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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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的特点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特点

英美法系的特点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特点

英美法系的特点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特点英美法系是指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大陆法系(也被称为民法法系)相对。

英美法系的发展历史悠久,对世界各国的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英美法系中,其法律语言也具有独特的特点。

一、英美法系的概述英美法系是源于英国的法律传统,由英国的普通法(Common Law)发展而来。

英美法系的特点在于其以判例(precedent)为依据,重视法官的判决和司法实践。

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没有完善的法典体系,而是以法官的判决和解释为主要依据,这也是其法律语言特点的来源。

二、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特点1. 使用英语:英美法系国家主要使用英语进行法律写作和交流。

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中普遍使用英语词汇和句式,这也使得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与其他地区的法律语言有所不同。

2. 技术性语言: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倾向于使用严谨、具体的专业术语。

这些术语在法律文书中被广泛使用,包括诸如"plaintiff"(原告)、"defendant"(被告)、"contract"(合同)等。

这些专业术语的使用旨在确保法律文书的准确和具体。

3. 原则性表述: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注重原则性表述。

在法律文件中,法官会详细解释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并以案例的方式说明。

这种原则性表述体现了英美法系注重先例的特点,法官的判决对今后的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4. 简明扼要: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倾向于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达。

这样的书写风格使法律文件易于理解和解读,也减少了歧义的可能性。

5. 强调文字解释: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强调文字解释。

法官和律师在法律文件中会以文字形式详细阐述法律条款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以确保法律的准确性。

6. 形式严谨:英美法系的法律语言注重形式上的严谨,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

例如,在合同中,会明确标注各方的身份、义务和权益,以及约定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法律翻译的语言特点与技术要求

法律翻译的语言特点与技术要求

文化意识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了解文化差异
法律翻译涉及不同文化背景的法律体 系,译者需要了解源语言和目标语言 的文化差异,以便在翻译过程中进行 适当的文化转换。
具备跨文化交际能力
法律翻译不仅仅是语言转换,还涉及 文化交际。译者需要具备跨文化交际 能力,以便在翻译过程中与各方进行 有效沟通,确保译文的准确性和可接 受性。
确性。
文化差异和语境理解问题
文化差异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和 价值观差异,影响法律文本的
理解和翻译。
解决方案
深入了解目标文化和语境,遵 循目标语言表达习惯和规范, 确保译文地道、易懂。
语境理解
法律文本中常涉及特定背景和 情境,需要准确理解并传达相 关语境信息。
解决方案
充分了解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 法律体系和制度,确保译文在 目标语境中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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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结论与展望
总结法律翻译的语言特点与技术要求
法律语言具有高度的精确性,要求翻译人员准确理解 原文含义,并在译文中精确表达,避免歧义和误解。
输入 专标业题性
法律翻译涉及大量专业术语和概念,要求翻译人员具 备深厚的法律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和翻译 专业术语。
精确性
严谨性
法律翻译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 ,要求翻译人员具备跨文化意识,能够妥善处理文化
理解原文意思和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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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理解法律术语
法律文本中大量使用专业 术语,翻译时需准确理解 其含义,避免歧义。
掌握法律语境
法律文本具有特定的语境 ,如法律体系、法律文化 等,翻译时需充分考虑这 些因素。
分析句子结构
法律文本句子结构复杂, 需仔细分析句子成分,确 保理解准确无误。

法律的语言

法律的语言

法律的语言法律是一种专门用于规范社会行为的语言体系,它包含了一系列的规则、原则和条款,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并提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救济。

法律的语言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范,下面将对法律语言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法律的语言特点之一是严密性。

法律对事实、权益、责任等概念进行明确而全面的规定,以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的表述通常使用严谨、精确的措辞,以避免歧义和误解。

例如,在合同法中,法律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使用了明确的词语和句式,以确保各方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

其次,法律的语言特点之二是正式性。

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语言表达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格式。

法律文书通常采用正式的语言,使用规范的词汇和句式,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法律文书中常见的格式包括标题、条款、定义等,这些格式的使用使得法律表述更加明确和易于理解。

第三,法律的语言特点之三是技术性。

法律涉及到许多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术语,例如民法、刑法等,因此,它的表述中常常包含专业性较强的术语和定义。

法律语言的技术性使得它在某种程度上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可能会比较晦涩和难懂,因此在法律文书的表述中需要考虑到目标读者的背景和水平。

此外,法律的语言还需要具备灵活性。

法律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和问题,因此其表述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的法律要求和需求。

例如,在解释法律条款时,常常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解析和诠释,以保证法律的具体适用性。

最后,法律的语言还需要具备可理解性。

法律的表述应该尽可能简洁明了,以确保任何人都能够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应该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避免使用过于复杂和晦涩的词汇和句式,以便公众能够理解其中的内容和要求。

综上所述,法律的语言是一种严密、正式、技术性、灵活和可理解的语言。

法律的语言特点是为了确保法律的确定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说,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语言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掌握了法律的语言,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

法律语言的表达准确性

法律语言的表达准确性

法律语言的表达准确性法律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它要求准确、精确地表达法律事实和法律条款,以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和公正实施。

在法律上,一字之差可以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结果。

因此,在法律语言的表达中,准确性尤为重要。

首先,准确性在法律文件的起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份法律文件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文件的可执行性以及对各方利益的保障。

在法律文件的起草过程中,起草人必须仔细审查每一个字词,确保其准确表达法律意图。

比如,在合同起草过程中,起草人需要精确地表达合同中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产生误解或争议。

只有准确表达了法律条款,各方才能理解并正确执行合同。

其次,准确性在法律解释和判决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法律的解释和判决需要依赖于准确的法律条款和法律事实。

如果法律条款含糊不清或法律事实被曲解,就会导致错误的判决结果。

因此,法官和法律专业人士必须对法律语言进行仔细分析和理解,确保准确理解法律意图,并根据其精确表达的内容作出正确的判决。

此外,准确性还在法律争议解决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案件涉及到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时,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够帮助解决争议,确保公正和公平。

当诉讼双方争论某一法律条款的含义时,法庭需要仔细分析相关文本的含义和背景,以确定它的准确解释。

只有通过准确解释和理解,法庭才能做出公正的裁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语言的表达中,不仅要求准确性,还需要尽量避免模糊性和歧义性。

一份法律文件若含糊不清或具有多种解释可能,就会给争议解决带来困难。

因此,起草人应该使用明确、具体的语言表达,避免模糊和歧义的存在。

同时,法律条款的表达还需要符合普通人的理解能力,以保证法律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当法律条款需要涉及复杂概念时,起草人应该采用清晰、明确的定义,并在需要时提供解释说明,以确保普通人能够准确理解法律意图。

总之,法律语言的准确性对于法律的有效执行和公正实施至关重要。

无论是在法律文件的起草、法律解释和判决还是法律争议解决的过程中,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够确保法律的明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和翻译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和翻译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和翻译法律英语是指应用于法律领域的英语语言。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法律领域的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对法律英语的翻译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由于法律英语具有其独特的语言特征,翻译法律英语需要专业知识以确保准确传递法律条文的含义和精确表达。

法律英语的语言特征如下:1. 正式与精确性:法律英语使用正式的措辞,要求表达精确明确,以确保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这种严谨的用语包括特定的法律术语和固定短语。

2. 冗长和复杂:法律文件通常使用复杂的句法结构和冗长的表达方式,这是为了确保法律条文的详尽和细致。

这种特征使得法律英语在翻译时需要更多的准确性和专业知识。

3. 抽象和术语化:法律英语倾向于使用抽象和术语化的表达,以确保法律条文具有广泛和具体的适用性。

术语的准确理解和运用是法律英语翻译的关键。

4. 文化和历史影响:法律是一个与特定文化和历史相关的领域,因此法律英语中常常存在特定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语言习惯和文化隐喻。

翻译法律英语需要对相关文化和法律体系的了解,以避免翻译过程中的误解和错误。

在翻译法律英语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精确性与准确性:法律翻译必须非常准确传达原文的含义和条款。

翻译人员需要对法律术语的确切定义和用法有深入的了解,并通过对比法律体系和相关案例来确保翻译的正确性。

2. 专业知识:翻译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背景知识和翻译技巧。

他们需要了解源语言和目标语言之间法律概念的差异,并能够适当地调整翻译策略和技巧以确保准确传达法律含义。

3. 文化适应性:由于法律与文化和历史紧密相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体系和用语往往存在差异。

翻译人员应对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翻译中考虑这些差异并做出适当的调整。

4. 文件格式与排版:法律文件通常具有特定的格式和排版要求,翻译人员需要在保持准确性的基础上进行格式和排版的调整,确保翻译文件符合原文的法律要求。

综上所述,法律英语的翻译需要专业知识和高度准确性,同时还需要对文化和历史背景的了解。

法律语言特点的辩证体现

法律语言特点的辩证体现

法律语言特点的辩证体现法律语言,作为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的载体,具有一系列独特的特点。

这些特点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呈现出一种辩证的关系。

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首要特点。

法律条文必须清晰明确,毫无歧义,以确保法律的适用能够准确无误。

一个词语、一个表述的偏差,都可能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和不公。

例如,在刑法中对于“故意”和“过失”的界定,必须精确到每一个细节,否则就无法准确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责。

然而,这种准确性并非绝对的僵化和刻板。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语言也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和包容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和复杂多样的案件情况。

简洁性也是法律语言的重要特征。

法律条文应当简洁明了,避免冗长繁琐的表述,使人们能够迅速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

简洁的语言有助于提高法律的传播效率和执行效果。

但简洁并不意味着简单粗暴地删减内容,而是在保证意思完整、准确的前提下,对语言进行精炼和优化。

有时,为了充分说明法律的适用条件和限制,适当的详细阐述也是必要的,这就体现了简洁性与复杂性的辩证统一。

规范性是法律语言的又一显著特点。

法律语言有着严格的语法和词汇规范,遵循特定的术语和用语习惯。

这种规范性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然而,规范性并不排斥创新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丰富,新的法律概念和术语不断涌现,法律语言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以适应新的法律需求。

法律语言的专业性很强,它包含大量的专业术语和法律概念,这些术语和概念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是熟悉和准确的,但对于普通民众可能会显得晦涩难懂。

这就需要在专业性和通俗性之间找到平衡。

一方面,法律语言必须保持其专业性,以确保法律的严谨和精确;另一方面,为了让民众更好地理解法律、遵守法律,法律语言也应当尽量通俗易懂,通过解释、说明等方式,将专业术语转化为大众能够理解的语言。

法律语言的逻辑性也十分突出。

它遵循严密的逻辑推理和论证过程,从前提到结论,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经得起推敲。

逻辑的严密性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可预测性。

试论法律文书语言的特点

试论法律文书语言的特点

试论法律文书语言的特点马克思说:“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古人亦云“言为心声”。

文章的思想内容是要通过语言这一特定的形式来表达的,而语言运用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文章的成败与优劣。

作为具体实施法律工具的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要求则更加严格,它的语言呈现出有别于其他文字材料的鲜明特点。

一、语言的准确所谓语言准确,是指所使用的概念和判断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

语言准确是对一切文章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文书的最显著、最重要的特点,是法律文书的生命。

法律文书的内容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生杀予夺或一生的福祸荣辱,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

因此,法律文书中无论是对当事人身份事项的说明,还是对案件事实的叙述,无论是依据事实、法学理论阐明论证适用法律的正确,还是表明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必须做到语言的准确,而不能含糊其辞,似是而非,语义两歧。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词语要注意单义性。

内容的法律性要求法律文书的语言必须具备单义性的特点。

所谓单义性是指一定的词语必须表示特指的含义,适于此而绝不同时适于彼,也就是对词语的解释是唯一的。

法律文书词语的单义性主要体现在专业术语的单义性上。

专业术语的单义性决定了对术语解释的严谨周密,理解的角度单一以及含义的确定,避免了误解和歧义。

比如“罚金”和“罚款”,从词的构成上看,都是动宾式合成词,构词形式相同,在日常生活用语中,二者区别也不大,但作为法律术语,二者却有着本质区别,各有特定的含义,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互相代替,混淆使用。

此外,“审查”“侦查”和“审理”,“抢劫”和“抢夺”,“讯问”和“询问”等都有着不同的内涵,不可混用。

2.选用近义词要恰当。

有些近义词基本含义相同,但适用对象有别,若不区分其细微差别而恰当使用,会造成概念不明确。

如“抚养、扶养、赡养”都有养活的意思,但适用对象不同,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

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

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法律英语语言的基本特点法律英语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英语文体,有其自身的特点,它在词语、词义、专业用语以及表达方式等方面有别于普通英语。

根据我的学习与研究体会,法律英语语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1. 用词比较准确。

这一点在英语介词的使用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不同的介词表示不同的意义,不可像在日常英语中随意使用,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2. 用词比较正式、拘谨。

比如,不用before而用prior,不用but 而用provided that,不用after而用sequent,不用tell而用advise,不用begin或start而用commence,不用use而用employ,不用according to而用in accordance with,不用show而用demonstrate,等等。

3. 大量使用外来词语,特别是拉丁词语。

比如,de facto(事实上的),in re(关于),inter alia(除了别的因素以外;特别),alibi(不在犯罪现场),bona fide(真正的,真诚的),quasi(好像;准),per se(自身), ad hoc(专门的;专门地),等等。

4. 使用具有不同意义的常用词。

比如,action(诉讼),avoid (取消),consideration(对价),execute(签署),prejudice (损害),save(除了,除……外),serve(送达),said(上述,该),minor(未成年)或major(已成年),instrument(法律文件),等等。

5. 经常使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

古英语(Old English)是公元约1100年以前的英语,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则是公元约1100年至1500年间的英语。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大量使用以here, there和where与介词合成的词,比如,hereafter,herein,hereunder,hereafter,thereto,whereby,wherei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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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已经开始。

作为法律语言学主要研究内容之一的法律翻译,包括口译和笔译,在国内、国际社会生活中将起日益重要的作用。

法律翻译工作除了对译员及相关的条件提出较高的要求外,还受制于法律语言本身的特点。

因此,根据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分析法律语言特点对法律翻译的影响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法律翻译中与法律语言相关的问题的解决无疑会提高翻译的质量。

本文以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为基础,论述法律语言特点和法律翻译的关系。

1 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1.1 法律翻译的本质由于普通翻译的作用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由于法律对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人们对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似乎不难形成一致的看法,但如果人们从法律翻译的本质进一步探究,就会意识到法律翻译是一种由译员为主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交际过程,是译员进行主动决策的过程,是译员在既定的框架内创新的主动思维过程;就会意识到法律翻译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译员将法律文本(或话语)转换成不同的语言,译员也不是被动的中介人。

法律翻译这一涉及到作者(或讲话人)、读者(或听话人)、译员本人以及其他一系列因素,译员是其中最主动、最活跃的因素,是调节者。

法律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解决问题(如帮助法官作出判决),因此法律翻译无疑是一种交际过程。

在作者(或讲话人)和读者(或听话人)之间,除了语言的因素以外,还有复杂的法律行为的表现,有诸多未知、未定的方面需要译员临时作出决定。

译员的决定直接影响到译文使用者(如法官)的决定,因此翻译本身是决策过程。

法律翻译涉及到两种语言,也有可能涉及到两种法律体系、多种文化、不同的法律观念。

在这些复杂的条件下,很难寻求完全的统一或对应,需要译员发挥创新能力,在允许的范围内能动地解决问题,因此法律翻译是译员创新的主动思维过程。

在确定法律翻译本质的情况下去考察法律语言特点与法律翻译的关系,就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1.2 基本原则法律翻译除了遵守普通翻译的一些原则以外也应该遵守特定的原则,这是由于法律翻译的法律框架所决定的。

法律的最重要准则是公正性,因此法律翻译也必须体现这一原则。

法律翻译涉及到诸多因素,译员被赋予一定的决定权,因此法律翻译又要靠合适性原则制约。

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准确性也应是法律翻译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考虑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时,至少应该考虑公正性、准确性和合适性三项原则。

公正性(impartiality)是法律专业人员要遵守的最为基本的原则。

法律翻译是法律行业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公正性也应是法律翻译的最为基本的原则。

就法庭翻译来看,译员是在讲话人双方之间传达信息,是双方共同的沟通渠道。

表面看来,公正性似乎不成问题,但在很多情况下,译员被看成发言人的“语言和心理的避难所”,就是说发言人力求从译员获取支持,或者寻取解脱,译员也难受到一定的影响。

另一方面,译员也有可能主动地扮演保护者的角色,偏向一方。

这时他们不仅仅是在为讲话人传达信息,而是在自己讲话。

不论译员或当事人有多充分的理由支持译员超越权限,从全面的职业要求看,译员仍然从原则上坚持公正性,作到不偏不倚。

法庭口译如此,书面翻译亦如此。

准确性常被看作法律语言的灵魂,而语言被认为是法律的支柱、法律的载体。

法律翻译处理法律语言材料,也要固守准确性的原则。

仅涉及一种语言时,准确性原则要求语言使用者对法律概念、原理、规范以及所涉及的社会行为进行严格的审视和表达。

由于法律法规的概括性和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准确性的实现往往是一个人们孜孜以求但难以达到的目标。

在法律活动涉及两种语言时,除了仅涉及单语时造成的困难外,又有不同法律文化的影响。

更多因素的介入以及语言表达的差异,使准确性及准确性的判断标准更加复杂,因此也对译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合适性反映翻译的度,包括对讲话人双方的了解程度,对语体运用的恰切程度,对讲话(或文本)原意传达的充分程度,也包括上文所提到的译员权限的控制程度等。

以法庭口译为例,译员究竟在什么程度上代表双方讲话人的立场,译员是否应该加入自己对案件的理解?这在讲话者双方对法律的了解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似乎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如果双方(如法律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对法律的理解悬殊,情况又将如何?显然,假设一方对法律一无所知,译员会认为自己有责任将讲话人的发言内容再现为接近受话人的水平。

不同法律文化水平的人对法律的理解相去甚远,讲话人双方语体的转换也会使译员翻译的灵活性加强。

合适性是译员应主动控制使用的权力,同时又是法律翻译质量评定的标准之一。

1.3 法律翻译的要求法律翻译可分为书面翻译和口译,这两类翻译又可细分为很多子类。

如按照文本在法律活动中的地位,书面翻译可分为权威性翻译和非权威性翻译(参看Sarcevic 1997:19)。

权威性翻译的译文具有法律约束力,非权威性翻译的译文则无此约束力。

非权威性翻译又包括描述性翻译(用于提供信息)、解释性翻译(用于阐释法律问题、原则、案例等)。

口译也可分为权威性翻译(如判决书的翻译等)和非权威性翻译。

非权威性翻译包括效用性翻译(如证言的翻译)和参考性翻译(如法庭论辩的翻译等)。

对法律翻译基本原则的遵守要依靠对法律翻译类别的了解,只有对翻译类别有清楚的了解,才能正确处理翻译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选用合适的语符成分、语体及法律概念。

权威性的翻译(如同一法律的双语或多语文本)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对翻译的质量提出最高的要求,译本必须和原本保持一致。

除了语言成分的选用,译员还需要深入了解原本的意图。

以规范性文本的翻译为例,经过语符的转换,译本应能保持法律规范的目的、和效用不变。

译员需要对原文本的整体和局部格式进行详细的研究,以便准确地再现原文本的意图,使译本达到同样的法律效力。

非权威性翻译往往有相对明确的读者对象(或听话人),对读者对象的详尽了解是翻译质量的保证条件之一,诸如法律文化水平、接受能力水平、语言水平、身份、所属阶层等。

与权威性翻译相比,非权威性翻译要求更为丰富的语体变化,要求较为灵活的描述和解释。

书面翻译,总体看来,一般允许译员较自由地安排时间,译员有充分的考虑余地,但在语体及其他语言特点的表现上,比口译有更高的要求。

译员需要首先确定读者对象,根据预定的对象情况选用合适的语言材料,确定两种语言间的水平及表现手法的差异。

法庭口译常被看作法律口译的核心部分,这说明法庭口译有较高的难度。

法庭口译的难度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发言人的讲话需要得到立即翻译,译员一般没有准备的时间,需要即刻作出反应,要求理解、组织语言、传达内容等步骤一次完成,要求译员较高的基于法律的分析综合能力。

第二,发言人的身份一般比较明朗,语体的选择、语符成分的选用、译员态度的控制等需要根据具体的情景进行及时的调整。

第三,法庭口译的现实直接性使译员有较多的辅助信息处理语言材料,另一方面也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愤怒、委屈情绪的感染等,这对翻译的公正性造成影响,因此译员需要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避免受到干扰。

2 法律语言的显著特点2.1 语篇结构及功能法律翻译将译员的工作限于法律语篇的范围内,法律语篇的一系列特点就成了译员必须注意的内容。

各种体裁的法律语篇的存在,表面看来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实质上有很大的客观性,如果译员忽略所翻译的内容的语篇特征,就不仅背离了法律翻译的原则,也背离了一般翻译的原则。

法律翻译过程中,语篇特征的分析、再现、传达,是翻译过程中给译文定向、定位的重要步骤。

语类理论对于专业文体的理解有重要的作用,最大的贡献在于它能使人“了解专业作者如何一方面能够保持语类的整体性,另一方面利用语类规约在社会认可的交际目的的制约下达到个人的目的。

”Bhatia(1997:205)Bhatia所说的专业文体当然也包括法律文体。

译员对法律文体语类整体性及作者意图的认识是翻译成功的基础之一。

Coode(见Bhatia 1993)将立法条文分析为四个构成成分:案情、条件、主题、行为。

Code 的分类方法曾引起较多的讨论(如C 1997)。

Bhatia(1993)将语类分析方法用于立法条文的结构分析,认为用分为条款主体和限定语两个部分的互动认知结构(cognitive structure)考虑立法条文要比用线性的结构考虑更为合适。

Bhatia认为西方国家人们改革法律写作的尝试归于失败就是因为立法条文有其内在的规律。

Bhatia(1993)还强调了法律条文的交际功能和主要特点,认为立法文本不是特指某一人的,是无情景的。

法律条文的语用功能与制订者和阅读者相独立(总体功能是指示、规定义务、赋予权力),应付的是无尽的人类行为,既具有确定性、准确性,又有包容一切的概括性。

不难想象各种法律语篇均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功能,语篇结构和功能的研究应是译员翻译技能训练的重要科目。

2.2 语句功能类型法律语言的语句必须实现一定的功能。

Gunnarsson(1984:84)(见Bhatia 1993:104)区分了三种立法条文类型:行为条文、规定条文和定义条文。

行为条文包括案情的具体描述,主要规定责任、义务、授予权力、禁止某一(些)行为,赋予某人或团体权力等,如下例:When any person in the presence of a police officer commits or is accused of committing a non-seizable offence and refuses on the demand of a police officer to give his name or residence or gives a name or residence which the officer has reason to believe to be false, he may be arrestedby that police officer in order that his name or residence may be ascertained. (Section 32(1) of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Republic of Singapore, 1980) (Bhatia 原例)(警察在场时,如果任何人犯了或被指控犯了非逮捕罪,拒绝应警察的要求提供姓名或住所或者提供警察有理由认为是虚假的姓名和住所,警察可予以拒捕以便查明他的姓名和住所。

条文中赋予警察拒捕权,同时也规定犯有非逮捕罪的人提供姓名和住所的义务。

规定性条文规定法律规范适用的范围,如某规范适用于何种条件或范围。

定义性规范则用于对词语作出解释和定义。

中国学者一般将法律规范按行为模式性质分为三种:义务性、禁止性、授权性,并认为可以包容所有权利与义务关系(见孙懿华和周广然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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