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标准)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授信细则

个⼈房产抵押贷款授信细则附件1:平安银⾏⼴州分⾏个⼈房产抵押贷款授信细则第⼀章个⼈住房抵押贷款第⼀条个⼈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向个⼈借款⼈发放的以住房为贷款抵押物的贷款。
分为置业贷款和持证抵押贷款。
本授信细则中所指住房包括别墅、酒店式公寓。
第⼆条置业贷款指借款⼈申请贷款⽤于购置住房,并以该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贷款。
第三条持证抵押贷款指贷款⽤途⽤于借款⼈及其家庭购房、购车、房屋修缮、购买耐久性消费品等⽬的之资⾦需求的贷款。
持证抵押贷款不得⽤于以下⽬的和⽤途:(⼀)贷款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证券市场,或⽤于股本权益性投资;(⼆)贷款资⾦不得⽤于国家明令禁⽌或限制的经营活动;(三)贷款资⾦不得⽤于房地产项⽬开发;(四)外籍⼈⼠贷款⽤途不得⽤于购买⾮⾃⽤、⾮⾃住商品房。
第四条个⼈住房抵押贷款还款⽅式:依照本息还款⽅式,可分为:(⼀)本息摊还型。
⼜分为按⽉等额本息还款及按⽉等额本⾦还款。
(⼆)到期还本型。
即每⽉只缴息,到期⼀次性还本。
第五条个⼈住房抵押贷款币别及⾦额:可以选择以⼈民币或美元、港币(外币仅限境外⼈⼠)发放。
还款币别需与贷款币别相同。
单⼀抵押品抵押贷款额度下限为5万元;单笔贷款⾦额上限为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同⼀⼈(含配偶,如有)抵押贷款总额度(包括住房和商⽤房)上限为⼈民币4000万元。
第六条个⼈住房抵押贷款成数,见下表:(⼀)置业贷款对于住房置业贷款,以借款⼈家庭(仅包括借款⼈、配偶及未成年⼦⼥)名下未完成清偿的“住房”套数(含本笔),认定套数。
在借款⼈家庭住房贷款套数为4套以内时,以未结清“住房”置业贷款计算套数。
第⼀套置业贷款的贷款成数仅限于普通⾃住房,⼴州地区普通⾃住房标准为单套建筑⾯积144平⽅⽶(含)以下。
如遇政府出台新规定,则按政府新规定报总⾏批准后执⾏。
(⼆)持证抵押贷款对于住房持证贷款,以借款⼈家庭(仅包括借款⼈、配偶及未成年⼦⼥)名下未完全清偿“房屋”(含住房、商⽤房和两⽤房)套数,认定房贷套数。
李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8【案件字号】(2021)豫07民终56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荣军孙莉环付国强【审理法官】李荣军孙莉环付国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李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戈【当事人-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任广宇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李玉娇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任广宇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李玉娇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任广宇李玉娇【代理律所】河南日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戈【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干道支行;河南新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关键词】无效恶意串通代理合同侵权合同约定管辖权异议证据不足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强制执行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案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编号:xxx年西中银个房借字第6-335号)第八条约定:……所购房屋为期房的,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署后15日内与贷款人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预告抵押登记,在该期房竣工交付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30日内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

1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光大银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一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一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一手房屋是指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房屋,包括一手住房和一手商业用房。
第三条个人房屋贷款种类,一,住房贷款,指我行向购买住宅、公寓或别墅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二,车库,位,贷款,指我行向购买车库,位,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三,商业用房贷款,指我行向购买商业用房或商住两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五条个人房屋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共同与我行建立的一笔借贷关系.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港澳台居民及外国自然人应持有有效居留许可证明并符合当地房屋交易管理相关规定,1,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四,具有我行要求的首付款证明,,五,同意在我行开立阳光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授权我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六,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七条授信方式分为单笔贷款和额度授信,下称,循环贷款,详见第七章,。
第八条住房贷款额度,一,首次利用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购买一手非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额度须小于80%。
农村信用社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省农村信用社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个人购买住房,规范个人贷款管理,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类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手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国有土地上,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售房人承担阶段性担保,原则上以借款人所购买住房提供抵押,承担全程担保的自营性一手住房贷款,不含直贷式住房贷款。
售房人是指符合《省农村信用社商品房贷款楼盘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相关准入条件,经审批同意合作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
第四条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坚持“集中经营、精细管理、控制风险、有效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拥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
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四)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五)有不低于国家房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六)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建筑面积、单位价格、成新率以及借款人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一手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减去规定的最低比例的首付款。
第八条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联名购买的以年长者计算;借款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应增加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符合要求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或增加共同借款人。
一手住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年。
第九条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定价,实行差别利率,可以采取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方式,不得违背国家相关调控政策。
个人房屋贷款的种类对象和条件

个人房屋贷款的种类对象和条件第一节个人房屋贷款的种类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指贷款人向购置已取得产权证或者预售许可证,且准许流通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按交易形态可分为首次交易住房与再交易住房贷款。
(1)首次交易住房贷款,又称“一手房”贷款,指贷款人向在住房一级市场购买,由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售房单位直接出售的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2)再交易住房贷款,又称“二手房”贷款,指贷款人向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再次交易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运用公积金资金,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委托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住房的自然人同时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4.个人商用房贷款:指贷款人向购置已取得产权证或者预售许可证,且准许流通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与住宅小区商铺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其中一手房屋须已是现房,二手房屋要求已取得《房屋产权证》。
第二节贷款的对象与条件一、个人房屋贷款的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港澳台居民及中国大陆境内的外籍自然人。
二、条件借款人务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具体如下: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如有);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提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提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其他人应视不一致情况提供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与军事院校学员证。
3.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居住在境内或者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应提供中国护照;4.外国公民应提供护照;外国边民应提供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二)具有合法、稳固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已签订的合法有效购房合同或者协议;(四)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全部价款的20%(适用于一手房)、30%(适用于二手房)、40%(适用于商用房)的存款作为首期付款,或者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五)能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六)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适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七)购买的房屋应符合下列条件:1. 现房指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已合法取得,并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或者房屋已竣工验收,且开发商已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表的商品房;或者已结构封顶的商品房。
购房贷款合同

购房贷款合同购房贷款合同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乙方)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座落(四至范围)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权证编号: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月综合费率: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
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1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要点各支行:针对各行在办理个人一手房贷款(按揭贷款)时遇到的问题,市分行风险管理部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农银规章〔2010〕64号)及《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农银规章〔2012〕151号)相关规定,对贷款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确如下:一、住房按揭贷款准入录入C3系统仅可对经有权人审批准入的按揭楼盘办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并在C3中通过“合作项目品种编号”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与合作楼盘建立关联。
二贷款条件(一)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符合《个贷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
(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能够说明合理原因”是指个贷业务的申请、调查、审查以及审批等各环节均认同申请人逾期记录的产生具有合理原因,可以被农行接受的借款人。
(三)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
(四)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五)在农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六)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七)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八)本笔贷款申请评分达到规定的准入标准,一手按揭住房495分,双签为445分为准入。
三、贷款申请借款人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人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应涵盖首页、本人页及信息变更页。
(二)借款人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尽职调查操作要点指引(试行)》(农银黑办发【2011】402号文件相关规定(1)境内(港澳台人士除外)人士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人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应涵盖首页、本人页及信息变更页。
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张红云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张红云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05【案件字号】(2021)豫10民终38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蔡文慧颜森王戈【审理法官】蔡文慧颜森王戈【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张红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许支行【当事人】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张红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许支行【当事人-个人】张红云【当事人-公司】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许支行【代理律师/律所】苏丹、摆嫚嫚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苏丹、摆嫚嫚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苏丹、摆嫚嫚【代理律所】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张红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许支行【本院观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涉案《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被解除是因为被告碧御置业没有按照宣传的商品房标准交付房屋,构成了违约,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应予赔偿,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结合原告的诉求,被告应按自付款之日起年利率6%的标准付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首付款、及按揭贷款利息损失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对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效欺诈催告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基本原则第三人证据不足证据交换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拘传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迟延履行金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事实,本院认定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对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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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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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
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贷款人:
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备注说明:据实选择填写,若不适用需删除)
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年/ 个月,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中山市xx镇xx路1号xx豪廷13幢702房的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
购房合同号为: ; 。
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壹仟元,(小写)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