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考核细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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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考核积分是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它既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业、素质、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又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规范考核积分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生根据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相应的学业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期末考试成绩(满分50分)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表现之一,按照百分制转换得分计算。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90-100分:50分80-89分:40分70-79分:30分60-69分:20分60分以下:0分2. 作业质量(满分30分)作业是学生在课后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作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分配相应的积分。

综合评判作业质量:满分30分3. 平时表现(满分20分)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课堂纪律、作业主动性、对教学内容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教师的评估,分配相应的积分。

二、素质表现(满分50分)素质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参与各项规定的校内外活动,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得相应的素质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学科竞赛(满分20分)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能够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分配相应的积分。

2. 社会实践(满分15分)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提升自我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表现,分配相应的积分。

3. 志愿服务(满分15分)志愿服务是培养学生爱心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区,展现自身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贡献,分配相应的积分。

三、日常积极表现(满分30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遵守纪律、热心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应的积分。

三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细则

三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细则

附件:三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细则为认真执行《三江学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关规定》,使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要求学生持学校发给的《三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到自己联系的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15天,实践结束后由实践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完成2000字以上书面材料,材料可为实践成果、调研报告、论文或心得体会。

书面材料和《社会实践合格证书》上交时间为下学期开学报到之日,统一交到辅导员处。

开学报到注册后三天之内不交材料者,社会实践成绩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二、考核标准(一)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二)凡参加社会实践小分队的学生,由带队教师写出评语并给出相应成绩(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社会实践成绩定为优秀1. 社会实践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者2. 社会实践论文获校级优秀论文一等奖者3. 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被有关报刊宣传报道者4. 在宣传我校社会实践工作方面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1篇消息或报道者5. 个人在报社实习,在县级以上报刊上发表2篇消息或报道者6. 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社会实践成绩定为良好1、社会实践总结材料获校级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者2、个人在报社实习,在县级以上报刊上发表1篇消息或报道者3、社会实践态度认真,按要求填写介绍信,社会实践总结事实清楚,论据充分,说理性较强,对所调查问题有一定自己的主见。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社会实践成绩定为合格参加社会实践,能按要求填写介绍信,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字数符合要求,总结材料有条理,书写认真,态度端正者(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社会实践成绩定为不合格1、不参加社会实践者2、不遵守社会实践团队纪律,有损学校形象者3、《社会实践合格证书》上没有实践单位鉴定意见和公章4、没有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材料或材料达不到规定字数者5、有关材料弄虚作假者6、撰写的社会实践总结条理紊乱,字迹潦草,没有明确的观点和思想7、社会实践时间少于15天者8、经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合格者(七)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执行《三江学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规定》和《三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细则》中的有关规定2、本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比例在95%以上3、本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小分队无违纪现象4、社会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配合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做好社会实践的考评工作6、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整个院(系)或组建小分队下乡,整体表现突出的,将报送省级表彰本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三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

中学高一年级督查考核积分细则范本

中学高一年级督查考核积分细则范本

中学高一年级督查考核积分细则范本第一节:考核指标考评一、学习态度与习惯 (30分)1. 准时上课和自习,按规定佩戴校徽,整齐划一的校服、发型 (10分)- 准时上课: 5分- 自习守时: 5分2. 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 (10分)- 课堂参与度: 5分- 提问和回答问题积极性: 5分3. 完成作业的质量,按时提交作业 (10分)- 作业质量: 5分- 作业提交及时率: 5分二、学业表现 (40分)1. 课程考试成绩 (30分)- 平均分: 20分- 进步幅度: 10分2. 课堂测试成绩 (10分)三、素质发展 (10分)1.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和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奖项 (5分)- 竞赛和活动参与度: 2.5分- 取得的成绩和奖项: 2.5分2. 社团/兴趣小组活动参与 (5分)四、品德表现 (20分)1. 遵守学校纪律和班规 (10分)- 守时守纪: 5分- 违规行为: 扣分2. 爱护集体,乐于助人 (10分)第二节:考核得分与奖罚1. 考核得分计算学习态度与习惯:30分学业表现:40分素质发展:10分品德表现:20分2. 考核得分档次分布- 90分以上:优秀- 80-89分:良好- 70-79分:中等- 60-69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合格3. 奖励与惩罚- 优秀:奖励200积分,表扬信一份- 良好:奖励100积分,表扬信一份- 中等:奖励50积分- 不合格:处分处理,扣除相应积分第三节:积分分配与使用1. 积分分配- 学习积极性: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 提问和回答问题积极性:每次加1分- 一节课最多加分:2分- 优秀作业:作业质量优秀- 每份优秀作业加分:2分- 竞赛和活动成绩: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和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奖项- 竞赛和活动参与度:每次加1分- 取得的成绩和奖项:2.5分2. 积分使用- 积分可用于兑换以下奖品:- 学习用品- 图书借阅- 体育器材借用- 校外活动费用减免第四节:督查考核与改进措施1. 督查考核- 学期末对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考核,计算年度综合得分。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更好的引导与指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加科学与规范的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管理与考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界定《办法》中规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项实践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在学期内课余时间或周末分散开展,也可在寒暑期集中开展。

包含家务劳动、服务社区、社会兼职、社会观察、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专业型及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型岗位体验等,但家教、校内勤工助学、在校内完成的开放实验、科研创新活动以及无实质性内容的参观考察活动不在其列,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实践、教学或毕业实习、见习也不在其列。

二、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一)在活动内容上,《办法》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分为家庭角色体验、社会角色体验、专业素质拓展三类。

学生开展其它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经学院团委认定,方可纳入考核范围。

学生要合理规划个人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提倡学生每学期相对集中、相对固定地开展一个类别、一个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争取在校学习期间,将《办法》所规定的三类社会实践活动都经历一遍。

(二)在参与形式上,学生可选择参加团队活动、个人分散活动两种。

1.《办法》所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是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集体形式进行组织,队员人数应在5人以上(含5人,不包括指导教师、领队)、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含1名)、有1名队长、且队员有明确分工,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专题调研、科研攻关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利用寒暑假、课余或周末时间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最终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保研综合考核测评细则(精)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保研综合考核测评细则(精)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保研综合考核测评细则一、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综合考核测评细则。

二、学生综合考核测评满分为10分,分学术科研与社会实践、奖励及表彰、社会工作三个部分,各块满分分别为5分、3分、2分.三、学术科研与社会实践(满分5分)(一)社会实践成果类1、获得省级一等奖的,每项8分;获得省级二等奖的,每项5分;获得省级三等奖,每项3分;2、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每项4分;获得校级二等奖的,每项2分;获得校级三等奖的,每项1分;3、上述各项成果奖第一作者按相应分值X1计分,第二作者按相应分值X0.7计分,第三作者按相应分值X0.5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分值X0。

2计分。

(二)专业学术竞赛类1、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活动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国家级一等奖的,每项30分;二等奖的,每项15分;三等奖,每项10分;2、获得“挑战杯”省级一等奖的,每项10分;二等奖,每项7分;三等奖,每项4分;3、获得“自强杯”校级一等奖的,每项4分;二等奖,每项2分;三等奖,每项1分;4、上述各项成果奖第一作者按相应分值X1计分,第二作者按相应分值X0。

7计分,第三作者按相应分值X0.5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分值X0.2计分.(三)著作论文类1、在国家权威刊物(《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新华文摘》、《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30分;第二作者,每篇10分;第三作者,每篇2分;2、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8分;第二作者,每篇3分;第三作者,每篇1分;3、在其他公开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1分;第二作者,每篇0.5分;4、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负责人10分;其他成员5分;5、获得校级科研立项并结题,项目负责人3分;其他成员1.5分;6、参加撰写专业学术著作并已正式出版的,凡独立撰写一章以上者,每项3分;7、在公开刊物发表非专业学术论文每篇0.2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分标准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分标准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考核标准
3.有音像、图片资料(录音资料)做支撑。

4.有实用价值或借鉴价值;
5.字数在4000字以上。

二、良好实践论文(调查报告)考核标准
1.文字通顺, 观点正确, 论据较充分;
2、有较详细的统计数据图表, 令人一目了然;
3.有一定借鉴价值;
4.字数在3000字以上。

三、中等实践论文(调查报告)考核标准
1.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2、叙述较完整, 观点正确;
3.有个别图表支撑;
4.字数在3000字左右。

四、及格实践论文(调查报告)考核标准
1.文字晦涩费解, 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
2.无统计数据, 无图表;
3、基本符合要求, 无观点错误, 字数在2500字左右。

五、不及格实践论文(调查报告)考核标准
1.有原则性错误;
2.有严重抄袭行为;
3、有弄虚作假, 胡编乱造现象。

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细则

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细则

附录1: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效果,根据《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1〕1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设置(一)本科课程名称及学分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1学分。

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5学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5学分。

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1学分。

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学分。

(二)专科课程名称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学分。

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5学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5学分。

(三)课程时间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1)原则上安排在本科第一学年暑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2)原则上安排在本科第二学年暑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原则上安排在专科第一学年暑假。

1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对应时间不低于16小时或2天。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采取项目制。

项目分为校级、院(部)级和自选项目。

校级项目为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校团委立项并组织实施的项目;院(部)级项目为由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立项并组织实施项目,或由校团委立项并组织实施的社团类项目,或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学生岗位体验类项目。

院(部)级项目须报学校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自选项目为由学生根据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项目参考指南,自行拟定选题的项目。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范本(2篇)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范本(2篇)

优秀班集体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的本考核细则旨在激励全体班集体成员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的力量,共同努力,以达到卓越的班集体表现。

二、考核原则1. 公正公平:考核过程中,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

2. 约束规范:考核细则中所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是明确且具有约束力的,凡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行动,将按规定扣分或进行相应处理。

3. 综合评估:考核细则将全面综合评估班集体各方面的表现和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成绩、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班级氛围等。

三、考核内容本考核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内容:1. 学业成绩(占比30%)考核班级各科目的平均分以及全班成绩的稳定性。

成绩的考核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单科成绩,更关注全班学生的整体表现和进步程度。

2. 学科竞赛(占比25%)考核班级在学科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参赛人数、获奖情况、参赛质量等。

3. 社会实践(占比20%)考核班级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表现。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参与人数、实践项目的质量、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等。

4. 班级氛围(占比15%)考核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班级组织的活动、同学之间的互动、班级风纪等。

5. 文明礼仪(占比10%)考核班级成员的文明礼仪行为是否得体。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班集体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

四、考核评分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将每一项考核指标的评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班级最终的考核评分。

五、奖惩措施1. 成绩优秀奖根据班级的考核评分,每学期或每年度评选出优秀班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如班级荣誉称号、奖杯、奖金等。

2. 个人表彰对在班级考核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个人积极向上,以更好地促进班级整体发展。

3. 弊端纠正对于在班级考核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不及格表现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理,如作出扣分、限制特定活动参与资格等。

六、考核周期和频率本考核细则的评定周期可根据学校或班级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一般每学期或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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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考核细则
一、考核程序
社会实践的考核工作由班级团支部、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和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完成。

每学年考核1次。

辅导员在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完成考核成绩的初步认定;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抽查回访,并进行审核,最终认定考核结果。

社会实践的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

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1.完成所规定的实践时长,并按要求填写《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本》;
2.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报告。

每次考核合格可获得1学分。

本科生按3学分计,第一至第三学年每学年1学分;专科生按2学分计,第一至第二学年每学年1学分;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需在下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补修,补修由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形式为参加统一命题的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

学校对补修考核合格的学生补登成绩,补修考核不合格学生不能获得学分。

休学、降级或延长学习期限的本专科生须在毕业前一学年修满学分;本专科学生达到学分要求方能毕业。

二、社会实践时长计算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中第六条“本科生须在第一至第三学年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满100小时,专科生须在第一至第二学年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满100小时;其中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必须满50小时,寒暑假以外的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也须满50小时;参加社会实践1天按8小时计。

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社会实践(如社会兼职、勤工助学等)的
时长每学年最多计30小时”。

注释:(1)明确两个时间段。

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必须满50小时,寒暑假以外的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也须满50小时。

(2)有偿的社会实践(如兼职、勤工俭学)需要有该单位的盖章及评语,且每学年最多只能计30小时。

即有偿的社会实践在时长计算上是“寒暑假”与“寒暑假以外”总计不超过30小时。

(3)此外,无偿献血活动按参与一次4小时社会实践时长计算。

讲座最多按2小时计算。

2014年新增的寒假回访母校活动中,若回访两所母校则按两天16小时计算,若回访一所母校则按一天8小时计算。

三、可被认定时长的社会实践活动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社会实践是指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军政训练之外的、有组织的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等活动。

主要指寒暑假集中开展的“三下乡”(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和课余时间开展的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以认知社会、了解社会为导向的各种社会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

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依托某一社会单位,在某一具体岗位上从事工作,具体形式包括岗位体验、社会兼职、勤工助学、社会观察等。

2. 以发展服务社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导向的各种素质拓展类实践活动。

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结合专业方向及成长需要,
参加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政策宣讲、创业实践、科技服务、文化传播、支教支农、社区援助、社工服务、公益活动等”。

注释:从上述可见,社会实践主要分为三大类:
(1)社会兼职,勤工助学等有偿性的实践;
(2)以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政策宣讲、创业实践等为主的实践活动,如每年暑假期间开展的“三下乡”活动;
(3)以科技服务、文化传播、支教支农、社区援助、社工服务、公益活动等为主的志愿服务。

四、活动申请
学院和相关组织有需要申请社会实践时长的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写社会实践时长申请书递交给实践部(指学院负责社会实践考核的部门)。

每次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活动负责人都要发一份电子版的参加活动名单给实践部留底。

每学年抽查前,学院需提供一份全年的社会实践时长申请汇总表给学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抽查考核的参考(注意:学院或相关组织需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实施办法》,明确社会实践活动范围,不得随意通过非社会实践活动申请。

此外,严格把握社会实践时长尺度,按照一天8小时计算,不得随意通过实践时长过多的申请。

)五、《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写实记录及考核》
登记本填写
(1)第一页至第四页,为社会实践考核登记,每学年由班级团支部、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和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填写一次。

注意标注清楚日期并且盖上相关盖章。

(2)第五页以后,为社会实践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每一次具体的社会实践内容。

注意标注清楚项目名称、实践时间和服务时长,其中服务时间以小时作单位。

学生需获得相关盖章作为证明。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
科技实践部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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