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坝九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周转房的安全管理,保障居住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周转房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管理全过程。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确保居住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规范周转房管理。
4. 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提高周转房管理服务水平,为居住人员提供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周转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周转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3. 周转房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包括:(1)定期对周转房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完好;(2)监督居住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3)及时处理周转房内的安全隐患;(4)做好周转房的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物资采购等工作。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周转房入住前,管理员应向居住人员宣传安全知识,确保居住人员了解安全规定。
2. 居住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周转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2)保持室内整洁,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4)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5)遵守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
3. 周转房内禁止以下行为:(1)饲养宠物;(2)擅自改变房屋结构;(3)擅自改变用电、用水、用气设施;(4)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行为。
4. 周转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周转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居住环境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居住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居住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在周转房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管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周转房定义教师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由学校投资建设或租赁的,用于临时居住的住房。
三、周转房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 先进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满足教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3. 节约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注重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确保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保障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周转房分配1. 分配对象: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教职工;(2)家庭住房困难,确有需要周转住房的教职工。
2.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周转房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分配条件的教职工名单;(3)学校根据教职工需求、房源情况等因素,进行周转房分配。
3. 分配原则:(1)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教职工;(2)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
五、周转房使用1.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周转房及设施设备。
2. 教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结构、功能,不得擅自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
3. 教职工应保持周转房内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六、周转房维修1. 学校应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2. 教职工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周转房损坏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周转房退出1. 教职工因购房、调离等原因,不再符合周转房使用条件的,应主动退出周转房。
2. 教职工在周转房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周转房使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教师周转房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教师周转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教师周转房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3. 教师周转房所在楼栋的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日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教师周转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管道等符合安全标准。
2. 教师周转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确保用电安全。
3. 教师周转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教师周转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5. 教师周转房内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逃生通道安全。
6. 教师周转房应加强门禁管理,确保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7. 教师周转房内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8. 教师周转房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3. 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周转房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周转房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校资产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具有周转房资产的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档案管理责任1. 学校设立周转房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周转房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 周转房档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体讨论并定期审核周转房档案管理工作。
3. 学校各管理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周转房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档案整理1. 学校每年定期对周转房档案进行整理,剔除过时、无效资料,并将有价值的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2. 对于无法确定归档价值的档案,可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五、档案归档1. 学校根据周转房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制定档案归档目录,建立归档登记簿。
2. 档案管理员根据学校的档案管理规定,将周转房档案按照归档目录进行分类归档,并建立对应的档案管理卡片。
六、档案管理1. 学校建立周转房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有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并建立档案查询系统。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的借阅、移交、调阅等工作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管理信息。
七、安全保管1. 学校对周转房档案室进行安全保管,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室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档案室的安全性和环境干净整洁。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八、档案利用1. 学校充分利用周转房档案,准确记录周转房资产的入库、耗损、调拨等情况,并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
2. 档案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决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档案信息进行转化利用,为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九、监督检查1. 学校根据档案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管理质量检查,并报告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
2. 学校根据档案管理质量检查的情况,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和提升,并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督促。
十、处罚措施1.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关于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周转房的申请、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临时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职工可申请周转房:1. 在学校工作满一年;2.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3. 无其他住房保障。
第五条教职工申请周转房,应向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户口簿;3. 无房证明或自有住房面积证明;4. 工作证明。
第六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列入周转房分配名单。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分配给住房困难且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教职工入住周转房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 爱护周转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2. 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堆乱放;3.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周转房。
第九条教职工入住周转房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调离周转房,应在一个月内将周转房腾退。
第十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四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一条周转房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损坏无法维修的,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十二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进行报废。
第十三条周转房报废后,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回收,并进行清理、维修。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周转房管理规定

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管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房是指学校为优先解决引进的高层次和特聘人才以及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为无房教职工住房困难而提供的,具有过渡性、周转性,产权属学校所有的住房。
第三条周转房租用最高年限为三年,一年一签。
协议从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
一年期满,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在提交入住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续签合同(或协议);不符合入住条件的,需在合同到期之日无条件退房。
二、租住条件与住房安排第四条租赁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协议提供周转房的高层次人才。
2.在本地没有住房的非临聘人员。
即:1、未婚的非临聘人员本人及父母在市所辖六区及长沙县无自购、自建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下同);2、已婚的非临聘人员本人及配偶在市所辖六区无自购、自建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下同)。
3.根据政策应提供住房的教职工,首先满足高层次人才。
4.因学校特殊工作需要,经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同意的特殊人员。
5.符合县公租房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要求。
第五条周转房安排的面积标准:1.引进的教授、博士按照人才引进协议,安排60㎡。
2.根据政策应提供住房的,安排45㎡。
3.其他人员原则上安排45㎡或30㎡。
4.相应面积标准房源不足时,由后勤基建处参照标准,酌情安排调整分配其他房源。
第六条每年8月10日至8月20日期间由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按评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安排住房。
由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级分、工龄分以及双职工分组成。
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级职务)计分取两者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未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博士、硕士,其专业技术职务分分别按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计分。
具体计分规则如下:1.学历分: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无证书不计分,博士40分;硕士30分;本科20分;大专10分;中专、高中5分。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老师周转房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老师周转房管理。
三、使用原则1.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使用老师周转房,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老师周转房应按照规定时间安排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期限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3. 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房间内的设备和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4. 使用老师周转房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房间内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四、申请流程1. 教职工如有使用老师周转房的需求,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时间。
2. 部门经过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转交学校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学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批通过后,将通知教职工可以使用老师周转房,同时安排具体使用时间。
五、管理责任1. 学校办公室负责老师周转房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检查房间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3. 教职工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需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或用途,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办公室将定期对老师周转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房间的正常使用。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汇报。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其他处罚。
2. 如教职工严重损坏老师周转房设备或物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后修改。
2. 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为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改善教师居住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教育系统内所有公立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 第三条管理原则教师周转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成立教师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 第五条管理职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职责:1. 制定和更新周转房管理规定。
2. 审核教师入住资格。
3. 负责周转房的分配、调整和退出管理。
4. 监督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处理违规行为。
5. 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申请与分配# 第六条申请条件教师申请周转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 在编在岗的教师。
2. 无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表现良好。
# 第七条分配原则周转房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家庭情况和特殊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
# 第八条申请程序1. 教师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 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资格。
3. 公示分配结果,接受监督。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使用规定1. 教师应合理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2. 教师应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维护,保持房屋整洁。
# 第十条费用管理1. 教师应按照规定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2. 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1. 教师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办公室。
第五章退出与调整# 第十二条退出条件1. 教师离职、退休或调离本地区。
2. 教师拥有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3. 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退出程序1. 教师应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
2. 管理办公室核实情况,办理退出手续。
# 第十四条周转房调整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周转房的使用状况,管理办公室可适时调整教师的住房分配。
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使用效率,确保教师住宿环境的舒适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包括宿舍的分配、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是学校为解决教师临时住宿问题而设置的,应本着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分配与使用第四条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对象为因工作需要临时需要住宿的教师,包括调任、挂职、支教等。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岗位需求及住宿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六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入住和搬离,不得擅自延长住宿时间或转借他人使用。
2. 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3.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乱拉电线等违法乱纪行为。
4. 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三章维护与维修第八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护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确保宿舍设施完好、安全。
第九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修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如因使用者故意损坏造成维修费用,应由使用者承担。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维护宿舍秩序、爱护公共财产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破坏宿舍秩序、损坏公共财产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周转宿舍使用资格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周转房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管理制度学校周转房管理制度一、引言学校周转房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资源,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各类学校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学校周转房,提高学校资源利用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校周转房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学校周转房管理范围包括学校内所有的仓库、库房、设备房、活动室等周转性使用的房间和设施。
三、管理机构及责任人1. 学校周转房管理机构由学校领导成立,成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
2. 学校周转房管理机构的责任是监督学校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学校周转房使用中的问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推行执行。
四、管理制度1. 学校周转房分配制度(1) 学校周转房分配原则为公平合理、按需分配。
(2) 学校周转房分配首先考虑学校教育教学的需求,其次考虑学校各类学校活动的需求。
(3) 学校周转房分配工作由学校行政人员负责,经过周转房管理机构审批后分配。
(4) 学校周转房分配一般以年度为周期进行,每个学期结束后,学校周转房管理机构根据学校的需求情况进行重新分配。
(5) 学校周转房分配结果公示,接受相关方面的监督和监管。
2. 学校周转房使用制度(1) 学校周转房使用必须符合本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不得超出使用范围。
(2) 学校周转房使用需提前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使用。
(3) 学校周转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超时需要重新申请。
(4) 学校周转房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房间整洁、设施完好。
(5) 学校周转房使用期满后,必须归还,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3. 学校周转房维护制度(1) 学校周转房维护工作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
(2) 学校周转房维护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学校周转房的设施设备情况,及时进行维修。
(3) 学校周转房维护工作应当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维修预算,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学校周转房维护费用由学校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和申请。
4. 学校周转房管理考核制度(1) 学校周转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学校周转房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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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坝九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不得外租或变相外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房子另行安排其他职工入住。
2、入住者若另行装修,不能改变房子原结构,退房时装修费用问题,学校和续住者均不对其进行评估和补偿,同时要求不得拆除已经装修的地板、门窗和墙壁等不可移动装修体。
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3、入住教师交500元押金,押金是以息抵租,故教师退房时只退本金,不计资金利息。
4、工作期间教职工可自愿退房,调离学校或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均须在一个月内退房。
退房时必须与学校总务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处置。
5、若有人员变动,学校需要对部分房间进行调整,入住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调整,否则将取消入住资格。
6、各住户必须按规定时间缴纳水电费,若有偷水偷电者,学校给予各住户平均用电用水量的四倍罚款。
7、各住户必须保持住户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不乱丢垃圾,乱倒脏水。
宿舍楼梯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宿舍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
8、各住户注意爱护公物,不得随意破坏房子门窗、墙体和水电设备,若发现有破坏公物者,学校将责成相关人员按原价赔偿。
9、各住户注意共同维护卫生间的排污管道和化粪池,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共同出资请人疏通。
10、本制度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大沙坝仡佬族侗族乡九年制学校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