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合集下载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目录1. 内容概要 (2)1.1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3)1.2 新中国成立75年概述 (4)2. 新中国成立初期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5)2.1 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 (7)2.2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 (8)2.3 法律制度的重要变革 (10)3.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 (11)3.1 立法工作的加强和完善 (12)3.2 司法体制改革及法治保障 (14)3.3 法律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5)4. 法治与改革开放的深入结合 (16)4.1 法治对改革开放的推动作用 (18)4.2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 (19)4.3 国际法治的交流与合作 (20)5. 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持续深化 (22)5.1 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 (23)5.2 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构建 (25)5.3 网络空间与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挑战 (26)6. 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创新发展 (28)6.1 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成就 (30)6.2 法治现代化的新要求与新发展 (32)6.3 新时代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33)7. 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34)7.1 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法律的与时俱进 (36)7.2 法律实施的有效性与司法公正的保障 (38)7.3 法治文化的普及与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 (39)7.4 法治国际合作与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贡献 (40)1. 内容概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历经曲折探索与不断前进,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本报告概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以及基本经验。

初创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开始了法治建设的初步探索,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构建法律框架,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向。

曲折探索: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法治建设经历了许多波折。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及经验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及经验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及经验总结作者:陈鹏珊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31期关键词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经验(一)法律体系日趋规范和完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只有土地改革法、宪法、婚姻法等几部法律,而后历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时期,法治建设受到极大影响,进展缓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一个重要转折点,认识到人民民主的实现离不开法制上的保障,逐步开始从人治向法制的转变。

而改革开放之后,法治建设逐步回归正轨,并快速发展,民法通则、专利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出台,婚姻法、保险法等法律的重新修订,一部部法律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反映出在时代飞速向前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法律体系日趋规范和完善,适应和符合人民群众对立法越来越高的期盼。

(二)党的执政方式更加科学和民主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改革和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逐步认识到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确立了依法执政的治国理政方式,极大地改变了过去靠人情关系、靠权力影响等来管理社会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就整体而言,我党在开展领导、决策、管理、监督等活动中,都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做到依法执政;另一方面,就个体而言,在不断学习实践的过程中,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强。

而且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在依法执政的基础之上,党的执政方式又朝着科学和民主的方向深入发展。

其中一个体现就是,在长期执政过程中,我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挥自身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又很好地发扬民主精神,充分发动人大、政协等机构的作用,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推进领导和决策等的科学化、民主化,既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也有利于更好地为国家建设和改革事业服务。

(三)政府依法行政兼顾严格和文明纵观建国以来我国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总体上是朝着规范、公正、严明、科学、文明、合理的趋势不断发展,但不乏一些时期一些部门领导人为了政绩而违反法律程序、随意决策、搞一言堂,也不乏为了人情、利益收受贿赂而“走后门”,更不乏行政单位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存在。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可以溯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的人民进行了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比较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比较重要的土地立法有1947年7月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等,这些法律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了政治基础。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在这一时期,国家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令,对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使新生的人民民主国家政权获得了法律上的确认和保障。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1966-1976年)动乱,中国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创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崭新历史时期。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入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沿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继续前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六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第13课 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就

第13课 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就
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进行民主监督, 广泛地参政议政,与中国共产党合作议事,充分调动了 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的那部分人民群众特别是知识分子投 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地 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也有 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要求能及时得到反映,便于党和政 府对其进行整合、协调,以博采众长、集思广益,有利 于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有利于实现和 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5)、评价:
《刑法》是我国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是一部惩 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
1、我国的民主制度包括很多内容,其中最 主要的两项制度是什么?
2、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它 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3、什么叫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对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刑法》明确 规定了哪三个基 本原则?
罪 刑 法 定
法 律 面 前 人 人 平 等
罪 刑 相 当
一、法制建设的成就
3、《刑法》的颁布和修订 (4)、作用:
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 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 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 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 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 利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 人民民主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 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 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在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 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来自人民, 由人民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样 就使得国家的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从而有利 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成就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一直是中国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一些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法治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
1.宪法建设:中国先后颁布了数部宪法,其中最新的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框架,为法治奠定了基础。

2.立法体系建设: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建立了广泛的立法体系,包括宪法、民
法典、刑法典、行政法典等。

这些法律为社会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和保障,强化了法治理念。

3.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设立了更为独立、专业的法院
和检察院,并不断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4.依法治国理念:提出并强调依法治国的理念,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法
律的尊严和权威。

5.司法改革与创新: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中国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包
括推动审判改革、推进智能司法建设、加强司法透明度等。

6.法治教育与宣传: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促进
全社会对法治的认知和支持。

这些成就标志着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公正、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有助于保障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不仅为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更为我们指明了未来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以下将从立法、司法、执法和公众意识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立法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来,中国的法律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它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立法方面,我国不断完善和更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都得到了完善和发展。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等一系列举措,为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在立法方面,我们还要注意到我国对重大战略问题的法律保障。

我国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大领域都进行了立法保障,保障了国家在这些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在立法方面,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司法在司法方面,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来,我国的司法体系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一个独立、公正、公平的司法体系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在这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功。

我们的司法机构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法院的建设得到了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得到了加强,为司法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国的司法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包括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立、司法责任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举措,为司法体系的公正、公平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我国还加强了对司法权的监督,对司法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执法四、公众意识在公众意识方面,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来,我国的公众意识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和发展。

一个尊重法律、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

我们加强了对公民的法律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法治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以来,法治建设一直是国家的核心任务之一,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和经验。

首先,实现宪法地位的确立。

1954年,新中国颁布宪法,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具有确立宪法地位的国家之一。

随着宪法的不断完善,宪法权威逐渐得到巩固,人民群众对宪法的尊重和信仰也日益加强。

其次,推动立法的整体化和逐步完善。

为适应新时代的需求,新中国立法工作不断推进,法律体系逐步成熟。

在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推动下,新中国先后颁布了《婚姻法》、《劳动法》等一系列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再次,加强司法体制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基础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司法力量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

新中国也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一系列司法组织,为全国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支撑。

最后,注重培养人才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是实现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这方面,新中国进行了大力投资,建立了多所法律专业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同时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推进全面立法、全面执法、全面司法,实现了法治体系的初步建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未来,我们仍需继续深化法治建设,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行动准则。

关于我国法治的简介

关于我国法治的简介

关于我国法治的简介一、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历程。

上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初,我国以制定宪法和法律为主要内容,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我国开始加强法治建设,推行宪政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90年代初至21世纪初,我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加强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

特别是进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1. 宪法和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上百部法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2.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以最高人民法院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实现了司法审判机关的独立和公正。

3. 实行依法治国理念得到广泛贯彻。

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社会氛围。

4. 依法治国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国法治建设努力减少行政干预、保护公民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我国法治建设的展望1.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理念。

我国将继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巩固和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成果。

2. 进一步加强宪法和法律体系建设。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宪法和法律体系,完善立法制度和法治体系,提高法律质量和法治水平。

3.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司法公正、公开、公正,加强司法实效,确保司法公正、公开、效能。

4. 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

我国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的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发展的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一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

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

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60年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传播和弘扬。

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198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5个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决定,并已连续实施了4个五年的普法规划。

目前,“五五”普法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普及法律知识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

对普通公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公务人员,要求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加自觉地依法办事;对于全社会,则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国始终强调普及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活动,使法治建设融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实现学法和用法的结合。

当今中国,普及法律知识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先后组织了20多次有关法治的集体学习,对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公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举行了一系列法治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已形成制度。

三是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1982年宪法突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从1954年宪法第三章改为第二章,放在更加显著的位置。

2004年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成为宪法原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各级人大代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一律由差额选举产生。

为了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其违法和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人身权是关于人身、人身健康、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的权利,是享有其他基本人权的前提。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刑事诉讼法明确禁止刑讯逼供,对于拘留、逮捕、搜查、取证等涉及人身自由和安全的强制方法和手段作了严格规定。

1996年和1997年我国先后对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进行了修改。

有关人权保障的两点重要修改,一是刑法总则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二是刑事诉讼法总则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家还通过修改法律,改革司法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辩护制度、法律监督制度、死刑复核制度、诉讼代理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

重视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在经济权利方面,宪法规定,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还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在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方面,宪法规定,国家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依据宪法,国家制定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以保障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退休、失业职工以及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

国家制定了产品质量法、食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等,以保障人民的生存环境和健康权。

国家制定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科学教育普及法、体育法等,以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知识。

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保障。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

汉族占全国人口的92%,其他55个民族占8%。

国家一贯重视各民族平等和团结,宪法对少数民族的事务和权利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依据宪法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标志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入法治化阶段。

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机关既有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共性,也有其特殊性。

自治机关享有较其他地方国家机关大的地方法规和单行条例的制定权和经济管理权。

少数民族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权利,一直受到特殊照顾,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每届均大大高于占全国总人口8%的比例。

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利的法律保障。

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依据宪法规定,国家颁行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对妇女、儿童的权利保障作了重要规定。

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民主法治向着“三者有机统一”的方向迈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生产力发展。

第二,依法治国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第三,依法治国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先进文化按照人民的期待和要求进行。

第四,依法治国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氛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与改善党的领导为目标,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三大目标。

依法执政是党执政转型的三大目标之一,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国理论的进一步探索和深化,是从依法治国出发对党执政转型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党执政方式的历史性跨越。

依法执政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发展,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入了新的活力,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应当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法。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一环。

首先,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治的氛围;而依法执政则要求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其次,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长期重视政策而轻视法律,依靠政策而不是法律治理国家,依靠人治而不是法治推动社会变迁,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悲剧的产生。

只有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才可能成为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治国理政方略。

再次,依法治国为依法执政提供氛围,对依法执政提出新的时代要求。

依法执政随着依法治国的发展而形成和不断完善。

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是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化认识,伴随的是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转型。

真正落实依法执政,我们党在执政方式上应当实现三大转变:即从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主要依法律执政转变;从强调严格遵守法律执政向既严格遵守法律、又主动创制和运用法律执政转变;从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与领导国家法治建设分头实施向两者同步推进,统一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转变。

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为促进依法执政,促进党的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不断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和使命。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在“三者有机统一”原则和思想的指导下,从实践中探索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循序渐进的成功模式,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路径、内容、原则更加清晰了。

五是立法成绩显著。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08年2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29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0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7 0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法律各部门立法数量的多少来排序,它们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行政法79件,占现行有效法律的34.49%;经济法54件,占现行有效法律的23.58%;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9件,占现行有效法律的17.03%;民商法32件,占现行有效法律的13.97%;社会法17件,占现行有效法律总数的7.42%;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件,占现行有效法律的3.0%;刑法1件,占现行有效法律的0.43%。

坚持制定法律与修改法律并重,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