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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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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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ICU(重症监护室)作为重要的医疗部门承担着救治危重病患者的重任。

在ICU中,患者的转入和转出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需要有规范的流程来确保患者的顺利交接和连续的护理。

本文将介绍ICU患者转入转出的标准流程,以保证患者安全和高质量的护理。

一、ICU患者转入流程1. 患者接收准备在患者即将转入ICU之前,接收团队需要提前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基本情况,包括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同时,准备好接收所需的设备、药品和人员,保证一切准备就绪。

2. 患者转运将患者从病房转运至ICU的过程需要注意患者的安全,保证其生命体征的稳定。

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报告患者的病情和变化,以便接收团队进行准备。

3. 患者交接患者到达ICU后,接收团队将与转运团队进行交接,详细确认患者的身份、病情和治疗计划。

接收团队应及时记录交接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转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措施等。

4. 入室安置一旦患者转入ICU,接收团队应按照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将其安置到合适的床位,并及时连接监护设备。

同时,医护人员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操作,如测量体温、血压,安置静脉通道等。

5. 家属教育与沟通在患者转入ICU后,接收团队需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和教育,解释ICU的特点和治疗方式,使家属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预后,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二、ICU患者转出流程1. 患者准备在患者即将转出ICU之前,接班团队需要了解患者的目前病情和治疗计划,并准备好转出所需的文书资料和医疗记录。

同时,准备床位和接收部门的相关信息,确保转出过程顺利进行。

2. 病情沟通接班团队与ICU团队进行病情沟通,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等。

双方需对患者的情况达成一致,并确认转出时的治疗方案和药物调整。

3. 转运安排将患者从ICU转运至其他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转运流程进行。

转运过程中,需注意患者生命体征的监测,保证其稳定。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一、转入标准l、严重多发伤或大手术后出现合并症,需要连续监测,观察生命体征,或需要使用仪器设备支持脏器功能的伤病员。

2、呼吸衰竭需要使用呼吸机人工支持呼吸或高浓度给氧,并进行呼吸管理的病人。

3、循环系统衰竭,需要严密监测心脏功能,或需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支持心脏功能的病人;心血管介入术后需严密监测的病人。

4、各种休克或昏迷病人。

5、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的病人。

6、严重中毒的病人。

7、严重代谢紊乱、电解质紊乱的病人。

8、急性大出血或广泛血管内凝血的病人。

9、重要脏器移植术后,需要严密监测的病人。

10、其它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急性衰竭病人。

二、转出标准1、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况。

3、患者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三、转入制度ICU的病人通常从手术室、急诊室、其他科室或从外院会诊转入。

经ICU医师会诊或同意转入ICU后,即应通知ICU 值班医师或护理组长,并扼要说明病情,以便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工作。

1.单元的准备:包括准备床单元、输液架、吸痰用物(吸痰管、手套、无菌盐水、负压吸引器等)、电极片、约束带,确认监测仪、呼吸机、输液泵等处于良好运行状况等。

2.病人的交接:病人被送至ICU后,护送的医护人员应向ICU医师、护士分别交接,内容包括心血管、呼吸、肝、肾、神经系统等的功能状态及简要的体格检查、阳性体征等。

特殊处理和用药须另加说明,并交清病人的用物。

手术患者应交接所施手术名称及术中遇到的问题,术后应特别注意观察的问题,如:各类引流、意识状况等,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止血问题、血液制品补充、拔管延迟或再插管困难等。

3.护理评估:病人进入ICU后,护士应对病人从以下方面进行基本的护理评估。

(1)意识状态,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运动及感觉;(2)生命体征,心电图,周围循环,皮肤色彩、温度、湿度及完整性;(3)呼吸状况,呼吸频次,血气分析;(4)血糖、电解质的最后一次检查结果,现有静脉通路及输入液体种类、滴入速度、治疗药物及药物过敏史等;(5)各种导管及引流管(动静脉鞘管、气管插管、尿管、胃管、T管、腹腔引流管、胸腔闭式引流管等)是否通畅,记录引流量及颜色,注意单位时间内的量的变化;(6)了解专科护理要求;(7)如病人清醒,可询问病人的饮食结构、糊口习惯、心理需求等方面,以便对病人施行整体护理。

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

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

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一、转入标准1. 病情危急:患者病情严重,需要重症监护的治疗和护理。

2. 高风险因素:患者存在病情恶化、需要生命支持设备或特殊治疗等高风险因素。

3. 需要密切监测:患者需要连续监测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转入流程1. 初步评估: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转入重症监护。

2. 申请转入:医生填写转入申请表,并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结果一并提交给重症监护部门。

3. 审核确认:重症监护部门收到转入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转入标准。

4. 安排床位:如果患者符合转入标准,重症监护部门将安排适当的床位。

5. 转入准备:重症监护部门与转入科室之间进行沟通,准备好转入所需的设备、药物和护理人员。

6. 转入手续: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床位,并与转入科室进行交接。

三、转出标准1. 病情稳定:患者病情稳定,不再需要重症监护的治疗和护理。

2. 康复进展:患者病情有明显好转,无需继续留在重症监护部门。

3. 床位压力:重症监护部门床位紧张,需要腾出床位给其他需要的患者。

四、转出流程1. 评估确认:重症监护部门对患者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转出标准。

2. 通知转出:如符合转出标准,重症监护部门与转出科室进行沟通,通知转出时间和相关事项。

3. 转出准备:转出科室准备好所需的病历资料、医嘱和护理措施,为患者做好转出准备。

4. 转出手续:将患者从重症监护床位转出,并与接收科室进行交接。

五、注意事项- 在转入和转出过程中,需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稳定。

- 转入转出流程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 转入转出的决策应该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或专家团队共同作出。

以上为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的简要介绍。

具体操作细节应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执行。

icu转出标准

icu转出标准

icu转出标准ICU转出标准。

ICU(Intensive Care Unit)是重症监护室的英文缩写,是医院内用于治疗危重病人的特殊病房。

ICU转出标准是指在危重病人病情稳定后,可以从ICU转移到其他病房或出院的一系列标准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ICU转出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ICU转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命体征稳定,包括呼吸、心率、血压、体温等生命体征指标在正常范围内,并且保持稳定一段时间。

2. 意识状态良好,患者清醒,能够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没有意识障碍或精神异常表现。

3. 病情稳定,患者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病情不再恶化,需要的治疗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 呼吸循环功能好转,包括呼吸道通畅,氧合指标正常,无需机械通气或其他特殊呼吸支持。

5. 营养状态良好,患者能够正常进食,营养状况良好,无需静脉营养支持。

6. 治疗计划明确,包括转出后的治疗计划、用药计划、康复计划等已经制定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以上是ICU转出标准的主要内容,医护人员在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转出标准时,需要全面考虑患者的生理指标、病情变化、医疗措施、营养状态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确保患者在转出后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和照顾。

除了以上的转出标准外,ICU转出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程序和准备工作,以确保患者顺利转出并得到适当的照顾。

这些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 转出申请,医护人员需要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交ICU转出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评估、转出目的地等相关资料。

2. 转出评估,由医院医疗团队进行患者的转出评估,确定患者是否符合转出标准,并制定转出计划。

3. 转出安排,确定患者转出的时间、目的地、护送人员等具体安排,确保转出过程有序进行。

4. 交接工作,ICU医护人员需要与接收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交接工作,包括患者病情、治疗计划、特殊注意事项等的交接。

5. 家属沟通,对患者家属进行相关转出信息的沟通和解释,让家属了解患者的转出情况和后续安排。

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入科标准

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入科标准

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入科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恢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严密的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接近原来状态的患者。

4.其他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治疗的患者。

转出标准1.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3.患者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常见病种的转入转出指征1.心搏骤停。

收入指征:心跳、呼吸骤停需行心肺复苏,或复苏后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神志等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监护或出现严重并发症如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意识障碍、脓毒血症、低血压、DIC、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以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转出指征心跳、血压正常,自主呼吸平稳,原发病好转,严重并发症基本控制,不再需要对呼吸、循环等各项参数进行监测,也不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治疗。

2.急性中毒。

收入指征:有化学毒物、农药、药物等中毒史,并且出现下列各系统症状体征之一者①神经系统昏迷、谵妄、惊厥、瘫痪。

②呼吸系统呼吸肌麻痹需用机械通气,急性肺水肿,急性呼吸衰竭。

③循环系统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脏骤停,休克,心肌损伤。

④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衰竭。

④血液系统:溶血,急性粒细胞缺乏,严重出血。

转出指征:上述各种严重并发症基本得到控制,生命体征稳定24h以上。

3.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

收入指征:任何疾病在治疗过程中,短时间内同时或相继出现呼吸功能障碍(氧合指数PaO2/FIO2≤300mmHg)、心血管系统功能障碍、肾脏功能障碍(尿量<20ml/h,Cr≥177umol/L)、胃肠道功能障碍、凝血功能障碍PLT(50~80)×109/L,PT和APTT延长>25%、中枢神经系统障碍,肝功能损害(血清胆红素>34umol/L,ALT、AST>正常的2 倍)、代谢障碍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器官功能损害或障碍。

重症医学科患者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重症医学科患者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重症医学科患者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1. 重症医学科收治范围
下列情况需要加强医疗,包括循环,呼吸等脏器功能监测,机械性通气支持,血管活性药物持续泵入,液体复苏等。

(1)术后麻醉作用未消失。

(2)术后重要生命功能未稳定。

(3)术后需要呼吸支持。

(4)重大复杂手术术后需加强监护治疗。

(5)术前存在严重重要脏器功能障碍,需要调整。

(6)严重创伤、大出血等危重病人。

(7)重症胰腺炎、重症感染、脓毒症。

(8)心肺脑复苏后。

(9)各型休克。

(10)其他。

2. 转入标准
(1)需严密的呼吸监测或支持治疗者
①吸氧浓度大于50%的患者。

②需要呼吸支持治疗,包括需要机械通气治疗或呼吸功能突然急性恶化需立刻进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者。

③需要面罩式持续正压通气或无创性通气治疗。

(2)需要循环支持者
①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动脉血压和心输出量。

②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血容量减少所导致的循环不稳定。

③心肺复苏后患者。

(3)需要神经系统监测和支持者。

(4)需要肾脏支持治疗者包括紧急肾脏替代疗法、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血液超滤。

(5)其他专科重症情况,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消化道大出血等。

3. 转出标准
(1)血压、心率基本上在正常范围,无心律失常,暂时无生命危险。

(2)感染基本控制,无肺部并发症,不需要呼吸机支持,呼吸频率、潮气量均处于正常范围。

(3)水电解质紊乱基本纠正,气管功能失调基本纠正。

(4)以上各项生命体征稳定保持,病情趋于好转。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一、ICU转入程序:1. ICU转入的患者包括从急诊收入、其它临床专科转入和手术麻醉科转入。

1.除手术后麻醉复苏的患者外,急诊和其它临床专科的患者转入(收入)ICU前,一般需有ICU专科医师会诊,经确认符合收治ICU标准的,方可收入。

2.对轻症外伤、无经济能力以及不能从ICU到监护治疗中获益的终末期患者,首诊医师不应建议入ICU。

需急诊手术的重症患者,应先由手术科室收住入院,手术后视病情再转入ICU。

3.确定转入(收入)ICU救治的患者,急诊患者由ICU会诊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实施入住前告知并开具住院单,临床专科转入ICU的患者须经ICU医师会诊并实施转入前告知后,方可转入ICU。

4.患者转送ICU前,原就诊科室经管医师必须确认患者的循环相对稳定,并有必要的呼吸支持和监护设施。

转送前应先电话通知ICU,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

转送途中由原就诊科室医师或(和)护士护送。

5.ICU医师和护士在接到患者转入的通知后,应在ICU入口缓冲区等候,接收患者后,应对患者病情进行快速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抢救和护理措施,然后护送到床位后继续抢救。

6.患者转入后,ICU医师和护士要认真做好与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的交接工作。

二、ICU重症病人的管理:1. ICU患者的病历书写按医院“病历书写管理制度”执行。

急诊入住ICU 的患者由ICU医师具体负责管理并开具医嘱、书写病历。

急诊手术后转入ICU 的患者由急诊手术医师负责开具手术前医嘱、书写入院录和首次病程录,手术后由手术医师按规定时限书写手术记录、手术后病程录。

手术后48小时内,由主刀医师和ICU主治及以上医师共同对患者进行查房、分析病情、协商患者的进一步处理,由ICU医师记录,并由相关主刀医师审核签名。

2. 外伤和专业性很强的病人,经管的专科医师每天到ICU查房,与ICU 医师共同商讨处理意见,相互配合,处理好患者的专科问题。

其他临床专科转入ICU的患者,按医院有关转科管理制度执行。

重症医学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

重症医学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

重症医学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镇巴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及流程(修订标准4.8.2.1C-2 )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一、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二、转入、转出标准(详见附录)1.转入标准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

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

第二优先权病人(Priority 2 Patients)这类患者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护的服务,这些患者具有需要随时加强治疗的危险性,并且如使用肺动脉导管方法等加强监测对其有益(患者伴有心脏,肺部肾脏疾病基础状态,并已有急性严重性疾病或进行大的手术)第二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所能接受治疗范围第三优先权病人(priority 3 Patients)这些危重的不稳定患者以前为健康状态,或伴基础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状态,即可能单独状态也可能联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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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标准
一、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标准
重症医学科收治入室对象:原则上为各种危重的急性的可逆性疾病。

主要包括:
(一)各种复杂大手术后患者,尤其术前有合并症或术中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二)各种原因急性呼衰或慢性呼衰急性发作者或其他需要呼吸管理和呼吸支持的患者;
(三)各种类型的休克;
(四)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
(五)严重复合性创伤;
(六)器官移植术后;
(七)经治疗可望恢复的MODS患者;
(八)某些意外灾害性疾病,如各种中毒、溺水、触电等;
(九)各种原因心跳呼吸骤停,心肺复苏后需进一步生命支持;
(十)各种类型中毒患者;
(十一)重度妊娠中毒症、羊水栓塞;
(十二)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者;
(十三)严重感染、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生命体征不稳定(Sepsis);
(十四)严重营养及水、电解质及代谢严重失衡者;
(十五)各类急性脑功能障碍危重期;
(十六)其他危重症需ICU监测和治疗(如癫痫重症等)。

下列情况不属于重症医学科的收治范围:
精神病、急性重症传染病、脑死亡、临终状态、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伤残(高位截瘫、植物状态等)、无急性症状的慢性病患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无望或因某种原因家属放弃抢救患者、其他不需要重症医学科监测治疗的疾病。

二、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出标准
血流动力学稳定、严重心律失常已纠正、脱离呼吸机、病情平稳不需要试用特殊生理检测仪、并发症已稳定控制、已脱离急性期不需要加强监护者、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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