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中职院校实践课堂教学管理方法

中职院校实践课堂教学管理方法一、课堂规范管理1. 课堂纪律:要求学生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
2. 课堂秩序: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保持课堂秩序,做到井然有序。
3. 课堂安全:要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学生在实践课堂中安全,减少事故。
二、教学方法探索1. 合理安排实践时间:根据课程要求,合理安排实践课堂的时间,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参与实践活动。
2. 多元化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 学生参与教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教学资源有效利用1. 实践设备管理:保证实践课堂所需设备齐全,保养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 教学资料准备:准备好实践所需的教学资料,如教学用书、案例等,并对资料进行更新和补充。
3. 实践场地管理:对实践场地进行管理,确保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1. 实践技能训练:结合实践课程的要求,进行学生的实践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 团队协作能力培养:通过小组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3. 创新意识培养:通过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1. 评估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包括课堂表现评价、实践成果评价等,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估。
2. 反馈机制: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改进提高。
教师要及时反馈学生的实践成果,鼓励学生继续努力。
中职院校实践课堂教学管理需要从课堂规范管理、教学方法探索、教学资源有效利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以及评估与反馈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提高实践课堂的教学质量。
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46号)、教育部党组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务处课堂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要求严格使用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纳入培训方案和教学全过程。
第三条教师应坚守好课堂教学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做到: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第四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
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携带必备的教学文件(教材、教学进度表、教师日志、教案及PPT)和教学辅助设备。
第五条教师在首次上课时,应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
教师应简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性质、概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及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
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提出明确课程学习要求,并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
第六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批评,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的,课后要及时向学生所在院部反映,再由所在系部做出处理并向教师反馈。
凡由学院在检查中发现因课堂管理不严而造成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年底考核分数值。
第七条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可根据上课班级人数、课程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勤。
对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部,以便按学院学生纪律细则按规定做出处理。
高职院校教室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教室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教学效率,保障师生的学习环境和安全,高职院校教室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教室是师生进行教学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维护教室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在教室内能够专心学习和教学。
下面将从教室开放、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详细介绍高职院校教室管理制度。
一、教室开放1.教室的开放时间应该根据学校的教学需要进行安排,保证师生在需要使用教室时能够方便的进入。
在周末、节假日和晚上,特殊需求使用教室时应提前向管理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为了保证教室的安全,教室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保持关闭状态,确保未经允许的人员不得私自进入。
在使用教室时,师生应随手关好门窗,保证教室内的设备和教学物品的安全。
3.师生在使用教室时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内吸烟、喧哗、打闹等影响教学和其他师生学习的行为。
禁止在教室内擅自携带动物、食品等物品,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二、教室使用1.教室使用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师生的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师生可以提前向管理员申请使用教室,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教室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室,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在使用教室时,师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使用教室,不得擅自进行超时使用。
在上课前应提前到教室准备,确保教学设备齐全,并按时开始上课。
在下课后应及时整理好教室,并按时离开教室。
3.在使用教室时,师生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使用教学设备和教室内的教学物品。
不得私自调整、损坏或擅自带出教室内的设备和物品。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缺失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教室管理1.在教室管理中,管理员应对教室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教室内的设备和教学物品的完好,保证师生在教室内能够安全、舒适地进行学习和教学。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教室内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2.在教室管理中,管理员应负责制定教室使用的规定和制度,明确师生在使用教室时的行为规范,加强对教室的监督和管理。
高专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高专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1. 校级管理:学校成立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
2. 二级管理:各二级学院设立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3. 教研室管理:教研室是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负责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工作。
三、教学计划管理1. 制定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
2. 审核批准:教学计划需经教学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动态调整: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教育教学实际,定期对教学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四、课程管理1. 课程设置: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2. 教材选用: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质量较高的教材,并定期进行教材更新。
3. 课程评估: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五、教学实施管理1. 教学组织: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 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3. 教学评价: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六、教学质量监控1. 教学检查:定期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 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3. 教学事故处理:对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教学秩序。
七、教师管理1. 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能力提升。
2. 教师考核: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3. 教师激励: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学生管理1. 学生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的规范管理。
3. 学生评价:建立学生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职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高职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职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职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服务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执行和监督工作由学院教务处负责。
第四条教务处应建立健全专门的教学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课程设置应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保证教学质量。
第六条开设新课程应经过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审批,确保教学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第七条课程教学计划应提前确定,教师应按照计划有序进行教学活动。
第八条课堂教学应注重互动和实践,鼓励学生参与讨论和实践操作。
第九条教师应按时上课,严格控制教学进度,确保课程的完成质量。
第十条学院应建立健全课程评估制度,定期对课程进行评估,了解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式。
第十一条学院应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规范教师选用教材的程序,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二条学院应根据教学需求,招聘具有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的教师。
第十三条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院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五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按照学院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
第十六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学习。
第十七条学院应建立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对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对教学成绩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整改。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操作。
第十九条学生应尊重师长,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纪违规。
第二十条学院应建立健全学生成绩考核制度,对学生成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
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定

中职类学校课堂管理规定
(修订版)
为规范课堂管理,提高课堂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
迟到、早退、中途离场3分钟内,每次扣发1课时费;3-15分钟,每次扣发1课时费,另扣发50元/次;15分钟以上,每次扣发1课时费,另扣发100元/次;整堂课未到视为旷课,扣发1课时费,另扣发200元/次,取消即日起为期一年的评优晋级资格。
特殊情况,需事前向教务处报告并征得同意。
二、规范从教行为,严禁坐姿上课(教学需要除外)、严禁教师上课期间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如播放教学无关的视频、非教学需要使用手机、占用课堂开展与本学科无关活动等)。
特殊情况,需事前向教务处报告并同意。
三、规范课堂管理,严格清点学生人数,管控学生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如非学习需要使用手机、上课睡觉等),当堂课科任教师负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禁私自调代课,凡事前未能提供学校批准的有效请假手续到教务处而产生的调代课,双方均视为私自调代课。
私自调课者,扣发1课时费,另扣发200元/节次;私自代课者,当堂代课不予认可,另扣发50元/节次。
特殊情况事前经校领导同意并配合处理好调代课,可后补相关请假手续。
五、建立课堂管理通报制度,对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实名通报,计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并抄告相关部门。
六、本课堂管理规定适用于完成既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学时段,本规定所指扣发经费为从奖励性绩效经费中扣除,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4月6日。
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是指规定和管理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课程计划管理:制定课程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并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每学期初,教师应向学生宣布课程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进度。
2. 课堂纪律管理:要求学生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不随意交谈、嘈杂、使用手机等,确保课堂秩序。
3. 课堂教学管理:教师要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掌握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时间。
教师应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实验等,提高教学效果。
同时,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课堂纪律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4. 课堂考核管理:通过课堂测试、作业、实验、报告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课堂考核。
要求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考核,并公平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5. 课堂教学评价管理:教师要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学校要建立教学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
总之,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高职院校
课堂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学习氛围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职业学校课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职业学校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纪律1. 学生上课必须按时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 学生进入教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3. 上课时,学生应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在课堂上玩手机、打游戏。
4.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5. 学生在课堂上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如有需要,应向教师示意,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6. 学生应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三、教师职责1. 教师应按时到岗,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2. 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学生,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3.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扬,对表现不佳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帮助。
4. 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5. 教师应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发现学生有心理困扰时,应及时与班主任或心理咨询师沟通。
四、班主任职责1. 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课堂纪律良好。
2. 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3. 班主任应定期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课堂表现,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4. 班主任应关心学生的生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和学生的课堂纪律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违反课堂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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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发挥好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把立德树人的思想价值观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升课堂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课堂教学准备第三条课程标准编制。
课程负责人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性质等编制课程标准,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及考核方式等,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教学进度安排。
教师应对照课程标准,结合授课学生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合理制定授课计划、安排教学进程,明确学生的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
第五条授课内容设计。
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更新授课内容。
教学内容应当正确严谨、容量适当、重点突出,要及时跟踪学术研究和科学发展前沿动态,将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第六条教案编写。
教师应在授课前备好该门课程内容三分之一以上的教案,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备有不少于2个教学周的教案预量。
教案应“一次一案”,包括并不仅限于: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含数字资源)、教学过程(含时间分布、教学方法手段设计、教学评价等)、教学实践、课后作业、教学反思等。
第七条教学课件制作。
教学课件要与教案建立对应关系,内容应实时更新,增强课堂教学应用的效果。
课件文字内容要提纲携领、突出重点,杜绝界面大篇幅文字,其它元素要服务于内容的表现。
课件整体要色调和谐,各元素搭配构图得当,背景和文字颜色有反差,文字修饰适度,字体、字号有层次,前后风格统一。
课件选用的图片应符合教学内容表达需要、且图片质量须清晰,避免重复使用。
第八条短视频播放。
课堂教学过程中,可适当播放符合教学内容需要、画面质量清晰的短视频辅助开展教学。
短视频播放须用在必要的教学环节,原则上每节课短视频播放数量不超过3个、播放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
整节课不得以播放教学录像片、幻灯片、视频等方式代替正常的课堂教学。
第三章课堂教学实施第九条发挥育人功能。
教师是课堂教学工作的主导者,是管理、控制教学过程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课堂教学的设计、组织、安排,课堂纪律和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等教学工作完全负责。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发掘、运用各类课程中蕴涵的思政元素和育人价值,在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过程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增强育人合力,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第十条明确教学要求。
教师在课堂讲授中要明确介绍课程性质、教学目的、教学进度、教学方法、课程考核及评价方式、课外辅导安排等,让学生充分了解课程情况、明确学习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规范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应紧扣课程标准,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及进度,要全面把握课堂教学的深度、广度,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根据学生学情特点因材施教,重视信息反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
教师讲课要有热情,课堂讲授语言准确、规范、简练、生动,文字规范、板书正确。
重视课堂设计,加强师生互动,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提高教学效果。
严禁长时间不合理播放视频或让学生在课堂上自学。
第十二条改进教学方法。
教师在课堂上应善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
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注意采用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任务驱动、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注重课后训练。
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合理布置作业,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
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妥善安排辅导、答疑、作业等环节,延伸课堂的时间与空间。
第十四条强化学习评价。
教师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完善学生学习过程检测、评估与反馈机制,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加强教学反思。
教师应及时总结、反思,阶段性分析学生学习的效果(学习积极性、知识掌握、能力提升等),深化课堂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水平,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做好线上教学管控。
开展线上教学教师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对所用计算机设备及时修补系统漏洞,进行病毒、木马查杀,清理不明程序,并使用不带插件的浏览器,防止线上教学过程中突然出现广告和不适宜的画面。
第四章课堂教学纪律第十七条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守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反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等言行。
第十八条教师课堂纪律要求。
教师在课堂上应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按以下规定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一)按照课程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缺课、停课、擅自调课。
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或更换教师、教室。
如确需调课或更换教师、教室,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二)教师上课时应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教态大方,用普通话教学(外文授课除外)。
不得在课堂上接听或拨打电话、吸烟等,不得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语,不得在课堂上推销商品或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鼓励教师因课制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课堂教学,但要与板书有机结合。
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坚持用其他方式讲课,不得停课或让学生自习。
(四)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对缺勤、迟到、早退、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的学生及时劝诫、批评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打骂或侮辱学生。
第十九条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学生应当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自觉遵守下列课堂学习基本要求:(一)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
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
(二)课堂上应当衣着整洁,举止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低胸、超短裙、睡衣等过于暴露的服装进入教室。
不得在课堂内睡觉、谈笑喧哗,不得在课堂上抽烟、喝酒、吃零食等,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擅自出入,不得故意破坏教室内的设备和设施,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三)学生应当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思考、积极发言。
在上课过程中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确需提问时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
学生应当加强自主学习,按时保质完成学习任务,将课堂学习和日常学习积累有机结合,注重把知识内化于心,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创业活动,养成批判思维,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学生对教师有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言行,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有意见,学生课后可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向二级学院、教学科研部、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学生不得以提意见或建议为理由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语言攻击。
第五章课堂教学质量保障第二十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应组织教师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做好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需要,聘请的校内外兼课教师须与学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且须经教学科研部任课资格审定后,方可安排授课。
第二十二条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对师生的课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严格落实听课查课制度,每学期听课次数(节):学校校长、书记4节,主管教学副校长8节,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学科研部部长、副部长8节,学生发展部部长、副部长4节,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科研)8节,二级学院副院长(党群学工)4节,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10节,未转正教师12节,兼职教师(含校内兼职教师)4节。
第二十四条学生信息员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反映在教学工作、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各类教学信息。
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核实学生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通报、反馈,并安排专人督促、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各二级学院采取“一对一”“老带新”等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管控能力等。
每学期至少推选4-6名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开展教学示范公开课,原则要求二级学院教师(含校内外兼职教师)均应到场观摩学习。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各二级学院须对所有任课教师(含校内外兼职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以帮助改进教学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接到学生关于教师课堂教学问题反映,应认真对待和处理,属于教学事故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按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进行认定处理。
属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问题,教学科研部、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二级学院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拿出有效解决办法。
对于教学方面存在问题多、学生意见大的教师应立即停教,并按规定程序安排其他教师授课。
第二十八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接到教师关于学生旷课或上课违规的问题反映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教师反馈。
对于超出管理权限的问题,应及时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互相推诿扯皮。
第二十九条教学科研部、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二级学院应在期初、期中、期末或不定期对教师出勤、课堂教学、学生出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第三十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工作人员、班主任要主动深入班级,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做好违纪处分、学业预警等情况的学生思想工作,为学生制定可行性的培养计划,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问题。
第三十一条听课人员、课堂教学检查人员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抽调学生组织活动、召集会议或帮助做其它事情等。
未经教学科研部批准,不得以班级为单位停课参加集体活动。
第三十二条课堂教学中如出现意外情况,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先行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课程教学继续进行,然后再就事发原因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