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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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1. 引言种植合作社是一种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由一群农民自愿组成,共同经营农田和农作物的生产与销售。

为了保证种植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种植合作社的管理流程,并提供一些指导措施,以确保合作社的高效运营。

2. 组织结构种植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以下几个层级:a.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所有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等。

b. 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作社的经营策略、管理规范等。

c. 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保障会员的权益。

d. 经理团队经理团队是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团队,由理事会聘请产生。

经理团队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计划、销售推广、人员招聘等。

3. 成员权益为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合作社应制定以下权益保障措施:a. 入社与退社合作社的成员可以自愿申请入社,需缴纳一定的社员费用,同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合作社成员有权在合理的事由下申请退社,但需提前通知合作社并履行退社程序。

b. 分红权益合作社的经营结果应由会员大会根据成员的供给比例进行分配,保障成员在经济效益分配中的合理权益。

c. 论资排辈合作社中的决策和管理岗位应通过论资排辈的方式产生,确保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并避免权力集中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决策程序为保证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和高效,应遵循以下程序:a. 决策议题的提出任何会员都有权向理事会提出决策议题,理事会应对提议进行评审,并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讨论。

b. 决策会议的召开理事会根据决策议题的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召集决策会议。

决策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会员,并提供相关的决策资料。

c. 决策形式决策可以通过投票形式、协商一致形式等方式进行。

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包括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和普通成员。

3. 合作社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各项活动。

二、成员权利和义务1. 各成员有权利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活动,享有合作社的收益和资源分配。

2. 合作社成员应按时交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规定的费用,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3. 合作社成员应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泄露合作社的商业机密。

4. 合作社成员有权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优惠政策等服务,并有权根据自身利益参与合作社的所有权和管理。

三、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1. 合作社设立监事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决策。

2. 合作社的重大经营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一般经营事项由监事会和理事会共同协商决定。

3. 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活动由监事会和理事会委托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四、经营规范和风险防范1. 合作社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 合作社应加强风险防范和审计监管,确保合作社的资金和资产安全。

3. 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坚持诚信品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合作社成员大会审议通过,经合作社监事会和理事会同意后正式施行。

2. 合作社成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但应经过合作社监事会和理事会同意后生效。

3. 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

以上是《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合作社的成员们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发展。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强化种植合作社的组织管理、运营经营等各项活动,提高种植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管理制度根据《合同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种植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主任。

第二条大会是种植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条理事会是种植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决策和执行大会的决议,由少于5人的理事组成,产生方式由大会决定。

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条主任是种植合作社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由接受大会和理事会委派的会员担任。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一条会员权利包括:1.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优惠政策和经济效益。

2. 参与大会的讨论和决策。

3. 申请参加理事会的选举,有机会担任理事。

4. 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

5.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益。

第二条会员义务包括:1. 守信经营,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 参与合作社的各项经营活动,按规定缴纳会费。

3.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4.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一条种植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范围包括:1. 农产品种植、销售等农业生产活动。

2. 农产品加工、包装等相关产业活动。

3. 投资、融资等金融业务。

4. 其他经大会批准的经营活动。

第二条种植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原则包括: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2. 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护会员的利益,防范风险。

3. 公开透明:主动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重要信息。

4. 依法治理:依法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第五章经济效益分配第一条种植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分配原则为:1. 公平合理:按会员的劳动、资金和资源投入以及合作社的经营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的比例。

蔬菜合作社管理制度

蔬菜合作社管理制度

蔬菜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蔬菜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蔬菜合作社的经营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是蔬菜合作社的基本管理规范,适用于蔬菜合作社成员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遵循和执行是蔬菜合作社成员的责任,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合作社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蔬菜合作社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作社应当依法自主经营,保护合法权益,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蔬菜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六条会员大会是蔬菜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合作社成员组成,对合作社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七条理事会是蔬菜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八条监事会是蔬菜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经理是蔬菜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十条蔬菜合作社各组织机构的成员应当按照组织章程的规定进行产生或者选举,并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蔬菜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有权分享合作社的收益,有权享受合作社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各种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蔬菜合作社的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规定,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十三条蔬菜合作社的成员应当互相团结,相互信任,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合作社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经营活动第十四条蔬菜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

第十五条蔬菜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注重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开发市场,提高竞争力。

第十六条蔬菜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蔬菜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植合作社的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促进农业发展为宗旨,通过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

第七条理事会下设经营管理层,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九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合作社大会,参与合作社重大决策;(二)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享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四)获得合作社盈余分配;(五)对合作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按时足额缴纳股金;(三)按时完成合作社分配的生产任务;(四)保护合作社合法权益,维护合作社形象;(五)积极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经费来源包括:(一)成员股金;(二)政府补贴;(三)合作社经营收入;(四)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经费使用范围:(一)合作社日常运营支出;(二)生产资料采购;(三)基础设施建设;(四)人才培养;(五)风险储备金;(六)其他必要支出。

第五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三)市场导向,满足需求;(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一)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二)农产品生产资料采购;(三)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四)农业技术推广;(五)农产品品牌建设。

第六章盈余分配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盈余分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三)提取风险储备金;(四)其他合法分配。

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二、组织架构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理事会和管理团队。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管理团队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入社与退出1. 入社条件:任何符合法律规定并有蔬菜种植经验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加入蔬菜专业合作社。

2. 入社程序:- 申请加入。

- 符合条件后,进行入社协议签订。

- 出资入股。

3. 退出条件:- 合作社成员提出书面退出申请。

- 违反合作社章程的成员经过程序审议后被强制退出。

四、成员权利和义务1. 成员权利:-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选举。

- 共享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 参与合作社的培训和研究活动。

2. 成员义务:-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决策。

- 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 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五、合作社经营管理1. 决策机制:- 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策。

- 日常事务由管理团队负责。

2. 蔬菜种植管理:- 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

- 定期进行作物病虫害防治。

- 配合合作社的销售计划进行种植。

3. 生产销售:- 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社销售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生产。

- 组织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顺畅。

4. 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报表公示。

六、纠纷解决1. 内部纠纷: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纠纷由理事会负责调解,如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外部纠纷:合作社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纠纷,经董事会决策后,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解决。

七、章程修订本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董事会决策,并经过合作社成员的讨论和表决通过。

以上是蔬菜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内容概要,供各位成员参考和遵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合作社的运营行为,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蔬菜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成员互助、民主管理、科技兴农、富农增收。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发展蔬菜种植业,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

第二章成员资格与权益第五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六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合作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与本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三)按照出资额和交易量分配利润;(四)优先购买或销售本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五)查阅本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六)自愿加入和退出本合作社;(七)法律、法规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按照出资额缴纳股金;(三)履行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义务;(四)按时支付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款项;(五)法律、法规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为5人至7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决策。

第十条本合作社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至5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管理。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交易量,实行股份合作制。

成员的股份可以转让、继承和退出。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额和交易量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设立技术指导部门,负责提供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

蔬菜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蔬菜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保障成员权益,提高蔬菜生产效率,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合作社坚持民主管理、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致力于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增加成员收入。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四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拥有蔬菜种植、销售等相关经验;3. 愿意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4. 按规定缴纳入社费。

第五条成员入社程序:1. 向合作社提交入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通过;3. 缴纳入社费;4. 领取成员证。

第六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2. 优先购买合作社生产的蔬菜产品;3.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服务;4. 按规定获得分红。

第七条成员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3. 按时缴纳会费;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八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

第九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理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理事会的工作。

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社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等。

第四章合作社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合作社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合作社财务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员监督。

第十四条合作社财务年度审计,由监事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合作社生产经营第十五条合作社以蔬菜种植、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

第十六条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成员意愿,制定生产计划,合理配置资源。

第十七条合作社鼓励成员采用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蔬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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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2018年4月11日起执行。
泉泉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泉泉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5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2018年4月11日起执行。
泉泉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泉泉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社员管理制度
6、盈余分配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泉泉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2018年4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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