3.加强药物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处方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配备和使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机制的建立,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的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的详细完整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基本药物的使用,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药物需求,优先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并且通过合理使用来降低药物的危害性和成本,提高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的一项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是指对于维护公民的基本健康需求至关重要、临床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和供应可及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管理是保障公众能够获得必需的药物,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1.优先供应基本药物。

国家和地方应加大对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储备力度,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药品经销企业应当优先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不得恶意囤积基本药物,造成供需紧张的局面。

2.合理用药宣传和教育。

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合理用药的宣传资料,并向患者和公众提供相关合理用药的指导和教育。

政府和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3.限制非基本药物的乱象。

非基本药物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医疗适应症的规定,不得滥用和过度使用非基本药物。

医生和药品销售人员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虚假夸大疗效,以及推销非基本药物。

4.加强基层医疗服务。

政府和医疗部门应当加大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支持和投入,提高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和用药水平。

基层医生应当严格按照基本药物清单来开具处方,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非基本药物。

5.监督和处罚措施。

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的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对于以非正当手段获取基本药物、虚假销售基本药物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

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使得基本药物的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基本药物供应不足的情况得到改善,公民能够得到必需的药物。

同时,通过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减少滥用和过度使用药物的情况。

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企业和公民的共同努力。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前言药品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国家基本药物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的重要保障,是参保人群及医疗服务机构必备的药品,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根据我国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其所面临的问题,着重阐述了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

二、基本药物的定位及选取基本药物是指公认疗效确切、安全有效,临床必需,常用药物。

传统药物需要基于病情进行选用,现代药物则会有不同适应症,无法一概而论。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位是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民和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需求中得到及时、规范、合理的药物服务,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保障之一。

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是依据疾病谱、患病率、治疗效果、药物安全性、合理用药等因素进行选取,经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

在选取时应综合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患病率以及药品的疗效、安全性、价格、全国范围内的应用情况等因素。

同时,基本药物的选取还需与药品组合和基础医保制度结合,更好满足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

三、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1. 监测药品的供应状况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应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供应状况,遇短缺及时向上级医疗服务机构馈报,由政府部门采取措施并统筹协调,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提高基本药物及医疗服务的保障水平。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积分制对于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通过使用基本药物获得积分,积分可以用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

同时,积分高低也会影响到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生的绩效评价,对于确诊、规范、标准化开具处方的医生及医疗服务机构,积分将得到提高,从而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3. 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各级医疗服务机构需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审核制度,对于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需要使用,需经过多名医务人员的会诊后方能开具。

同时,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也能针对非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控制,降低基本药物使用成本。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机构,而基本药物是医院药物供应的基础和保障人民基本用药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可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效益。

为此,制定医院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是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基本药物是指药物学通用术语委员会认可的用于满足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和预防卫生需求、常用且具有疗效、安全、质量可控、价格合理的药物。

医院基本药物的范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当地卫生健康需求和药物基本清单进行规定,同时也可根据医疗技术的发展及时调整。

三、基本药物的供应管理1.医院应根据基本药物的需要量,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及时报批采购,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2.采购部门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符合质量标准、价格适宜的药品供应商,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3.采购部门应实行合理库存管理,控制基本药物的库存量,避免过多库存或缺货现象的发生。

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管理1.基本药物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临床指南、药理学和药物治疗学等规范进行,确保使用的安全有效。

2.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基本药物进行治疗,并遵循合理用药原则,如“适应症、合理剂量、适当疗程、监测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3.医生应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知识培训,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增加对药物的了解和掌握。

4.医院应建立药物使用评价系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医生的绩效考核。

五、基本药物的信息公开和宣传1.医院应建立基本药物的相关信息数据库,包括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疫苗接种意外事件报告等信息,方便医生和患者查询和使用。

2.医院应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宣传,向患者普及基本药物的相关知识,引导患者正确使用基本药物,并提供药品的价格信息,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医院应定期公布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使用情况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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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部队官兵和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及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我院诊疗需要制定本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优先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军队人员合理医疗药品目录》上收载的品种,同时需符合一品两规的原则。

三、基本药物的采购,由药剂科按照全军和军区集中招标确定的中选配送商目录,实施网上采购。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药剂科实行处方点评制度。

按《处方点评规范》点评处方内容,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六、医务处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权利。

医师无正当理由不得向军人推荐《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以外的品种。

八、对于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的医师,或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限制其处方权,在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院内通报并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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